2023年地质勘探的论文范文(优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20:5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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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改进自己的行为和态度。怎样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是学生们共同探索的问题,我们可以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以下是一些克服挫折的方法,帮助你保持积极的心态。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一

地质测绘技术在地质勘探技术中起到先导作用,是通过对地质勘探区域的地质状况进行分析及探测,借此全面掌握区域范围内的地质信息及矿产、石油等能源的赋存规律。地质测绘技术较常运用于工程地质学实践及找矿工作中,在先进的地质测绘技术,如gps、gis的辅助下,对相关的探测点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从而为地质勘探的设计及实施方案提供详实的信息参考。

1.2绳索取芯勘探技术。

地质勘探技术中的绳索取芯这一技术类型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地质勘探实践当中,这主要是基于绳索取芯技术的显著优势。绳索取芯勘探技术省却了钻杆这一勘探步骤,能够在内套管和绳索等勘探设备的辅助下,将诸如岩石等勘探对象的岩芯加以提取,一方面可以有效增强地质勘探的效率,另一方面又凭借其便捷性,极大降低了地质勘探的工作强度。

1.3地、物、化相结合的地质勘探技术。

地、物、化相结合的地质勘探技术主要是综合运用地球勘探技术、物理勘探技术、电磁勘探技术等形式,达到对地质信息、矿产资源、石油赋存状况的预测、定位及开采[2]。具体地说,地球勘探技术主要以重力勘探这一技术为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对地质勘探区域内的地壳信息及岩体状况进分析,借助于探测岩体的重力大小及演变规律,从而实现对地质勘探对象的地质情况、岩体分布、岩体密度等要素的识别及判定。在进行相应的地质勘探数据整理及分析时,主要是通过采用相关的重力测量设备的方式,对勘探区域的地质状况,岩体信息等进行实时的跟踪,如出现岩层密度大小不一等现象,可以进一步预测及推论岩体各部位矿产资源的分布及密集情况,进而达到预期的地质勘探及找矿目的。电磁勘探技术作为一种分析及研究地质勘探区域地质构造及资源赋存状况的技术类型,主要原理是通过设置磁场,在相关仪器设备的辅助下,达到对电磁磁场信息的动态追踪,根据地质勘探区域的磁性反应信息,实现地质状况勘探及矿油资源定位开采的目标。现阶段较为常用的电磁勘探技术有井中磁测、地面磁测及海洋磁测等,各类磁测技术的侧重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如涉及到地面金属类矿产资源的勘探时,如铜矿、铁矿等,可以通过对地质勘探区域的地质构造单元及岩体分布、断裂、破碎信息来预测相应的矿体;涉及到海洋区域的油气资源勘查,主要是利用电磁感应技术,对海洋部位的地质构造状况进行深度探测,以此获取相应的油气资源赋存信息。

rs地质勘探技术也成为遥感勘探技术,主要是借助于遥感传感器及遥感信息数据处理技术,在计算机技术的辅助下,达到对多种资源类型的勘探及地质灾害的防控。rs地质勘探技术具备了效率高、波段性及时相性多、勘探范围广等优势,并在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中,逐步向实时化、智能化及自动化方向演变。在rs地质勘探技术的应用中,其通常与gps技术进行交叉运用,以实现对地质勘探区域三维坐标的`获取。在获取所需的三维坐标后,rs技术通过对勘探区域范围的物质进行光谱及晶体场特征筛选对比,最终对各部位的矿产信息加以判别。

地质勘查一方面在新时期发展环境中凸显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又需要掌握及遵循相应的地质勘查原则及策略,以提高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勘探的效率和准度[3]。一般而言,地质勘查策略及其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地质勘查作为一项系统全面而又具备极强专业属性的实践活动,需要严格遵守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勘探的客观规律,通过对地质信息规律及矿产成矿规律加以运用,以更好更快地完成预期的勘查任务及目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地质勘查受制于勘查区域范围的地质状况及自然生态环境,在采用相应的地质勘查技术时,除了要考虑该技术的优劣势外,还应重点分析研究本地质勘查区域的实际情况,如地质条件状况、自然生态环境状况、水文特征、人口密集程度等,以保障地质勘查能够实现技术与生态的有机协调。其次,根据地质勘查的技术要求及预估风险等级,在做好地质勘查规划的基础上,应适度扩大地质勘查实践参与人员范围,加深企业、社会及专业组织的合作交流,达到共担风险,增进效率的目的。不管是单一的地质勘探还是矿产,石油资源勘测,其都带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性,需要在勘探过程中创新管理思路及合作模式,因而,在地质勘查实践中,要制定出详细的地质勘查及矿产勘探,开采方案,明确各部位的勘探职责,进而提高地质勘查的效率和质量。第三,地质勘探技术要注重丰富及创新。地质勘查带有极强的技术性,要确保地质勘查成果的精度和准度,应在结合最新的科研技术及设备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及创新地质勘探技术类型,使地质勘探技术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体系范畴,然后再针对性地做好地质勘探人才的挖掘机培养工作,达到地质勘探技术、矿产资源探测、地质勘查人才应用的良性循环。

3结论。

通过全文的论述,我们能够十分清楚地了解到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于地质勘察技术以及地质勘探策略的重视度有所提升,正是由于社会建设水平逐渐提高,能源利用量逐渐增大,因此强化技术和策略的应用可以有效保证我国能源事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社会建设速度。有效保证利用高效科学的技术,使得能源事业发展得到指导。随着信息技术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地质勘查及地质勘探技术也实现了同步发展及创新,在进行地质勘查实践时,要在对现阶段常见常用的地质勘探技术加以熟悉掌握的同时,遵循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及地质勘查策略要点,使地质勘查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闵康.关于在某煤矿当中运用地质勘探技术的研究[j].地球,2015,(9):210.

[2]王立杰.地质找矿中地质勘探技术的应用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15,(3):20.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二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提升地质勘探技术是强化我国能源利用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想保证我国经济建设能够正常持续地进行,提升石油能源的开采和利用效率是非常关键的。时代的进步推动着我国能源利用事业的发展,正是由于人们对于能源的利用量不断增大,才会不断促进我国的地质勘探技术以及地质勘察策略的发展。主要论述的就是对现阶段我国使用的地质勘探技术以及地质勘察策略的应用情况,意在强化能源事业发展。

关键词:地质勘探技术;地质勘查;策略

科学技术的进步带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而提升社会发展的前提就是利用更加高效的方式以及技术。目前发展我国能源事业就需要利用地质勘探技术和地质勘探策略,所以就需要相关部门对该技术和策略提高重视,使得我国的技术类型以及系统能够得到创新和丰富。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技术和系统策略,才能够提升我国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由于矿油能源的开采对于技术的要求较高,因此地质勘探技术和地质勘探策略在能源事业发展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三

摘要:我国从20xx年5月1日后正式实施营改增管理机制,在优化增值税抵扣模型实效性的基础上,有效地减少了重复纳税问题,并且从根本上提高了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水平,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动力。然而,企业在日常财税管理过程中,若是不能按照标准化管理模型进行项目升级,就会导致企业税负明显增大。本文结合案例,简要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影响,并对优化路径展开了讨论,旨在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税管理;措施。

传统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但是,由于经济转型,第三产业发展迅猛,两税并行的劣势逐渐突显出来,尤其是重复征税带来的税收压力也在增大,严重影响了企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产业分工的合理性,因此,“营改增”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一、案例分析。

某集团公司为一家投资性公司,总部常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咨询服务,每年收取咨询服务费600万元。“营改增”试点前,该笔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合同每年一签。自20xx年11月1日起,总部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咨询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其实际的改良方案中,总部将每年收取的服务价格每年600万调整为不含税价格,即含增值税价格为636万元,总部向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子公司支出该咨询服务费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可得到抵扣。经过相关计算,增加的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总部净利润增加(亏损减少)30万元。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中核算项目的影响。

在运行“营改增”项目后,企业传统要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发生改变,也就直接影响了传统以价格内部税务对营业收入金额进行计算的模式,这就使得企业的所得税受到影响。“营改增”运行过程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原有的以营业税金额为基础计算的城建税等都将以增值税作为计算基点。这就表示,相较于之前的计算模型,新型计算结构更加的复杂且系统,进项税和销项税也成为了重点。在两税并行时,纳税计算较为单一化,但是,在“营改增”项目推进过程中,会计核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以及认证抵扣等项目都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这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细化分析和研究[1]。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中税负项目的影响。

在“营改增”项目开展试点时,主要是针对电信行业、邮政行业以及房地产行业等,在全面推行后,各行业增值税税率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以建筑行业为例,“营改增”项目开始前,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是整体营业额的3%,其税负率是3%。而在“营改增”项目推进后,建筑行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单从数字分析,企业的税负有了大幅度增加。但是,其实际结构需要细化分析,在“营改增”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进行计税分离。建筑行业采购的建筑材料、工程机械以及一些能符合条件的支出项目都能获许进项税抵扣优惠,其进项税是17%。也就是说,企业在日常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主要深度落实采购模式的优化机制,在采购环节、供应商选择过程以及成本费用管理项目中更多的获得进项税抵扣金额,才能有效提高收益,更好地控制税负效果。

(三)“?i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的整体影响。

“营改增”项目的落实会对不同企业产生不同的作用,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来说,要想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就要积极落实“营改增”的相关项目参数,建构有效的税负抵扣计划,并且企业管理架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财务控制结构和运行体系之间的协同作用得以有效优化。另外,在“营改增”项目后,财税管理中对于涉税风险也要进行全面综合的梳理和优化,从人员素质和专业素养层面提高管理效果[2]。

三、“营改增”后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优化路径。

在“营改增”项目运行后,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构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确保管理模型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财税管理效果的同时,为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提供动力。

第一,企业要加大“营改增”的探究力度,积极建构并筹划科学性的税收模型。正是基于不同服务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企业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也要提高管理意识和管理手段的实效性,借助合理的税务筹划能有效的降低税负。并且,企业要充分结合行业的发展前景,对市场运行结构和管理体系进行深化分析和研究,例如,家电行业逐步迈进智能家电体系中,在实际生产项目中将重点推进信息化的研发设计与应用,这就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特征,合理化的应用税收政策。进一步借助价值链、供应链、业务流优化等措施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在实践中落实税负的综合性优化调整。

第二,企业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在“营改增”项目运行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机制和策略需要得到有效的改善,企业要结合市场发展动态和管理需求,确保行业规范符合标准化运行机制的同时,经营方式能得到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保证相关环节的稳定性发展。除此之外,也要利用相关培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营改增”项目的重视程度,确保财税人员能深度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在优化整体财税控制效果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减轻和降低企业的税负[3]。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企业运行“营改增”项目后,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及时分析市场动态,建立健全探究性管理机制,建构科学合理化的筹划税收计划,确保财税管理项目能符合实际要求,对“营改增”后企业财税工作关键环节、控制环节、协同管理环节等进行统筹处理,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颖.“营改增”背景下基于swot分析的安徽中小微企业财税管理探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30(12):100-102.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四

营改增是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在20xx年出台的税收政策。营业税与增值税两项税种在我国有很长的使用历史,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好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两税制在施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很多现实的缺陷和问题,例如:重复纳税、纳税混乱等现象,因此,营改增政策的施行,具有内在的必要性,这也是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势。企业在这项政策下虽然有一定的好处,但是对于其内部的会计核算和税收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1、对于会计核算方面的影响。

企业在过去的纳税模式上,是以两税制的模式进行的,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会计核算也是对营业税和增值税分开进行的,形成了一定的程序化操作,对于企业整体来说,形成的影响有利也有弊。

1.1会计核算的思路和方法的影响。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具体资金核查与反馈。实行营改增政策后,会计核算方式会由传统的分开式转变为合并式,对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纳税金额计算统一于一个整体,因此在短时间内,会计核算人员的计算思路和方式都会有一个适应的阶段,变化后的核算方法也需要一段时间的熟悉。

1.2成本核算方面的影响。成本支出在任何企业经营中都是经济效益的直接影响因素。在以前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条件下,企业在进行分开纳税核算时,可以有所侧重点,对增值税发票问题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营改增政策施行后,两税制变为一税制,营业税直接变为增值税,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会把增值税发票的多少作为基础,大多数的企业基本上可以慢慢适应,但对一些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还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这样就会对成本核算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可能引起成本的大幅度提升。

1.3对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效益产生积极影响。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的纳税机制改变,在对于纳税行为的发生时间上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从自身的发展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纳税直接作用于企业现金流的模式,为现金流提供了很大的灵活空间,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讲,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对于企业的现金流运作是有积极作用的,可以发挥其最大化的经济价值。

2、对企业税收的影响分析。

2.1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影响。纳税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的考虑内容。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会有很大程度的影响,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改变了企业的纳税筹划构成,使增值税的比例大大增加,纳税筹划的基础也就转变为了增值税发票的数量,这样就改变了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模式,使纳税筹划人员的观念意识发生改变,而且也深刻的影响着企业的日常运作以及未来合作伙伴的具体选择。另外,很多规模较小的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上缺少强有力的实施,会不断的增加负税程度,降低了纳税筹划的具体安排工作的积极性,情况严重的话,还会发生逃税、偷税现象。

2.2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营改增政策实行后,由于营业税直接变成了增值税,在纳税时营业税直接加入到了增值税当中,使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时,会对纳税的核算进行重新的确定,在“节税”工作上也少了一个重要的考虑点,加上增值税的特殊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纳税的资金支出力度,在效益利润方面,改变了利润的构成体系,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经济效益,缩小了利润空间。

3、在营改增政策下,对企业税收的思考。

上述分析可知,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作用是有利有弊的,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因为规模的差异而不尽相同,但是,税收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税制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用辨证的思想正视营改增改革,采取合适的对策完成过渡。

第一,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从长远发展来考虑,正确认识营改增的重要性,优化企业内部纳税部门的结构构成,使纳税筹划工作逐渐与营改增相符合。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要与违法避税区分开,加强纳税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二,不断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落实,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把新政策新形势的变化及时的与员工工作模式相结合,促进财务核算队伍的素质提高,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

第三,严格落实纳税筹划工作,在制定纳税筹划工作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最大化的“节税”原则,确保筹划内容的科学性、实效性、合理性。营改增实质上对于会计核算的影响更直接更深远,因此也要协调处理好纳税筹划与会计核算两者间的关系,使之高效配合。

第四,重视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对企业的客户以及潜在客户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面的严格审查,保证企业可以最大化的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索取时,要充分考虑到其所抵扣的进项税与企业成本涨跌之间的关系,要保证发票的索取有足够的价值空间。

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严格的控制,建立相关制度,对违法索取发票现象进行坚决严厉的处理,对发票的具体开具要严格审查,确保发票的开出时间和盖章的真实性,避免虚假现象蒙混过关。

4.结语:。

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有重要的影响,改变了过去传统的核算方法和模式,促使企业不断优化内部财务结构,在企业税收方面,营改增把企业的纳税方式改变了,强化了增值税的作用,从而使企业自身加强税收工作,完善纳税筹划工作。总之来说,营增改政策是有利于经济建设的,企业应该不断优化自身,完成过渡。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五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对于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这些都为我们地质勘探企业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了大量的发展新机遇。在这样大背景下地质勘探一定要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将人力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及其管理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性地位之上,让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切实的保证,让其为企业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切实保证劳动效率,并为企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地质勘探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

地质勘探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能有效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同时它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极为重要组成部分。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地质勘探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在通常情况下仅有30%~40%,可是在实施了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进行相应的奖励惩罚的情况下,其工作能力能够上升到80%~90%。因此,地质勘探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以此来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

(二)在企业的利润上实现最大化

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地质勘探企业也不例外,其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的过程中可以切实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以及工作效率,让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激发其潜能和发挥其才能。

(三)让企业的人力资本得到扩展

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力资源是现代地质勘探企业资源最为主要三大部分,而人力资源居于首位,由此可见,地质勘探企业人力资源及其开发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不仅能为企业发展所需人才提供保证,为其提供必备的'人力支持,还能通过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提升企业整体的人力资源素质,改善员工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劳动效率和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还能够让企业人力资本得到扩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力资本存量和企业发展的隐形资本。(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地质勘探企业必须要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逐渐壮大。因此,作为企业发展中的核心资源的人力资源,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企业拥有了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能力、素质的员工才能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他们是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同时,还能在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同时为获取更多的利润。

二、加强地质勘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地质勘探工作自身的特点等原因造成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有着较大的变化大,需要的人才类型也很多。因此,地质勘探企业首先一定要做好人力资源的各级培训工作,及时做好企业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从战略上部署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其次,人力资源部门对于企业的人才需求要有充分的认知,对于不同部门对人才的不同需求要了然于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急需一支具较高专业技能和素养的高质量人才队伍,这也是地质勘探企业目前极为关键的需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做好人才培训的同时,必须对人才的招聘和管理充分重视起来,切实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

(二)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地质勘探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的前提就是人才的招聘,因此,企业应首先将人力资源招聘机制建立健全起来,吸引和引进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其次,企业应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为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同时,树立和贯彻“以人为本、以能力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充分挖掘出现有人才潜力,对于现有人力资源一定要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和利用,要将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再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充分体现人文精神,以人本管理为目标,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所在。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激励机制

企业管理中的激励效果直接关系到其发展的水平,企业有效的激励机制既能吸引、开发、留住优秀人才,也能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地质勘探企业一定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薪酬激励机制。企业应根据员工所处岗位不同而拟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及相应的报酬形式,以此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第二,工作激励机制。在充分顾及员工的工作热情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适当地进行分配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比如说采用轮换工序的方式,丰富他们的工作内容,实现交叉学习,激发其潜能,提升其综合技能;第三,情感激励机制。经营管理者对员工真诚的关怀往往会取得很好的激励效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情感上的交流与沟通能带来心理上的很大的激励,因此,企业应及时建立健全情感激励机制对于员工的生活和内心世界给予更多的关注,从而消除其心理上的消极情绪,激发其积极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人力资源日益成为了企业的核心资源,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将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出极为关键的作用。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六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重大的税制改革,通过近几年的试点与发展,20xx年5月营改增已全面实施于各个行业中,为企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将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已经成为国家税收的重点。本文以营改增税改革为主要背景,阐述了营改增运用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探讨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的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前言。

纵观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生产线过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垫付工程款项,还要向有关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大多材料物资和人工成本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增加了企业税负,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占用[1]。因此,需要加强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1.为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提供有利空间营改增税制的实施,每一纳税主体的某环节或某产品均具有优惠政策[2]。在建筑行业经营中,营改增税收的实施为建筑行业代理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其具体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种:首先,供应商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筹划,在建筑企业进行工程建设时,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合作,也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合作。在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等供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能够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降低税负水平,而小规模纳税人虽不能为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但也是一种选择。其次,经营方式的选择筹划。当建筑企业以集团名义进行中标项目管理时,则可选择集团组织统一管理,也可选择由子公司对中标项目进行管理,可以选择自建,也可选择分包施工。不同的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最后,物资设备的选择筹划。企业在工程建设前期物资设备的采购可选取本地购买或外地购买,也可选择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等,在发票类型的选择上也可选择增值税专用票据或者其他票据等,多样化的选择,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有利空间。建筑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增值税的具体内容选择对企业进行有利的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发展。2.解决了建筑企业重复征税问题目前,我国营业税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重复征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不断增多,社会分工越发复杂,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较大提高,此时,运用营业税制进行税费征收而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发生更为频繁,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较大影响,抑制了建筑行业的发展[3]。然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增值税主要对企业增值部分征收税额,通过进项税额抵扣,有效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税收的降低,增加了建筑的经济效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快速发展。

二、营改增税制应用下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1.合理选择供应商,对进项税额进行最大限度的抵扣在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税务管理制度,并保障业务管理部门与供应商之间密切联系,以此提高供应商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实现进项税额抵扣。另外,业务管理部门人员应全面了解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标准,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却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因此,合理选择供应商十分重要。管理部门人员既要保障供应商所提供商品、材料的质量良好,价格公道,又要保障供应商是身份是一般纳税人,从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可能实现进项税额抵扣,降低税负水平。最后,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相关资料,避免资料丢失,保障资料齐全。2.完善建筑行业弊端,做好税务筹划基础建设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中,因为企业自身管理模式的简单粗放,营改增税制改革造成了税负不降反增的影响,为企业带来更重的税务负担。对此,为适应营改增这一新型税制,也为促进建筑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应加强对营改增税制的认知,加强财务部门的管理。首先,企业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专业素养,并保障其对国家政策的熟知,增强对营改增税收法规的了解。实际上,20xx年5月营改增税制已经在建筑行业全面实施,对此,保障与营改增税制相关的各种设备配备齐全,避免缴纳税收时手忙脚乱,甚至造成计算失误现象,进而造成企业资金损失。3.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企业的运行,归根结底是一种资金流转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财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非常重要。对于企业来讲,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更是企业财务统筹规划的重要执行者与管理者,若财务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综合素养,则很难保障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甚至会出现因财务人员失误造成的企业财产损失状况。在对施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因增值税的实行,施工企业各项经济环节均在纳税范围内,大大增强了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强度与难度,若工作人员自身能力不加以提高,极易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失误,继而影响增值税的减负效果发挥。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专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重要环节制定管理方案,严格管控与增值税发票息息相关的相关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财务人员水准,做好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在建筑行业中,营改增税制的实行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解决了建筑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增加了建筑的经济效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快速发展。自营改增在建筑企业实施以来,建筑企业应合理选择供应商,对进项税额进行最大限度的抵扣,完善建筑行业弊端,做好税务筹划基础建设,加强对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使营改增税制在建筑行业中发挥应有的减赋效果,促进建筑企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七

5月1日房地产营改增即将实施,一定要看清:“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11种发票,否则您的公司就亏大了,一起去了解详情吧!

10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

第一种: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0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第二种:“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八

摘要:在5月1日营改增转型期,矿业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在地质勘探业务方面产生进项税留抵税额,该部分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呢?对此业界持有不同观点,莫衷一是。笔者结合所在单位实际案例,深入探讨在四种不同情况下会产生不同的抵扣结果,从而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并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提出相应的税务解决方案,使涉税单位尽可能地享受到在营改增转型期的政策红利。

笔者所在单位为一家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公司注册地在省会城市,公司于通过招投标取得一处特大型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权,但探矿权转让价款需以中介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矿业公司支付转让价款后办理矿权转让手续。同时该矿业公司是一家央企,按照国资委对央企压缩管理层级的要求,集团公司的管理层级不能超过三级,而矿业公司已为三级单位,另外按照矿产资源所在地政府的要求,需另设立属地化公司,因此公司在矿产资源所在地新设立了分公司而非子公司,明确分公司为该处矿产资源的开发主体,从而满足了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的双重要求,该分公司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同时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分公司在业务实践中遇到了税务难题,即分公司账面留抵的地质勘探业务进项税能否抵扣的问题,下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探讨。

专用发票能否抵扣问题矿业公司尽管于205月就取得该处资源的开发权,但受矿权评估、转让价款谈判等因素影响,矿业公司直到月才办理完探矿权转让手续。在此期间,为加快工作进度,扩大找矿成果,年12月以分公司为主体与地勘单位签订了地质勘探合同,合同金额约2亿元。—合同结算时,地勘单位开具了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合同结算时分公司尚未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因此分公司对该部分进项税进行了认证,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1300万元。如果矿权能够按照预期转至分公司,那么该部分地质勘探投资日后在会计处理上是计入无形资产—特许权的,由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全面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因此按照税法规定这1300万元的留抵税额毫无疑问是不能抵扣的。但事与愿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公司是不能受让矿权的,因此矿权最终转至了矿业公司,笔者提出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取得的进项税留抵税额能否抵扣呢?下面首先来看两个文件。文件之一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25条规定:“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照该规定无形资产-特许权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按照第24条规定,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因此在年5月1日前,无形资产—特许权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文件之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按照该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包括特许权在内的所有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均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通过以上两个文件相关规定可以看出,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不在营改增范围之内,而到了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在营改增范围之内。那么是不是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2016年5月1日为界点,之前的不能抵扣,之后的可以抵扣呢?答案是否定的,笔者认为需以营改增时间及是否拥有探矿权为基准划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一)分公司拥有探矿权,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该种情况由于以分公司为主体取得了探矿权,分公司发生的地质勘探投资日后需要转入无形资产—特许权,按照税法规定,其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因此,该部分税额应从留抵税额中转出,计入工程造价。

(二)分公司拥有探矿权,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该种情况由于分公司取得了探矿权,地质勘探投资日后需要转入无形资产—特许权,同时按照税法规定,该部分税款是可以抵扣的。

(三)分公司不拥有探矿权,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该种情况分公司不拥有探矿权,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地质勘探投资日后是无法形成无形资产—特许权的,不能适用财税〔2013〕37号)第24、25条对无形资产—特许权的相关规定,笔者所在单位面临的就是该种情况,笔者提出的意见是进项税应按改变用途进行处理,具体请看下面第二部分的介绍。

(四)分公司不拥有探矿权,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由于分公司是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质勘探专用发票的,不管分公司是否拥有探矿权,该部分留抵税额日后均可以抵扣。

二、如何按照税法规定做好财税处理业务呢。

到了2016年已经具备办理探矿权转让的条件了,但分公司在办理探矿权转让过程中遇到了难题,按照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分公司是不能作为矿权受让主体的,因此为满足受让条件,分公司要么改为子公司,要么选择以母公司作为受让主体。

(一)首先来看分改子的情况如果条件允许,分公司可以改成子公司,就应适用上述第。

(一)种情况,即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留抵税额是不能抵扣的。但按照集团公司管理层级要求,不允许设立四级公司,因此无论是从内部管理要求还是税收筹划上,分改子都不是最明智的选择。

(三)种情况,笔者所在单位最终选择了将母公司迁址至矿产资源所在地,同时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合法合规做好财税处理由于确定了母公司作为矿权的受让主体,那么需将分公司之前已经发生的地质勘探投资以及留抵税额归集至母公司,但鉴于分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不能简单的将资产和留抵税额划转给母公司,而应按照改变用途原则通过开票处理。那么分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平进平出原则进行开票处理呢?一方面需与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另一方面笔者认为要遵照市场原则进行处理,在分公司来讲,有销项有进项,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而在母公司来讲,有了新的进项税,增值税链条可以继续流转下去。无形资产业务比较抽象,并且该类业务遇到的次数较少,难以理解,下面类比一项有形的建筑业务帮助理解。例如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前,某a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为了加快开发一宗地,在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安排该集团公司下属b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前备料,购置了钢筋、水泥等材料准备用于房地产开发,同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认证,但由于是在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专用发票,因此该部分进项税尽管进行了认证但是不能抵扣。可是由于资金实力等各种约束条件的限制,该b公司最终未能取得该宗土地的开发权,其开发权由其母公司a公司取得了,因此b公司准备的钢筋、水泥就改变了用途,由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改为销售业务,为盘活资产b公司需要将钢筋、水泥出售给a公司,2016年5月1日后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b公司来讲,改变了钢筋、水泥的用途,把用作非应税项目的钢筋、水泥改成了销售处理,因此可以享受抵扣,对a公司来讲由于开票时间在营改增之后,因此a公司也是可以抵扣的,对于整个集团公司来讲,享受到了营改增的政策红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九

摘要:面对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现代化管理体制中引入了监理的概念,有效的发挥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用科学系统的方式对现代化企业全面进行管理控制。地质勘探作为一门严谨的调查研究工作,工程勘探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生产。将现代化科学管理方式融入地质勘探研究工作中来。推动地质勘探市场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的阶段,也是对地质探勘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基础工程的有效保障。

关键词:地质勘探监理机制工程质量

一、地质勘探引入监理机制的意义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指出:“开展地质勘探项目监理工作不仅是保证地勘项目质量和提高国家投资效益的需要,也是探索建立地质勘查运行新机制的需要;它对加强我国地勘单位队伍建设、提高勘查质量和效益,都将具有明显推动作用。”因此在综合规模化的勘探项目中。出现了施工单位多,分项、分部工程繁杂等局面,现在的工程项目工期要求紧,跨阶段性施工。如此重叠、烦乱的项目组织必须依靠监理机构,通过专业、科学的管理才能为项目方带来稳定、安全的项目收益。

另外市场对地质勘探需求的增加,导致各种不同性质的地质勘探组织纷纷涌入市场,导致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施工水平降低,出现以进度为主要指标,存在安全、质量等潜在隐患,勘探、研究结果限于形式化,导致浪费大量财力物力而未能得到预期的研究成果。因此,监理机制在地质勘探中的应用正是为了更科学化、正规化的进行行业监督管理,保证地质勘探行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地质勘探监理机制的运用

在地质勘探中实施监理机制是为了有效的控制地质勘探中的各个环节,保证规划的专业性、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确保能得到最可靠、完整、科学的地质勘探资料。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胜利煤田东区二号露天矿为例的监林理机制的运用,分析该地质勘探工程中监理机智的运用。

胜利煤田东区二号露天矿位于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东北10km。面积42。4km2,设计钻探总工程量169500m,以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测绘和地质填图等工作。该项目投资近亿元,是在原普查基础上的跨阶段综合性勘探项目。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交可靠、完整的地质资料,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地质队负责对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地质资料的提交进行全程监理。首先参考相关资料及甲方要求,制定监理工程实施细则,并将地勘行业相关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汇集成册,成为监理工作指导标准。随后由总工程师负责,地质、钻探、测量、水文、物探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设计审查小组,参照技术规范,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审查。该工程中审查结果:设计钻孔量由原设计403个调整为259个,工程量由169500m,减为121600m。在进入野外勘探施工阶段,重点对进场钻机进行审查,要求钻机及配套设施符合钻探深度要求和技术要求。实际中查出2台钻机不符合要求,对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清除出场,保证施工技术和能力。监理过程中,重点依据的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做好监理工作日记和每次会议内容。有利于对掌握整个工程的进展情况提供详细的详细的资料。在东区二号露天矿的实际施工情况分析中,先期开采区以200×200网距钻孔施工,保证钻孔布局的合理,同时严格控制无效进尺,按设计要求控制钻孔打到终孔层位15m内终孔,通过掌握现场第一手材料,及时的通知钻机及指挥部终孔测井,保证更加合理的'使用工程量,为投资方节约了资金。根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坚持按时编写监理旬报,对每旬中关于施工质量、生产进度及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投资方和施工方进行通报。为保证整个工程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未按要求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施工方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停钻,整改达标后经监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复工。在案例的野外施工中,共编写通报监理旬报8期,对施工井队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18项,对指挥部下达建议书2项,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得到了有效的监控。

三、地质勘探工程的监理机制

通过该工程对监理机制的应用可以发现,监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工程水平,规范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在施工准备阶段,参考专业的技术、规范、标准对工程设计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建议,建立完善的管质量、技术理和质量保障体系。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对于进场施工的钻机等设备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现场的实际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停钻整改,对现场问题和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监理机构要根据设计的施工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计划表和工程进度表,进行整体控制。根据地质勘探监理机制的运用过程来看,地质勘探监理机制的主要是:施工前期准备,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的控制工作。

四、结语:

地质勘探监理是一个新兴行业,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发展和探索、逐步的完善,为提高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提供了保障。在市场经济下,需要对监理工作和市场进一步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质量、进度、资金控制等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更加科学、全面。才能让地质勘探工程监理在规范的范围内。合理的使用资金、控制质量、实现项目的经济价值。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十

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04营改增前购买,税改后付款。

505过渡期间的非工程采购。

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06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

707简易办法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获得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08职工福利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909非正常损失材料发票不得抵扣。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盗窃的钢材、水泥)。

财税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10自营建筑消耗的材料不得抵扣。

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发产品,例如商铺、商场、写字楼自己持有经营,此类开发产品以及自建工程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劳务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111自超18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得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基于此规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十一

引言

公路工程的建设需要跨越自然地质条件不同的区域,若公路经过山区或者河流区域时,需要开挖山岭隧道或河底隧道。隧道的开挖技术与该地区的地质环境具有密切联系,为保障隧道工程的安全性,应对需要开挖隧道的地区进行科学的地质勘探,为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指导。

一、公路工程隧道地质勘探

(一)隧道工程地质勘探必要性

地质勘探是通过钻探、电探、震探等一系列方法对构成地质条件的各个要素进行测试的一种技术,为煤田开采、石油开采、地下工程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隧道是在天然地层中修建的建筑物,隧道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如位置选择、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等均与地质条件有紧密关系。以山岭隧道为例,修建山岭隧道时应对岩层地质构造、产状、裂隙发育、风化程度、地层含水量、地层温度、有害气体等各个要素进行地质勘测,以决定隧道的深度、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对重点隧道工程,除常规的地质勘测外,还应进行区域性的工程地质调查、测绘及试验;若地下水对隧道具有重大影响时,还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计算隧道涌水量。隧道工程地质勘探工作主要关注的内容为隧道围岩的稳定性、地下水对隧道的影响、地层温度的影响、有害气体的组份、隧道位置及洞口位置的确定等。

(二)隧道工程地质勘探的主要内容

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探

隧道工程的可行性勘探主要目的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质特征、各工程方案的地质条件及其控制工程方案需要的主要地质参数,为工程的路线设计、桥位设计、方案的选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这一阶段的探测工作主要是踏勘,对多个可能方案沿路线进行实地调差,对重要工点进行必要的勘探,大致探明地质情况即可。一般需要进行勘探的工点有大桥、隧道、不良地段等。

2.初步勘探阶段

初勘阶段一般以物探为主,物探的测区一般在测绘范围以内,当对物探解释有重要的对比价值或参考价值时,可进行勘测追踪,扩大测绘范围。在测量范围内,应按照物探方法,结合地形条件,对测线的方向、间距、测点的疏密、激发点与接收点的.距离及布置形式进行设定。物探方法较多,对隧道工程进行物探时,可根据隧道深埋和下伏岩体特性,选择合适的物探方法。电火花法、声脉冲轰震器、旁侧扫描声纳可用于水下隧道地质勘探;高分辨率反射法可用于深埋隧道的勘探;磁力、重力测量法则适用于矿体、煤层、采空区、溶洞、断裂等特殊构造的勘探。分离式隧道一般沿隧道轴线纵向布置2-3条物探测线,两洞口横向测线可布置2条,根据隧道长度、地质条件确定测线长度和测点间距;整体式隧道可适当增加纵向和横向测线。地质体或构造类型不同时,应设计2-3条物探测线穿过,每条测线的测点应在3各以上,若地质条件复杂时,可酌情增加测点数目。

3.详细勘探阶段

详细勘探主要是进一步探测初步勘探阶段未查明的地质问题,为后续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提供必要的补充和校核,这一阶段探测技术仍以物探为主,具体选择方法可根据隧道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决定。对山区岩质隧道进行探测时,应先进行地震勘探。进行地震勘探时,可沿隧道轴线布置一条以上的地震测线,以10-20m为间距设置测试点;若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地质构造,可将测试点数据布置密度增加;两洞口布置横测线,测点距离设置为5m;若在洞口或洞身发现溶洞或其他构造破碎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横测线或测试点。公路为上下行时,对于地质条件简单、岩性单一、无地质构造的短小隧道可作为一条隧道,组织勘探工作外,其余均应作为两条隧道进行单独勘探。勘探方法如下:用声波法对岩体的弹性纵波波速和横向波速进行同时测定,用于计算岩体的弹性特征值;测试岩石试件的弹性波速,以计算岩体的完整性,从而判定围岩的破碎程度;在进行地震勘探时,若发现明显的地质构造或溶洞时,可利用其他方法进行再次勘探,以供验证;采用电探时,可沿隧道轴线设三条测试线,其中两侧的测试线与主测线的间隔距离为20m,测点间距为20m;洞口设置横测线,间距为10-30m;对水下地质进行物探时,应根据水域的水底地形、水体流苏、水体深度等情况决定物探方法的选取,一般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探测,勘探主线至少为2条,横测线可根据水流方向布设,至少为3天,测点间距应小于陆上物探测点间距。

二、隧道工程地质勘探测试项目

隧道工程地质勘探测试项目主要包括地应力、岩土力学、水文地质、水质分析以及其他综合测试。地应力测试方法多采用水力压裂法,其他方法可作为辅助方法。岩体内部应力状态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可利用应力试验,并结合岩体组份的分析及构造分析,对岩体的主应力方向进行确定,岩土的力学试验常用测定标准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隧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钻探操作,地质勘探孔的设定应考虑水文地质试验孔的设定情况,地质勘探孔终孔可作为后期的水文地质试验的观测孔,若发现钻探孔终孔含有大量地下水,应考虑进行专业的水文地质勘探,以获得水文地质参数。对隧道内的主要含水层取样进行水质分析,看是否满足生活、工程、消防用水的要求,一般测试样品为1-3组。综合测井是配合钻孔,利用声波测井和放射测井的方法,从多个方面获得隧道围岩工程所需的地质、水文等各项参数。

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需要科学的地质勘探,这是为后期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提供的基础保障。在实际的勘探过程中,应根据具体的地质情况进行勘探方法的选择及变通,确保勘探数据的准确性及有效性。

地质勘探的论文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园林绿化企业的改革和创新。为了进一步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营改增政策的背景下有效的规避企业经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便要对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给予一定的重视程度,还要深刻的意识到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发展以及所起到的影响,从而完善自身的税务筹划水平。

二、营改增的概述及税务筹划在园林绿化企业中的必要性。

(一)概述。

营改增便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指的是以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应税项目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解决了以往的纳税程序以及课税范围内的进行二次甚至多次纳税的问题,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目标,并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xx年的1月1日起开始试点以来,逐渐成为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税收政策,对我国各领域的经营和发展都具有较大的影响。但对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园林绿化项目,营改增前后的处理是不同的。营改增前,企业提供建筑业服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当分别核算建筑服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而营改增后,这一行为应按企业从事的主业进行判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发生该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企业发生该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如果企业以建筑服务为主业,提供建筑业服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增值税。对于此种情况,在营改增后,企业要尽量将建筑业劳务和自产林木、花卉的销售分开签订合同,就可以利用增值税法的规定,达到减少税负,实现税收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并促使了产业结构的升级,避免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促使企业在这一环境中平稳的发展。

(二)必要性。

园林绿化企业实行税务筹划主要是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后,深刻的意识到企业营改增后对企业正常的经济运行以及发展过程中起到的影响,应用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来对企业的筹资、投资以及相关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全局的谋划和统筹安排,从而通过多种税收方案来最终确定出一套有利于帮助园林绿化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管理者可以通过纳税人的身份来寻找出一个最为适合自身特点的纳税方案,以此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与此同时,进行税务筹划还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可以促使企业会计清楚的意识到面对增值税等一些税款时,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从而帮助企业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升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以此来完善以往财务管理水平的缺陷,并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

三、营改增后园林绿化企业税务筹划以及税务风险防范的举措。

(一)税务筹划。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后,园林绿化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分为以下几点方式。首先是选择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税务筹划,一般来说,一些中小型园林绿化企业的纳税人需要按照3%的税率来实行简易征收,从营改增政策后来看,这种纳税方式有效的减轻了税收的负担,但由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园林绿化企业的业务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从长远看来,不利于企业扩大生产业务等。其次是在工程施工中的使用苗木的筹划。对于这一方式,甲方需要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主要有两种选择方案。其一是甲方作为经营性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园林企业需要购买大量的商品苗木,,将苗木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其二若是甲方是消费终端的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者,园林的绿化施工企业在进行签订工程合同时,便需要将工程合同与销售苗木的合同进行分别的拟定,并达到免增值税的效果,从而为企业减轻负担。再次,是营改增后的进行成本核算分开的筹划,这种筹划方式主要是园林绿化企业提供相关的设计服务、销售货物等需要根据不同税率的来降低税收成本。因此,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的所得税,企业都需要采取进行分开核算绿化、花卉以及相关的工程成本,才能在享受税收优惠的过程中降低税负。最后,是营改增后的设计费用的税务筹划,由于客户的园林通常都需要园林绿化企业来进行设计。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更改了设计服务增税,企业便需要将设计单独脱离,并成立独立子公司,从而由子公司来提供设计服务,母公司进行施工,这样便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风险防范。

在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后,园林绿化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税务筹划以及税务风险风范水平,才能有效的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并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因此,制定合理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也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在这过程中,园林绿化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尤其是企业内部会计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财务会计较强的税务风险防范的意识。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园林绿化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打造专业且系统的风险防范的平台,将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信息以及企业以往纳税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以此来保证数据的精准性和广泛性,这样企业在进行其他项目之前,也能通过大量数据和信息的分析来得出进行该项目的税务情况,通过这一平台还可以对项目纳税以及税务筹划的整个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一旦出现潜在的风险,也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真正的实现降低企业税负,规避税务筹划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的最终目的。

四、结论。

总而言之,为了更好的营改增的政策提出后保持园林绿化企业的持续平稳的发展,并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便要重视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所带来的影响,还要做到提升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并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举措,从而推进我国园林绿化企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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