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 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才有效(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2 22:4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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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一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甲方驾驶________________号轿车由去,行至县公路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相撞,撞后,轿车驶入沟内,造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乙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甲方万______元医疗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x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乙方一次性赔偿给甲方损害赔偿金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______元人民币。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通过主持调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________元人民币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即时完结,甲方确认乙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______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伍万______元收条,一并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万______元的收条,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______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乙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甲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民法典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双方需在本协议书的每一页下方签字按右手食指手樱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万__________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于调解机关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_________________

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二

答辩人(本案被告二):公交公司被答辩人(本案原告):刘某因刘某诉廖某(本案被告一,公交公司员工)及答辩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对刘某的起诉作以下答辩: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本案事故作出的(第×× [重]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是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本案中,刘某的实际收入并未减少,故无须赔偿。

6、刘某主张的其母亲的误工费15177。60元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按照刘某提供的广西××公司出具的《证明》,不能表明其母亲的请假是必须或必要的,特别注意的是,在刘某的非住院期间及伤残鉴定后,均表明刘某无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因此,刘某母亲自愿请事假导致的损失不能转嫁给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承担该部分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另外,刘某治疗期间实际上已有专门的护理人员,如果刘某母亲请事假是作为陪护人员,那么该费用系重复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之规定,刘某的本项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7、对刘某主张的残疾补偿金24400元,无异议。

8、刘某主张的配镜费2273。20元不合理。该项费用表现为"特殊材料",刘某自己注明为"眼镜费",明显过高,应以普通的眼镜市场价格作为确定依据,认定为500元为宜。

9、对刘某主张的伤残评定费600元、自行车维修费150元、车辆保管费84元,无异议。

10、刘某主张其交通费损失303。6元不合理。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费应为刘某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并且,交通费的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刘某提供的交通费票据中出租车票为160元,公交车票为66。60元,均未说明支出时具体的时间、人数等,另外,交通工具选择应以乘坐公共汽车为主,而不是乘坐出租车,刘某也未能证明其乘坐出租车的合理性。因此,刘某的交通费应综合认定为100元较为合适。

11、关于后续治疗费的问题。根据刘某提供的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关于刘某交通事故伤残程序评定意见书》[x8]法鉴字第416号结论为十级伤残,即表明刘某虽然头部有部分缺损,形态异常,但属于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完全自理。另外,也无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因此,答辩人至此不存在支付后续治疗费的事实和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刘某合理的损失应为110151。40元(医疗费78467。40元+营养费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600元+护理费3250元+误工费0元+残疾补偿金24400元+配镜费500元+伤残评定费600元+自行车维修费150元+车辆保管费84元+交通费100元)。按照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计算,答辩人应承担55075。70元。

医疗期间,答辩人向广西民族医院支付40566。30元[见答辩人证据4],向医大一附院支付了2万元[见银行支付凭证],共计支付60566。30元。

由于刘某也应承担事故损失50%的责任,因此答辩人因处理事故而支付的x0元痕迹检验费、x元车辆检测费、260元的车辆停车费等损失合计2460元[见答辩人证据5、6、7],刘某应承担50%即1230元。

综上,答辩人还应赔偿刘某的损失为—6720。60元(55075。70元—60566。30元—1230元),即答辩人已经超额支付6720。60元。

四、答辩人无须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前所述,本案事故的发生客观上与刘某的过错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刘某违章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未下车推行,存在着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与过错;另外,刘某经治疗后,得到了很好的康复,经伤残鉴定仅为十级,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并不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1]7号)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和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答辩人无须赔偿刘某精神抚慰金。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刘某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15万元的诉讼请求。

恳请人民法院查明客观事实,依法对本案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公交公司

诉讼代理人:律师

x9年8月23日

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三

延新小学地处城区中段,每天过往学校的车辆很多,尤其是在师生上下学高峰期,校门口更是拥堵不堪。开学初,因学校西楼加固工程,师生出入设在东门,东门属建筑车辆进出道口,近年来,接送孩子的私家车辆也不断增加,车流量大,车辆乱停乱放,存在着极大的交通隐患。

延吉市交警大队董副大队长和各级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为进一步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良好,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安全,交警大队迅速采取措施,对我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全面的综合整治。大队及时调整勤务,合理部署警力,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早6:50--7:30;下午15:20--16:00)安排民警到学校路口站岗执勤,疏导交通,设立移动式红绿灯维持交通秩序,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确保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解决老师、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学校和家长们放心。

特别是在繁忙之余,为了不影响交通,黄大队长首先抽出时间来校现场分析和策划,利用两天的半夜时间,在学校门口和天池路段新画了斑马线,更是认真负责,令全体师生感动。

“交警忙执勤,温暖师生心!”在此,我们全体师生对冒严寒、迎狂风、顶酷暑辛勤值岗、指挥交通的延吉市交警大队的全体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四

杭州市公安局领导:

您们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杭州市民,20xx年11月15日21:30左右在下城区新华路108号的美容美发店门口目击了一起交警处理无照摩托车的事件,现场交警冷静应对、处臵妥当,令在场群众交口称赞,我仅代表在场群众特书此信,希望您们能对这样的好交警给予表扬和嘉奖。

我现场目击具体情况如下:交警同志正在处理一辆无照摩托车,嫌疑人(可能为摩托车主)百般阻挠并且出言不逊,但是交警同志始终不愠不怒、有理有据地应对;随后嫌疑人又手持铁链(疑为摩托车锁)向交警同志挥舞,交警同志先是对其严厉劝阻,同时取出随身辣椒水自卫,并通过对讲机向周边同事求援;通过交警同志的劝说,紧张的对峙场面有所缓和,求援的交警也很快赶到;最终交警同志们扣押了无照摩托车,并向嫌疑人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和解释,开出了相关手续单据。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有几点令我肃然起敬、油生敬佩。

一是办事规范、训练有素。嫌疑人的辱骂、挑衅甚至用暴力威胁,但是我们看到的交警同志始终临危不乱、处臵得当。这充分体现了平时科学的训练和过硬的心理。

二是装备先进、应用得当。交警同志随身携带的摄录机、辣椒水、对讲机等装备都是对这个事件妥善处理起到了技术保障。

三是面对群众、善于团结。当今群体性事件多发,但是这次我们的交警同志的优秀表现得到了围观群众的认可,群众们自发地协助交警劝阻嫌疑人,共同伸张正义。

再次向我们的人民警察致敬!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交警事故理赔协议书如何写五

为加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的管理,切实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于11月中旬至12月底积极开展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辖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大队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来抓,深入动员,积极行动,落实责任,将整治行动不断推向深入。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监管。大队成立了以张苏学为组长,大队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二是高度重视,行动开展迅速。接到通知后,大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高速大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为整治行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不断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积极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队先后五次组织民警深入三条高速公路运营公司、道路施工单位、营运客运公司和沿线村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意识。还先后15次在西商、西汉和西柞高速公路的香王收费站、秦岭服务区等处设立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高速公路安全行车须知》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醒过往司机系好安全带,严禁超速、超员、违法停车等。通过全方位开展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另外,继续扩大宣传,印制了一批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卡,在每台巡逻上都配备了提示卡,并要求民警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积极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协调,利用固定电子信息板进行专项宣传,要求民警处理一起违法行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人主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多方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受到了教育,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为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大队坚持24小时驻路巡逻、值班制度,采取巡线与管点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查处客车超员、大型车辆违法占道、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入冬以来,大队针对冬季交通特点,强化勤务调控,在继续落实24小时驻路值班制度的同时,把夜间和雾天、雪天巡逻作为重点,及时清理路面违停车辆,加强夜间行驶长途客运车辆的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此外,大队还坚持每周四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由大队干部带队,按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设点开展执法服务活动,强化整治实效。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执法整治效果,大队注重检查督导,明确规定:大队干部每周到高速公路参加整治或检查的次数不得活动3次,中队要确保每天有干部带队组织开展整治或巡查;对当班不尽责,执法不规范的民警,在大队例会上点名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相应的责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民警工作责任心明显加强,各项管理举措和勤务制度也得到了较好落实。

大队加强了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做到管理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上限处罚,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发现一起教育一起。二是发挥卡口过滤作用,严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大队充分利用收费站、服务区等固定检查点,加大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的检查力度,做到逢车必查,登记在册,凡发现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充分发挥服务区在交通管理上的功能,对进出服务区的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驾驶人,询问驾车时间,观察动态,提醒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三是加强夜间时段的道路巡查密度,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的巡逻管控,重点打击夜间货车低速、占道行驶和违法停车,并通过巡逻警车扬声器喊话提醒驾驶人纠正。集中整治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警车300余台次,设置临时检查点6个,登记检查客车2800余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00余起,教育司乘人员400余人,有力地改善了辖区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

一是认真排查治理事故多发路段。根据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大队对辖区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事故发生的成因和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详细的《事故多发路段整治表》,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措施、整治时间和责任人等,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二是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多次出现能见度极低的大雾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大队能够及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疏导、管制工作进行了部署,积极妥善处置。同时积极做好对易起雾等路段摸底工作,随时掌握情况,快速处置。整治行动期间,辖区没有因发生恶劣天气引发长时间交通堵塞。三是深入源头除隐患。整治期间,三个中队积极深入深入蓝田、户县等客运公司,督促落实安全制度,督促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和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要求立即停运并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联合路政部门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场纠处存在影响车辆通行的安全问题4个,进一步规范了高速公路施工管理,使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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