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 申请书审批意见(8篇)

  • 上传日期:2023-01-14 05: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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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一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我县征地补偿原则上实行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耕地平均年产值统一按每亩1200元计算,各类土地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部分区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最高为3.4万元/亩、最低为3万元/亩补偿。具体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开发区)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拟定后,提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原则上在我县城区及开发区总体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按征地补偿协议确定的被征收农用地面积10%比例(不含留用地征用面积),实行按征收土地所在村就近预留土地,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用于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二、三产业。

留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并缴交相关规费,也可以委托县政府报批并出让,出让收入扣除相关报批费用、政府规费税金等有关成本费用后由县财政全部下拨有关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下拨村经济集体组织,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安置、发展生产。工业项目(含工业园区内的道路等工业配套项目)征地和政府原因无法兑现留用地指标的经营性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水利、道路交通等公用设施项目征地,采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对留用地指标予以变现。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标准根据该项目留地类型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或项目周边地块近期出让价,并扣除项目收储成本和相关报批费用、政府规费税金有关成本费用后确定。

二、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上果树、果苗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4的相应标准执行。成片果树种植密度不得超过最大合理株数(详见附件3),若超过最大合理株数,按最大合理株数补偿。

(二)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的相应标准执行(林木种植密度必须在林业部门认定的合理范围内),其中零星树木和竹林按株清点补偿,其他成片林木按实际占地面积丈量补偿。经依法审批采伐的成片林木,采伐后林木归原林权所有者。

(三)征地范围涉及鱼虾塘征收的,主要分三种类型补偿:

1、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前已建成的鱼虾塘,以及垦区范围外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统称“垦前塘”。垦前塘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地类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2、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后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属“垦后塘”。垦后塘收塘时按3400元/亩对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进行补偿。

3、鱼虾塘原为耕地等整理改造的,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原地类进行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四)征迁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其他项目的补偿标准按附件6、7的相应标准执行。畜舍、禽舍等临时简易搭盖物按建筑面积70-100元/ m2予以补偿,室外厕所、杂物间等附属房按建筑面积100-120元/ m2予以补偿,但不予安置;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主要指房前屋后空地或已建围墙内的空地),原则上按120—200元/ m2进行补偿,对执行留地政策范围内的空地,可根据该项目农用地补偿标准加上留地变现款适当进行调整。

三、集体土地的房屋征迁安置条件

被征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给予安置:

(一)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

(二)虽无合法产权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确认为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效前建造的房屋。

(三)年1月1日至年8月1日《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生效前建造的房屋,房屋的使用人能提供地契、建设用地证明、建房纳税记录等有效原始资料并确系本人居住的。

(四)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含提供相应票据等),一直作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

(五)无产权房屋的安置,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年1月1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村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三层以下(含三层)按建筑面积90%安置,余下部分及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城区及周边地区以年年初县建设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航拍的影像图及数字化地形图作为依据。

2、年1月1日至年8月12日《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出台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村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三层以下的(含三层)按建筑面积75%予以安置,余下部分及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以年年底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航拍的影像图及数字化地形图作为依据。

3、年8月12日至年12月31日建造的无产权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只给适当房屋重置价给予补偿;如有特殊情况,各乡镇及开发区在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时上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凡属年1月1日以后未经审批建造的无产权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适当予以补贴。

5、航拍图未覆盖区域,房屋建造时间以村、镇调查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具结书作为依据,按上述四款规定执行。

6、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无产权非住宅房屋,可办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经县政府确认同意后可按70%给予作价补偿,不予以安置。

(六)商业用房认定及补偿安置。在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生效后,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的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店面的,一律按原房使用性质进行补偿安置。但拥有产权和持有年1月1日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税务登记证明,依法纳税并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按其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面积×60%×(店面区位评估价)确定。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的进深按房屋的结构确认,但不得超过6米。

四、集体土地的房屋征迁补偿标准

房屋征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费。

(一)房屋征迁补偿费。按附件8、9、10、11相关标准执行。凡被征迁的主房只有一层平房的,按确认建筑面积另加300元/m2给予补偿,主房只有两层的按确认建筑面积另加100元/m2给予补偿。

(二)安置房价格。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安置房价格分三种类别:

1、安置价:多层安置房1300元/m2,高层安置房1500元/m2。

2、优惠价:多层安置房1500元/m2,高层安置房元/m2,

被征迁人所选安置房面积超过可享受的安置面积15m2以内的,按优惠价计价。

3、市场参考价:由有资质评估公司结合安置区片范围内商品房均价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随同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迁人可享受的安置面积15元/m2以上的,按市场参考价计价。

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计层次差价,要收取超面积部分(包括可享受的超面积和安置户要求增加的面积)层次差价,层次差价原则上不得高于50元/m2。多层的层次差价从第4层开始计算;高层的层次从第7层开始计算。

(三)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迁人应选择与被征迁房屋面积最接近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被征迁房屋只为一层的,且建筑面积在100 m2以内的,按被征迁主房确认建筑面积的1.3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只为二层的,且建筑面积在200 m2以内的,按被征迁主房确认建筑面积的1.1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只为三层的,按照确认面积1:1给予等面积安置;被征迁房屋为三层以上的,一至三层部分按照1:1给予等面积安置,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

安置房配备工具间或商业用房的,计入安置面积,价格按实际评估价计价。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确认的建筑面积1:1作价补偿,即按被征迁房屋确认面积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外,再给予货币安置作价补偿金,具体金额由县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根据项目实际设定,报县政府批准。

项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联体住宅进行征迁安置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以参照多层安置房的安置标准执行。

(四)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的,县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须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五、拆迁安置过渡期限

安置房建设为多层住宅(九层及以下)的,过渡期限为2年;安置房建设为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过渡期限为3年。过渡期限计算按签订拆迁协议并搬迁封房之日起计算。安置房逾期交房按逾期交房之日起按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附件13执行,在本标准执行前已实施临时安置补助的,按原标准继续执行。

六、其他说明

凡由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陆域土地,适用本标准;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上报办理用海审批手续的海域部份,适用《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或省、市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标准执行;此前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的,仍按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中核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二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__]26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__),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动发展绿色建筑,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尽快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__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十二五”期间,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等方面能力建设,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新建单体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手段,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到20__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__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二)基本原则。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地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地区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积极完善政策体系,从整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并注重集中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城市及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率先突破。合理分级、分类指导,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以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为主要抓手,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激励引导、规范约束,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三、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一)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尽快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程。加快制定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及造价标准。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编制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

(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建立自愿性标识与强制性标识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三)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建设。培育专门的绿色建筑评价机构,负责相关设计咨询、产品部品检测、单体建筑第三方评价、区域规划等。建立绿色建筑评价职业资格制度,加快培养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评估、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

四、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引导更高水平绿色建筑建设

(一)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奖励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级地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设计评价标识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汇总上报至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两部”),两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报告、工程建设审批文件、性能效果分析报告等进行程序性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绿色建筑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后,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两部组织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的实施量、工程量、实际性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符合申请预期目标的绿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___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规范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各地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五、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

(一)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充分体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申请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应具备以下条件:新区已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___万平方米。

(二)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上述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

六、引导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优先发展绿色建筑,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

(一)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各地要切实提高公租房、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强调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时,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二)在公益性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公益性建筑中开展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从20__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

七、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切实加强绿色建筑综合能力建设

(一)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绿色建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要根据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目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二)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三)积极推动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适合住宅产业化的新型建筑体系,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与发改、科技、规划、机关事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绿色建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组织实施,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三

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镇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的管理,鼓励“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通过公开招考分配到我镇农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按文件执行。对取得新学历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经县人事局核定,从取得文凭之日的下月开始调整。

(二)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年终奖金)由镇党委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实绩和思想政治表现核定,原则上根据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执行。

对“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与村捆绑工作、远程教育工作、创先争优工作、信息工作、上挂办(中心)业务工作、民主评议六部分,基本分为100分,累计总得分以120分为限。计奖分值在年终确定。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与村捆绑工作(基本分40分):各“大学生村官”与所在村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对应挂钩,实行捆绑考核,未上挂的村官基本分为45分。

2、远程教育站点工作(基本分8分):(1)、远程教育设施齐全、日常运转正常得基本分3分,镇督查到不能正常播放,每查实一次扣1分;(2)、每月利用远程教育对党员进行远程教育1次以上,并做好相关记录得基本分3分,每缺一次扣0.5分;(3)按上级组织部门通知要求及时播放有关会议、技术培训等得基本分3分,未播放的每次扣1分。以上三项最多扣完基本分。(4)、远程教育被评为省市县先进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创先争优”工作(基本分8分):(1)、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并与村干部、驻村指导员经常性沟通联系的得基本分2分;(2)、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得基本分2分,未按规定上报的,每次扣0.5分;(3)、做好“闪光言行”的推荐和跟帖工作;每月至少推荐一名候选人或先进组织得基本分3分,被录用、列入每月评比对象、评上对象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4)、列入镇级示范点,并被评上县级以上先进的各加1.5分。

4、信息工作(基本分16分):挖掘、总结、提炼所在村的有关党建工作,并撰写相关信息稿件,在《县报》、《日报》、《、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或“县党建网”上录用6篇(其中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或“县党建网”必须录用4篇以上)得基本分,缺一篇扣4分,每多一篇加2分,限加10分。

5、民主评议部分(基本分8分):年终组织办根据每位“大学生村官”平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按实结算,满意度达到80%,得基本分;超80%的,每升5个百分点加1分;满意度低于80%的,每降5个百分点扣2分;满意度低于60%,扣完该项基本分。

6、上挂办(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基本分20分):按照职责分工,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及上挂部门布置的任务。年底由各办(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

7、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擅自离岗,经查实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分。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本人对照年度考核内容、标准,以年度工作表现为主进行书面小结和自我评估。

2、初评。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村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提出初评意见。

3、考核。由镇考核组在自评、初评基础上,年底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全面考核。

4、定级。根据考核结果,总分列前2名的为优秀,考核8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8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审定为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镇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优秀按规定的110%发放年度奖金,年度考核称职按规定的100%发放年度奖金,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按规定的90%发放年度奖金,年度考核不称职不予发放年度奖金。对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当年年终奖以120%发放,第二年起重新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连续请事假15天以上;一年内累计请事假30天以上,信息工作未完成基本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经镇党委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四、考核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袁继红,陶志军,俞志宏,相关办(中心)主任和村党总支书记组成,袁继红任组长。镇组织办负责汇总、结算和初审,最后由党委会议审定。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四

村干部考核意见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充分体现绩酬挂钩的原则,确保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实行工资报酬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结帐。

具体意见如下:

一、考核项目、指标及权数(总权数100分)

1、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16分)

①常规农业生产、管理及病虫害防治3分

②畜禽产业发展(生猪、养鸡)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5分

③绿化造林(完成植树任务,确保成活率*以上及做好老林木管护)5分

④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元以上)2分

⑤打工经济(外出打工人口同比增加*以上)1分

2、新农村项目建设(26分)

①一建三改及生态家园建设(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确保产气率*、三改配套率*,其中新建房一建三改率*,推行湾组沼气化,建设*个以上生态家园示范湾组)6分

②通村通组公路建设与维护管理(完成任务)2分

③农田水利建设及安全卫生饮水(完成大小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改水任务或确保农民饮水安全卫生)4分

④村庄环境整治及垃圾清理(完成垃圾池建设任务,落实

垃圾清运员,建立长效管理,确保村庄环境整洁、卫生)12分

⑤村庄规划及土地管理(引导建设集中居民小区,杜绝乱

搭乱建)2分

3、农民负担及村级财务管理14分

①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及惠农政策2分

②村级财务管理4分

③村级款项征缴(完成上交任务)5分

④村级债务化解(减债*以上,无债村得满分)3分

4、计划生育工作9分

①计划生育率*以上1分

②“三查率”*以上、“月查率”*以上1分

③综合节育率*1分

④多孩率控制为02分

⑤无擅自终止妊娠和胎儿性别鉴定2分

⑥其它2分

5、政法及信访工作6分

6、村级组

织及党风廉政建设3分

7、农村文化、卫生事业3分

8、社保扩面(完成任务)5分

9、民政优抚及扶贫开发2分

10、烟草市场整顿及销售(完成任务)5分

1、统计工作3分

2、武装工作3分

3、城镇建设管理(此项只考核镇区“两村两居”,权数为42分,年终考核时,“两村两居”的城建城管工作得分按考评结果的*计算;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新农村项目建设两个单项得分按考评结果的*计算)。

①规划管理8分

②建设工作4分

③卫生、绿化及日常管理8分

④“楚天杯”创建及迎检等大型活动12分

⑤协助收缴有关规费(完成任务)5分

⑥征地协调工作5分

4、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完成信息收集提供任务)5分

二、考核计分办法

1、单项得分

各单项工作由相应工作专班在上述考核项目、指标及权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并制定考评计分细则。

计分方法为:单项得分=(实际完成数÷任务指标数)*单项权数。若超额完成指标,单项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单项权数的一倍。若单项工作目标任务较为抽象的,则根据相应工作专班制定的有关细则予以量化计分。

2、加分

①某项工作作为省级、市级、镇级现场会或作典型发言或作典型经验推广的,每项次分别加5分、2分、1分。同一内容加分取最高的,不重复加分。

②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或其它工业企业,投资额达*万元以上的,每引进一个加10分。

③兴建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基地,年出栏生猪或出笼鸡规模在*万头或*万只以上的,每兴建一个加10分。

④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在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面成效显著,其中新增年出栏规模达到1000头以上,按每增一户1000头规模加1分;新增能繁母猪存栏达到100头以上,按每增一户100头规模加2分;新增养猪年出笼规模达到*万只以上,按每增一户*万只规模加1分;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模式连片种植基地蔬菜或其它新特作物规模达到*亩以上,按每*亩规模加1分;连片发展特种水产养殖规模达到*亩以上,按每*亩规模加1分。br/⑤向上或向外争取专项资金或无偿投资,筹资修建通村通组公路、村级水厂、农业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累计村人平投资额达到*元以上,加5分。

⑥当年化解村级债务*万元以上,成为无债村的,加3分。

⑦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对比上年每净增500*元,加1分。

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酌情加1-5分。

3、扣分

①某单项工作被市或镇“一票否决”的,此单项不得分,另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扣5分;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②村级班子被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的,扣2分。

③村级债务增加*万元以内的,扣2分;*万元以上的,按每新增500*元加扣1分。

④镇组织的会议和其它活动,村干部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缺席的,每人次扣0*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分。

⑤因村级班子组织协调不力处置不当,造成本辖区重大事件发生,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大的,扣10分。

4、总分计算办法

单项实际得分=单项考核得分*按人口设定的系数*按耕地面积设定的系数。单项得分系数根据各村当年实际统计人口数量和耕地面积设定。其中人口在*人以下、1500-*人、*人以上设定系数分别为

1、*0

1、*02;耕地面积在*亩以下、1500-*亩、*亩以上,设定系数分别为

1、*0

1、*02。

总分得分计算办法为:按照单项实际得分、加分、扣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

三、工资计酬办法

1、工资基数计算办法:

各村工资基数=每分挂钩报酬金额*该村总得分。每分挂钩报酬金额由镇党委、政府年终根据有关情况予以确定。

2、各村工资总额计算办法:

村一把手工资额度按镇考核的该村工资基数计算;其它干部工资额度按该村工资基数的*计算,干部职数以镇确定编制数为准。即年度工资总额=工资基数*〔1+(干部编制数-1)*0*〕。专职妇女主任的工资含在工资总额之内,由镇计生办按市有关文件精神单独考核统筹发放。

四、考核结帐办法

1、村干部工作考核计酬由镇党政办、经管站负责,有关工作专班和单位负责所属指标的收集、审核、考评和提供,综合考核得分及计酬结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核批准后发文。

2、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干部个人实绩与工资报酬挂钩方案,年底在镇确定的工资总额内,由村支部、村委会按方案分解到人,并报经管站备案。

3、各村村干部职数以镇党委核定的编制数为准,不得擅自增加干部职数。

增职数不增工资总额,减职数不减工资总额。

4、本考核计酬时限为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五

在指导河北省委班子专题民主会时强调坚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在这次民主生活会上,河北省委班子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种种表现,共检查出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之深,力度之大可谓空前,没有触及灵魂的反省,没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就不会有这样真挚的自我批评。

我从未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对照党章我发现自己与党的要求相去甚远!我不是党员,可我坚持对照党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想以一个最基层、最低层工作人员的身份,谈谈自己最真实的一点学习心得体会。

河北省委检查出的6个问题之四为“用人导向不够科学,没有能很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既然省部级领导干部就用人导向作了高屋建瓴的自我批评,作为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我就更该就干事创业进行一次自我剖析:我1995年大学毕业以统派的方式进入干部队伍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龄不同”。在近20xx年的工作履历上唯一蹉跎的是年龄,一成不变的就是“干事”两个字,冤吗?这次领导们开诚布公地谈用人导向和激励机制对我的触动很深,就此进行了“三鼓式”的递进深入学习,一鼓觉得“确实很冤”,二鼓觉得“沉冤得雪”,三鼓感觉“心中有愧”。第一次学习时觉得“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逢春”,二十年的大头兵无出头之日是因为“朝中无人”;再次学习时感到今天人心复古,社会清明,省部级干部都进行反思了,我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领导能这样讲,也算是沉冤得雪了;心平了,气和了,第三次学习中发现前两次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因情绪作梗,造成理解上的断章取义。“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来寻找光明”,上过山、下过乡的“一代人”能够在错误的年代坚守并弘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而我却从未运用自我批评的武器进行过检讨,只是简单地将自己的碌碌无为归咎于“朝中无人”,想到此不禁心生惭愧。扪心自问,二十年的工作真的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了吗?真的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吗?真的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了吗?就从未有过挑肥拣瘦、避艰畏难的想法吗?

对照本职工作自我检查如下:

个人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和应付上级检查“能闯关”为目的,工作无长久规划;

避艰畏难,碰到困难躲着走(我从事的是排污收费工作,我区企业规模小、生产不稳定、企业环保人员匮乏、企业领导环保意识淡薄对排污申报存在抵触情绪,面对困难我绕着走了,造成排污年申报的短板);

身在基层却对排污企业一知半解、不知其所以然(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企业又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以致于对污染企业工艺流程不清、资源能源消耗不明,污染物排放节点、排放强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去除效率掌握不够全面);

工作模式僵化,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排污收费工作行业性、地域性差异较大,多因子叠加收费室一个笼而统之的概念性指导,杜绝人情收费又是一个原则性要求。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具体到基层一级的小微企业,没有安装在线设备,提供不出监督性监测报告,用于物料衡算的产品产量要么不申报、要么谎报瞒报,加之污染物的排放与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成正比,而管理成本的压缩会造成污染治理设施的不正常运行。以上种种都会给排污量的准确核定增加不确定性)。

退过这次学习,我个人认为“为民、务实、清廉”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更是我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定信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长期要求。

环境保护是随着社会进步、科学发展、产业升级换代而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的学科。作为一名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做好环保工作,清廉是一种意识,无论在显意识中还是潜意识里都要用清廉这面镜子“日省三身”。而为民必须务实,不务实的为民缘木求鱼,不但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更可能会与初衷南辕北辙。一旦造成失误,大气污染会在短期消失;地表水所受到污染则会造成立竿见影的危害,消弭也是难上加难;地下水的污染显现则会出现在几年乃至几十年后,而其治理则要穷几十年更或几百年之功。因此,我要把清廉作为镜子立在我的显意识中并默化在潜意识里,努力“自修”,把为民落实在务实中,把务实的基础夯实在专业技术学习上!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六

(一)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首先要强化单位领导的内部控制意识,让单位的领导真是认识到内控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单位领导对内控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控制环境的好坏。同时,还要将这一意识贯彻落实到全体员工的工作中,并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全体职工在管理层的引导下,应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对内控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以调动单位各个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承担内部控制责任的意识。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控机构的权威性与独立性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众多规章制度息息相关。事业单位在健全内控制度的同时,还应完善与之相关的其他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现。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应强化内控制度的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程度定期作出评价,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纠正。

(三)建立完善的集体决策和议事机制

事业单位的决策权应该受到相关机构的监督,比如,事业单位应对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在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后,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最终决策应通过党组会、办公会或部门与科室联席会讨论决定。事业单位采用集体决策制,可以有效的规避错误和风险。

(四)加强财务管控和业务过程的协同,强化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应把业务过程和财务管控有机地结合起来,让财务控制渗透到业务活动的每个环节,只有这样,才可能避免业务过程中的舞弊。

事业单位还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组织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对盘盈、盘亏、报废、损毁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事业单位应依据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小型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岗位,配备专、兼职的人员管理财产,大型事业单位要设立专用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负责专用设备的验收和日常的设备维护以及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健全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在将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账户的同时,也关心相关财政部门让它支多少、怎么支的问题,这就决定了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机制要与支出机制的建立相联系。事业单位在收入方面,要合理合法;在支出方面,应体现以收定支,核定支出基数,并借鉴预算内一些有效的方法来建立一整套的开支标准、考核依据及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对不合理的支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堵塞漏洞,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由事业单位全体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共同利用系统化的方法来进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首先,应设立全面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全面渗透到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的全过程,涉及所有业务和全体人员;同时,评价指标要以事实为基础,指标结构科学、清晰、合理,评价指标要具有独立性,保证评价各个环节独立。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结合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特点制定改进措施。

(七)紧跟时代脚步,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内控建设

事业单位不能与现代化相脱节,要紧跟时代变化,大力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提高内部控制的水平。结合现代化技术,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补充,实现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朝着现代化、科学化的可持续方向发展。

(八)选拔合格人才,强化内控人员业务能力

事业单位在设立健全的内控机构后,配备的人员不仅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同时还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事业单位应成立一支应变能力强且专业技能扎实的人才队伍,并对此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或者专业进修,加强他们对风险的分析、应对能力,以及面对全新业务时的分析和应用能力,提高内部控制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意识,成为“又红又专”的合格人才。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七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切实推进美好安徽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xx年,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基本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整合管理执法职能

(三)明确管理职责。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四)综合设置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编办指导各市、县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市、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兼顾部门实际,实行相关人员编制同步划转。

(五)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到20xx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以及行政处罚权被集中行使后,行政处罚权之外的行政管理职责是否划转,由市、县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城市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协助调查的,应限时转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违法行为确认后,由城市管理部门执行具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公安、水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停放车辆联合治理力度,城市管理部门将违法停车信息限时移送交警部门,并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依法实施处罚。

(六)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切实优化执法力量

(七)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配备比例。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xx年底,完成所有执法人员轮训,按要求完成持证上岗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及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八)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按规定标准配备执法执勤专用车辆和装备,到20xx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严格控制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数量,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承担。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推行权责清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权责匹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并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十)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五、强化城市综合管理

(十二)加强市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应当及时将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并做好异地备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占用行为。

(十三)维护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查食品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十四)优化交通环境。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管理维护。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加强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加快推进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十五)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推进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十六)提高应急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应急报警系统,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统筹推进城市防空阵地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

(十七)构建智慧城市。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到20xx年底,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智慧化管理和监控服务。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加强智能系统在城市排水防涝中的应用,提高城市防汛排涝应急能力。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发展智慧交通,提高交通设施利用率,实现交通控制及时、方便、高效、安全。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市长热线等的对接。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十八)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建设运营市场化。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养、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管理作业市场化。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十九)实施网格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环境监管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二十)推动多元共治。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

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设区的市应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制订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二十二)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各地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二十三)强化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机制。探索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二十四)健全考核制度。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省政府建立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二十六)明确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省编办要加强对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的指导,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加大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及制度建设等工作。省民政厅要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信息化、扁平化建设与管理。省财政厅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城市管理经费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经费需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共同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十七)抓好试点示范。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思路,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20xx年下半年为试点示范阶段,在亳州、宿州、淮南、滁州、芜湖、黄山市和广德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方法以及职能界定、改革措施、时间步骤、政策制度等,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市、县应抓紧制订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xx年在全省全面推进。

(二十八)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对违反规定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职责整合应当与机构设置、编制划转同步实施。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衔接好人财物等要素,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应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十九)营造舆论环境。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及时解读改革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改革实效的正面宣传,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切实强化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有关核定意见申请书如何写八

在指导河北省委班子专题民主会时强调坚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在这次民主生活会上,河北省委班子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种种表现,共检查出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之深,力度之大可谓空前,没有触及灵魂的反省,没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就不会有这样真挚的自我批评。

我从未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对照党章我发现自己与党的要求相去甚远!我不是党员,可我坚持对照党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想以一个最基层、最低层工作人员的身份,谈谈自己最真实的一点学习心得体会。

河北省委检查出的6个问题之四为“用人导向不够科学,没有能很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既然省部级领导干部就用人导向作了高屋建瓴的自我批评,作为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我就更该就干事创业进行一次自我剖析:我1995年大学毕业以统派的方式进入干部队伍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龄不同”。在近20xx年的工作履历上唯一蹉跎的是年龄,一成不变的就是“干事”两个字,冤吗?这次领导们开诚布公地谈用人导向和激励机制对我的触动很深,就此进行了“三鼓式”的递进深入学习,一鼓觉得“确实很冤”,二鼓觉得“沉冤得雪”,三鼓感觉“心中有愧”。第一次学习时觉得“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逢春”,二十年的大头兵无出头之日是因为“朝中无人”;再次学习时感到今天人心复古,社会清明,省部级干部都进行反思了,我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领导能这样讲,也算是沉冤得雪了;心平了,气和了,第三次学习中发现前两次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因情绪作梗,造成理解上的断章取义。“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来寻找光明”,上过山、下过乡的“一代人”能够在错误的年代坚守并弘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而我却从未运用自我批评的武器进行过检讨,只是简单地将自己的碌碌无为归咎于“朝中无人”,想到此不禁心生惭愧。扪心自问,二十年的工作真的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了吗?真的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吗?真的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了吗?就从未有过挑肥拣瘦、避艰畏难的想法吗?

对照本职工作自我检查如下:

个人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和应付上级检查“能闯关”为目的,工作无长久规划;

避艰畏难,碰到困难躲着走(我从事的是排污收费工作,我区企业规模小、生产不稳定、企业环保人员匮乏、企业领导环保意识淡薄对排污申报存在抵触情绪,面对困难我绕着走了,造成排污年申报的短板);

身在基层却对排污企业一知半解、不知其所以然(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企业又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以致于对污染企业工艺流程不清、资源能源消耗不明,污染物排放节点、排放强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去除效率掌握不够全面);

工作模式僵化,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排污收费工作行业性、地域性差异较大,多因子叠加收费室一个笼而统之的概念性指导,杜绝人情收费又是一个原则性要求。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具体到基层一级的小微企业,没有安装在线设备,提供不出监督性监测报告,用于物料衡算的产品产量要么不申报、要么谎报瞒报,加之污染物的排放与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成正比,而管理成本的压缩会造成污染治理设施的不正常运行。以上种种都会给排污量的准确核定增加不确定性)。

退过这次学习,我个人认为“为民、务实、清廉”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更是我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定信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长期要求。

环境保护是随着社会进步、科学发展、产业升级换代而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的学科。作为一名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做好环保工作,清廉是一种意识,无论在显意识中还是潜意识里都要用清廉这面镜子“日省三身”。而为民必须务实,不务实的为民缘木求鱼,不但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更可能会与初衷南辕北辙。一旦造成失误,大气污染会在短期消失;地表水所受到污染则会造成立竿见影的危害,消弭也是难上加难;地下水的污染显现则会出现在几年乃至几十年后,而其治理则要穷几十年更或几百年之功。因此,我要把清廉作为镜子立在我的显意识中并默化在潜意识里,努力“自修”,把为民落实在务实中,把务实的基础夯实在专业技术学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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