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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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总结是一种对自己的一种负责和尊重,也是对他人的一种交流和分享。写一个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多次修改和润色,确保语言清晰准确,逻辑流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生活习惯,希望对大家的身体健康有所帮助。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一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制定了手机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为公司所有,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

(二)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假日)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保持畅通。

(三)手机没电应及时充电,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提前充足电量,事先做好准备。

(四)手机欠费应及时充值,手机报销费用按照对应单据给与报销。

(五)使用者应保证手机和号码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电话。门店有权查阅通讯记录。

(六)手机和号码使用期间,因使用者的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手机卡,维修或补卡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七)使用者对外使用手机和号码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应时刻注意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

二、通讯录。

使用者存储联系人时,要求必须存储在卡里卡面内存不足时可充正在手机上客服经理负责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讯录的录入情况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将存入的客户信息,在电脑上做统一备份更新一次。

三、费用报销。

使用者每月手机报销费用为30元。报销费用的提升,需使用者书面提出申请,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服经理审核后报店长决定。

四、乐捐标准。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电、未充值等)导致手机不畅通,遭到了客户、领导、以及其他与公事有关人员向店内投诉或反映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经理每月10号25号调取通讯记录,发现使用者严重违反本办法,拨打私人电话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经理每月15号30号查询手机通讯录,发现使用者未存储客户信息,或未更新电脑资料,应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时补充完毕,并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条)。

一、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二、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三、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五、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七、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八、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九、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十一、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十三、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制度。

为了规范涉密活动、会议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涉外技术交流和合作、宣传报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动、涉外、技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所有部门。

一、涉密活动、会议主办部门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及时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二、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事保密管理规定和组织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各科室、单位负责在业务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保密管理规定。

三、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局主办的涉密会议原则上在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外出进行的要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但必须选择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场所。不得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二)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明确会议保密要求,落实责任人,并填写《涉密会议记录表》,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召开涉密会议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涉及机密级、秘密级需要录音的,须报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四)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要履行签字手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退;与会代表需要带走的,要通过机要途径寄送,不得由会议代表随身携带;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的,须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五)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文件、资料进行清查,检查有无遗失文件、资料等。

(六)会议内容要按规定范围传达,不得任意扩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会议讲话未经本人同意、审核,不得随便整理散发。

(七)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制定会议保密纪律。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

四、凡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重大活动,包括试验、会议、对外合作等,局保密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项保密。

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外宾或外商来访,接待单位应事先填写外宾来访登记表,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并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接待。严禁先接待后报批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事件发生。违反规定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接待外宾或与外商谈判事先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向外宾介绍情况,安排外宾参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开放范围。

(四)外宾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拍照和录像,确因工作需要对合作产品进行拍照、录像的,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拍照或录像应在保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不得直接或作为背景拍录非对外开放部位和产品。

(五)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等密品带入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六)对外提供资料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能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批,明确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方可对外提供,未经审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携带。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术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须对有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事项。承担对外合作项目,中方与外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涉密会议纪录表》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宾来访登记表》审批件复印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保存期5年。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方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及提升品牌形象,甲方将型号为:xxxxxxxxxxxxxxxxx;发动机号码:xxxxxxx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xx的商务面包车提供给乙方在工作期间使用。乙方从双方签字生效即日起拥有此车的使用权同时甲方将车辆钥匙及机动车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此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一、有如下情况甲方将收回此车的使用权,同时此协议自动失效。

(1)乙方在三年内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将主动放弃车辆的使用权。

(2)乙方若擅自更改车身logo,乙方将失去车辆的使用权。

(3)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影响甲方产品形象,甲方将收回此车的使用权。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使用此车辆期间,甲方不承担所有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

四、该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确认事故责任,若是乙方责任给所使用车辆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由乙方承担该损失;若是乙方责任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也应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将该车辆私自借给、租用或转让给他人。

六、在此协议到期后,乙方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对车辆作出任何的处理,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产生纠纷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三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之间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手机配发给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1、公司办公室将所有手机编号、登记,使用人领用后,公司拥有手机及号码所有权。

2、凡领用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手机由员工使用和保管。手机使用折旧年限为2年。

3、使用人在职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应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或固定电话。

4、使用人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时,须交回手机及手机卡且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不交者从工资中按折旧扣款。

5、使用人使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凡不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负责。

6、使用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并不得产生恶意欠费情形,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每个号码统一办理的天翼3g畅聊版89元/月和集团短号1元/月,要变更套餐可以到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办理,公司每月定时每个号码充值100元,超过部分由员工自行补足。

7、该次配发的是天翼智能机器,拿到手后务必开通微信、手机电信邮箱以便工作使用。

8、对以上《手机配发使用规定》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同意,本人一定会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使用人签字: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四

1、频繁使用手机,损害身心健康。现在不少学生由于过度使用手机,情绪变的烦躁不安,抑郁寡欢,甚至很正常的手机没电、信号减弱等情况,也会造成他们的紧张和焦虑,这些都是“手机中毒综合症”的表现。

3、随意结交朋友,严重影响学业。手机的过度使用加速了学生社会化,占用有效学习时间,影响学生学业成长。有些学生利用手机不仅在校内随意结交朋友,还联系社会不良青年,给学生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埋下严重安全隐患,增加教育管理难度。

4、炫耀攀比盛行,助长不良风气。手机档次高低助长学生间的攀比之风,影响校园风气。没有手机的学生更是找出若干理由,要求家长为之配备手机,给部分条件较差的家庭增添经济负担。

6、路上使用手机,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学生在上学、回家路上边走路边低头玩手机,不注意道路、行人及车辆,极易对自身及他人造成安全事故;因手机丢失而造成学生之间猜疑、影响同学之间关系等事件也会发生。

7、过度依赖手机,亲情疏远缺失。孩子过度依赖手机,陪伴家人、做力所能及家务等事情时间减少,加之很多学生属于留守孩子,父母只能进行远程遥控管理,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家庭教育不到位,容易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亲情逐渐疏远缺失。

8、手机消费支出,加重家庭负担。学生使用手机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极大地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有的学生为了支付数额不低的手机通讯费用,将偷窃的手伸向身边的同学或者到处借贷等。

1、学校将广泛宣传学生使用手机的危害和教育部关于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使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就校园禁用手机达成共识。进行国旗下讲话,发放手机管理规定告家长书,各班召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主题班会等形式,师生共同学习教育部印发的通知和学校的管理规定。

2、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含智能电话手表)。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方能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

3、手机进入校园后由学生设置为静音或关机模式,然后交班主任放到办公室统一保管,保管期间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进入校园的电子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子手表设为禁用模式。每天下午放学后,由学生到班主任处将手机签字领回,带回家中。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在校期间确有与家长联系的必要,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班主任的监督下,可使用学校教职员工手机利用课间时间完成通话。家长如需联系学生,可通过qq、微信、拨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电话等方式。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等),班主任根据活动需要,可以安排个别班干部(或组长)带手机进校,用于拍摄一些活动照片,或在活动中保持与老师的联系。

6、在校因各类课程学习,需要使用手机,必须提前向任课老师提出申请,任课老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及年级组长报备。

7、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强制学生、家长用手机完成打卡、签到等任务。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因工作需要,乙方须使用甲方的车辆,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为了规范乙方安全驾驶和安全用车,三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用车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所有的xxxxxx类型车辆,车牌号码xxxxxx车辆完好,证件齐全,甲方同意该车辆由乙方本人使用。

二、协议期限: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三、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得饮酒、服用药品、精神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乱调头等,否则所出现的违章、罚款等其他一切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在乙方驾驶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驾驶车辆时,应妥善保护车辆,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送修,不得开问题车辆上路。应保管好车辆,如因乙方过失导致车辆被盗或车辆遭人为损坏的,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要经常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乙方应定期在指定地点对车辆保养护理,保养费自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停车费等由乙方凭合法单据来向甲方报账,甲方凭合法票据报销。

八、乙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否则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造成甲方车辆损坏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丙方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对本协议内容已经知悉,并且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内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一、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规定,按照国家交通法规办理。

十二、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月xx日。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六

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有明确保管人、保管装置;学校有公用电话、安置在教导处,有专人接听、传达信息,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特殊情况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办公柜统一保管,不许带入教室,影响班级上课。

(一)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家校协同育人。

(二)细化管理办法,完善健全制度机制。

依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和要求,把手机管理列入学校的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把它列入常规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到有章可循。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年级部、班主任、各任课教师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要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并使用。

(三)优化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以活动为载体,优化活动设计实施,让学生从做中学,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寓教育于活动。要通过建设优秀班集体的方式,开展科技、社会调查、参观、访问、文艺、体育活动,挖掘学生个人特长,锻炼学生的胆识和交际能力,培养学生高雅的情趣,让孩子放下手机去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事情。各个家庭也要细致规划环境布置,积极购置书画、音乐、体育器材、科学实验工具,引导孩子养成阅读、艺术、运动、实验、社交等多方面的兴趣,要利用户外运动、家务劳动、社交活动等分散其注意力,防止孩子形成手机依赖。

(四)深化日常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知。

“常规管理也是一种教育手段,要讲清道理,让学生自觉遵守,而不是强迫学生执行”。处置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必须把握好尺度,应公开公正,让学生明明白白。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而实现对手机的有效管理。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班主任、教师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不要简单粗暴的处理、极端激烈的训斥,在教育时要提高教育技巧,采取说理的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正确使用,以人性化管理的思维保证制度的坚决执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新规落实到位。

要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加强对教师岗位责任的落实,及时解决班级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监督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确保学生手机管理落实到位。

手机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共同重视,视力下降、影响注意力、过度沉溺等弊端正威胁着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七

(一)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为公司所有,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

(二)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假日)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保持畅通。

(三)手机没电应及时充电,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 提前充足电量,事先做好准备。

(四)手机欠费应及时充值,手机报销费用按照对应单据给与报销。

(五)使用者应保证手机和号码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电话。门店有权查阅通讯记录。

(六)手机和号码使用期间,因使用者的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手机卡,维修或补卡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七)使用者对外使用手机和号码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应时刻注意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

二、通讯录

使用者存储联系人时,要求必须存储在卡里卡面内存不足时可充正在手机上客服经理负责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讯录的录入情况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将存入的客户信息,在电脑上做统一备份更新一次。

三、费用报销

使用者每月手机报销费用为30元。报销费用的提升,需使用者书面提出申请,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服经理审核后报店长决定。

四、乐捐标准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电、未充值等)导致手机不畅通,遭到了客户、领导、以及其他与公事有关人员向店内投诉或反映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经理每月10号25号调取通讯记录,发现使用者严重违反本办法,拨打私人电话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经理每月15号30号查询手机通讯录,发现使用者未存储客户信息,或未更新电脑资料,应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时补充完毕,并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条)。

一、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二、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三、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一) 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 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 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 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五、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七、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八、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 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 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 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九、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十一、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十三、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制度。

重大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涉密活动、会议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涉外技术交流和合作、宣传报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动、涉外、技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所有部门。

一、涉密活动、会议主办部门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及时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二、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事保密管理规定和组织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各科室、单位负责在业务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保密管理规定。

三、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局主办的涉密会议原则上在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外出进行的要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但必须选择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场所。不得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二)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明确会议保密要求,落实责任人,并填写《涉密会议记录表》,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召开涉密会议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涉及机密级、秘密级需要录音的,须报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四)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要履行签字手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退;与会代表需要带走的,要通过机要途径寄送,不得由会议代表随身携带;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的,须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五)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文件、资料进行清查,检查有无遗失文件、资料等。

(六)会议内容要按规定范围传达,不得任意扩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会议讲话未经本人同意、审核,不得随便整理散发。

(七)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制定会议保密纪律。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

四、凡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重大活动,包括试验、会议、对外合作等,局保密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外宾或外商来访,接待单位应事先填写外宾来访登记表,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并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接待。严禁先接待后报批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事件发生。违反规定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接待外宾或与外商谈判事先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向外宾介绍情况,安排外宾参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开放范围。

(四)外宾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拍照和录像,确因工作需要对合作产品进行拍照、录像的,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拍照或录像应在保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不得直接或作为背景拍录非对外开放部位和产品。

(五)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等密品带入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六)对外提供资料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能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批,明确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方可对外提供,未经审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携带。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术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须对有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事项。承担对外合作项目,中方与外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涉密会议纪录表》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宾来访登记表》审批件复印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保存期5年。

公司手机使用协议书篇八

甲方:xxx上海it技术部(拥有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借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部分物品借给有关工作员工使用。为增加公司物品管理,落实物品使用、保管责任。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借用物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现将有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甲方同意将(型号:)及其附件借给乙方使用(附件包括等相关配件)。

1、借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时乙方如需续借使用,则应在借用期满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借,并重新签订借用协议书。

2、借用期满后,若甲方不同意延长借用,乙方应无条件将所借物品完整归还甲方。

3、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物品仅作为需要而使用,不做他用。

1、乙方负有爱护、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借用物品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借用期间如遗失所借物品,应按所借物品购买时的原价进行赔偿。

3、乙方所借用的物品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与甲方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

4、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物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如所借物品有任何损坏,包括物品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照价赔偿。

故障处理乙方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乙方不得自行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上海it技术部。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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