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通知怎么写(6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8: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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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一

今年冬天,雾霾天气笼罩全国,重度污染的空气严重地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呼吸的空气质量,都在担忧着自己、家人的身体健康。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统计,现在我国每10秒钟就有1人被确诊为癌症,其中肺癌占第一位。现在,一些外国医生对到过北京后就出现咳嗽的患者症状叫“北京咳”。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行动,那么,“北京咳”就会变成“中国咳”。这是多么残酷的数据,多么耻辱的称呼,多么严酷的现实!为扭转当前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的趋势,国家和各地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昨天晚上,我们从大连新闻中得知,大连市政府为减轻空气污染,已决定取消今年春节的烟花爆竹节活动。

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市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差,会给我们每一个大连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这让我们深感忧虑!

这两天,我们来自7所中小学的18名学生聚在青泥洼桥步行街,进行保护环境义务宣传,我们都决定自己要做到今后过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且积极建议同学、邻居不燃放鞭炮。

全市广大同学们、尊敬的市民们,大连市的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让大连市的空气保持清新干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虽然我们的年龄很小、人数很少,但我们认为我们的行动是有利于大连市全体人民的、是高尚的。我们恳切地向您们提出倡议:

一、希望广大同学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为净化大连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家长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为了自己快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呼吸不到清新空气,春节不会快乐,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过一个环保的、健康的春节。

二、希望各位家长、广大市民,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认为春节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现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一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所以希望您们支持我们的倡议,更希望您们在工作中注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我们可爱的大连保住蓝天、保住碧水、保住沃土,让我们每一个大连人都拥有健康、拥有快乐、拥有幸福!

倡议人:

关于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二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x年x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三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年春节都是中华儿女普天同庆的日子。为贺新年,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还会影响市容环境,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给环卫工人的作业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一些市民不分地段、不分时段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果违规乱放烟花爆竹,还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市区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烟花燃放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同时,集中燃放烟花炮竹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共享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大气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黄山市委、市妇联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黄山!

倡议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关于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四

12月19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20xx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区政府代区长王仲儒出席会议并强调讲话。会议由副区长李品主持。各乡镇街、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安监办主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对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33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94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9起;发生火灾事故36起;工矿商贸事故3起。各类事故死亡人数43人,其中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3人。各类事故死亡总数已达市下达控制指标的87.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占市下达指标的86.9%,工矿商贸行业事故死亡总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的100%。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基本目标。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较多。

会议要求:

(一)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必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手段,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取得真正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力推进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一方面,积极稳妥的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整体退出工作。尽快签订补助协议,要严格加强对企业生产扫尾阶段的监管。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工资和农民土地租金的核实发放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妥善处理企业剩余原材料和半成品,严防流入社会,造成隐患。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招商引资、尽快转产转型,以保证整体退出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另一方面,严厉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必须更加强化区、乡、村三级干部保包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必须更加做实排查工作,做到不放过一个可疑窝点、一个可疑人员、一个可疑线索;必须更加盯紧重点地区、重点人口、重点部位,特别是退出企业的周边地区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更加深入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使非法生产者无生产之地、无容身之所;必须更加注重对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环节的检查监管,堵死非法生产的出口。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等行为露头就打,从重从严,毫不姑息。

(三)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今后一个时期,应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扎实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隐患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势在必行。必须按照上级的部署,从现在开始,及早谋划、及早动员,及早行动,作为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严格组织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第一,严格组织当前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各地各部门应积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重点是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排查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以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职业健康防治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升级达标,最大限度地防止工贸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业经济高质量的运行。第二,严格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市、区两级的迎检工作,对照方案,补差补缺,力求完善,确保在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强调:

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摆在重要位置

全区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面临更大、更艰巨的考验,冬春季来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春节、元旦期间,重要会议多、商业活动多安保、安全的保障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各乡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踏踏实实的把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抓好。要强化宣传树立安全发展意识;依法治安抓出安全发展实效;严格考评提高安全发展能力。

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今冬明春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综合治理。

一要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开发区,特别是重点乡镇务必认清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要落实县处级领导包保负责制、乡镇领导包村包片、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和“以村为主”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确保本辖区内没有非法生产窝点。

二要切实讲协作。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涉及到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多个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要继续落实区“打非”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开发区制度,对联系乡镇街、开发区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扶工作,区“打非”领导组要专门组成督查组对地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三要认真细排查。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后,我区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相当艰巨,必须要有最充分的思想准备、最有效的工作手段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和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场所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沿淠湾重点乡镇要进行重点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江家店镇、罗集乡、丁集镇涉退出乡镇要摸清原生产企业职工底数,严防退出企业职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对辖区退出企业的剩余化工原材料进行再摸底、再排查,认真做好登记造册,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必须建立剩余化工原材料的流向账单,不得销售给任何个人,坚决防止企业的剩余化工原材料非法流向社会,造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四要严格追问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从严倒查,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出现非法生产现象甚至非法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关于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五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三、禁燃区以外的下列场所(以下称禁燃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金川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在规定的禁燃期内,禁燃区或禁燃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年10月19日

关于烟花爆竹改造通知范文简短六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治大气污染,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划定区域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霍州市市区主城区范围以内:东至东环路、西至霍侯一级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工业路,含上述四至道路。

二、限制燃放时间: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公告起至解除预警时段(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三天除外),一律禁止燃放。

三、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在以下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四、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段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引起火灾或者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市民要移风易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环境。

八、对在禁止和限制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霍州市人民政府

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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