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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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达成共识。编写一个完美的合同需要考虑各方的权益和需求。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对于保护双方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一

引导语:什么是合同价款,2017年一建《工程经济》考点中会有哪些相应的考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建《工程经济》考点之合同价款调整,欢迎参考!

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合同价款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当有疑问时,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应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的意见已被承(发)包人认可。

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只要对承发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关于合同价款调整后的支付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一2013规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规定: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

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施工图纸本来就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很显然,这时应该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为c25与c30的混凝土,其价格是不一样的。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质水文、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往往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给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发包人不公平;而突然减少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承包人不公平。并且,有经验的承包人可能乘机进行不平衡报价。因此,为维护合同的公平,应当对工程量偏差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做出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当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l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3)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l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此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计日工生效计价的原则做了以下规定: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规范中进度款的相关条款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二

兹就甲方与乙方有关劳动合同等劳动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并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

二、因校区搬迁,用工岗位进行调整,因此从_____年_____月起甲方不再继续聘用乙方,并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三、补偿办法。

1、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甲方经研究决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进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最近一月工资额为_____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之补偿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乙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甲方对乙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偿。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须在三日内向劳动监察部门对双方的劳动争议提出撤回投诉,并向甲方提供撤回投诉申请的相应证明文书,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该文书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补偿费用。

五、甲方将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一次性补偿费用,乙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六、乙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乙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七、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二、三、四条约定的事项,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乙方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共同投资80万元成立__县兴万家养殖有限公司,现根据需要吸收乙方参股经营,经甲乙双方同意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二、公司股权调整后甲乙各方持股份额分别为:郭__25万元、吴__5万元、范__0万元、范_0万元、文__5万元、郑__5万元、陈__5万元、闫__5万元、陈__5万元、张__5万元。

三、公司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投资款项后,按照第二条所列金额向甲乙各方出具收款收据,作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四、甲乙各方之间因股权转让所支付的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结算。

五、甲乙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利润及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公司逐月通报公司经营、投资的重大事项和收益情况,接受甲乙各方监督。

七、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按照公司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甲方行使名义股东权,重大问题决策应当按照代表投资金额一半以上股东的.意见作出。

八、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利润分配以甲方名义从公司领取,按照甲乙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九、本协议自甲乙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十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县兴万家养殖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四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1、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图纸实际面积为准)。

分包范围:号楼(含地下室)。

劳务作业人数:不少于80人并满足工期要求及工程需要。

2、合同价款。

2.1工程承包价格。

砌体工程元/立方米。(包含外墙、内墙、隔墙及其它所有部位的砖砌体.)混凝土工程元/立方米(包括构造柱、门框柱、圈过梁、飘窗平板侧板、混凝土止水带等)。

2.2施工中无零工签证。

2.3固定综合劳务单价包含以下内容为:

3、合同价款的支付。

3.1单价部分。

3.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3.1.2设计变更及新增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2工程量部分。

3.2.1任何变更指示应有劳务发包人项目经理和现场预算人员签字才生效。劳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其自身负责。

3.3劳务分包款的支付。

包人提供完劳务承包人所有现场人员的工资结清证明后,劳务发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剩余劳务费。

3.3.2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3.4付款方式。

3.4.1劳务费(材料款)必须汇入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开户支行:账号:。否则不予支付劳务费(材料款)。

3.4.2本工程不提供工程预付款。

3.4.3劳务承包人每领取劳务工程款时应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表。工人出勤表公示如劳务承包人不能按要求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劳务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3.4.5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相关法律条文约定处理。

4、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总工期根据现场和工程开工报告另行约定。

4.1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承包的工作,单位工程工期若达不到该要求(包括节点工期),劳务发包人将按每延后一天向劳务承包人收取工程劳务费万分之三每天的违约金;若因业主或劳务发包人原因工程停工超过20天的劳务发包人需及时通知劳务承包人以便劳务承包人及时调整工人,停工20天内劳务发包人不做任何赔偿,超过20天劳务发包人承担租赁费且工期顺延。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劳务发包人项目经理制定的节点工期,不能完成节点工期的,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处罚。

4.2本工程节假日期间不停工休假,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里。

5、质量标准及现场管理标准。

进场后严格按照劳务发包人现场技术负责人或主办工长进行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5.1施工过程中,劳务发包人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劳务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劳务发包人有权要求劳务承包人对未满足要求的地方进行返工,凡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造成工程的返工,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每发生一处一次此类返工事件,劳务发包人将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6、材料管理:

6.1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后由劳务承包人进行保管,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文明工地要求进行存放。

6.2禁止有半头砖、过夜砂浆出现,若发现半头砖,每一匹半头砖按照100匹整砖材料价进行罚款,过夜砂浆按照每100kg砂浆100元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剩注砼洒落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清。

6.3模板、木方、架杆、架扣等周转料具应清理干净后分类进行码放,模板、木方等不准长截短。

6.4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按原价120%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5劳务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沙子、水泥、石子、砖砌体、模板、木方、砂浆。

6.6劳务承包人提供的机具及辅材:手推车、小工具等。

7、劳务承包人义务。

7.1劳务承包人自行承担自身所有人员的交通、办公、食宿等费用。

7.2劳务承包人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承担自身的各类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

7.3劳务承包人负责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做好工人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每月30日前提交项目当月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发放工资表和上月工资发放记录(有工人的签字和手印),如不按时提供,劳务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劳务费用。

7.4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或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劳务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8.1劳务承包人进场前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入场教育。

8.2劳务承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和身体不健康者,劳务发包人发现后除立即解雇外并向劳务承包人收取1000元/人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务操作人员应为18-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因自身重大疾病发生的费用含在承包费中。

8.3现场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赌博事件,每发生一次,罚款1万元,从进度款中扣除。伤者的医药费、治疗费等全部费用由致使伤害的一方承担,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4劳务承包人人员在进行高空施工时要按高空作业的防范规定做好高空坠落的防护措施及人身保护措施,如发现违规作业每次罚款20xx元,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有劳务承包人自己承担。

8.5安全责任事故: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误工费、伙食补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劳务承包人承担贰万元(含)以内全部费用,若超过贰万元,则超过部分劳务承包人承担30%,劳务发包人承担70%。

9.临时设施。

9.1劳务发包人不提供宿舍和食堂等临时生活设施。

9.2生产设施(加工棚、加工机械、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区道路等)由劳务承包人负责搭设和建设,并不另行计取人工费。而且,根据本工程单位工程的分布,经劳务发包人指令或根据施工工期的调整需对现场生产设施进行挪位、拆改或重新搭设,材料费由劳务发包人提供,不计取人工费,人工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0.禁止转包。

承包人签订合同后,禁止转包,若发现有转包行为,就认定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劳务发包人两份和劳务承包人一份;。

13、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五

(2)可调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

(2)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合同价款的调整引起调价的因素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发生、开发及设计变更、承建双方未尽责任与义务等。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六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共同投资80万元成立_________县兴万家养殖有限公司,现根据需要吸收乙方参股经营,经甲乙双方同意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二、公司股权调整后甲乙各方持股份额分别为:郭_________万元、吴_________万元、范_________万元、范_________万元、文_________万元、郑_________万元、陈_________万元、闫_________万元、陈_________万元、张_________万元。

三、公司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投资款项后,按照第二条所列金额向甲乙各方出具收款收据,作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四、甲乙各方之间因股权转让所支付的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结算。

五、甲乙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利润及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公司逐月通报公司经营、投资的重大事项和收益情况,接受甲乙各方监督。

七、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按照公司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甲方行使名义股东权,重大问题决策应当按照代表投资金额一半以上股东的意见作出。

八、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利润分配以甲方名义从公司领取,按照甲乙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九、本协议自甲乙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十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县兴万家养殖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七

引导语:什么是合同价款,2017年一建《工程经济》考点中会有哪些相应的考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建《工程经济》考点之合同价款调整,欢迎参考!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二)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

合同价款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当有疑问时,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应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的意见已被承(发)包人认可。

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只要对承发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关于合同价款调整后的支付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一2013规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规定: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

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施工图纸本来就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很显然,这时应该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为c25与c30的混凝土,其价格是不一样的。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质水文、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往往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给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发包人不公平;而突然减少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承包人不公平。并且,有经验的承包人可能乘机进行不平衡报价。因此,为维护合同的公平,应当对工程量偏差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做出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当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l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3)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l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此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计日工生效计价的原则做了以下规定: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规范中进度款的相关条款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合同价调整协议书通用篇八

乙方:*******科技有限公司。

**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因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偿还老欠款,导致我公司未按时供货。现乙方已偿还老欠款,我公司同意继续供货*吨,但因乙方迟延还款期间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尤其****价格涨幅突出,致甲方成本大幅升高,如按原价执行,甲方将出现重大亏损。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甲方未交货的**吨*****,按1000000元/吨的价格执行,款到后发货。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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