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 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版(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4 04: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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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一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 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介绍信。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二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1.1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1.2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1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2.2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以文头为准),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2.3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2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3.3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3.5各种资料应建立电子文档,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

3.6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3.7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

3.8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3.9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销毁)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擅自涂改档案。

4.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4.3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4.4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4.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三

第一章 软件的选型与选购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软件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开发平台软件及业务应用软件等。

第二条 对公司各部门计算机软件的购置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统一实施的原则,以发挥整体优势,节约投资,便于管理。

第三条 对于营业部个别需求的软件,由需求单位上报《软件购买申请表》(见附表1),信息技术中心对需求单位上报的购买申请进行审核后,可以授权需求单位按计划自行购置。

第四条 对通用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novell网络平台等系统软件)由信息技术中心经招标方式选定后统一购买,供各总部、中心及营业部使用。

第五条 软件购置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依据。软件的购置必须遵守经济合同法的条款及有关规定,合同(协议)的签订前须报公司资产保全事业部审定,签定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经办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合同(协议)要建档备案。

第六条 软件的购置合同(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单位、产品名称、型号、版本、单价、合计金额、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标准、付款时间、技术支持、培训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中需更详细明确的条款和内容可用协议方式补充说明。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或纠纷,各单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公司法律办公室与信息技术中心。

第八条 购置软件手续必须完整,由专人负责验收。验收时必须认真仔细,完成外观检查、数量及配置的清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几个方面的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计算机软件验收单》(见附表2)。

第九条 软件验收合格后,购置部门应及时办理软件入库手续,并交由专职部门妥善保管。

第二章 应用软件的开发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如需开发应用软件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项目申请并填写《软件项目需求报告》(见附表3),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批。

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中心对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立项,并应遵循软件开发各阶段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软件项目进行开发和管理。

第十二条 软件项目开发管理的任务包括:

(1)进度管理。对该软件项目制定开发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2)资源管理。对整个项目所需的人力、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资源进行估算,做出合理安排和配置;

(3)经费管理。应按规范的软件开发费用评估与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4)质量管理。应采用系统工程方法检查、评审和控制所开发

软件的功能和性能。

第十三条 软件文档是计算机软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软件文档由软件开发单位具体编制。软件项目开发单位应在项目完成时应该提交如下文档

(1)软件需求与开发计划;

(2)软件设计说明书;

(3)用户使用手册;

(4)测试分析说明;

(5)项目开发总结。

第十四条 软件开发完成后必须履行正式的验收手续,由专门的验收小组按照软件验收规程,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和合同进行验收。验收规程如下:

(1)软件受托开发单位向委托单位(用户)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

(2)信息技术中心成立软件验收小组;

(3)验收小组对文档进行验收;

(4)开发单位进行软件功能演示;

(5)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测试;

(6)验收小组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审;

(7)验收小组写出软件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不能自行开发生产系统的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软件及技术资料是指与信息系统有关

的技术文件、图表、程序与数据,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源代码、系统配置参数、技术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制定软件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执行管理制度的责任人。

第十八条 借阅、复制软件及技术资料应履行必要的手续。 第十九条 重要软件及技术资料应有副本并异地存放。

第二十条 所有存放的软件必须附带相关的详细书面文档。 第二十一条 软件及技术资料应实施密期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报废的软件及技术资料应有严格的销毁和监销制度。

第三章 软件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业务部门使用的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管理软件。系统软件的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

第二十四条 业务部门应安装使用正版软件。非业务部门的系统软件应该根据信息技术中心的要求统一配置。

第二十五条 业务部门及研发部门系统软件应启用如下功能:

(1)身份验证功能,防止非法用户随意进入系统;

(2)访问控制功能,防止系统中出现越权访问;

(3)故障恢复功能,能够自动或在人工干预下从故障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而不致造成系统混乱和数据丢失;

(4)安全保护功能,对信息的交换、传输、存储提供安全保护; (5)安全审计功能,便于应用系统建立访问用户资源的审计记录;

(6)制约功能,支持对操作员和管理员的权限分离与相互制约。 第二十六条 必须启用系统软件提供的安全审计留痕功能。 第二十七条 数据库管理软件除上述功能要求外,还应具有数据库的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可恢复性保障机制。

第二十八条 从各方面要求使系统软件应达到c2级以上(含c2级)安全级别。

第二十九条 营业部应用软件包括营业部证券交易业务处理系统、信息揭示与分析系统及其它业务处理系统等。

第三十条 营业部交易业务处理系统必须具有如下特性:

(1) 自动记录全部操作过程;

(2) 关键数据不得以明码存放;

(3) 无法绕过应用界面直接查看或操作数据库;

(4) 系统管理与业务操作权限严格分开;

(5) 防止异常中断后非法进入系统;

(6) 提供超时键盘锁定功能;

(7) 交易业务数据在通信网络上以加密方式传输;

(8) 应存储一年以上完整的系统运行记录与交易清算记录;

(9) 提供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模块;

(10) 提供数据接口,满足稽核、审计及技术监控的要求;

(11) 其它有助于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的功能特性。

第三十一条 业务部门的信息揭示与分析系统必须保证信息揭示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十二条 由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业务部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同时进行试装和测试。根据研发部门的版本变动及升级通知及时做好升级工作。

第三十三条 连接internet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软件,并定期做好查杀计算机病毒的工作。

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四

甲方(寄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揽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客户物品寄递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______管理局制定的《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中邮件寄递的规定。

二、甲方交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承诺在自行封装的物品中不含以下物品: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等;

(二)各类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弹等;

(三)各类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酒精,生漆,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等;

(四)各类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烈性毒药,如砒霜;

(六)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大麻,冰毒等;

(七)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

(八)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印制品;

(九)各类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

(十一)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二)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四、甲方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地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甲方应该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准确注明邮件的重量和资费。

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当面检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依照国家规定需甲方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甲方有义务提供凭证原件,乙方核对无误后,予以收寄。

六、甲方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书面凭证的,乙方可以拒绝收寄。

七、乙方在已经收寄的邮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依据《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处理,可以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八、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乙方联系甲方妥善处理。

九、甲方违反规定寄递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违法邮寄国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甲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销毁物品退款协议书简短五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1. 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1.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 归档流程

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 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 档案保管

4.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 档案借阅

4.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 档案保密制度

4.5.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

4.5.3.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 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 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6. 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卖档案文件资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4.5.7. 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 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 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7.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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