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3: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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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有助于思考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需要不断练习和积累。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吧!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一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装车地点:xx市锰业有限公司卸货地点: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条承运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如运输过程中发现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卸车地点的均与托运方无关,一切风险由承运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车辆不得掺假、加水、放水、偷盗等作弊现象,如经托运方发现,承运方要承担该车货保价金额的80%违约金,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承运方必须的合同签证后,货物运输过程中损耗不得高于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按合同保价金额向托运方赔偿相应货款。如托运方实际收货数量超过实际发货数量,则以实际发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超出部分不作运费结算。

第六条运输及包装:洗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盖好蓬布、打好封签。运输车辆出现因蓬布封签导致的问题均由承运方自行解决。阴雨天气需盖好雨布避免货物淋湿,如出现上述情况根据质检处处罚意见实施处罚。

第七条结算方式:承运方运输货物后,并开具增值税运输发票托运方现汇结清运费。

第八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将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对全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在书面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有限期一年。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二

道路运输,是一种在道路上进行运输活动的运输方式,那么关于道路运输。

协议书。

是怎样的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道路运输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托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承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最新道路运输。

合同范本。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区路(街)号。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三

甲方(托运单位):编号:

乙方(承运单位):签订地址:福州。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调,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的钢材从市场运抵王庄工地(收货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公司物资部)。

二、运吊费单价:20(含税)元∕吨,数量60吨,具体承运物资清单及重量传真确认或乙方签收。(一次不足60吨按60吨算,一次以上每次补贴吊费200元)。

三、如在途中出现货物损坏、丢失、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货物每差一顿按市场价赔款。

四、运输途中货物超载、超限、损坏、车辆手续不齐全及驾驶员原因造成罚款、卸货、或者送货延迟,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要求提货时不得有以下情况发生:如弯曲变形、严重生锈、裂痕、凹凸不平等,如遇此情况司机不能自行定夺,请致电我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负责。

六、司机在仓库提货时需注意,车上所装货物数量与提货单是否一致,对大规格的货物必须进行抽点,如有差异,请致电我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负责。

七、货物安全运抵卸货地,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应在签单上签字盖章。乙方在每月十五号将验收单交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开具正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运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四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2、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3.甲、乙双方应如实提供第1、2项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对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负完全责任。

4.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乙方在甲方托运的货物外自行添、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甲方向乙方交(装)货物,乙方应有司机或其他代表人在现场监装,做好货物的点件交接、包装检查、装车监督,承运车辆离开交(装)货物地点后发生的各种灭失、盗(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货损货差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如委托乙方代收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三天内交付甲方(发生的汇、转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超过甲方要求时间未将货物送达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总运费的10﹪;如造成甲方因违约而产生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其它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9.乙方承运货物途中,务必做好货物的各种防护措施,保证货物安全、按时到达目的地交予收货方,同时做好货物的签收手续。乙方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货物灭失、盗(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货损货差事故,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赔偿;如货物全失,甲方将拒付运费;造成甲方因违约而产生其它损失,乙方一并赔偿。

10.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应按货物价值赔偿甲方损失,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则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该批次货物安全责任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约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五

第三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安全处和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对具体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召开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会,通过分析才能认识到交通事故的本质,从而获得对交通事故现象全面,客观的认识,达到预防和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目的。

第十四章安全风险基金预提和使用权限。

第三十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自车辆签订合同之日起,每车每月按100元预提,预提风险基金以1200元为准。

第三十八条安全风险基金用于事故借款、事故处理。风险基金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负责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公司不再预借事故款。

第三十九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对安全风险基金要专款专用,设立单车台帐进行分解,做到日清月结,合理使用。

第四十条车辆合同到期转户,按规定予以返还。

第十五章事故索赔。

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负责,事故索赔由公司安全处负责。

第四十二条事故结案后,所需材料:

(一)出险通知书。

(二)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协议书和责任认定书。

(三)车辆定损单。

(四)医院结算单。

(五)死亡证明。

(六)销户证明。

(七)评残鉴定书。

(八)其它票据(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善后处理费)必须加盖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印章。

(九)行驶证复印件。

(十)驾驶证复印件。

(十一)事故现场照片。

(十二)事故责任人检查。

第四十三条结案手续齐全后,公司安全处当日上报保险公司,立争十日内赔回款项。

第三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安全处和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对具体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召开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会,通过分析才能认识到交通事故的本质,从而获得对交通事故现象全面,客观的认识,达到预防和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目的。

第十四章安全风险基金预提和使用权限。

第三十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自车辆签订合同之日起,每车每月按100元预提,预提风险基金以1200元为准。

第三十八条安全风险基金用于事故借款、事故处理。风险基金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负责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公司不再预借事故款。

第三十九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对安全风险基金要专款专用,设立单车台帐进行分解,做到日清月结,合理使用。

第四十条车辆合同到期转户,按规定予以返还。

第十五章事故索赔。

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负责,事故索赔由公司安全处负责。

第四十二条事故结案后,所需材料:

(一)出险通知书。

(二)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协议书和责任认定书。

(三)车辆定损单。

(四)医院结算单。

(五)死亡证明。

(六)销户证明。

(七)评残鉴定书。

(八)其它票据(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善后处理费)必须加盖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印章。

(九)行驶证复印件。

(十)驾驶证复印件。

(十一)事故现场照片。

(十二)事故责任人检查。

第四十三条结案手续齐全后,公司安全处当日上报保险公司,立争十日内赔回款项。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六

托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承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区路(街)号。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七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

3、到达地点:_______。

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

(3)发往目的地交货。

(4)收货单位验签。

(5)将回单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八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车辆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等。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

租金采用_______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完毕。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_______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_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九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二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道路运输价格协议书汇总篇十

道路运输合同。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托运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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