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大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3: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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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应该合理安排时间,给自己留出休息和调整的空间。制定计划时要有计划外的预留时间,以备不时之需。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学会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一

在推动街道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委编办积极指导各区(含新区,下同)深入贯彻落实^v^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同时,为保障街道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在改革中还强调各区要加强财政保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坚持费随事转,充分保障街道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基层治理等所需工作经费。

(二)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成效初显。

2019年初,民政部将盐田区确定为第二批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实验区,明确盐田区将“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创新”作为实验任务重点进行探索。两年来,在民政部的指导下,建成了盐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和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线上线下管理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的实践,激活了街道、社区各类社会组织活力,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结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9号)文件精神,原计划于2021年5月底对盐田区“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创新”进行实地验收,对实验成果进行评估确认。但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盐田区“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创新”实验任务验收工作暂时延后。民政部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展验收评估工作。

(三)向公共服务供给职能的社会组织给予倾斜政策。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16年8月19日印发了《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接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由于《办法》实施有效期即将期满,为对《办法》印发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评估及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深圳实际以课题调研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对《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在借鉴北京、温州等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工作实际形成了《办法》的修订初稿。结合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我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交给社会组织行使,不断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自2016年至2020年,截至目前共8批719家市级社会组织(社团461家、民非230家、基金会28家)编入2020年度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有效地提升了社会组织能力,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二

一是积极推动出台《若干措施》配套文件。根据《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并起草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配套文件,其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1号)、《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2号)已经于7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另外2个文件也已报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迅速启动修订《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服务标准》)。在起草《若干措施》的同时,我局同步启动了《服务标准》的修订工作。2020年11月,我局召开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听取各区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运营机构及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2020年12月,将修改后的《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各区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2021年6月,再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民政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印发实施。

(二)大力推动各区贯彻落实《若干措施》。

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我局建议各区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采购方调整为各街道,压实街道作为具体用人单位的责任。各区民政部门已在牵头筹备建立区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库、项目库相关工作,并协调区财政局、各社工用人单位逐步调整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打包费标准,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无缝对接。

同时,我局鼓励各区出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见效。龙华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福田区印发《关于调整区级社工服务岗位项目供给方式的通知》,明确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等按照“谁使用、谁购买”原则,落实采购主体责任;盐田区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标准提高了政府购买经费标准;光明区对全区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的服务类型、人员数量和资质等基本情况开展摸排梳理;坪山区已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打包费新标准购买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稳步推动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社工服务项目是各级政府机关购买服务的内容之一,合同期内薪酬待遇应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到期后,续签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参照《若干措施》整体打包费标准执行。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三

加快推进智慧民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不同功能板块,全方位整合对接上级系统数据应用,结合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定制个性化特色医养康养服务,实现智能关联、智能匹配,构建养老大数据智慧服务体系。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利用我市在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新基建、新型公共卫生服务等科学技术优势,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的养老服务。

(三)继续加强智慧养老人才培养。

加强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合作,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市紧缺人才培养目录,通过建立完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发挥院校培养人才主阵地作用、普及常规型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加大中高端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开展在岗员工“回炉”培训、加强国际养老服务业合作力度、鼓励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等多项综合措施,培养多层次、多领域复合型专业人才。

(四)继续深化智慧养老市场化运作。

(五)继续推进智慧养老服务试点。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四

出台《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我市民办养老机构设置新增床位、护理服务、医养结合、等级评定、机构责任保险等资助,民办养老机构新增1张养老床位资助4万元;收住户籍失能老年人最高每月资助600元;被评定为五星级机构奖励30万元。各项标准均居于全国前列。2020年6月,汇编《深圳市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汇总包括建设用地、税费优惠、医养结合政策、运营资助政策在内的51条扶持措施。

(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异地养老项目。

针对我市土地资源稀缺、养老服务机构拿地成本高的问题,市民政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到河源、惠州、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周边地区,投资建设异地养老项目。目前,我市已有一家异地养老创新基地——河源巴登度假小镇(巴伐利亚庄园)。已培养出福安养老、创乐福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在珠海、肇庆、长沙等城市开展连锁养老服务。

(三)积极探索异地养老模式。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探索建立异地养老模式。本市户籍老年人在异地养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在本市养老的相关待遇。支持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异地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本市老年人在异地养老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后,我局将会同医保局逐步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异地结算,推动异地养老服务工作。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五

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为老保障服务申请体系,配合政数、社保、公安、医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共享,配合扩大“视频办”“免证办”“无感申办”等覆盖老年人的服务事项范围,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支持在老年人办理各类服务时,免填或少填基础信息,不断提高智能化应用水平,提升为老保障服务申请效率,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智慧养老福利。此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积极探索“跨省通办”相关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广泛调研兄弟省市在“跨省通办”方面的业务需求,梳理优化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民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二)加快推进全国殡葬数据共享交换。

关于居民在异地去世的情况,经了解,民政部正在大力推进全国殡葬数据的汇聚。我局积极与民政部、省民政厅沟通,在部、省民政部门的支持下,争取尽快获取全国殡葬数据,获取后按照数据共享交换有关要求,供各部门订阅使用。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市民政局合作推动按国家、省的要求构建无感认证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平台,通过对待遇领取人员的全方位行为轨迹分析,动态判断生存状态,“寓认证于无形”。我局将继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业务联动,推动老年人生存状态数据共通共享,最大限度降低老年人信息验证难度。

(三)加快推进老年人服务事项一体化。

一方面,“i深圳”app计划建成“长者专区”,推出“长者模式”,采用大字体、大图标、高对比度的适老化设计风格,贴合老年人需求、简化操作流程、明确办事指引,集合老年人政务服务,提供更便利、更智能、更贴心的服务。另一方面,提高智慧养老颐年卡集成性,未来老年人持智慧养老颐年卡不仅可以领取高龄老人津贴,还可以享受长者助餐服务、使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等,逐步打造深圳市“养老服务一卡通”。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六

我市对养老机构监管坚持依法实施、属地为主、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原则。按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做好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加强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机构管理依照属地原则,市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管理的统筹、指导、监督工作,各区民政部门具体落实养老机构监管权限责任,养老机构对本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对养老机构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等多个部门围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生产治理、食品安全等级提升、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养老机构收费监管等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四不两直”检查督导,严密守护养老机构安全,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维护服务对象权益。

(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产业发展。

为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构建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具有深圳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目前我市有深圳市社会福利协会、深圳市居家养老发展促进会、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等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在政策宣导、促进交流、开展行业监督、助力人才培养、助推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社会自治组织,其成立登记需自发申请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行业协会会员应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并有五十个以上拟入会会员。市民政局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有关要求成立涉老服务行业协会,搭建政府、养老行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鼓励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指导、行业研究、信息咨询、行业自律、标准制定执行和行业监督等作用,挖掘和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促进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七

一是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打造深圳养老人才产学研培养基地。2020年首届71名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学生已经入学。支持学院联合深圳养老龙头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与市养老护理院推动“双挂职”,专业教师全部到市养老护理院挂职工作;成立“深圳健康养老学院附属悦年华颐养中心”,参照“医学院+医院”模式,打造新型实训场景。二是支持技工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相关课程。

(二)推进培训机构、基地建设,扩大社会人才培养渠道。

一是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0〕18号),遴选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面向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回炉”培训,符合条件的按培训人数给予最高每人900元的补贴。全市已遴选深圳健康养老学院等4家示范基地可开展养老服务“回炉”培训。二是支持养老服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工)院校承接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三是推荐我市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入选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专门的养老护理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将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养老护理社会培训,进一步扩大社会培训规模,充实我市养老护理人才后备力量。

(三)全方位开展在职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印发《深圳市“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扩大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每年组织开展培训5000人次以上。一是持续开展养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在职人员培训,2021年,全市各区养老服务机构已培训从业人员四千余人次。二是多层次开展养老服务管理培训,开展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实务培训、1+x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服务。三是创新高端人才培训培养,依托深圳健康养老学院专业师资,每年培训养老行业高端人才2000余人次。通过实施“创新工匠”计划,打造“乐龄星火”养老服务精英人才培训项目品牌。

(四)推进人才补贴与薪酬改革,着力保障从业人员待遇。

一是落实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水平,经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我市养老从业人员可参加养老服务类专业职业能力考核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评价实施方案正在编制,拟于近期开展),考核通过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二是推动养老服务业收入分配改革。将养老护理员作为我市紧缺工种纳入《深圳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2019版);开展养老服务业薪酬调研,2020年首次发布深圳养老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一线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平均值为4455元/人.月),为建立合理、规范、可持续的行业薪酬体系提供参考依据。三是起草研制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2019年,市民政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其四个配套文件(简称“1+4”政策文件),着力构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体系框架,从完善人员岗位设置、信用登记备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补贴等方面指导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配套文件中的《深圳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管理办法》是养老从业人员补贴的专项文件,拟设置入职补贴、岗位补贴、荣誉奖励等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设置入职补贴,吸引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对一线养老护理员设置岗位补贴,推进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鼓励长期从业。设置荣誉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市级竞赛获得荣誉的养老从业人员进行荣誉奖励。“1+4”政策文件先后4次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意见,但因各方认识不一,加之疫情导致财政紧张,导致政策未出台。近期初步取得财政部门的一致性意见,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1+4”政策的出台。

(五)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

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或养老行业第三方机构,可以申请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二是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第三方等级认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正在编制养老护理员评价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可以面向社会开展评价。三是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护理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5个项目,全年计划组织5批考核,社会人员可免费参加评价,考核通过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四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养老护理员为赛项,组织深圳技能大赛养老护理专业赛事,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设置三项养老护理相关赛项。今年面向全市从业人员,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举办市级一类大赛、全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7月16日,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全省“南粤家政”技能大赛养老护理深圳市选拔赛决赛开赛,全市共有68个单位和机构、310名选手报名,比赛前8名优胜选手经核准后可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前3名将代表深圳参加省级大赛。五是本市康养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康养中心的医护人员报名参加初、中级职称考试可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可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3号)精神进行。

(六)落实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八

养老人才队伍建设“1+4”政策文件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其中配套文件《关于深圳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养老服务岗位进行分类设置,确定岗位性质、明确任职条件、规范职责任务,科学制定岗位等级与岗位结构比例,科学设立养老服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养老护理岗位。结合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确定岗位等级,设定薪酬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评价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技术和态度为导向,多维度、科学化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评价机制。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用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二)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人才登记制度”的建议。

“1+4”政策文件配套文件《深圳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登记备案指引》明确提出要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登记制度,建设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信用登记,全面如实记录个人信息、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同时,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的信用信息中的必要数据列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的重要数据来源,形成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作为从业人员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

我市通过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制定激励政策稳固现有养老从业人员队伍,扩大人才来源渠道。

1.加大养老人才学校培养力度。依托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学历教育。2020年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正式招收首批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生71名。支持技工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相关课程。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纳入我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引导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员培养培训。

2.广泛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培训。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在职人员培训,2021年,全市各区养老服务机构已培训从业人员4千余人次。二是多层次开展养老服务管理培训,开展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实务培训、1+x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服务。三是创新高端人才培训培养,依托深圳健康养老学院专业师资力量,每年培训深圳养老行业高端人才2千余人次。通过实施“创新工匠”计划,打造“乐龄星火”养老服务精英人才培训项目品牌。

3.起草研制从业人员激励政策。“1+4”政策文件中,《关于深圳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致力构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体系,打通养老服务人才晋级渠道。《深圳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管理办法》作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项补贴管理办法,拟设置入职补贴、岗位补贴、荣誉奖励等补贴激励政策,针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医护、康复等专业技术人才设置入职补贴,对一线养老护理人才设置岗位补贴,吸引毕业生及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加入养老服务从业队伍并实现稳定就业。

(四)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议。

为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市主要采取如下举措:

1.支持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双元制”培养人才。联合深圳养老龙头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一是与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推动“双挂职”,专业教师全部到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挂职工作;二是挂牌成立“深圳健康养老学院附属悦年华颐养中心”,参照“医学院+医院”模式,打造新型实训场景;三是支持上海九如城公司设立专项奖学金,为健康养老学院学生设立30万元成长奖学金。

2.开展培训机构认定和示范基地建设。遴选推荐我市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入选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0〕18号),鼓励养老机构参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900元的补贴。目前,全市已遴选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深圳市知信职业培训中心、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4家示范基地可开展养老服务“回炉”培训。

3.开展养老服务业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服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工)院校承接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重点群体培训或重点项目培训的,按规定最高每人补贴5000元。目前,家庭服务业发展协会等3家养老服务机构已经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4.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或养老行业第三方机构,可以申请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二是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第三方等级认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正在编制养老护理员评价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可以面向社会开展评价。三是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护理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5个项目,全年计划组织5批考核,社会人员可免费参加,考核通过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我市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参加行业活动评选、制定激励政策等措施,努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提高养老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和美誉度,提升社会为老服务意识。

深圳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范文范本篇九

三是依托数据系统实现高龄津贴“无感申办”。依托智慧养老系统,建设完善联通户籍、殡葬、银行等领域数据的综合数据库,通过颐年卡采集形成的老年人电子档案,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主动向其发送申请提示短信,老年人短信回复同意,即可受理其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无需现场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实现“无感申办”。同时,高龄老人津贴根据老年人年龄有四个不同的发放标准,以往标准调整需填写津贴变更报告书,现由系统自动比对、自动调标,无需老年人做变更申请、等待审核,有效推动“政策主动找人、精准发放到人”,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进一步提高为老服务的便利性、精准性。“无感申办”自2021年3月1日实施,3至5月份全市已有2924名老年人实现高龄津贴“无感申办”。

(二)加强部门业务联动,有效打通信息壁垒。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我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信息数据保密协议,共享领取高龄津贴的认证数据,数据比对结果运用至退休待遇资格认证,实现同一个老年人在市人社部门领取养老保险金与在民政部门领取高龄津贴,只需要进行一次生存认证。

二是高度重视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深圳本地的殡葬数据已经共享到市共享交换平台,供各部门订阅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市公安局共享的户籍死亡注销、市民政局共享的火化等外部数据应用到市人社部门的待遇领取资格业务。

(三)强化数据共享,大力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我市不断强化数据共享和新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断优化业务规则,依托深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无感申办”“免证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少填信息、少报材料、少跑现场、少带证件,不断提升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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