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 单位保密文件交接范文(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14 03:2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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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精)一

一、总则

第一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二条 公司内部由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

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均由电脑管理员统

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五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

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六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

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管理员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七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和使用通讯软件

上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一律罚款2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八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

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

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十条 具有上网权限的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

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

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

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

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

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

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使用者应该经常整理电脑文件,以保持电脑文件的整齐,

建议每月要进行电脑硬盘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条 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

堆积灰尘,应该每日清理。

第十五条 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等待3分钟后才能再次开启电脑

电源,以免造成电脑主电路板损坏,如有ups电源供电

的,在突然断电后的12分钟内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以免

ups电源损坏。

第十八条 应将机箱放在空气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应维持在28度左右,以确

保电脑正常运行。电脑的机箱上不允许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 如遇电脑故障,需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并交由行政办,统一调派

专人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签字。如碰到有

硬件损坏要更

换的,由电脑管理员写出情况说明并加上使用者的购买

申请,然后交

行政办。

第二十条 如电脑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报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当

所引起的电脑相关损坏,由该电脑的使用者负责赔偿或

交由行政办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电脑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况下,鼓励不会使用电脑的员工,在经管理员的指导下学习电脑知识。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电脑管理员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沈阳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关于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精)二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税号:

甲、乙双方就《sgm》项目进行配件采购,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配件及支付方式

1.1.配件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1.2.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周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1.3甲方开票信息:

货物名称:配件

公司:

税号:

注册地址:

电话:

二、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约定按时支付款项,从延迟付款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5%。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付款义务的履行。

三、不可抗力

3.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

3.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3.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六、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6.2.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6.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精)三

拍卖人:

买受人:

买受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拍卖人于________举行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 成交的拍卖物品:

二、 价款结算

拍卖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买受人于拍卖成立当场向拍卖人以________方式支付全款。

2、买受人于拍卖成立当场向拍卖人支付全款的____ %作为定金,余款自拍卖日起计____日内(休息日除外)付清,金额为____ 。

佣金支付方式:买受人向拍卖人当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三、 拍卖物的交付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即可向拍卖人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在付清款项后不能当场提取拍卖物的,拍卖人同意提供自拍卖成交日起计七天的免费保管期,逾期保管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支付该项成交的拍卖物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

2、拍卖人到期未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七、 其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存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买受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关于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精)四

(一)纸质文件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部门名称或职务统称(如: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工程设计部、工程监理部、工程管理部、公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部门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总经理、××部长并××、××、××同志(副部长、部门主管等)”;按性质分类如“××、××、××部(以上为公司机关内单位)并××、××、××主任(以上为外面的项目部)”。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部长并×副总经理”;“×部长并×总工程师、总经理”。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关于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精)五

1.0.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_

________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

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

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2)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3)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4)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5)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招标组织机构

(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

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

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专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商务组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秘书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会务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2)招标文件的审批

(a)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b)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招标文件的出版: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

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发布招标通告: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

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资格预审

(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

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

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

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_____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

送标人也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3)初评

(4)祥评:技术评标,商务评标

(5)综合排序: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

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人预审、复审报告。

3.12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定标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

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

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合同生效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1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

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

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

每个组设组长1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

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

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1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招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澄清

3.1.2.1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初步评价

3.1.3.1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

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

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详细评价: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综合评标(见6款)

3.1.6编写评标报告(见7款)

3.1.7定标(见8款)

3.2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

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评标因素: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

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技术评分

4.2.1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

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

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

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

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项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经济计算

4.3.1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

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经济性能

4.3.3.1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

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

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

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综合排序

6.1.1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综合排序原则

6.1.3.1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

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

1.0.1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_________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文件交接保密协议书(精)六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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