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算审计协议书通用 资产清查审计业务约定书(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21:4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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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产清算审计协议书通用一

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全面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下一步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国家对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春节前财政部专门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月中旬省、市又召开了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下面,就我县的这项工作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财政部20xx年公布了《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这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在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才能管住、管好、管出效益。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降低政府成本,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家底不清,资产配置不公平、超编超标现象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低,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上述问题的存在浪费了国有资源,增加了政府的运行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存量及其使用情况,有利于采取措施,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促进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与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调控资产的配置,防止超编、超标;有利于控制资产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总之,有利于节约政府和社会资源,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的步伐。

2、开展资产清查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是资产清查的基本任务,目前,我们掌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不仅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基本都是静态数、帐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帐实不符比较突出,一方面,一些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损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帐未做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存在着大量的帐外资产没有及时入帐,本次清查可以进一步摸清各单位资产的家底,查找出工作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

从预算管理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只有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才能真正抓好资产管理工作。从政府采购的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3、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就我县目前来看资源优势较大,但是,在资产管理上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办手续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不按要求办理权、证、照的单位也存在,甚至收入不下帐,帐外帐、坐收坐支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还有个别单位公车私落,明明是国有资产却落在个人名下,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不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必须加以解决和纠正。

二、明确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是各乡镇、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格、数字准确、不容忽视又必须认真抓好的工作。

1、严格要求,确保质量。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要严格要求财会人员,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操作程序认真填好报表,确保工作质量一次达标。

2、中介组织客观公正。此次资产清查的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要进行核查并开展专项审计。因此,中介组织一定要客观公正,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3、明确责任,分工协作。这次清查工作面广,需要我们各个部门密切合作,各自履行自己职能,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不但要抓好本部门的"查,还要抓好所属事业单位的清查工作,真正做到全县一盘棋、一个令,一抓到底。各部门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况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此次资产清查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对清查结果进行检查。

在这里,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的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随意处置、购置,并且没有办理权、证、照手续,在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中,一定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处置、购置手续和房屋产权证,实现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必须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进行登记和办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准确无误,真正使我县的国有资产能为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日程,抓好落实。

1、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是县政府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各部门必须从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每个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领导组织,由常务领导专门负责,财会人员具体工作。这项工作将纳入各部门20xx年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要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情况复杂,这就需要我们各级领导认真对待,真正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这次清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其它问题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各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工作,坚决不能影响工作的进展。

同志们,此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我们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积极工作,按期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打下一个良好的工作基础。我相信,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同志们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项任务,为我们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资产清算审计协议书通用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有关资产清算审计协议书通用三

20xx年3月23日、24日财务部门组织了全厂之固定资产全盘工作,现就在盘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做如下汇报。

根据公司现行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对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如电脑设备、打印机、相机、机器、机械、工具、模具等分别进行了定义以及明确的划分规定,其中电脑设备被单项定义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财会账面不计提折旧)。在此次盘点过程中发现各部门均出现因电脑设备损坏而由电脑部门对此设备进行替换,替换部分包括主要零部件及至整机。由此引出的问题是:电脑部门日常采购之零部件是应当资本化管理还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否,则由各零部件拼装之电脑设备是否应纳入资产管理?

1、根据公司现行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单项固定资产需由指定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专人专项管理,但在实际盘点过程中发现,此部分执行力度欠缺,如:无指定职责人员管理、维修及报损不及时,部分资产因位置变更原因,甚至出现无法查找等情景。

2、因本公司生产的特殊性,大分部生产设备均为有较高价值之机器、机械设备。经过此次盘点发现生产部门对其所使用之机器设备保管及保养力度欠缺,主要受无指定专人管理以及生产环境较差因素的影响,由此引出的问题以及潜在的成本支出包括员工工伤支出增加、机器设备使用寿命缩短、市估值降低,产能收缩以及产品质量下降等。

3、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确认并统一编号管理,但在此次盘点中发现,各部门均出现部分固定资产标签脱落、陈旧、模糊不清、重复、混乱等情景,具体造成原因不详。由此引出的问题及成本支出包括财务部门盘点困难,统计数据缺漏、混乱至资产虚增、财务成本增加等

1、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如出现机器、机械等设备损坏、报废的情景时,应及时走报损报废申请及处置流程。但在此次盘点中发现,部分部门对于应报损报废的机械设备搁置时间超过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却一向未办理报废手续,且无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确认及跟踪。由此引出的问题及成本支出包括公司许多生产及办公用地被占用、闲置期间耗费人力物力对其进行持续保管成本增加、工厂生产格局错乱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等。

2、对于闲置可用的部分机械设备(包括新购设备),无专人专项进行管理,且保管手段相对简陋。由此引出的问题及成本支出包括机械设备老化速度加快,后续维修及保养费用增加及市估值降低等

3、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报损报废资产转移及替换需办理相应的申请及审批手续。在此次盘点过程中,各部门均有出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因损坏或维修而由电脑部门做替换的无编号无相关资料资产存在,但在寻问相关手续办理及经手人等信息时均无明确答复,具体原因不详。

固定资产做为公司总资产及年末报表的重大组成部分,无论是相关职能部门或财务部门,均需要有足够的重视。在此次盘点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对固定资产除保管力度欠缺外,对财务部门的全盘工作也未能有足够的重视,如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的了解程度不够等。

根据以上盘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公司现行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出提议如下:

1、依据现行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确认方法,由财务固定资产负责人员对每项新进资产确认其归属。

2、已列入固定资产的各单项资产应由指定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看管,对固定资产的变动及去向应有明确的记录及手续。

3、各单项固定资产指定保管人员在资产管理期间内应对资产的保护、保养及维护负相应职责,资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

4、各部现存之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应尽快办理相关申请、审批,以便财务部门能及时清理此部分资产,避免造成资产虚增

5、各部现存之闲置机器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提议用薄膜遮盖等方式防尘。

6、此次盘点方式为地毯式全盘,财务部门全员参与,故可由各部门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可疑及不详资产进行原因确认并报批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将最终确认之实物资产对账面资产进行调整,重新整理资产编号,并将已整理好之编号分发各部门,由各部门主管督促相关人员重新粘贴并进行日常维护。编号需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发放,各部不得自行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如有新进或替换之固定资产,需及时知会财务并从财务处取得编号。

7、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编号进行检查,如有发现脱落、模糊等情景应及时补贴或更换标签。

8、财务定期不定期对各部固定资产进行抽检。

有关资产清算审计协议书通用四

1、会议话筒1个,dvd1台,tcl29o彩电1台,音响1台,专业功放1台,显示屏+硬盘录像机1套(房东供给),考勤机1台,传真机1台,电风扇1台。

2、档案室密集柜1套(房东供给),保险柜2个,铁皮柜147组(一组5个),文件柜3个,大帮台1套,办公桌48张,会议桌椅1套,联邦椅1套,客户椅4张,茶几3套(一套2张)玻璃柜1台。

3、电脑39台(实35台),其中因业务繁忙,暂借4台电脑短期使用(发证办3台,档案室1台),另新购置2台。

4、打印机有30台(实29台),含新购置6台,其中1台暂借。

5、空调16台(实12台),其中房东供给空调4台(租赁合同中体现)。

6、测距仪4部,数码相机2架,大复印机2台(实1台),其中暂借1台,小型复印机1台,扫描仪3台,传真机1部。

7、位于区府路的办公楼一幢(原广电大楼),现区国资委已调拨给xx区后勤服务中心,产权证由市房管办保管。

1、显示器12台,主机7台,打印机13台,大型复印机1台,空调(立柜式)2台,挂式空调5台。

2、铁皮柜双开15个,会议话筒2个,保险柜1个,缝纫机1台。

因搬迁到新址办公导致部分办公设备如办公桌、办公椅在搬运过程中损坏,因办公室的调整,且无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导致给清点及保管办公设备工作带来必须的难度。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也有管理过程中的缺陷,是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

从思想认识入手,提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加大领导重视力度,有专人负责,并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负责对分中心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股室进行了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资料,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完善制度。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分中心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景进行通报。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分中心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有关资产清算审计协议书通用五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1)甲方: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订立之目的

2.1?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为使甲乙双方能更好的规范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双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甲方以其部分资产与乙方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第三条?资产置换

3.1?甲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甲方以其_________亩耕地及其相关的配套经营性资产转让予乙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2?乙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乙方以其与甲方耕地相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水利调度设施、棉纺设备、厂房、工业用地转让予甲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用于置换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置换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分别由资产受让方享有或补足。

第四条?置换原则

4.1?置换后,甲乙双方置换资产所有的义务仍归原资产所有方。

4.2?本协议所涉及之置换资产及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均以评估后的价值进行置换。

第五条?资产及业务、合同的划分

5.1?甲乙双方进行置换的有形资产以评估后的价值为准。

5.2?自置换日起,甲乙双方相互置换以后的资产及相关的业务和合同权利均转移给协议另一方。

5.3?若有任何依本协议4.1条规定之置换原则应转移于对方之资产及相关的所有业务、合同、财产、权利、义务、利益在转移予对方之资产及清单中没有包括但经证实应属另一方享有或承担,则应由协议另一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资产置换日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日为资产置换日,即甲乙双方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有关的资产置换事宜。

第七条?声明和承诺

7.1?甲乙双方用以置换之资产,在置换日之前均完全处于甲乙双方的经营管理和控制之下,且甲乙双方对其用于置换的资产各自均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或/和股权。

7.2?如有任何资产或权利之转让必须事先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才能按本协议和其他条件进行置换的,应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后才能按本协议进行置换;而该等审批、同意或允许尚未在置换日前取得的,则该置换日应自动推延至取得该审批、同意或允许日。

7.4?甲乙双方转移予对方的业务,其经营和运作所需的所有许可、同意、批准在置换日和本协议签署之日均是合法的并在置换日后继续有效。

7.5?甲乙双方签定并转移予对方的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均是在正常情况下依正常途径签定的。

第八条?因置换而产生之相互补偿或赔偿

8.1?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各自在协议中所列的置换资产,分别由原资产所有方承担。

8.2?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义务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人一方而是向非权利人一方履行时,非权利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将该履行之标的返还给约定之权利人。

8.3?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人一方要求履行,而是向非义务人一方索偿或要求其对义务人一方之债务或责任负连带责任时,非义务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义务人一方,义务人一方应及时清偿或补偿另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偿债担保、或向另一方保证将赔偿该方因依其要求行事或因法律要求或法院命令而引致的任何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但因非义务人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引致的风险及费用等损失则不在此限。

8.4?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向本协议约定的非义务人一方提起诉讼或_____,经该方提醒,义务人一方应立即向法院或_____机构陈明情况,要求更换当事人,并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免除和赔偿非义务人一方的任何风险和损失。

8.5?本协议一方应补偿或赔偿另一方因其违反或被指控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产生的一切有关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并承担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施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在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修改本协议。

10.3?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乙方之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2)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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