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3: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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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反思的结晶,它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需求。总结要注重归纳和概括,避免过多的细节。这是一篇优秀的总结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建议和启发。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一

xxx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是天津体育学院xx系(部)xx年级xx专业xx班学生,身份证号为xx,学号为xx。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本人上学期间费用,需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李七庄支行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大写)xx元,其中学费贷款(大写)xx元,住宿费贷款(大写)元。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向学校做出以下承诺:

我保证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完成学业。我同意学校按期将我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情况如实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学校发现我在校期间发生有违纪行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退学、出国定居或留学、学习发生困难无法完成学业、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及时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在我毕业前按学校及贷款银行规定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确认手续,若未办理有关手续,同意学校暂缓我办理毕业手续。

我毕业时仍未还清贷款,学校未收到贷款银行关于我的书面《贷款还清通知》的情况下,我同意学校将我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交由教务处保管,待我还清贷款时个人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取回。

我保证自承诺书签定之日起,文明自律、努力学习、及时还贷,用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对我的信任和帮助。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二

_____学院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

我是贵校__________谋学院__________谋专业20____级学生_____的家长。我同意我的子女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承诺作为我的子女国家助学贷款的永久联系人,及时向学校和银行提供我的子女的联系方式。我将积极配合学校和银行教育我的子女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人,毕业后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本人知晓本承诺书和助学贷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明白违反承诺或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家庭固定联系电话:(如家长本人无固定电话,可以填写最近的亲戚、村委会、单位的固定电话,不填写固定电话的将不予审批。)。

家庭详细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不详细的将不予审批)。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家长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长亲笔签名(捺印):_________。

贷款学生qq号:_______________。

贷款学生手机号:_______________。

贷款学生亲笔签名(捺印):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银行对违约还款金额(含违约本金、利息总额)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的130%计收罚息。

2、违约将影响本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如车贷、房贷)和办理信用卡、保险等,违约记录一旦生成,需在终止违约行为后5年后才能消除。

3、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个人贷款还款等信用报告情况可以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下载。

5、根据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我国将在2020年全面建成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负面信息将影响本人、甚至家人的职业生涯和日常生活。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三

编号: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地址: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抵(质)押人(或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借款人因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万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条 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

第三条 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是对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 有权签字人:

贷款人(公章): 有权签字人:

抵(质)押人(或担保人): 有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200 年 助字第 号

贷款方:中国工商银行 支行

借款人:

见证方:

第一条 本协议为贷款方、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借款合同(合同号码: ,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 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已归还(大写) ,展期金额(大写) 。

第三条 原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 月 日止,展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展期原因:

第五条 贷款方、借款人协议展期借款利率(月利率)为 ‰。

第六条 本协议与原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除本协议变动的有关条款外,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展期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借款;到期不还,贷款方在逾期期间按逾期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 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协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各方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借款人、贷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地址: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签章: 贷款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见证方地址:

见证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四

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

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

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下月20日。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五

xx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是天津体育学院xx系(部)xx年级xx专业xx班学生,身份证号为xx,学号为xx。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本人上学期间费用,需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李七庄支行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大写)xx元,其中学费贷款(大写)xx元,住宿费贷款xxx(大写)元。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向学校做出以下承诺:我保证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完成学业。我同意学校按期将我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情况如实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学校发现我在校期间发生有违纪行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退学、出国定居或留学、学习发生困难无法完成学业、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及时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在我毕业前按学校及贷款银行规定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确认手续,若未办理有关手续,同意学校暂缓我办理毕业手续。

我毕业时仍未还清贷款,学校未收到贷款银行关于我的书面《贷款还清通知》的.情况下,我同意学校将我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交由教务处保管,待我还清贷款时个人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取回。

我保证自承诺书签定之日起,文明自律、努力学习、及时还贷,用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对我的信任和帮助。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六

xxxx学院:

本人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学号xx,xx系(院、部)xx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七

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元整,以帮助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校期间的学习任务。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我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保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本人情况、家庭情况和所在县市区乡镇村组的信息全部属实。

2.我保证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3.我保证将贷款只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贷款用于其它消费。

4.我保证在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特别是入学后,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五日内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我保证在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时将贷款本金全部还清。在中途休学停学时,及时通知资助中心和银行。

6.我保证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

7.我保证诚实守信,按时还款,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xxx。

承诺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八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

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

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

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0日内、12月的1日-10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0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

(如学生是在当月11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0日申请,下月受理)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0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三、没有开通支付宝怎么还贷款?

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及20以前贷款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不采用此方式,请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但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下月1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四、如何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

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如:19900101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修改后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

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

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

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

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五、通过支付宝怎么还款?

适用: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网上操作演示,“功能演示”或下载支付宝还款(图片版)操作说明)。

(一)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忘记贷款支付宝密码、未开通网银的学生,推荐此还款方式)。

主要优点:随还随扣,资金在账户中不停留,安全性高;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为指定学生还款。

1、进入支付宝,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登录;。

3、进入还款页面后,点击“还款”下的“助学贷款还款”按钮;。

5、确认还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6、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

(二)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进入支付宝,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

(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

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

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2、登录后,在界面右侧点击立即充值;或直接点击“应用中心”——“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

3、选择网上银行通道(需要先开通对应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或通过其他人员支付宝对本人支付宝进行充值,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申请),目前有: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

4、按照应还本息填写充值金额,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5、页面跳转到对应银行网页,填写网银卡号、密码等完成充值。

6、每月20日,支付宝自动扣款。

7、下月1日后,登录支付宝或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级资助中心,查看自动扣款是否成功。

8、如未自动扣款,可拨打24小时支付宝热线支付宝唯一客服热线95188。

(二)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忘记贷款支付宝密码、未开通网银的学生,推荐此还款方式)。

主要优点:随还随扣,资金在账户中不停留,安全性高;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为指定学生还款。

1、进入支付宝,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登录;。

3、进入还款页面后,点击“还款”下的“助学贷款还款”按钮;。

5、确认还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6、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1、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3、如需提前还款(提前归还一个合同上贷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1-10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

(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5、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尽快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6、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各省学生资助网。

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简短篇九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_________%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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