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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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已有知识和经验的提炼和归纳,使其更加有价值和稳定。注意总结的时效性,及时做出总结以保持准确性。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启发。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一

摘要:本文通过阐述管理评审的前期策划、评审输入、评审实施、评审输出、材料归档等环节,逐一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应如何加强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质量控制,为确保管理评审活动能够实现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的工作目标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检验检测;管理评审;质量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4.5.13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有效实施管理评审,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应采取措施对管理评审活动予以控制。笔者曾参与过多次管理评审工作,现结合实际工作,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1管理评审频次。

一般情况下,管理评审通常可安排在内部审核后进行;但当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发现工作中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或发生重要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应组织临时管理评审,增加的次数和时间由最高管理者决定。

2管理评审计划。

质量负责人组织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并提交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至有关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计划内容应至少包括评审目的、评审依据、参加人员、评审地点、评审时间、评审内容、评审前期准备工作和责任分工等。

3管理评审输入。

为保证管理评审的全面性,输入内容应重点考虑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方针适宜性、管理体系文件修订、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内部审核、外部审核、管理体系宣贯、上一次管理评审结果跟踪、参加能力验证或比对测试、工作量和工作类型变化、申诉和投诉、客户反馈、供应商/服务商管理、设备的检定/校准、检测报告质量、资源配备、人员培训、改进建议、存在问题等方面。

4管理评审实施。

管理评审会议上,参会人员应就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管理评审输入材料进行分析、讨论;对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的适宜性、有效性、规范性做出评价,并对改进提出见解;最高管理者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做出结论,对评审后改进的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体系、方针、目标、资源是否需要调整,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员、限定完成日期[2]。

5管理评审输出。

5.1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会议内容编制管理评审报告,明确各改进措施落实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跟踪验证等要求,确保各项改进措施落到实处[3]。5.2根据管理评审决议,各部门按职责和分工进行质量改进,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管理评审所做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6材料归档。

检验检测机构需保存所有管理评审记录,包括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管理评审报告和纠正措施记录等,记录应当易于获得并按评审准则规定的时间保存。

7结论。

管理评审是评价管理体系达到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方式,是最高管理者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工作质量,必须做好管理评审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全面细致做好策划工作、精心准备输入材料、扎实做好评审实施、严格落实评审输出、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充分发挥管理评审对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完善作用。

参考文献。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认监委国认实33号,2016-5-31.

[3]王楠.对改进管理评审活动的建议[j].管理观察,2015,9:9-11.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二

澳大利亚境内b公司和c公司记账本位币均选择澳元。银行借款、归还贷款利息均为美元,记账时换算为澳元;职工工资、勘探费等费用均用澳元支付。矿权、勘探费列入无形资产,人员工资等费用列入管理费用,利息列入财务费用。受全球经济低迷的影响,澳元不断贬值,截至末,由于汇率的变化,澳元折算为人民币,b公司合并报表亏损4亿元人民币。受煤炭市場低迷的影响,自收购以来,c公司以资源勘探为主,确保矿权安全,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b公司合并c公司报表。

二、a集团的报表合并情况。

由于会计资料不全,a集团、未将b公司纳入集团合并,20开始将b公司纳入合并。由于美元对澳元汇率变动幅度较大,-年b公司财务报表将汇兑差额列入财务费用,累计亏损0.95万澳元,亏损主要是汇差造成的。b公司向国内报送报表,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将澳元换算成人民币,累计亏损约4亿元,对于新收购的企业纳入集团合并,从而影响a集团增加亏损约4亿元。a集团领导对境外公司纳入合并增加亏损不理解,提出两个疑问:一是美元兑现人民币汇率变化不大,b公司贷款为美元,归还借款也用美元,不会产生这么多的汇兑损失;二是记账本位币选择是否正确。

三、针对本案例中外币折算业务的探讨。

(一)《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明确了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条件、因素。

(1)境外经营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中一条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2)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还应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二是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三是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四是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

(二)根据会计准则规定,b、c两公司符合境外经营的含义。

一是两公司境外经营活动与集团a经营活动相同,为煤炭开采、洗选,视同a集团经营活动的延伸,构成企业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二是在a集团不提供资金的情况下,b公司难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正常情况下可预期的债务。因此,境外两公司符合选择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条件。b、c两公司选择了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符合澳大利亚的会计政策要求,便于与澳洲当地的财税政策相衔接,便于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针对上述情况,中介机构审计人员认为b、c两公司记账本位币选择错误,应改为人民币;a集团会计人员认为,b、c两公司设立在澳大利亚,使用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也是可行的,符合当地的财政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税务机关允许汇兑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经过a集团会计人员与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的沟通协商,b、c两公司继续使用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提供澳洲财税等部门使用;同时要求b、c两公司建立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辅助账,向国内报送报表时,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即美元贷款及贷款利息将美元直接换算成人民币,工资、勘探等费用直接用澳元换算为人民币。

通过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公司向国内报送报表时就不存在汇兑差异了,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汇率变动对a集团盈亏的影响。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三

一学期来,我校的教学工作在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指引下,在乡中心小学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全体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学工作始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打造特色教育的精品为目标,以实施课程改革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深化教育科研,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教育管理,开展了一系列教学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积极推进课程改革。

本学期我校把各方面的工作都纳入到课程改革的体系中来,继续完善和认真落实好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本学期我校以中心小学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和《xx年学校工作意见》等相关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为准绳,学校教学工作紧紧围绕其开展。备课、上课、听课、评课、作业等严格按照中心小学的要求来完成。做到常规抓实、抓严。切切实实地加强了对“实施课程”的指导。

1、加强学习,立足校本培训,全员参与。重点学习《走进新课程》、《新课程标准》、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大纲)等文件。学习时做到了“三落实”即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中心发言人落实。通过学习,明确新课程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和任务,相关政策和措施以及新教材教学的具体操作等。

2、加强新设课程的实施研究。特别重视研究了综合性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从而真正把新课程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要求逐步内化为教师的教学价值观和具体的教学行为。

3、本学期选派优秀教师上了多节示范课,提高了全镇教师对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认识,提高了教师对新课程课堂教学的驾驭能力,整体推进了课堂教学的改革,促进课堂教学效益的提高。

4、大力宣传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形成课程改革的共识,创设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

5、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通过一系列活动,开拓了教师的视野,提高了教师的综合素质。我校有众多教师在竞赛中脱颖而出,如汤昌珍主任获全国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乡小学语文教学设计竞赛二等奖;刁以东主任获乡小学数学教学设计竞赛二等奖;丁荷平老师获乡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乡小学数学教学设计竞赛鼓励奖;汤新萍老师获乡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获乡小学语文教学设计竞赛鼓励奖;黄瑞萍老师获乡小学综合科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丁桂华老师获乡小学综合科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康招君老师获乡小学语文教学设计竞赛鼓励奖。另外,学校汤昌珍主任、刁以东主任、丁莉老师还积极地向县局教研室编印的《课程改革实践与探索》投了稿。

二、加强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育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学校与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我们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本学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做了以下工作:

1、通过期初摸底,深入分析各班现状,根据各班教学质量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寻求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的对策。

2、进一步完善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抓实教学流程管理,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指导。一学期来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每位领导的听课不少于30节。

3、建立规范的教育秩序,本学期我处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开设课程,安排课时,制订教学进度,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

4、强化教研、考研,坚持效率第一。认真组织了期中、期末考试。5、抓好特色教育,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

三、大力抓好队伍建设。

良好管理体制和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是我们顺利实施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1、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重在全程管理。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和自学考试。

2、抓好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本学期启用了一批既肯干又能干的骨干教师,把他们安排到教学的重要岗位上去压担子。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为他们“充电加油”。

3、以科研为先导,以课题为载体,在教学与科研中优化师资队伍的业务素质。

本学期,在全面推行课程改革和理直气壮抓教学质量的新形势下,我校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不足,展望未来既面临挑战,又充满机遇。我们必须抢抓机遇,上下一心,负重拼搏,与时俱进,共创我校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1.高校教师个人业务总结报告。

2.学校教育教学反思工作总结。

3.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工作总结。

4.民办培训学校工作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总结。

6.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总结与反思。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四

摘要:血站档案是血站科学决策和开展各项工作的参谋和智囊。

只要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就一定能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搞好,使“死档案”变成“活信息”。

发挥档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社会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血站业务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献血者原始档案管理,为安全输血创造有利条件。

输血医学是卫生科学中的边缘学科之一,具有很大的社会性、广泛性和特殊性。

当前,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增强,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也会不断增加,采供血机构也同其他医疗机构一样,不会置身事外。

但就其工作性质来说,与患者产生的纠纷,往往是因为提供的血液产品致使某些受血者在输血后出现不同类型的输血反应。

如何确保输血安全,并很好地服务于临床,已成为采供血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因此,建立健全献血者原始档案,是追根溯源、纠正日常采供血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有效方法。

详细而完备的各项记录,为差错查找提供了方便,减少了查找过程中诸多不必要的繁琐环节,迅速、准确地找出差错出现的原因及责任者,便于及时纠正。

2.献血者档案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作用。

2.1从促进无偿献血活动、保证输血安全考虑。

无偿献血者档案资料作为潜在资源是相当丰富的。

无偿献血者档案在宣传及表彰无偿献血者、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宜传和表彰活动,选择宣传和表彰献血先进人物就需要查阅献血者档案,并从中统计出所需的资料。

另外,也可借助无偿献血者档案开展礼仪服务。

在推动自愿无偿献血活动发展的过程中,献血办或采供血机构可借助无偿献血档案,特别是稀有血型,开展一些有益于促进无偿献血活动的礼仪性服务。

如我站每年都坚持开展献血者联谊等活动,交流信息增加感情。

2.2献血者完整档案的保留有利于再次动员献血。

通过现代血液检测技术的筛选,为建立低危献血者和稀有血型的献血者队伍莫定了基础。

建立健全献血者档案对保留和征召献血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障输血安全的首要条件是从低危献血者中采集血液,因此,献血者原始档案中的献血者个人详细资料、献血体检表与血液检验、特殊血型检验等基本信息,可使血站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献血者身体状况、采血过程有无异常等。

在建立应急献血队伍和培养定期自愿无偿献血者及联系成分献血者的过程中,经常要与无偿献血者联系。

因此,通过查阅无偿献血者档案可以方便地为工作人员提供献血者的原始资料,利用电话、网上寻呼等手段就可以实现对献血者的再动员和再召唤,这对于保证安全而充足的血液供应有着重要的意义.

3.按医学科技档案编研血站业务档案,将促进输血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血站业务档案按照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可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

医学科学技术档案是指在医学科学研究、科学管理、生产技术和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计算机数据等科技文献资料。

其是医学科学研究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是深人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卫生部门科研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原始档案内容齐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档案编研工作质量的高低。

完整的献血者原始档案可为输血科研提供真实可靠而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和数据来源,进而对档案原件进行收集、挑选与编排,用于输血科研参考、对比研究。

或者可利用保管的档案,结合临床需要和输血医学中的热点问题撰写学术和专题论文,以促进输血医疗的不断发展。

4.盖归档章的要求。

盖归档章的位置一律加盖在归档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如果领导批示或收文公章等占用上述位置,可将归档章盖在其他空白位置,但以上端为宜,以篮黑色印泥为宜。

填写归档章项目的要求应使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字迹材料,如碳素墨水等,档案材料一律杜绝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或纯蓝色笔。

5.归档文件目录的项目分一下几种。

一是件号、是指每一个归档机构的`归档文件在划分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后,分别在各种保管期限中的顺序号;二是责任者、是指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联合发文填几个主要的就可以了,不必一一填写,责任者可填正规的简称;三是文号、即文件的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按发文次序编制的顺序号,一般由机关的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可按竖3排照实填写;四是题名、即文件标题,它是直接表达文件的内容和中心主题的文件特征,是归档文件内容的起点,文件题名较长的可填二,三行不等,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号;五是日期、即文件的形成时间,它是文件的重要特征之一,反映文件产生的时代背景,是查找档案的常用途径。

总之,档案管理是一项管理性服务性的工作,档案管理系统不是孤立的,而是各项社会管理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

我们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加强监督管理,使档案内容更加完整、规范。

参考文献: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五

20xx年已悄然远逝,我们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忙碌着、辛苦着、奔波着同时也收获着,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们在制定“宏伟蓝图”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回顾上一年的苦辣酸甜来激励和鞭策自己取得更大的进步。现将这一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弥补不足,精益求精。

一、在德育方面。

本人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处处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的精力、能力全部用于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并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积极参加学校、县、市教研室各种会议及各项活动;能根据学科特点,通过自己在网络上寻找国内外教学热点、重点新闻,及时领会和用于教学辅导,能够主动与同事研究业务,共同进步。关心集体,以校为家。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负责集体备课记录的整理工作,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周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从不缺勤。服从学校安排。

二、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一)坚持以审美教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及情感。努力做到通过音乐教育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注重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在愉快的音乐实践活动(听、看、唱,讨论、联想、想象及律动)中,主动地去发现、去探究,去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并在一定基础上创造音乐。在音乐欣赏课中还加入了一项让学生自己介绍音乐,表达自己艺术见解的实践活动,这也使学生的能力得到了锻炼。

(二)。

1、在教学中,认真备课的基础上,运用范唱方式于音乐艺术形象感染学生启发学生的艺术形象思维,使他们做到有感情地歌唱,通过艺术形象的感染来完成思想教育。

2、在唱歌教学中,一方面引导学生演唱要有良好的姿势,正确的呼吸准确的发音,清晰的咬字,吐词,另一方面是逐步要求学生做到自然音色圆润,不断提高唱歌的艺术技巧,在懂得音准的和节奏的基础上提高对音乐形象的理解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觉和造就音乐的“耳乐”。

(三)。

1、为了使学生能轻松、愉快地上音乐课,多用鼓励的方式使学生表现出良好的品质。努力做到用好的设计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对于破坏课堂秩序的行为也进行了善意的批评与纠正。

2、更好地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3、给他们的环境较为宽松。

4、我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去自费收集各种音乐文化资料,以便让学生能多听、多看、多接触优秀的作品,从而增长见识,并获得更多美的感悟。

三、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不足之处是侧重了情感、兴趣的培养,稍微忽略了对学生乐理知识的传授。毕竟三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掌握了乐理知识才能更深层次地感受、理解音乐。还有,对于学生的一些扰乱课堂的行为批评力度不够,总以为学生不是恶意,只是不成熟的表现。

对于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我也能愉快的接受并很好的完成。

以上是我本学期的工作总结,我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一高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初中音乐业务教学工作总结]。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六

摘要:应收票据的核算是应收款项里比较重要的内容,特别是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时的账务处理,初学者掌握起来有一定难度,主要从带息和不带息票据背书及贴现对应收票据的核算进行总结,便于初学者理解整个业务处理。

关键词:应收票据;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购货方的商业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应收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是否带息,应收票据分为不带息票据和带息票据。

应收票据是企业短期资产,票据付款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1应收票据的初始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成为合同一方时,拥有收取款项的法定权利,因此,应收票据应作为金融资产予以确认。

在实务中,无论是带息票据还是不带息票据,为了简化会计核算,企业在取得应收票据时应以票面金额入账。

2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

2.1取得应收票据时。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原因收到开出、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汇票时,应借记“应收票据―面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待票据到期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应收票据”。

若票据到期收不回,则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

若收到带息商业汇票时,应借记“应收票据―面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每月月末,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当月利息。

增加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王淑芳编著的《中级财务会计》一书中直接借记“应收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笔者认为应借记“应收票据―应计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票据利息收入”。

待票据到期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应收票据”。

若票据到期收不回,则将应收票据按其账面余额转为应收账款,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

并不再计提利息。

2.2票据背书转让时。

企业在票据持有期间为获取所需材料物资时,可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王淑芳编著的《中级财务会计》一书中描述票据在背书转让时直接终止应收票据确认,但笔者认为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应分带追索权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和不带追索权背书转让(银行承兑票据)。

(1)带追索权背书转让:企业因采购材料等所需物资时将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不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应确认为企业一项负债。

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短期借款”;票据到期再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2)不带追索权背书转让:企业因采购材料等所需物资时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收票据”。

背书转让票据带息与否的会计处理同票据贴现会计处理一致。

2.3票据贴现时。

企业在应收票据持有期间若出现资金短缺,则可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到银行办理贴现。

企业将实际收到的款项和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贴现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

笔者认为:为了确保会计信息明晰性,明确经济业务发生的来龙去脉,在企业进行票据贴现时,应在财务费用下设置“贴现利息支出”、“票据应计利息收入”、“贴现期净额”三个明细进行核算,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需要我们了解票据到期值、贴现息、贴现所得的计算。

关于票据期限认定,我们为了简化核算,一年按360天,一月按30天来计算。

票据期限我们有两种表示方法,按月算或按天算。

若按月算,若非月末,到期日应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月份则在出票月份的基础上顺延。

如8月3号签发3个月期商业汇票,则票据到期日为11月3号;若出票日为月末,则到期日为到期月月末为止。

若11月31日签发的3个月商业汇票,则到期日为2月28日(闰年2月29日)。

若按天算,应从出票日开始,按实际经历的天数计算,但出票日和到期日我们只选择1天,如5月26日签发的30天的票据,其到期日6月25日。

一般给定的票面利率、贴现率为年利率,计算时要注意换算成月利率或日利率。

2.3.1第一种情况:不带息票据。

该票据不带追索权,即贴现企业票据到期收回风险已转移。

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可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1)取得票据借记“应收票据―面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贴现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贴现所得)”“财务费用(贴现息)”贷记应收票据―面值。

该票据附追索权,即贴现企业未将票据到期收回风险转移,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不能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在票据进行贴现时,应视同企业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

(1)取得票据:借记“应收票据―面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贴现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贴现息增加当期财务费用,要借记“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

(3)票据到期,要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承兑人足额兑付,借记“短期借款”“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贷记“应收票据”。

若承兑人不能兑付,贴现企业有款,则会计处理为借记“短期借款”“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

2.3.2第二种情况,带息票据。

该票据不带追索权,即贴现企业票据到期收回风险已转移。

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可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1)取得票据借记“应收票据(面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贴现时,在持票期取得票据利息应确认为冲减企业财务费用,记为“财务费用―票据应计利息收入”,在贴现期发生的贴现期应增加当期财务费用,记为“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借记“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贷记“应收票据”“财务费用-票据应计利息收入”。

该票据附追索权,即贴现企业未将票据到期收回风险转移,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不能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在票据进行贴现时,应视同企业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

(1)取得票据借记“应收票据(面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贴现时,在持票期取得票据利息应确认为冲减企业财务费用,记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在贴现期发生的贴现期应增加当期财务费用,记为“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借记“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贷记“短期借款”“财务费用-票据应计利息收入”。

(3)票据到期,要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承兑人足额兑付,若贴现息大于持票期取得的利息收入,借记“短期借款”“财务费用-贴现期净额”贷记“应收票据”。

若贴现息小于持票期取得的利息收入,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财务费用-贴现期净额”。

若承兑人不能兑付,贴现企业有款,则会计处理为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借或贷记“财务费用-贴现期净额”,同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

3结论。

本文是基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编著的.中级财务会计一书中对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在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区分带追索权背书和不带追索权背书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不应直接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而在应收票据贴现时,为了确保企业每一笔会计处理能反映经济业务来龙去脉,应在财务费用下方设置相关明细,分别予以记账。

这样有助有会计信息使用者真正了解企业发生状况,便于理解企业账务。

参考文献。

[1]王淑芳.中级财务会计[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7).

[2]戴华江.孙智聪.带息应收票据贴现账务处理思考.财会月刊,,(5).

应收票据贴现核算研究【2】。

[摘要]针对许多教材上对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一律按照与应收票据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发生转移进行处理,认为存在不妥,故本文对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进行全面的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追索权;风险;报酬。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七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生产技术飞速发展、市场竞争的范围、程度迅速扩大。人才竞争成为经济竞争的主体。日本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曾说“国家的兴盛在于人,国家的灭亡亦在于人,古圣先贤,早有明训;回顾历史,可谓丝毫不爽。经营事业的成败,不容讳言,与治国同一道理,在于人事安排是否合宜。”对检测机构而言,“人员贯穿于质量体系的各个要素,人员是最宝贵的资源”,如果只有先进的设备、完善的管理体系而没有人才,那么检测机构就没有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入世后,国内外贸易日益频繁,为我国的检测机构提供了广阔的检测市场。这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挑战。检测机构的发展,检验市场的扩大、业务量的增加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检验能力和工作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并在这种冲击下保持、甚至发展自己的实力,人才问题成为关系检测机构发展的关键,检测机构要本着“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组织应当根据战略规划和目标,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工作系统、激励机制、员工培训与教育体系,以发挥和调动员工的潜能,并营造充分发挥员工能力的良好环境”的方针,坚持引进高科技人才,留住骨干人才,用好现有人才,培养未来人才,实现国家质检总局“人才强检”的战略目标。

众所周知,技术人才短缺及人员年龄结构偏老是检测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技术人员“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质量方针的实现”,检测机构如何应对这一局面,已成为近年来大家探讨、研究的问题。如宁夏检测机构目前状况就是年轻人少,学科带头人少。经统计,宁夏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方面的结构均不太合理。因此,针对这些现存问题,如何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人才辈出的局面,是检测机构的当务之急。

一、发现人才。

人才是任何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要求和决定力量。发现人才的前提在于检测机构最高领导者要有科学人才管理观念。这种人才观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二是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三是德才兼备是人才的基本标准;四是识才、育才、用才、留才是领导者的主要职责。领导者给各类人员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创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这样才能识别有用之才,了解人才特点,挖掘、发现有用之才。管理者应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可采取选拔与竞聘相结合,以竞聘为主的人才选拔机制,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二、培养人才。

根据iso/iec17025第5.2.2款要求“实验室管理层应制订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管理理念的发展、产品的日益多样化和标准、检验方法的迅速更新,都要求检测机构各类人员不断学习。检测机构应尽可能地给各类人员提供适当的培训条件和机会,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管理理论、质量意识、职业道德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科学素养。逐步建立并完善正常的人员培训制度,从整体上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岗位培训及现有人员素质培训,要特别注意在岗人员整体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可通过在岗进修或请相关专家进行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现有人员的理论知识及业务水平。

2.选拔一批富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年富力强,具有相当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人才充实到检测机构的管理岗位。让他们革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检测机构发展。

3.选派优秀技术骨干到技术力量强、检验水平高的技术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专向培养,培养专业领域带头人。

4.鼓励多参加行业学术会议及横向的参观学习,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标准、新方法,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结构。

5.各专业检验室内部也要定期组织各种检验技术研讨,不断提升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明确岗位职责,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并定期对各类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应予以辞退。

三、引进人才。

检测机构应建立开放有序、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开向社会招聘高水平、高学历,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或精通建材检测重点项目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并以他们为基础,带动检测机构自身人才的成长,力争培养几名有较高造诣的学科带头人。但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两个问题:

1.引进人才的规格要适度。不切实际地过分强调高水平、高层次是欠理性的。一个以检验为主的检测机构,却极力引进多名硕、博士,而自身的人员结构无法为其凝聚起科研团队,又缺乏科研课题及适宜研究设备、环境,使高层次人才从事简单、重复性的检测工作,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无法留住人才。

2.要处理好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间的关系。个别检测机构花大代价引进人才后,不得不在其他员工身上勒紧腰带,客观上挫伤了众多员工的积极性。因此,检测机构应一方面加大现有人才培养力度,另一方面合理提高对口人才的引进待遇,双管齐下,才能促进发展。

四、留住人才。

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于检验机构来讲,最重要的资源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开拓能力和热情,检测机构要为留住人才积极营造两个环境。在硬环境方面,要通过完善产品质量检验试验室基础条件建设,加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力度,为优秀科技人员的培养与成长提供平台。在软环境方面,要通过鼓励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成果等多种手段,发现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充分体现知识价值、劳动价值、人才价值,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及主观能动性,为检测机构创造更多的财富。检测机构应从七个方面着手:

1.在实际的奖金分配中要体现多劳多得以及技术含量的特点。

2.全面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每个检验人员的具体量化目标进行月份、年度的准确公正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分配、先进优秀的评选以及职称晋升挂钩。

3.对检验人员的职称评定既要体现出学历的重要性,更要看重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的实绩,评聘分开,采用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方法,鼓励能人、新人脱颖而出,调动检验人员的自我激励。

4.鼓励员工攻读研究生、博士学位,丰富、深化专业知识,并给予适当的学费支持。

5.对员工考取各种专业资格证书,考试通过学费予以报销。

6.鼓励技术骨干开展课题研究,获得立项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及奖励。

7.对在核心期刊、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具有一定价值的论文、著作,以及在行业学术年会论文交流获奖的,都要予以奖励。

总之,检测机构应本着引进高科技人才,稳定骨干人才,用好现有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有效实施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方式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成长的政策环境,为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道路,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要彻底改变“重物轻人”的倾向,健全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再教育培训制度,稳定科技人才队伍,调动人才的创新热情,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在关键技术和科研前线取得突破,实现质检科技事业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完善和健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3个要求》王为群,薛荣珍,职业与健康201月第21卷第1期。

[2]《海纳纳百川追求卓越-浅谈检验机构采用现代质量管理模式》汪静,吕海燕,上海标准化-期。

[3]《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牟长贤,杨明荣,中国计量,202期。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八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

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采取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四)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五)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十三条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inspectionbodyandlaboratorymandatory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式样如下:

第十四条外方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我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关检验检测活动。

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

第三章技术评审管理。

第十六条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技术评审需要和专业要求,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实施技术评审。

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现场技术评审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与技术评审内容相适应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并确定评审组组长。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参加技术评审。

第十七条评审组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开展技术评审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技术评审结论。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评审组应当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评审组在技术评审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应评审项目应当判定为不合格。

评审组在技术评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评审员专业技能培训、考核、使用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技术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资质认定部门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技术评审的,应当对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及其组织的技术评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评审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告诫、暂停或者取消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

(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的;。

(二)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的;。

(四)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的;。

(五)向所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的。

第四章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应当注明检验检测依据,并使用符合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用语进行表述。

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能力要求。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得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得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第二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第二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对其检验检测的样品进行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

第三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

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认监委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组织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向国家认监委报送年度资质认定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涉及国家认监委或者其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由其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上报或者通报。

第三十四条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专业领域风险程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认可机构认可以及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

第三十六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

国家认监委应当建立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平台,以便社会查询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八条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给予告诫。

第三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一)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

(二)检验检测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对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或者资质认定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的;。

(四)违反本办法和评审准则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六)未按照资质认定部门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的;。

(七)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或者自我声明内容虚假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

第四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整改,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三)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

(四)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的;。

(五)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

前款规定的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第四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四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四十七条从事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资质认定收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检测机构业务论文范文通用篇九

“保理”一词来源于英文factoring,在国内又译为“保付代理”,是指供应商以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而产生应收账款,保理商(factor)对这些应收账款进行核准和购买,并向供应商提供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和坏账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国际保理是指供应商与债务人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保理业务。具体而言,是指保理商向以赊销方式向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提供的综合性的金融业务,供应商将其与买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则为供应商提供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和信用风险承担中的两种或全部服务。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供应商与其客户位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保理商与供应商的地理位置关系对于确定一项保理业务是否为国际保理并不重要,即使保理商与供应商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家,若供应商所做的是国内贸易,那么,他们之间的保理业务仍属于国内保理。国际保理的国际性由所服务于的贸易的国际性所决定,这与国际商会的划分方法一致,也为《国际保理公约》所肯定。贸易的国际性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规定的“营业地标准”确定。

2我国保理业务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的保理业务起步较晚,1992年中国银行率先将保理业务引入国内,并于1993年2月加入了fci,之后交通银行也加入了该组织成为正式会员,但总体来说保理业务的发展非常缓慢。2000年全球的保理业务量为623840百万欧元,我国内地的保理业务量只有212百万欧元,而我国台湾地区同年的保理业务量已达3650百万欧元。

20**年,南京爱立信公司以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等中资银行无法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为由,提前偿还从几家中资银行贷出的19.9亿元人民币,转向外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引起了国内金融机构的强烈反响。“爱立信倒戈”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之后,众商业银行纷纷加强了保理业务的推广与拓展,我国的'保理业务量逐年增加,成为全球保理业务量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2.2我国发展保理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展保理业务,而是由相关职能部门兼营。

可,这使得保理业务的操作一直处于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状态。

(3)保理业务范围窄。目前我国保理业务的种类主要是对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活动进行有追索权的双保理,即由进出口保理商分别负责向进出口商提供对资信的评估、对信用风险的担保、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追收及其对贸易的融资等。至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对于绝大多数相关保理商来说,则难以提供。主要是我国目前尚无保险公司为保理商开展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提供保险,这就意味着保理商必须独自承担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从而使得风险成本增加,实际收益率降价。推及更深层,主要是保理商、保险公司既无业务准入,又无合作经验所致。

(4)缺乏开展保理业务的专门人才。在我国从事保理业务的人员大都未经过专业的保理业务培训,并且由于我国保理业务量少、开展时间短,从业人员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造成整体效率低下,从而影响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推广速度和应用范围。

2.3对发展我国保理业务的建议。

(1)逐步放开保理市场,允许成立独立的保理公司。目前国际上的保理业务大多由专业保理公司从事,并且它们中90%以上是fci的会员。这些保理公司主要有两种组织模式: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拥有独立的保理子公司,二是由附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个部门来开展保理业务。但无论是独立的保理公司还是不独立的保理公司,其授信体系、营销体系和品牌知名度等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我国目前只有商业银行从事保理业务,这就意味着,保理业务涉及的融资标准必须服从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保理业务的优势也因而丧失殆尽。由于目前保理业务还无法立即从银行中分离,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成立专业部门,充实专业力量,遵循独立的规则,对保理业务进行独立操作。而监管部门应尽快放开对保理业务的种种限制,以便保理业务从银行中独立出来,由独立的保理公司来开展。

(2)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清理、修改、完善保理业务涉及到的《合同法》、《公司法》、《银行法》、《担保法》、《破产法》等多项现存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保理体系建设的外部法律环境。另一方面,要借鉴参考已有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外成熟市场针对保理业务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案例,为保理业务的开展辅之以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完整规范的法律制度和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以便规范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

(3)拓宽保理业务的范围。首先,应进一步发展双保理,并让出口国保理商和进口国保理商建立合作关系,这是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必要条件,也是借鉴与学习国外保理公司经验的有效途径之一。其次,开发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卖方更乐于接受无追索权的保理,一方面可以免除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又能及时获得现金。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银行由于丧失了对销售方的追索权,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需要进行风险分散。而加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尝试开展保理业务保险,是积极有效地分散风险的有效措施。

(4)培养专业的保理业务人才。保理专业人才需要有很高的素质,银行等保理商要对自身的保理业务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组织人员参加fci组织的保理函授课程学习和考试,以获得fci颁发的合格证书。同时还可邀请国外专家来国内授课或派人员到国外学习等,利用国外成熟的管理模式和丰富的交易经验培养专业人才,以紧跟保理业务的最新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宏文.国际保理法律实务[m].中国方正出版社,20**,(9).

[2]@陈本寒.担保法通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3]@王家福.民法债权[m].法律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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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斌.国际保理――金融创新及法律实务[m].法律出版社,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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