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申请书 什么叫监督申请书(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20: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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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督检查申请书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1x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五、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六、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2023年监督检查申请书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023年监督检查申请书三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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