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9: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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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一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xx〕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 号)和衢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 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二

根据关于“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同时,深入查找自己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坚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和不涉黑涉恶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刻认识到,宗教工作无小事,抓早抓小,就能防患于未然;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就会拖大拖炸。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进宗教工作的基本途径,坚持抓大放小,明确优先方向,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补齐明显短板,做到以点带面、贯节通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必须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意识,不断深入推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方面。对党章党规的学习花的心思少,常常是“临阵磨枪”,很多时候流于形式,学习囫囵吞枣,学习浮于表面,在常新和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不够,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强,政策法规吃得不透,导致对工作的思考不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惠民政策理解不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要在不断地学习实践中提升。

2、坚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对照党章党规,深感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强化党性修炼、强化工作作风方面,与党章党规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求真务实和真抓实干上,标准不高,力度不大,辐射面较窄,还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服务群众,缺乏责任担当、用于直面矛盾的精神还需要强化。

3、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还不高。虽然能按照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大精神及党的理论和指导思想,但总体来说,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存在实用主义的做法,以干代学,急用现学,不用少学,疲于应付,忙于具体。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不能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呼声,往往是布置多、过问少;要求多、督查少,没有很好地将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根植在思想里,落实在行动中。抓工作貌似声势浩大,貌似紧锣密鼓,实际是缺乏两天一检查、三天一总结的长劲,缺乏一以贯之的韧劲。

5、对是否信仰宗教、参与宗教及涉黑涉恶活动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清醒地认为自己能够做到: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不参与任何邪教和涉黑涉恶的组织活动,但对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及涉黑涉恶活动认识肤浅,意识不强,思想麻痹,没有发挥党员的表率和引导作用,不能积极引导党员群众正确对待宗教,对涉黑涉恶的宣传工作不够,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开展,党员群众对信仰宗教、参与宗教及涉黑涉恶活动方面的认识还没有重视,认识还没有进一步提升。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少了,了解群众的需求少了,工作的主动性降了,服务群众的意识差了,渐渐降低了了自己的要求,导致学习思路不清,工作谋划不高,关心群众不够,破解难题的能力强,产生了守摊子思想,缺少了抓实见效的精神。(二)自我约束不严格。由于惰性作祟,工作的要求不高,标准较低,工作上有尽快完成、应付交差的的心思,很少想着在工作上自加压力,但抱着随意应付的态度,没有考虑如何把工作干成样板,做成亮点。同时得心应手的工作抓的多一些,难见成效的工作抓的虚一些。根源是缺乏责任担当精神,联系群众不紧密、服务意识淡薄。(三)党性修养不到家。党性修养放松了,要求也放松了,为民办事的劲头松懈了,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艰苦奋斗的精神减退,存在“守摊子”的思想。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没有做到正确理解和贯彻,不能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不注重细节,工作粗枝大叶,碰到问题有畏难情绪,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少,特别是对党建创新方面工作思路没有创新、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不强。(四)宗旨意识不牢固。宗旨意识有所淡薄,和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少,渐渐地习惯于从工作经验和实际出发想问题,做决策。在矛盾和困难面前,产生了畏难情绪,干事创业的激情衰减了,创新大胆开展工作的劲头不足了。

(一)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第一需要,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经常性全面地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重点加强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宣传等方面的系统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着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务实精神。我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抵制各种诱惑,以不骄不躁、谦虚谨慎的的精神投入到支部发展工作中,切实做到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等工作,确保支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三)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党员群众开展谈心谈话,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正确引导群众,不参加宗教和涉黑涉恶活动,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断增进党群、干群之间的感情,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维护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精神,抓载体、创特色、强服务,努力搭建特色鲜明的党建服务平台。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坚决做到守住底线,把握底线、不触底线,尽职尽责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xx〕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 号)和衢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 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四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市保安服务公司

单位类型:国有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章聘用与派遣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公安协勤人员,并派遣至甲方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派遣公安协勤人员____名。根据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技术保障、综合保障、治安协勤、后勤保障等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派遣的公安协勤人员可以试用,试用期为______月,试用期满,甲方愿意留用的,乙方方可与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要求乙方对公安协勤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符合甲方岗位条件,经政审合格后方准上岗。

(二)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由乙方书面告知拟派遣人员并留有书面记载)的公安协勤人员,甲方可即时退回并不承担经济补偿。

(三)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至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可依法提出变更本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资格条件、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

(二)根据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安协勤人员在岗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公安协勤人员法定节假日及婚嫁、探亲、生育、丧事等带薪假

期。

(四)甲方安排公安协勤人员加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调休。

(五)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劳务派遣费用应以货币形式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有权在公安协勤人员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撤回公安协勤人员,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为派遣至甲方工作的公安协勤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合法聘用手续,存放人事档案,保持其工龄的连续性;

2、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公安协勤人员申报评定技术职称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根据实际需要,为公安协勤人员出具各种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有关证明等;

4、公安协勤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乙方的党团工组织,由乙方定期组织活动。

(二)要求公安协勤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责任书;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警务秘密。

(三)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_____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公安协勤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手续,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标准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四)除依据约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外,其他由甲方划转的公安协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应及时足额发放与缴纳,不得截留。

第四章培训上岗

第八条乙方负责对公安协勤人员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甲方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第九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对新招聘的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

第十条乙方负责与通过统一岗前培训并试用合格的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要求公安协勤人员签订由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保密责任书》及保密补充条款,并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由乙方统一签发《入职通知书》,公安协勤人员凭《入职通知书》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前往甲方报到上岗。

第五章日常管理分工

第十二条公安协勤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主要由乙方负责。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由甲方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归入公安协勤人员人事档案并负责为公安协勤人员建立统一的业绩档案。

第十三条乙方应指定专人管理派往甲方的公安协勤人员,定期到甲方掌握公安协勤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第十四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政治学习。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安协勤人员的技能水平调换岗位。

第十五条公安协勤人员在合同期内产生的各种纠纷、诉讼及政策和法律关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权处理,不得溯及甲方。

第十六条公安协勤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公或非因公发生伤、残、亡或患病及病故等,由乙方负责,不得溯及甲方。

第十七条公安协勤人员

因公或非因公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不得溯及甲方。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五

同志们:

根据年度党的纪律教育计划安排,今天我着重围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个主题,与同志们进行一次专题党课交流,我交流的题目是“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实际行动做忠诚守纪修身的模范”。

说起“纪律”和“规矩”这两个词,大家都很熟悉。但到底何谓纪律?何谓规矩?纪律就是必须遵守的规章和条文;规矩就是实践形成的行为标准、经验法则和习惯。可以说,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上升到政治层面,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了。具体来讲,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比如:政治纪律“十不准”、“七个决不允许”、“十个严禁”,等等。政治规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的,并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作了系统阐述,主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行为和规则。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强调“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同志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认识是片面的、模糊的、肤浅的,有些甚至是不全面不准确的,有的觉得“高、大、上”,主要是上层的事、领导的事,和自己关系不大;有的觉得只要不反党、不反社会主义就不算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还有的连基本的“红线”在哪里都不清楚,踩到线上还浑然不知。特别是在过去有些问题看似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现在来看,存在着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苗头和倾向。下面,结合平时的学习思考和监督执纪,列举8种不良现象:

(1)乱传乱议。这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常见病”,也是当前改革期间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有的人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人和事都敢议、什么场合都敢讲,嘴上无门、心中无惧。纵观近年来发生的政治性问题,我们要深刻反思,有没有热衷打探传播“内幕”消息,甚至有意在敏感话题上显摆自己所谓“能耐”的?有没有对上级决策部署指手划脚、评头论足、说三道四的?有没有在网上尤其是手机微信上道听途说、传播各种流言的?等等。乱传乱议,暴露出思想根子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是不讲政治、不守底线表现。作为党员干部,面对政治谣言、小道消息、灰色段子,不仅要不信不传,而且要坚决抵制、敢于批驳。特别是当前受疫情影响,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借助疫情污蔑甩锅、转嫁危机、频频发难,捏造散布不实信息和谣言,妄图混淆视听、搞乱人们的思想、破坏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决策指示,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为噪音所扰,不被谣言所惑,以严明的纪律推进管党治党,为保持党的纯洁巩固、抵御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保证。

(2)目无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纵观十八大以来,因一些“老虎”落马而牵出的窝案串案,无不与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关。以周永康案为例,在其被调查的两年时间内,从“石油帮”到“秘书帮”,从“四川系”到“政法系”,至少有35人被查处,其中省部级官员多达8人;还有薄熙来自恃特殊,视部属为自己的“家奴”。他们的所作所为,根本没把组织放在眼里。我们从中要深刻反思,有没有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落实组织决定打折扣搞变通的?有没有对组织不讲真话,不报实情,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有没有遇事不靠组织靠关系、靠熟人的?有没有违规参加社团,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私自出国境的?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相信组织、服从组织、依靠组织,要在组织面前做个透明人,绝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否则就会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3)践踏制度。党的制度具有根本性、权威性,是基本的政治纪律,决不容亵渎和破坏。前几年,中央严肃查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等拉票贿选案,处理了956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受处理的人数之多、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实属罕见,亮明了党对破坏制度者零容忍的态度,同时消除了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透过这些案件,我们也要反思,有没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议事规则议事决策的?有没有在选人用人、表彰奖励,以及在大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经费使用等敏感事项上,打招呼、拉选票、违规操作、私下运作的?有没有在工作中请示报告不按程序,办文办事不按规矩,擅自作主,犯自由主义的?有没有为了一点小利,放着制度规定不执行、不遵守,耍小聪明、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有没有不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遇到学习教育就借故遛号,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或集体活动的?等等,这些不良现象必须坚决杜绝。

(4)讨价还价。不讲条件、绝对服从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也是一种政治规矩。1950年,即将集体转业到成都工作的第18集团军,突然奉命进驻西藏,部队义无反顾从“天府之国”到“生命禁区”,英雄们的事迹可歌可泣。近年来,我们党、国家和军队评选表彰的改革先锋、时代楷模、强军标兵、最美奋斗者等系列先进典型,他们都是各个岗位的杰出代表,他们不计得失、不讲条件,立足岗位作贡献,彰显了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的形象品质。特别是这次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护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闻令而动、听令而行,积极驰援疫情防控一线,彰显了珍贵的牺牲奉献品质。对照他们,我们要深刻反思,有没有执行意识不强,对上级指示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软磨硬顶的?有没有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交办的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说三道四的?有没有只打自己的“小九九”,总是盯着名利和好处干工作的?有没有考虑个人利益过多,对组织作出的决定稍不合己意,就上串下跳、牢骚满腹,甚至怨天尤人、影响工作的?需要我们认真对照、深刻反思。

(5)消极怠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领导干部就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这也是一种规矩。党中央严肃查处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既是近年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更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特别是现在社会上还有一种“为官不为”的论调,或是抱怨“官不聊生”,没了好处;或是嘀咕“束手束脚”,丢了自由;或是吐槽“多干多错”,缺了干劲。对此,我们要反思一下,有没有“混日子”、“守摊子”,习惯于满足现状,用平稳掩盖平庸的?有没有缺乏主动作为和创新进取意识,等靠依赖思想严重,工作推一推动一动的?有没有奉行“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错误观念,对待矛盾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上推下卸的?有没有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自己定位不准、摆位不正,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我们应当看到,这些问题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背道而驰,也是决不允许的,必须警醒起来。

(6)好人主义。敢于同党内不良现象作斗争是讲党性、讲规矩的重要体现。前几年通报的某干部,公然把情妇带到单位公寓房居住,胡作非为长达8年之久,单位领导竟没有1人来管,最终该干部成了管不住、没法管的“刺头”。从我们身边看,好人主义也存在一定市场,我们可以反思一下,有没有不管别人做什么都是好好好、是是是,喜欢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圆滑世故,在是非面前不敢亮剑,看到别人身上的缺点和问题也不愿去拉拉袖子、提提醒的?有没有抓工作不讲原则讲感情,宁可坏规矩,也不愿伤面子的?有没有在本级检查中总是发现不了问题,但上级一查问题一大堆的?有没有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矛盾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导致一些疑难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的?好人主义害人害己害集体,必须坚决反对。

(7)迷信鬼神。对共产党员来讲,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唯一性、排他性,组织和参与宗教迷信活动是政治纪律明令禁止的,但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迷信自己“命里缺桥”,遂下令将国道改道穿越一座水库,不惜劳民伤财也要架起一座大桥。从我们身边来讲,虽然没有这么荒唐的事,但私下有没有戴佛珠、拜佛像、玩佛把件的?有没有挂护符、上柱香、抽支签、看风水的?这些现象绝不能小视,与共产党员身份不相符,与守纪律、讲规矩要求不一致。

(8)搬弄是非。这既是道德品质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规矩问题。从近两年各级纪委受理的信访事项来看,乱告诬告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作为党委领导,我们积极畅通监督渠道,欢迎大家进行监督,但要按程序、按纪律、按规矩,要有真凭实据,不能想当然,也不能生搬硬凑、捕风捉影、添油加醋,更不能乱告诬告,否则就会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单位形象、伤害同事感情。这方面大家都要认真反思对照,有没有私下喜欢嚼舌头、乱议论、传闲话的?有没有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经常捣捣鼓鼓的?有没有不择手段、无中生有,甚至为泄私愤,匿名诬告、造谣中伤的?随意编造、诬告陷害他人不仅败坏了单位风气,更违反党纪党规,这种行为令人不齿,大家要坚决摒弃和批驳。

以上列举的8种不良现象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能举一反三,经常对照检查和自我反省,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才追悔莫及。

有关律政司协议书通用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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