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范文(模板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7 2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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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反思的过程,它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如何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这是每个国人都应该关注的责任。这里是一些经典总结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借鉴。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一

为贯彻落实《_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坚决防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泛滥,造成中小学学习负担过重,xx区政府根据省、市下发的《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科类校外培训“348105”整治规范月总体部署,全面开展xx区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泛滥,全力推进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

二、专项整治任务(一)组织证照齐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三十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行合规性检查,重点审查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党的建设、培训内容、教师资质、广告宣传、合同规范、收费管理、安全达标、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

(三)协调相关部门打击查处学科类“黑班黑校”。

三、专项整治步骤(一)启动阶段(7月19-7月22日)。区政府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会。

(二)开展自查自纠阶段(7月23日-7月27日)。组织辖区内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三十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三)联动相关部门进行合规性检查(7月28日-8月4日)。xx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审查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党的建设、培训内容、教师资质、广告宣传、合同规范、收费管理、安全达标、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并上报省教育厅下发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

(四)专项整治规范整改期限(8月5日-8月14日)。对组织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学校一律关停,同时对审查合格的学科类学校进行重新备案。

(五)梳理整治成果(8月15日-8月20日)。梳理整。

治成果,上报审查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上报“348105”整治规范月行动总结及“四个一批”工作台账。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一)区教育局:一是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调查摸底工作,民办学校自查自纠,提交学科类培训合规性检查申请书。进行材料初审。二是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学科类培训机构清查整治清单上报,同时登录全国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审核完毕。三是完成每周周报表,根据实际情况时时更新。四是严格审批流程,7月19日起不再审批学科类培训学校。

(二)公安xx分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条件保障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综合执法。打击黑班黑校,关停不合规校外培训机构。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的管理工作,查处有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收退费标准及纠纷、是否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家长、教师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

(四)城管xx分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导及年检工作。

(六)区卫健局: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区民政局:负责对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排查,依规依法处置。对在本部门注册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超范围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的机构,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加强xx区辖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突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泛滥,造成中小学学习负担过重等系列问题的产生,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成立xx区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二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及省、州相关要求,我县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集中规范整治,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少数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不规范开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家长和学生利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此,呼吁广大家长要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增进暑期亲子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孩子的学业成长的关键是让孩子专注于校内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家长应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让孩子学、玩结合,多增进亲子活动和加强沟通,培养孩子主动学习的行为习惯。

二、审慎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规定已禁止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如果确有需要选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安全的环境,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正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查看其证照,可到文体旅广局、市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不可到超经营范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加其超范围内容培训。

三、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并妥善保管合同和相关票证。

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招生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四、监督查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规范办学。

一是看收费条款。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一次性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看课程设置。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及材料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进行关注,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标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三是看安全环境。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食品及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安全。

四是看教师资质。要选择师资队伍稳定的培训机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照。并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五是看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充足的的防控物资储备;严格进出登记和“七步法”(测体温、扫码等)管理;每日对培训场所消毒并有记录;对师生及家属行程进行排查并登记。

在此,安龙县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校外过重学习任务,合理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增进亲子关系,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健康快乐成长。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三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解决学生家长和社会长期关注的突出问题,树立教育、教师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认真梳理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从校内校外两方面着力,强化家校合作,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综合施策、源头治理。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管理服务,科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治理。

1、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三年级以上布置课后作业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以下简称“减负三十条”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3、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号“十项严禁”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按照“减负三十条”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二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

1、严禁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在岗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重点查究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行为。

2、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推荐、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3、压实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责任。各学校要重视从源头上管好管住加重学生负担的问题,杜绝教师参加有偿补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中小学校签定《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从教行为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学校统一组织全体在职教师签定《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各学校校长要担当起主体责任,传导压力,监督承诺的落实。

三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1、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各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符合办学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立即整改;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

2、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辅导和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报授予办学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举办者信息、培训教师信息、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内容组织培训辅导,接受监督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培训提前教学和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为各中小学校组织、代办以招生为目的进行的选拔考试。

3、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各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加强寒暑假、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管。对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工作台账,对社会监督举报进行核查、登记、处理、跟踪。

四加强家长教育引导。

1、加强家校沟通。发挥中小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要召开不少于1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

2、加强家长教育。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1次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四

通过前期校外培训机构多轮专项整治,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步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良性道路,但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仍然存在着“疫情防控不重视”“安全设施不齐全”、“教材使用欠规范”、“公示公告不及时”“收费程序不完善”“非法机构游击化”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净化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环境,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还学生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同时规范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开展2022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期未工作会的指示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打击非法培训机构。当前,全县校外培训机构28所,其中学科类6所,非学科类22所,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寒假将至,冬季传染病高发期来临,要切实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整治工作,保障全县参培学生的人身安全,巩固我县疫情防控的胜利成果。

做好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体现,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二、针对重点问题,明确整治任务。

本次整治重点为全面严查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状况、机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机构教学行为情况。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与各项安全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

(一)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检查办学场所的房屋质量,消防安全,包括安全灭火器、紧急疏散通道和标志、视频监控、安保器材等设施设备。对安全不达标的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二)存在疫情防控不严的行为。检查培训机构防控物资是否储备,教育宣传是否开展,人员管理台账是否齐全,消杀记录是否完善等。要严格按照复学评估标准对其进行督查整改,不得有所放松。

(三)存在教学不规范的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照公示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进行检查。

(四)坚决查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达不到办学条件,一旦发现此类机构,责令立即停业、劝退学生、退还相关费用。对拒不停业的,由部门联合执法、强制停业并实施相应处罚。

三、明确责任、综合整治。

(二)属地管理,同步整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统筹中心学校、社区、部门三个层面作用,形成治理合力。

(三)网格包保,细化整治。中心校长负总责,中心学校办公室成员包保社区,辖区学校校长任网格长,教师任网格监督员,具体网格包保见“xxx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包保一览表”。

(四)县教体局下发《2022年寒假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五)每月10日前各培训机构要在专用链接xxx中更新学生及从业人员信息。

(六)资金监管银行给培训机构提供收款二维码,学生报名时通过二维码把报名费存入监管账号,各培训机构完成当月培训任务后,于每月10日-15日提交资金打款申请。

四、工作步骤。

(一)2022年1月19日,召开《xxx县“双减”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

(二)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参会人员:教体局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网格包保人员。

(四)2022年1月26日-2月28日,县教体局开展常态化督查,中心学校开展常态化检查,网格人员动态监管。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五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区教委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体育、艺术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导致家长焦虑,特别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出现的经营不善关门、卷款跑路的问题,更是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我区虽然一直根据规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但仍有个别市场主体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无资质开展培训、违规办学、参与中小学招生。为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区教委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家长朋友:

根据相关规定,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参与或组织中小学招生、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请向区教委举报;对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请向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假期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提升素养的佳期,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区教委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是满足孩子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个性化成长的选择,区教委对此不提倡、不反对。如您的孩子学有余力、确有培训需求,建议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该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即看培训机构是否具有区教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经“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训核验小组”核验通过,取得《区校外培训机构复训核验结果通知书》。为保障您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建议不要选择未取得合法办学许可的、未经过线下复训核验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二、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收费公示牌,标明收退费办法)、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以上培训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主动拒绝缴纳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委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潜在风险。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市场主体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市场主体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相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写信人:

日期: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结合x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排查治理培训机构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现象,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3月16至17日,对全县所有面向对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如下: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4、已经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民办培训机构(简称“有照有证”培训机构);

9、培训机构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擅自变更办学地点,不按规定收费退费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责任分工。

教育局:牵头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教学管理、超范围超层次等方面治理,设立举报电话,进行黑白名单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监管与查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公示检查;对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教育等部门对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

公安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行政审批及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责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教育局牵头,成立专项治理联合小组。联合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职成幼办负责协调联络及相关事宜。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参加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落实责任。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抓好管辖范围内的治理工作。在专项治理行动中,采取不打招呼、现场治理的形式进行,对违反规定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培训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吊销其办学证照;对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停办通知书,勒令其停止招生,停止一切培训活动,退还所有学生学费。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

及时公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形成有利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规范、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

投诉邮箱:xxx。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七

构进行集中治理和彻底取缔,彻底肃清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四、职责分工教体部门负责梳理出不符合资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经营机构信息清单,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执法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责令其立即停办整改。

_门负责打击培训机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各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治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证机构的治理工作。

坚持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的工作原则,彻底取缔无证无照辅导机构。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做好协同配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职能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建立临清市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实时监督严控,以防无证机构死灰复燃。

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报道篇八

(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10日前)。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组织、推进和监督机制,层层安排部署。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成教股。

(二)摸排统计(2020年7月15日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属地有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对辖区内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各类校外培训的机构进行统计登记,作为进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基础性数据。排查摸底工作要确保情况全覆盖,信息全面、数据真实。各乡镇办事处排查摸底情况(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由学区统一填写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成教股。

(三)专项治理(2020年7月至10月)。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协同配合,按照“边摸排、边治理”的原则,开展专项行动,针对不同情形分类整治、对帐销号。各学区阶段性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成教股。

(四)总结提升(2020年11月前)。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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