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 委托别人开会怎么写(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9: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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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 _x

联系地址:__x

联系电话:__x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磋商,甲方就其开发的____项目销售事宜,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独家销售总代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_x

2、物业地址:__

二、合同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

1、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从签订之日起 _ 个月,期满后双方如有意向可续约或重签合同。

2、委托权限:

(1)乙方有权在销售底价以上确定商品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但调高价格表时需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由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2)对于《商品房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条件和日期、装饰和设备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面积差异处理办法、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条款,乙方无权确定或擅自变更,均应遵从甲方的决定或依甲方提供的样本执行。

(3)对于落实市场推广计划中涉及的与媒体发布商及宣传品印制单位等合作者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事务,乙方仅有建议权,合同的实质内容应当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并由甲方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予以确认。

三、服务内容说明及具体销售委托事务

1、乙方将组建营销团队全权负责本项目的营销工作(本项目的营销团队的主要组成人员事先需经甲方认定后不得擅自调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并执行销售策略;做好销售企划并执行推广计划;完善销售价目表,执行销控策略;完善销售市场的布置建议;销售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分阶段的销售实施。

2、乙方应承担别的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由乙方指派其销售人员进驻甲方的售楼部,负责接待客户咨询、看房、商洽、在合同约定权限内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约、办理客户银行按揭手续。

(2)市场调研:每月提供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分析;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策划建议报告。

(3)营销策划:包括订立项目总体策划方案、市场定位、主要卖点的提炼、产品解读说辞;项目销售计划和阶段性销售推广策划方案、项目阶段性活动方案及安排(包括确定该项目的整体和分期详细广告宣传策划方案,销售现场包装策划方案等);制定项目的市场推广计划(包括选择媒体发布广告、印制宣传材料

(4)代理销售:包括组建销售队伍,实施主动营销模式(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甲方认为有必要可提前半个月要求乙方实施全员营销等销售模式),安排全部销售活动。

(5)其他完成商品房销售工作所必需的协助、保密和配合工作(包括对本项目现场售楼部建设提出建议、定期提供销售情况说明和分析材料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物业销售的合法性,并提供相应文件。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诺不会自行公开或者私下销售该物业,亦不会委托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其代理人销售该物业。

(3)、为便于乙方制定营销策略并进行楼盘销售工作,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当地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前期可行性报告资料、本项目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并充分提供调研方面的密切配合。

(4)、甲方授权指定为甲方和乙方工作中联系人,负责签署或确认一般工作文件并在条件允许下尽力配合乙方的工作计划实施,及时处理工作中有关事务。但是,对于涉及双方实体权益的文件、资料、确认书、结算书等,需经甲方董事长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联系人和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分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5)、甲方在售楼部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盖章、房款(含定金)的收取、向房屋买受人出具发票、收据等工作,其工资由甲方支付。客户交的所有房款均应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交给甲方财务人员。

(6)、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时,甲方提供现场已装修的售楼处供乙方无偿使用,并提供相应办公设备、水、电、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工作条件。

(7)、本合同期间,乙方提交一般工作程序性报告或计划,甲方须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对乙方之工作安排。对涉及佣金结算等甲方实体权益的工作报告,不在此限。

(8)、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销售房款的回笼报表。

(9)、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委托权限内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工作。乙方应在可售物业范围内进行推广销售工作,并派驻现场工作人员。

(2)、乙方授权指定 _ 和甲方工作中的联系人,负责签发有关文件并及时处理工作中有关事务。

(3)、针对具体事宜,乙方有关人员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具体的工作内容,会议次日形成会议纪要。

(4)、在本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工作的市场调研报告。

(5)、保守甲方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机密。除因销售工作需要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本项目之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数据。

(6)、及时做好项目推广方案和分阶段方案,提供营销策划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活动,所有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并按周向甲方提供销售情况报告,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各项工作。

(7)、乙方应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将销售报表提交一份给甲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该报表内容包括房号,总房款,认购定金以及各阶段资金回笼情况等。

(8)、在本合同期内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银行按揭、交房等事宜,若因施工质量、产权、按揭、配套或交房日期等方面原因产生的客户拒付房款、退房的,乙方应积极协调,协调不成申报给甲方解决。

(9)、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佣金(基本佣金和溢价分成)。

(10)、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销售活动,并且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11)、乙方保证勤勉、谨慎地履行委托事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2)将委托事务擅自委托;(3)任何雇员均不得直接向房屋买受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与买受人串通隐匿销售所得;(4)低于销售底价销售房屋,或者擅自作出任何优惠让利的承诺;(5)对外披露甲方的商业机密;(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和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12)、乙方应承担其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并承担依照本协议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五、推广费用开支

1、所有本项目之广告及市场推广费用(如举办展销会或活动、编制售楼书、印制彩色单张、刊登报章广告,在电台或电视台播放销售广告及其广告制作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本项目总体广告费控制在本项目总销金额的0.7%以内。前期楼盘形象宣传阶段的广告费应放量投入。每期广告投入由双方根据前密后疏原则协商安排。

3、策划及广告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

4、广告推广及活动方案由乙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售楼处装修费用不包含于上述第二款推广预算内。售楼处的设计与装修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物业基准价

1、甲乙双方同意设置物业基准价,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物业基准价格,物业基准价格为佣金结算的基数。乙方同意在物业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出分批次推售的计划及相应的每套房子的物业基准价格,然后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于物业具备销售条件的半个月前提出实际价格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作为物业销售价格。

2、物业基准价作为销售的依据。

3、如因重要关系人、公司员工或其它特殊客户购房需要优惠到基准价之内的,由甲方签字认可。

七、销售考核及代理佣金的核算

1、销售佣金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金额为准;销售任务依据最终确定的可售房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为补充合同。

本合同期间,商业部分若乙方按时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金额的0.65%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客户认购,交纳首付款,视为销售达成,即可计入销售额;客户交清购房款或办完按揭手续视为该项销售工作完成。销售工作完成的,方可结算佣金。

3、不产生溢价时,基本代理佣金为完成销售额x佣金点率;产生溢价时,基本代理佣金为(完成销售额-溢价)x佣金点率,溢价=(已销售物业销售价格-已确认物业基准价格)x已销售物业面积。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9:1分成。溢价提取以实际全额到位资金部分物业售价超过此部分物业基准价格时且符合计提要求时开始计提,以后每月在基本佣金结算时同时结算,每月溢价计提以全额到位资金部分物业为基数结算,至本期物业销售完成后全部结清,多还少补。

4、代理佣金在签订本合同之月起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乙方每三个月列出佣金结算清单交甲方核对,甲方在五天内核对完毕并凭乙方提供佣金结算清单于五天内支付完毕。

5、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经任何途径或方式所出售的本合同所列物业(除甲方用工程款、材料款抵扣所成交之房屋外),成交后均作为乙方业绩结算代理佣金。甲方如有数量较大的团购业务(团购业务指一次性团购20套以上)且平均售价低于物业基准价时,代理佣金按0.6%计算,不再另行计算,可计入乙方的销售总额,但不计入溢价基数。

6、客户退房:

(1)如有违约金,该违约金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配。

(2)如无违约金,甲方全额退款后,乙方亦应同时如数退还已收代理佣金。

7、乙方雇员从事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等已包含上述佣金中。

8、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五万元整的劳务费,用于发放销售团队基本工资。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和变更本合同。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或一方提出经由另一方认可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销售业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当在五日内办理场所、资料交接,结清佣金等手续,并在完成撤场后5日内结清佣金。

5、乙方销售任务未完成总销售产值80%退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未结佣金及溢价部分、当月工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佣金,应当按日向乙方支付欠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结清佣金及违约金。

2、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第2.10款的规定的,或者严重违背其他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未予纠正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撤场

1、无论任何原因,自本合同终止之日3日内,乙方必须从售楼部全部撤离。

2、在撤离之前,乙方必须完整地向甲方移交售楼部的设备、设施、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往来函件、客户记录等一切和项目销售有关的资料。交接未完,

甲方有权将乙方未结佣金予以没收。交接完毕,甲方在乙方撤离后5天内付清佣金。

十一、其它

1、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原因(指战争或自然灾害)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对方作任何补偿。

2、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双方在阐述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修改合同

本合同中一切条文的修改、增删,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才视为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物资、资料及电脑软件(由甲方提供的物资及物料除外),均属乙方所有,乙方拥有全部版权。

5、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二

委托人(简称甲方):

拍卖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对所委托拍卖的标的承诺如下:

1、标的权属清晰、没有争议,若存在任何法律问题,甲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任何虚假或遗漏。

二、委托事项

1、标的基本信息:

专利证书号(或专利申请号):

拍卖标的的转让方式为:专利权转让

保留价: 大写:

备 注: 起拍价:

2、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专利证书复印件(或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乙方留存。标的为两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说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3、乙方须在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10日内举办拍卖会。拍卖会具体举办地点由乙方根据招商情况定,定好后两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于保留价确认成交,否则乙方须承担低于保留价成交的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泄露所了解到的该拍卖标的的技术秘密。

三、委托人(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自行通过至少一家中央级媒体和至少五家知名站刊登或发布本拍卖标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内容由乙方拟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前,甲方对拍卖标的负有保管义务,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为竞买人提供查验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因甲方过错或疏忽而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或其他状况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 拍卖成交后,成交价等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3%;成交的价款高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5%。佣金在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中直接扣除,成交价扣除佣金后为甲方应得款项。乙方在收齐买受人全部款项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款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六、委托成交后,乙方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甲方个人所得税,并免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拍卖标的转移、交割手续。

七、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约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机构订立同一标的的《委托拍卖合同》或者其他各类转让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邮 编:

乙方: 证照号码: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三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联系手机号:

甲方传真号码: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传真、电话和联系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机场(码头)的接送,代订机(船)票,代订酒店住宿,代订景区(景点)门票,代租汽车,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委托事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事项

第三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性的旅游项目。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事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短信、聊天记录等。

(2)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同意或不同意)转委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航空公司规定计算损失;酒店按房价的%计算损失(酒店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并应按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服务费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承担损失费,服务费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服务费不退。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服务费,并应按合同总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舱位等级、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酒店对订房、退房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当事先告知甲方,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委托代订机(船、火车)票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规定,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经营者因航班延误、住宿或退房、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等发生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以书面通知甲方时止。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签字,并付清委托费、服务费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四

鉴于:1,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面向社会征集"xx公司"会徽,吉祥物和主题语(以下简称"评选活动"),并从中评选出"

京菲亚特杯足球赛"会徽,吉祥物,主题语的候选作品;2,以下签字的个人或实体(以下简称"参加人")愿意向本次评选活动提交参选作品(以下简称"参选作品").为此,xx公司与参加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并接受其法律约束:

1.评选活动将依照 "xx公司"会徽,吉祥物和主题语征集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举行.参加人确认,参加人已经阅读了评选办法,并同意遵守评选办法,接受其约束力.

2.为了参加评选活动,参加人必须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参选作品和评选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资料一并提交xx公司.如果参加人提交参选作品时未同时提交签署后的本合同,则参选作品将不会被接受也不会得到评审.如果参选作品由一个以上的个人或实体提交,则其中每一个人或实体都应当分别签署本合同.

3.收到符合本合同和评选办法要求的完整的参选作品后,xx公司将接受参选作品参加评选活动.

4.参加人同意,在评选活动期间内,按照xx公司要求参加xx公司指定的有关宣传活动.

5.参加评选活动和签署本合同,表明参加人同意接受xx公司的专门委托,为xx公司创作具有著作权的参选作品以及需要与参选作品一并提交的所有其他材料(在本合同中,参选作品和所有其他该等材料统称为"参选作品资料").

6.对于参选作品资料而言,无论是由参加人直接制作或通过参加人的雇员和其他人员制作,都应当是按照xx公司的要求和委托而制作出来

.

7.本合同对参加人,xx公司及其继受人和受让人有效.参加人同意,对于任何参选作品,参加人或参加人的任何继承人或受让人均不得行使或对xx公司或xx公司的任何被许可人,继受人和受让人强制执行参选作品的任何权利.上述规定的普遍性前提下,xx公司及其被许可人,继受人和受让人对参选作品资料享有全球范围的永久性权利,可以对任何或全部参选作品资料进行修改,删除或增添,无须为此向参加人或任何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或取得其批准或认可.

8.参加人理解并认可,参选作品并不具有保密性质,且xx公司也无须为此保密.参选作品当中出现的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限制,专有或保密说明均无任何效力.

9.参加人理解并同意,所有参选作品资料将不退还参加人.此外,将参选作品资料提交评选活动后,参加人将不再享有任何参选作品资料的使用权,而且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任何全部或部分参选作品资料.除获相关奖励外,不得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10.参加人确认,参选作品可能会与xx公司独立开发的或其他参加人向评选活动提交的参选作品相似或相同.参加人同意,如果与该参选作品相似或相同的其它任何作品被选定为评选活动入围候选作品或中标作品,参加人无权为此而获得任何报酬,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1.参加人声明并保证:(a)参加人为申请参加评选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完整,真实,准确,合法;(b)如果参加人为个人,参加人应至少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参加人年龄不足18岁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本合同应当由参加人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署);(c)参加人在其他方面具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权利或授权;(d)除了参加人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方为参选作品和所有其他参选作品资料有过贡献;(e)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展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f)参选作品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违反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含有任何诽谤,中伤,淫秽或非法材料;(g)参选作品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xx公司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使用参选作品资料,无须向任何第三方取得任何许可或认可,也无须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12.参加人确认并同意,参加评选活动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邮寄费,差旅费等)由参加人自行承担.

13.参加人确认以下地址为xx公司通知其地址,若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两日内,书面通知xx公司.

姓名(单位):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14.参加人确认并同意,参加人无权使用任何"xx公司"标志表达其身份或其参加的活动.参加人不得对外宣布参选作品已经提交评选活动这一事实.此外,参加人不得暗示,间接提示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一方或社会公众表示.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15.本合同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若参加人违反本合同,xx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参加人的法律责任,并可提出所有损失的索赔,除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相关权益,由xx公司与参加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16.如果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评选办法不一致,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17.如果xx公司的工作由其组建的经济实体承担,则本合同中xx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新组建的经济实体承担.

18.本合同自参加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xx公司

(公章)

参选作品标题:

签字人:

家长或监护人(如有适用):

参加人法定全称(如有适用):

签字和/或盖章(如有适用):

日期: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五

房屋出售人: (系甲方委托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 (系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为【楼房】,坐落为: 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

【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 _________ 单元 ___________ 号(室),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车库【地上】【地下】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一)该房屋为【平房】院落,坐落为: 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

【小区(街道)】_________________ ,该【平房】院落总占地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

(三)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 ____ ,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 ______;该房屋【 】未设定抵押 【 】已经设定

委托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能如期办理入住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委托期限及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独家委托服务提供者。

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房屋买受人。 (三)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管理上述房屋。 (四)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五)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办上述房屋抵押注销手续。

(七)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九)代理期间免除人工费用和宣传【报纸】【电视广告】费用

第四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总价不低于【人民币】 元 (大写金额: 元)。

(二)实际成交价高于前款约定最低出售价,高出部分属受托人所有,作为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二)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实际成交价超出部分作为受托人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各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 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的正常经纪活动;

4. 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5. 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三个月内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

6. 委托人如为独家委托的,不得将该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二)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应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房源是否符合出售条件;

2.受托人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3.受托人应积极主动为委托人提供经纪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4.受托人应按与委托人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5.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委托人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及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6. 受托人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推广途径,对委托人房屋进行推介,并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7.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9.受托人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 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购房人资料,给受托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双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为独家委托, 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三个月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房屋总价的2.5 %作为佣金。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 受托人有为委托人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2. 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

3. 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双方约定,代理期满可自行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协商解决。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______份,受托人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六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08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房屋所

有权证号:【】)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三年,从 20xx 年月日至 20xx 年月 日止。三年委托

租赁期满二个月前,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续2年。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需解约,可向对方出具书面解约通知,该书面解约送达对方后的两个月,本合同终止履行,但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三条、 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

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租期为两年以及同一租客第二年续租的,第二年按照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50%代理服务佣金支付给乙方。两年以上的按照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30%支付。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第五条、1、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2、 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 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协调九都汇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乙方管理的房间内部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安排维修。 4、 签署房屋租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 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出租该房屋或与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签署所委托物业的租赁协议及其相关文件,如甲方违反本条款约定自行出租该房屋或与其他第三方签署所委托物业的租赁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或自行收取承租者支付的押金或租金,须支付乙方相等于该房屋一个月租金全款的违约金作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市场推广及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6、 乙方代理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后,及时将所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乙方,再由乙

方返还给承租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为甲方代理寻找租客,并作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

合同并代收代缴押金,房租,公共事业费等各项费用。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执一份。

2、 乙方受托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个工

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的租金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即九都汇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与承租人签

署租赁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乙方签约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3.1、家具包服务:

(1)乙方应甲方要求在为该房屋市场推广之前为其配备全屋高档现代风格

的成套家具。在该房屋出租之前,甲方只需支付30%的家具款项,其余部分由乙方垫付。待房屋出租后,剩余的家具款项将由乙方在应支付给甲方的押金及租金中扣除。如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而甲方尚未按照前述方式付清家具款项的,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家具款。在全部的家具款项结清后,家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该房屋成套家具价格及清单见附件1)。

(2)乙方应甲方的要求,为出租房屋配备电器,灯具,窗帘以及其它相关

项目,费用将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3.2、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房屋钥匙托管服务(钥匙托管委托书见附件4);

(2)配备由专业设计师量身打造的高档现代家具,家具费用由甲方按本合

同约定支付;

(3)协助甲方完善所有入住前准备工作:如安装电话、宽带及卫星电视等

辅助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提供杂志、网站、邮件等多媒体平台的全面广告推广;

(5)专业销售团队与京城各大代理行的合作推广,以确保此物业迅速出租;

(6)安排代理行及租客看房服务;

(7)空置期内定期安排房间的入户巡视检查;

( 8 ) 代表甲方主持新租约及续约谈判。

3.3、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代表甲方做好房间入住前准备工作;

(2)代为办理租客入住的相关手续和相关事宜;

(3)入住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单及报告;

(4)代交每月物业费和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及电话费;

(5)及时协助甲方对物业进行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

(6)准时向甲方转付押金及房租。

3.4甲方上述物业退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退租及搬出检查;

(2)租客搬出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家具家电等配套设施的搬出检查报告;

(3)协助甲方和租客结清各种费用,并向甲方出示财务报表;

(4)积极为甲方寻找下一个租客。

第六条、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根据本合同内容向对方支付或转付应付款项,每逾期一

日,应支付相当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根据本合同将承租方已支付的押金及租金按时转服给甲方,每逾期一

日,应支付相当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讨违约金。

3、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退还押金致使乙方向承租方承担责任的,甲方赔偿乙方

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所有包括律师费

在内的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中国.北京

附件一 家具清单及价格表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七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自然人)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受 托 行:中国光大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人将自有资金或其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为明确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 ,但受托行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 。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贷款利率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如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利率,需书面通知受托行,受托行自收到通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开始计算利息。上述约定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 (年/半年/季/月)结息,结息日为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是结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八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第九条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行有权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账户开立

第十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委托人需在受托行开立结算账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行开立可作为委托贷款专用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

第六章 提款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受托行工作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须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款:

1.一次性提款,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2.分次提款,具体提款金额和提款日期如下:

第一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提款日为非受托行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提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应向受托行提交借据。由受托行在相应的提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中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提款金额,则受托行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贷款。

第七章 还款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币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下列第 项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受托行指定的账户。

1.一次还本,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还款日为非受托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还款。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受托行于借款人还款后【 】个受托行工作日将收取的贷款本息转入委托人账户。

第十七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到期利息,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受托行营业日正式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的,由三方另行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委托贷款展期的期限应符合《贷款通则》关于贷款展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 个受托行工作日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行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如借款人未通过在受托行开立的帐户归还委托人委托贷款本息的,应由委托人、借款人出具意见一致的申请书及相应的还款凭证等送达受托行做相应帐务处理,经办行可据此给予销减委托贷款,否则受托行将视同委托贷款未按期归还。

第二十一条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收回,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委托关系,受托人可等额冲销委托贷款余额;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委托贷款逾期满2年后,受托人可自行冲销后通知委托人。

第八章 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受托行根据本合同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

第二十三条 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时由受托行向委托人一次性收取或由受托行直接从委托人在受托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二十四条 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委托贷款发生逾期后,若逾期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可免收手续费;若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则按合同约定费率计收手续费。

委托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时,受托行按照合同约定费率在签署合同当天收取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一次性还款的,受托行可在其归还贷款本金时一并计收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分次还款的,受托行可随其每次归还的贷款本金分次计收手续费。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向委托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4.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受托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5.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6.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其在出具时的财务状况。

7. 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在此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申请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符合监管政策规定。

2.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3.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委托人、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第十章 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向借款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委托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 委托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委托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3. 委托人提供的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

4.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委托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5.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利率、贷款期限均经委托人确认。

6. 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在此向借款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 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自有资金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借款人提款金额。

2. 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十一章 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九条 受托行向借款人和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如下:

1.受托行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受托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受托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十条 受托行在此向借款人和委托人承诺如下:

1. 受托行将为委托人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提供必要的帮助,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但受托行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等,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2. 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

3.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贷款本息。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其他财务报表的,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的;

4.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承诺或其他义务;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7.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委托人、受托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8.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撤销、吊销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行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或可依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3.根据委托人的书面指示,向借款人邮寄催收通知单;

4. 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未按本合同约定在受托行开立的委托人账户中存入(或汇入)足额贷款资金;

2.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 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借款人或受托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受托行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 如造成借款人和受托行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行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贷款催收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如贷款催收工作需要进行诉讼,受托行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且受托行不垫付任何费用,委托人自行承担因其未及时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托行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受托行要求向受托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受托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各方签署。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其他方。

第四十三条 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四章 受托行除外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自行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审查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自行审查担保人资信状况、抵(质)押财产状况并负责抵(质)押财产的监管等工作,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如根据委托人要求,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且应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须以受托行作为抵(质)押权人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委托人委托受托行以受托行的名义签订相应抵(质)押合同。受托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抵(质)押权人,应委托人要求作为抵(质)押权人是为了配合抵(质)押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委托贷款对应抵(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抵(质)押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实际承受人应为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行根据委托人委托所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的内容表示认可,并自愿承受因受托人签订上述抵(质)押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委托人和担保人自行解决,受托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并且

(1)当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行,受托行按照其原地址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的,受托行不承担未寄达责任。

(2)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无论同城还是异地),以邮寄凭条作为寄出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行已寄出的贷款催收通知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寄出凭证均应留存、备查。

(3)在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后,委托人要求查询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有关单据,受托行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或计入手续费之中。

第四十七条 若委托人未收到贷款本息,受托行不承担除受托行结算系统原因之外的任何责任。

(1)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行代为垫款或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本息;

(2)委托人承诺:若由于委托人及其代表的原因,造成借款人的损失而借款人向受托行提出所有的索赔、要求、诉讼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补偿、损害、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等均由委托人承担,并且委托人相应赔偿受托行遭受的损失;

(3)委托人承诺:委托人同意放弃因受托行执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委托人及其代表的任何通知、指令的内容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而向受托行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及其它权利主张。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受托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款人 份、委托人 份、受托行 份、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八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______万元以下(含______万元)的,为______%;

(2)超过______万元至______万元的部分,为______%;

(3)超过______万元至______万元的部分,为______%;

(4)超过______万元至______万元的部分,为______%;

(5)超过______万元的部分,为______%.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_____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_____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十九条?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客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受人委托开会发言范文汇总九

合同编号:

甲方(影视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编剧):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具有丰富的电视剧剧本改编经验。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影视剧中委托乙方改编电视剧剧本;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甲方聘请乙方负责一剧编剧工作,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视剧文学剧本;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委托改编关系的成立。

1.2.文字作品《》由甲方提供,该剧长度暂定为____集,完成片剧名、剧集与实际长度的变更不改变本合同的有效性及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3.剧本改编要求和标准为:

题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角色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学剧本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电脑统计不计空格的字数为准。)

其他:

双方对剧本是否达到拍摄要求发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双方共同接受的专家进行鉴定。如果剧本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即认定为达到标准。

1.4.编剧酬金及付款方式:甲方同意以每集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乙方编剧酬金,____集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税前/税后)。

1.5.付款方式:

1.5.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作为定金。

1.5.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付本剧故事大纲,经甲方书面认可(即经甲方对剧本故事大纲进行讨论后,在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甲方在认可乙方可进行分集提纲创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1.5.3.乙方在收到甲方对故事大纲的书面认可后个工作日内,交付本剧分集提纲,经甲方书面认可(即经甲方对剧本分集提纲进行讨论后,在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认可乙方可进行剧本初稿的创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1.5.4.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分集提纲的书面认可后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剧本分集提纲进行修改后创作剧本初稿,初稿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1.5.5.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剧本初稿的书面认可后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对初稿的修改意见完成剧本的二稿创作,并提交甲方讨论审定。经甲方审定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1.5.6.该剧开机前,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致剧本定稿经过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至此,编剧酬金全部支付完毕。

1.5.7.乙方在上述剧本改编过程中提交的各阶段性成果的审核通过,以甲方制片人和导演一致签字认可为准。

1.5.8.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改编阶段中,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1.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委托改编日期: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剧首轮发行之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永久性拥有该剧剧本及该剧全部版权及衍生制品的所有权利(包括电影、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及诉诸各种传媒的全部永久版权及一切与本剧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歌曲等图文、音频及视频的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改编的剧本内容以任何形式应用于其它相同或近似题材的影视剧中。甲方自主拥有该剧权益的处置权及该剧的发行、宣传推广等权利。

2.1.2.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文字作品的合法性。如果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为甲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1.3.甲方有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联合摄制本剧及决定本剧的主要创作人员,甲方有权将该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拍摄,乙方不得干涉。

2.1.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剧本改编的进展情况,并对乙方改编完成的剧本进行审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

2.1.5.乙方提交的剧本经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保留聘请其他人员进行本剧剧本的修改和改编的权利,甲乙双方同意,在此情况下,其他编剧对剧本所作的修改不视为是对乙方权利的侵犯。甲方就经其认可的、乙方仅完成的该部分剧本同样拥有完全版权。

2.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乙方应在聘约期限内优先高质量的完成该剧剧本改编,不应有任何其他工作实质影响到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方式改编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方改编相同题材的剧本。

2.2.2.乙方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果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由乙方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3.乙方拥有该剧编剧的署名权及依据本合同取得编剧劳务报酬的权利。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并不排斥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改编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2.2.4.乙方接受甲方对其编剧工作的监督及对该剧艺术改编质量的认定。甲乙双方如因改编问题发生分歧或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完成剧本改编,乙方知悉并认可且不得以公开的方式表示异议。

2.2.5.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应予配合,甲方无须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

2.2.6.应甲方的邀请和安排,乙方应出席剧本研讨活动及该剧的新闻发布会、首映式等重要的宣传推广活动。

2.2.7.双方约定,乙方对于剧本(电子版/纸介版)负有保密义务。除非事先经甲方同意,或应甲方的要求参加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所必须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剧本内容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2.8.无论甲方最终是否采用乙方的剧本进行拍摄,但只要提交的乙方提交的剧本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2.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①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许可使用费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论工作的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3.3.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①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本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五日内,乙方需将已收取的酬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剧本筹备而投入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

4.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5.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本,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5.1.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酬金的,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地点)的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11.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1.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2.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附件如下:附件一:艺术作品的具体描述。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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