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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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事物进行类比,以便更好地表达某种意义。如何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是每个学习者都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在这里汇总了一些写作中常见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一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结合幼师班实际情况,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l、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严禁打架斗殴,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失)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

3、通校学生凭出入证进出校门,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学校严禁学生翻越校园围墙或从其他非校门处出入学校,凡翻越学校围墙或从非校门处出入学校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主要责任。

7、幼师班学生由于学习特长需要,在正常上课或上自习期间需请假在外上课的,需要家长或监护人亲自请假并负责请假期间学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出现问题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期签字一次,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盖章)。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沙巴台煤矿项目35kv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力、责任和义务,依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2、严格审核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管理、作业人员的资格;

4、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乙方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6、对乙方进行安全目标管理并考核。

二、乙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相关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将承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

3、按国家、行业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服从甲方及监理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5、确保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安全设施使用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6、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安全标准。

7、对使用的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全部责任,并符合建筑行业相关标准。

8、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及危险预知的教育培训;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确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批准后,甲方审查备案。

10、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11、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并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处理善后事宜。

13、乙方必须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器材配置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各种施工安全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审批并报甲方备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16、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缴纳及管理。

(2)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将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四、乙方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本协议与双方工程承包合同时效相同,工程承包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三

甲方:

立协单位: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劳务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辅助协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议不成,由地方仲裁机构仲裁。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证件。

3、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督促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4、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教育。

2.1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进场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2乙方保证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重伤、死亡事故;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达的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标准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费用,并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原已预付的安全施工费,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领导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3.4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推诿。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没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设电器线路,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除负责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件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本行业所要求的各种操作证。

5、安全事故处理。

5.1施工过程中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5.2乙方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内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损失。

5.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造价的‰交纳,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罚款,甲方应将抵押金如数退还。若发生事故和违章罚款时,按照甲方的相关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本协议书填写一式三份,报甲方公司安监部门备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四

甲方:运输分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外雇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外雇车辆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油田公司以及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有外雇车辆的日常管控,纳入公司资产车辆一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交通安全责任。

2、必须自己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油田公司、公司相关的规则制定。

3、必须做到安全与效益的统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提高各自经济效益。

二、甲方的直线责任

甲方应严格履行直线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使用的外雇车辆进行检查与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对乙方使用的外雇车辆有审核准入责任,包括车辆使用年限、车辆保险、行驶证、车辆性能、安全带 、灭火器、警示牌等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2、对乙方外雇驾驶员有审核责任,包括驾驶员的年龄、健康证明、身份证、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查并与其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3、对乙方的外雇车辆及外雇驾驶员有安全管理的责任。

4、对乙方有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责任。

5、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行车文件、指示和要求。

6、对乙方的外雇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gps抽查。

三、乙方的属地管理责任

乙方应严格履行用车单位职责,明确专人管理,认真做好使用期间车辆运行调派、驾驶员教育培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定点停放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油田公司、甲方指定的交通安全法规和管理规定。

2、必须积极参加和接受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工作上的指导。

3、必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完好,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好检查。

4、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长途车和非生产用车管理规定,禁止无审批派发车辆。

5、乙方因个人原因、机械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原则,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职责:

1、承担对乙方计生干部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督促乙方落实各项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2、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外省流动人口和广东省户籍未婚育龄妇女)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对广东省户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督促未办理上述证件的流动人口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3、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和接受查环查孕服务。

4、指导和帮助乙方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乙方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1、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代表人责任制,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辖区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不能招用、容留无证或未经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20至49周岁育龄妇女,积极协助甲方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查验证件。

3、建立健全本单位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档案,督促深圳市户籍已婚育妇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规定支付本单位员工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用,落实独生子女退休员工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各种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和社会保障措施。

4、组织本单位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查环查孕(含随住男职工家属)。

6、对计划外生育的员工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三、每年年终,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

对完成计划生育管理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劳动(人事)部门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内有效。(注:此责任书不跨年度使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__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________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2.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rmb: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4.甲方行政管理负责人,乙方行政管理负责人,双方涉及费用往来文书、文件由总经理以上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不涉及费用文书、文件由上述双方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协议起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确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明确合同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保障公司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如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甲乙双方应该各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甲方应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内部治安、防火要求等安全管理制度书面告知乙方,并作为此安全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工作要求。甲方应进行安全监查,发现乙方作业区域存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现象,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督促整改,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发现重大隐患,经指出仍不采取整改措施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租赁期内,应当缴纳作为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因安全隐患、事故被处罚而产生的金额先从保证金内扣除。

三、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符合要求之经营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经营资质证件等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开展安全自查和整改落实,制定应急救援,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稳定。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应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四、甲方提供的仓库、场地,应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要求。乙方需要改造仓库、办公楼的结构,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以及验收手续。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厂房、办公楼、场地的使用性质和结构。否则,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自有的特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

六、乙方需要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应事先征求甲方同意,并由乙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经修理验收合格后才能再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修理、移动、拆除、改变甲方的设备设施。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仓库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业务。

八、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带入有害、有毒、危险物品。确需工作需要,应在进入甲方区域前提出申请。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及携带火种进入甲方区域。

九、乙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乙方的从业人员(包括社会招用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各类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妥善处理,甲方应积极配合。

十、乙方在合同期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通报,并按事故类别立即向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一、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必要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七

10。

4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食品安全。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落实县、镇(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

“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以“四个最严”及“四有两责”要求为统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坚持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培育诚信守法环境;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构筑社会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保障,配合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对处置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镇(乡)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召开

2

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通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

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乡)人民政府每年签订

1

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可参照县的做法,与辖区内村(社区)定期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食安办。

]

加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层派出机构建设工作,落实业务用房、辅助用房,配备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等必要的执法装备;明确镇(乡)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成立镇(乡)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在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

100%。

2017。

年底前,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到位率应达到。

90%。

以上。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点;试点开展建立行政村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有条件的争取全覆盖,推进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

]

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厘清权责,制定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手册或业务指导书,明确监管项目、检查内容、工作流程和责任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推动全链条可溯源。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

[

]

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裁量范围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实行监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加强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物品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督促落实行政执法案件纳入纪检监察系统等电子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县法制局备案等相关工作

[

]

发挥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作用,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曝光台”等制度,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示范创建力度,继续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阳光厨房”示范创建;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推动成立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等行业协会,引导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自律”机制。发动社会公众、协会组织、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工厂、进企业、进超市、进餐馆)活动。健全食品投诉举报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或微博,实时发布最新的监管动态和食品安全信息。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各镇(乡)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高监管和服务效能,并抓好辖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落实及时配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县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抓好落实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并将食品安全考核列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完善从种养源头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过程控制,完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覆盖

年底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入率大于。

90%。

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可追溯率不小于。

80%。

积极配合市开展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

]

大力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净化信用农产品产地环境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生产过程控制,强化农资监管,尤其抓好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工作,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问题,严厉打击在禽类养殖上非法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行为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

]

针对食品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户及食品摊贩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非法违规制售

“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食品的打击力度,保障校园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强化食用植物油、肉类制品、面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

[

]

加大对持证企业故意违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吊销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企业的许可证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深挖案源线索,按照

年底前加强配备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人员队伍,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

]

强化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和建设,提高食品检验监测技术支撑水平,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体系,推进我县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高速发展积极配合做好

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

100%。

完成农产品检测站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

]

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落实到位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

年底前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操作手册,明确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具体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处置流程等规范性要求。县、镇(乡)人民政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应急联合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县食安办定期举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培训,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

]

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家禽经营市场活禽“零存栏”制度,积极配合肇庆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样板,整体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

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县人民政府每年对各镇(乡)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相关考核分数占比应不少于

2%。

逐步提高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在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中所占的比重。各镇(乡)人民政府对村(社区)级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促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县食安办。

]

10。

1

年内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

1

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食安办、县文明办、县爱卫办。

]

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消除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的,由县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镇(乡)人民政府,村(社区)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由上一级人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约谈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和部门工作评议、考核记录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凡因监管不力、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造成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食安办。

]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镇(乡)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保障投入同时,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上述工作措施逐一落实,责任到人。要制定严谨的工作计划,逐项推进。要狠抓落实、严肃纪律,并根据工作职责,抓好执行。

县食安委、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推进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着力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合力。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完善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保障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乡镇(街道)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食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档

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监管格局。

全面落实

“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按要求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条件的街道要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认真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强化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在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管员(信息员)工资、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制定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尤其要实现农村红白喜事全覆盖。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合理划分监管事权关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各食品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厘清监管范畴和责任边界加强协调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将食品、食用农产品纳入国家和省全程追溯体系,推动全链条可溯源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

规范行政执法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强化执法衔接,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强化执法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监管标准、程序、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开,重大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在主要媒体公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研究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采取

“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作为,每个学期至少组织安排一次(堂)食品安全主题课(讲座)。加快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渠道,落实有奖举报专项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倡导行业自律,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市、县(市、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具体项目和政策措施,制定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相关食品监管部门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调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安委组成人员,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机构,充实、加强食安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食安办规范运作机制,做到有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作用

不断完善从种养源头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等监管制度,探索建立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土地污染排查力度,引导农户科学种养,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净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化肥、农药、兽药的使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综合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化肥过量使用、抗生素滥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打击“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非法使用。

各县(市、区)每年要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尤其要定期对老百姓经常食用的农产品和重点食品,分类施策,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实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逐步促进生产经营规范化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依法划定食品摊贩摆卖区,创造条件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一集中加工区

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药监稽〔

2015。

271。

号)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的协调配合,建立和落实跨地区、跨部门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市、县(市、区)公安部门均要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刑事犯罪侦查机构,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投入力度,在人员、经费、装备上予以充分保障。

要完成市食品检验中心升级改造和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英德市、连州市两个食品检验分中心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

“一心两核”建设目标。完善农产品市、县、镇、场四级检测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

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落实到位保障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等必要的执法基本装备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和举措,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通过发挥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全市要建成

2

3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10。

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市、县(市、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每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优秀、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彰

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消除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的,由本级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市、区)、乡镇(街道)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分别由上一级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应纳入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记录。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凡因监管不力、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造成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6。

5

月底前上报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汇总报市政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安委、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考评、督办职能,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食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九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xx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

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属地管理责任协议书篇十

10。

84。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食品安全负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

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

2

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食安办)。

3.

各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议程,定期召开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辖区食品安全状况,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积极组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食品进出口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座谈,推动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

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每年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食安办)。

2.

各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居)委会、社区每年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

12。

31。

日前达到。

90%。

2017。

12。

31。

日前达到。

95%。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经济科技局、区食药监局)。

2.2016。

10。

31。

日前,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担任街道食安委主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

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经济科技局)。

4.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的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研究设立适应食品安全监管职业特点的技术职务体系,维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食药监局)。

5.

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建设,在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6.

出台《江海区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聘用、解聘、职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经费(含人员补贴),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区、街道财政经费预算,积极发挥管理员作用。(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财政局、区法制局、区食药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1.

加强协调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法制局)。

2.

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推动全链条可溯源。(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食药监局、区经济科技局)。

3.

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食药监局)。

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裁量范围。强化执法衔接,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强化执法公开,实行监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研究解决监督执法中的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经济科技局、区市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公安分局)。

1.

1233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五进”、科技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互动机制。(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2.

加快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渠道,落实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法制局、区财政局)。

3.

倡导行业自律,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食安办、区食品行业协会、区餐饮行业协会、礼乐腊味行业协会)。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具体项目和政策措施,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加强食安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作用。加强对基层和相关监督部门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不断完善从种养源头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等监管制度,密切关注互联网销售、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加强风险隐患监测和管控,避免监管漏洞和盲点。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出具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强化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非法使用。(责任单位:区国土环保局、区经济科技局、区市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针对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实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逐步促进生产经营规范化。(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经济科技局、区市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的协调配合,建立和落实跨地区、跨部门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投入力度,在人员、经费、装备上予以充分保障。(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1.

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从。

年起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列入为民生实事项目,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各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针对性的专项监测,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自检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2.

促进食品安全“。

3+1。

”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在。

12。

31。

日前为区食药监局配备不少于。

1

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2018。

12。

31。

日前为辖区不少于。

50%。

的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2020。

12。

31。

100%。

完成配备,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应急快速检验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农村聚餐等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食药监局)。

2014。

204。

1

辆食品安全执法用车,用于食品安全应急及执法。根据食品安全快捷性、时效性、安全性等特点,在辖区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执法补贴。(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党政办、区编办、区法制局)。

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评估工作,汇总各部门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数据,科学预测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经济科技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办,各街道办事处)。

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和举措,加强食用农产品。

“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销售示范市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名牌创建及示范工程,落实“以奖代补”工作,鼓励开展各类示范标杆的“创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局、区食药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每年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依据对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优秀、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予以表扬和通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综治办、区爱卫办、区食安办,各街道办事处)。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消除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的,由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街道办事处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由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应纳入区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记录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江门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凡因监管不力、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造成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食安办)。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依法履行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职责,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区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考评、督办职能,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食安办要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中,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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