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流感现场处置报告范文 相关人员对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和处置预案(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5:4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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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疑似流感现场处置报告范文(推荐)一

1、成立xx高级中学预防h1n1流感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各年级组主任、各班班主任

校医:xx

2、责任要求

①各分管领导按校党政领导分工一览表要求负责一块、一个年级、两个教研组。

②各部门中层按分管领导要求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③各年级组主任负责本年级具体工作。

④各班班主任负责督促学生每日晨检并向校医室报告。

⑤校医室负责橱窗、屏幕、广播等形式宣传、晨检、午检并作零报告。

1、再次“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家长协助,发现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立即上报至学校。

2、迅速纠正学生在校外摊点吃东西的现象,并制止将食物带进校园。

3、食堂严查、严把猪肉等食品进食堂。

4、宿舍门窗白天一律打开通风,夜晚后门打开通气。

5、为各班配备体温表、消毒灯,并进行晨检、午检和消毒。

6、班主任负责督促生活委员每天向校医室零报告,校医室负责每天向区疾控中心零报告。

7、校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保证信息畅通,组长、副组长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开机。

8、努力做好校园防护工作,若发现感冒发烧同学,由班主任立即通知家长带其到医院治疗;若有疑似现象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到学校,学校上报至教育局,同时按医院的要求进行救治,并对与之接触者通知其家长带回居家隔离。

9、严格控制师生外出活动,特别是到人群密集的处所和活动性大的场所活动,学校原则不在报告厅召开学生大会。

10、校医室每日做好资料、整理好资料和台帐,随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和督察的准备。

xx高级中学

xx年xx月xx日

有关疑似流感现场处置报告范文(推荐)二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有关疑似流感现场处置报告范文(推荐)三

为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各学校因初三、高三年级师生返校导致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科学有序进行处置,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负责,对全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开发区)、市属高中和省属高中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市、县)、贵州双龙航空港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负责,对辖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初中、高中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区两级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建立学校防控工作联系网络,以学生为单位,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明确学校所在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开展联防联控。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职责:全面负责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拟定适合本校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一)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指师生员工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人员。

(二)出现单个以上病例:指师生员工中出现1例以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

(一)物资准备 

根据学校的规模、师生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医用外科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两周),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二)设置“三室一区” 

结合学校情况设置“三室一区”即:医务室、隔离观察室(校内)、临时观察室(校门口)和隔离区,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杀物资设备。

(三)人员准备 

学校设立驻校应急医疗保障组,由属地医院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校医共同组成,并实行24小时值守。安排专门应急医疗保障车辆,随时待命,负责对发热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转送。

(四)环境准备 

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做好“三室一区”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

(五)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市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统筹,本着就近便捷的原则,建立全市涉及初三、高三年级返校的学校与定点发热门诊对口联系机制,确定联系人,明确联系方式,开通绿色通道。定点发热门诊接诊发热等异常症状学生和教职员工后,应立即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对其开展血常规、核酸检测、ct等相关检查。

(一)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处置 

1.启动应急处置

(1)第一类情况:一旦发现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学生、教职员工自感不适,应立即将患者带入校医务室,由住校医疗组初步诊断,如有必要安排专人用专车送至对口定点医院门急诊就诊。

(2)第二类情况:在每日体温监测中,如果发现体温≧37.3°c,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学生、教职员工自感发热,应立即将患者带入校区内隔离室。休息15至30分钟后,再次测量体温,如体温仍≧37.3°c,安排专人派专车送至对口联系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3)第三类情况:如体温≧37.3°c,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无需再次测量体温,应立即送校内隔离室隔离,安排专人派专车送至对口联系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2.报告:出现第一类情况需要送医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本校应急防控工作专班,同时联系家长及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发生第二、三类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本校应急防控工作专班、属地疾控、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联系家长和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3.转送:学校安排专门车辆,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立即转送定点发热门诊开展诊疗和筛查。也可根据需要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卫生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

4.检测:对发热人员,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组织专家会诊,在第一时间作出是否排除新冠肺炎的判断,并将排除新冠肺炎的结果及时告知学校。对发热人员,发热门诊要立即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并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市疾控中心要预留一台应急检测设备,专门用于师生员工的核酸应急检测工作。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机构对送达的师生核酸采样标本,随到随检,并在4至8小时内将核酸检测结果书面告知学校及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应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局报告,市卫健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同时通报市教育局。

5.处置:(1)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患者,解除隔离由接诊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患病情况进行诊断治疗。(2)核酸检测为阳性的人员,按新冠肺炎病例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给教育(学校)、社区和疾控部门。

6.关注:可疑症状人员送诊期间,要对班级(办公室)人员进行密切关注,继续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

7.消杀: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学校应对隔离场所和转运车辆做好消毒。

(二)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后的处置措施 

1.管控:市级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后,市卫生健康局应立即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按照相关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各地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统筹,提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准备,由属地政府组织集中到各级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指定的酒店隔离医学观察,家属实行居家观察。是否采取停班、停校等封控措施,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告知:在市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的统筹安排下,相关单位、学校要适时告知学生家长和社会,并积做好沟通和思想疏导,化解家长疑虑和社会焦虑,对被集中隔离人员实施关怀关爱。

3.流调: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工作。

4.消杀:疾控等部门按照规范开展重点区域消杀。

积极做好师生员工及学生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缓解紧张心理,稳定情绪,更好地配合治疗和隔离观察。及时对网络及社会舆情进行正面引导。

有关疑似流感现场处置报告范文(推荐)四

接受当地专业结防机构交付的对结核病人的督导化疗(看药下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区居委会(街道)有义务协助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并认真填写好病人的服药记录,以便备查。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湖区、开发区的结核病人“查、治、管”工作划归区管理。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财政划转给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区、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公司医疗机构、卫生院、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区的查、治、管”任务。区负责对公司、铁路系统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人应按要求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四、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和督查,强化责任,确保结核病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各地政府要具体落实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人员、设备和专项经费,确保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归口管理工作的督查协调。要按照《污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强专业防治机构自身业务能力的建设,不时提高对结核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管理水平,尤其要提高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全程督导管理等关键性技术,使之真正成为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中心。

有关疑似流感现场处置报告范文(推荐)五

定点医院对有症状者及时开展相关医学检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判定是否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由芜湖市专家组会诊确定,疑似病例立即住院隔离治疗,疾控中心接到报告立即调查核实,及时向卫健委报告,及时向教育局通报,由学校通知病例家长或病例家属。

二、学校配合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了解,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生活、工作或学习场所等)消毒工作,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做好相关工作。

三、学校应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恐慌,及时通知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四、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学校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如疑似病例被定点医院排除,解除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患者治愈后需居家观察3天方可复学。

六、一般接触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落实停课、医学观察等措施。

七、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继续进行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校内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处置流程

第一步: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组;

第二步:应急处置组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至隔离(健康)观察室(执行标准防护,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乳胶手套);

第三步:防控指导员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核实不适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记录,告知应急处置组通知学生家长(进入隔离观察室: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护目镜、胶鞋;进入健康观察室: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隔离衣、胶鞋)

第四步:学校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运专车,由家长或学校指定专人陪同下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报告教育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医途中执行标准防护:患者戴医用外科口罩,陪同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护目镜);

第五步:消毒人员立即对该学生呆过的场所进行全面规范消毒;

第六步:其他同学正常上课,并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告知真实情况,消除恐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和外人接触,加强健康状况监测);

第七步:定点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解除一般接触者风险,患病学生继续接受治疗,临床治愈后3天,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复学证明返校复学。

定点医疗机构转运说明:

1、发热并有可疑流行病学史患者,联系“120”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2、发热无流行病学史患者,联系转运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3、其他可疑症状(无发热)患者,联系转运专车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学校隔离(健康)观察室可疑症状

人员处理记录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

一、体温测试时间:体温(℃):

二、主要症状、体征:乏力、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胸闷、气促、腹泻、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痛、胸痛、呼吸困难等。(在症状上打“√”)

三、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或居住史;

问询结果:(有打√,无打×)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问询结果:(有打√,无打×)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问询结果:(有打√,无打×)

4.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问询结果:(有打√,无打×)

四、应急处置:

1.如何报告:

2.如何转诊:

五、缺勤缺课随访结果:

防控指导员(校医):签名

2020年月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课证明(存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长姓名:

住址:联系电话:就读学校:

初步诊断:

处理意见:目前症状基本消失,排除新冠可能,建议复课。

诊断医师:

年月日(医疗机构盖章)

(注: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家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课证明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长姓名:

住址:联系电话:就读学校:

初步诊断:

处理意见:目前症状基本消失,排除新冠可能,建议复课。

诊断医师:

年月日(医疗机构盖章)

(注:学生凭本证明返校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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