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优秀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09: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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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在签署时必须共同遵守其内容。合同的内容应该全面,并且覆盖各个方面的权益和责任。需要签订合同时,可以借鉴范文,适当调整内容,以满足交易需求。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一

供气人:用气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地址:安装地址:

客服电话:签约地点:

抢修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用性特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管道燃气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供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专用条款。

第一条用气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种类为:管道天然气。

(二)用气性质为:居民用气。

(三)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按表计量。

2、用气调峰的约定:视门站压力提前12小时预报通知。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气源保障方式。

1、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南宁-大化-马山-巴马支线)。

2、cng(压缩天然气)。

3、lng(液化天然气)。

(三)供气质量。

2、双方约定以供气人上游气质标准执行:民用气总硫或硫化氢技术指标达二类标准。

3、供气人保证用气人灶具前气压等于或大于1.8千帕(0.0018兆帕或1800帕)。

第三条用气报装及实施细则。

(一)、用气原则:用气人按照“自愿报装、缴费开户”原则。

合法用气。

(二)、报装程序。

1、用气人持有效身份证、银行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社区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到供气人处填写“用气申请表”。

2、用气人选择报装方式,交纳报装费并进行ic卡充值,签。

订《管道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和《用气承诺书》。

3、供气人进行勘察设计、燃气设施(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

设施、燃气计量表、灶具)安装并通气点火。

4、注解:

(1).户:指同一产权房,同一楼层内燃气设施标准配备范围为:“一户一表、一厨一卫”区域(即2个用气点)。

(2).以外墙立管分户“入户管”起计,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5米管道的免费安装量,超量部分管材(管件)费用则由用气人按供气人定价标准按实收方计价承担。

(3)热水器安装:热水器电源、冷、热水管由用气人自行安装,如需供气人协助安装,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工时和材料费,安装完工后一次性收取。

(三)小区工程安装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__]38号)并结合供气人成本实际,供用气双方同意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标准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小写:3000元/户)。

(四)、报装缴费方式。

1.一次性清缴。

2.半年分期免息:按月交纳500元。

3.一年分期计息:按月交纳本息265.78元。

注解:用气人按年度当期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利率(计6.31%)向供气人交纳利息(16.78元/月)。

本协议中,用气人自愿选择第种交纳方式,实行银行代扣。

第四条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民用气价。

1、价格:3.77元/立方米。

2、原则按河池市(巴马县)物价局审定价格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门站价格调增调减时,原则同步遵照执行调整。

1、计量器具:ic卡膜式燃气计量表。

2、检定单位: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

3、计量表型号:j2.5智能型。

(三)、结算方式。

1、结算原则:先款后气,充值用气。

2、结算公式:气费=用气量×气价。

3、充值最迟时点:当用气人发现智能气表报警“气量不足”时,应主动前往供气人营业大厅交费充值。

第六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楼栋竖管分户三通。

(二)维护管理。

1、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产权归供气人,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2、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权归用气人,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本合同属供用气双方真实意思的客观表述,未存任何歧义发生,双方就条款的认知、理解和执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在供气人特许经营期限内均有效。

第八条合同备案、份数及生效。

1、合同备案:本合同备案号:

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签约栏:

供气人:用气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委托代理人:

第二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约后,用气人享受入户安装燃气设施的权利;。

2、享受供气人配置使用区域供气管网、楼栋调压设施、入户燃。

气管道、燃气设备和ic卡智能燃气计量表(含ic卡)的权利;。

3、享有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选购天然气燃烧器具的权利;。

4、享有就燃气使用费、燃气专业服务事项向供气人进行监督、咨询的权利;。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有申请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的权利;。

6、有权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燃气质量向用气人提供优质燃气的权利;。

7、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地点和使用性质依约使用燃气和享受燃气供气人专业服务的权利。

8、用气人因未按国家、省、市和县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

或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用气人有依约依法全额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义务。

9、用气人有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的义务。

10、用气人有配合供气人实施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和计量采集的义务。

11、用气人对燃气泄漏有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的义务。

12、用气人对燃气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对破坏和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具有举报义务。

第二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供气人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用气安全。

2、监督引导用气人合法使用管道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擅自变更用气地址和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3、用气人因违规使用燃气设施或者燃烧器具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事故或导致区域燃气设施损害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4、供气人在告知用气人的前提下,享有入户实施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的权利。

5、供气人因供气设施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降压乃至中断供气时(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除外)时,应提前48小时给予以公告或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用气人予以通知。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导致市政设施受损、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主管网受损)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6、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7、用气人不得擅自变更用气地点、用气性质或私拉乱接,否则供气人有权停止供气并对其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气人有权要求用气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资料,并对用户资料承有保密义务。若因用气人向供气人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或用气场所不符合燃气设计、安装、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供气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中断供气。

10、供气人享有优先使用已建燃气管道的权利。

第三条安全用气及管理。

1、用气人的燃气设施首次使用前,应由供气人派人检查并实施通气点火,用气人不得自行点火。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自行负责。

2、用气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积极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并迅速通知供气人(抢修电话:),供气人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3、用气人需加强自身用气设施(含管道)的常态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未经查实致留安全隐患,导致燃具发生燃烧、爆炸、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或造成供气人燃气设施毁损,用气人理当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用气人需确保用气点的通风换气次数,严禁封闭用气区域。做好用气区域内水管、电线与开关的合理布局设置并确保必须设有通风窗口,杜绝安全隐患。

6、供气人负责对用气人实施至少1次/年的入户安全检查,用气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供气人入室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用气人私拉乱接、违规使用“三无产品”,判废燃具、违法转供气、存在泄漏隐患等,供气人有权立即停止供气,用气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

7、用气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保证用气安全并承诺禁止发生下列行为,否则供气人将作停气整治处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气源。

(7)改变燃气用途或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8)向城市燃气管道内充入非天然气介质;。

(9)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如封闭气表);。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用气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对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燃气设施无隐患。

9、供气人已向用气人提供《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用气人应详细阅读《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

第四条权益约束。

1、供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由于供气人燃气供应气压超标,给用气人造成安全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室内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重大抢险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用气人因逾期充值燃气费而导致燃气计量表自动停气的,由用气人自行承担。

(2)、用气人未按相关规定安全用气,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致供气人燃气设施受损的,用气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气人因单方面原因违反合同,给供气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用气人承担。

第五条贸易计量。

1、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数显失效,导致用气人充值购气插卡后,ic卡表未能准确显示充值对应气量,正常用气时出现数显乱码状况。则供气人同意,根据ic计量表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用气人的充值气量按机械表读数进行补偿或修正,避免用气人因智能数显错误带来的气量损失。

3、天然气计量设施作为用气人房屋附属设施,用气人应关注并有向供气人即时反应燃气计量表故障的义务,用气人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补偿或清偿应缴纳的天然气使用费。供气人也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为用气人修正或补足气量。

4、ic计量表出现故障时,经供气人积极修复无效时,用气人有权要求供气人更换同规格的智能计量表;家庭用智能计量表应属用气人监护,计量表遭人为暴力破坏后用气人产生的气量损失不在此例。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巴马县燃气主管机构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交巴马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属《管道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归广西巴马国立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二

签约时间: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7514”:“人工煤气-13612”:“液化气-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政府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三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天然气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从燃气主管道至甲方厂区设备第一个燃气阀门。

2、工程内容:从燃气主管道至燃气表箱的安装工程。(含材料设备及油漆防腐工程)。

3、工程地点: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进场安装时间由甲方根据建设施工和准备工作的情况通知

乙方,初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安装,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安装完毕,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后通知乙方。因甲方配合、协调原因使工程进展缓慢,工期则顺延。

三、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工程计费办法:本工程根据现场工程量,按照现行计价费用规定,经甲乙双方核定,本次入户初装费共计____元。

2、工程费用给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付乙方总工程

款的百分之____即:____元(大写:),余欠百分之____,在通气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开据建筑安装业发票。愈期未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甲方负责协调小区内管道障碍物。

3、工程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而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安装后,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流量计三个月之内包换,管道等燃气设施一年内保修。人为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一年后调压柜内设施,产权归甲方,需维修、变迁、改动等,乙方按现行安装工程定额计收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由甲方承担,调压柜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归属甲方。

五、安全施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认真按照乙方告知的施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办事;

(3)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清理水、电、路故障;

(4)无偿提供工程必须用的水、电及临时设施;

(5)无偿提供施工材料、机具的放置场地或房屋;

(6)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范事故工作;

(8)甲方应使用国家质检合格的燃器具,特别是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的设计位置和安装,必须请有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甲方不得擅自变更管线,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向甲方交待清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3)对本单位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责;

(4)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事故工作;

(5)按规范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一方违背上述条款,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在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四

4.2提前终止。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

6.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7.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收费。

8.1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甲方义务。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乙方义务。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9.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违约。

10.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12.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13.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标准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公章)。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6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免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且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做好红线内场地平整、拆迁及消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_________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2019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第九条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七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约地点: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少年装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省____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25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25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3%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50%。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

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税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八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配套工程范围、内容

1.配套施工地点:

2.完工时间: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施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竣工日期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后二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所负责施工的燃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

(2)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内户外管线、设备的安装;

(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

(4)挂表及燃气具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等安装(不包括灶具、软管)。

第二条燃气用户建设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乙方根据临沂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燃气建设配套费市场收费价格,向甲方收取号楼用户燃气配套建设费,暂定每户元,总计元,大写。

2、如蒙阴政府或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情况,本合同收费标准相应变动。

3、燃气用户建设配套费收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总款项的30%;

2、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十日内付总款项的20%;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4、供气前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第三条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合同范本《燃气安装合同范本》。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局部冲突现场调整,不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设计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及质量验收。

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工程完工后5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3份。

6、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4)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立面图纸,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管道平面图。

3、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电费乙方承担。

4、确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完工。

5、为保证调压箱(柜)的安全运行,甲方应为调压箱(柜)冬季采暖用电提供电源。电费乙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国家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3—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供气。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无偿维修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用户建设费,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十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话:。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小时。

6.服务项目。

6.1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系统运行诊断。

(7)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维护方式。

1.定期上门维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保密。

1.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元整/年(人民币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规格的钢瓶充装的压缩天燃气,乙方主要用途为乙方的站区内设施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二条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压缩天燃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压缩天燃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压缩天燃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压缩天燃气熔器进行充装。

第三条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压缩天燃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压缩天燃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每立方米。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压缩天燃气,甲方按同幅度调整供气价格。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和流量表为依据,并按照下面第种方式办理:

1.每月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口支票口现金口其他:。

2.支付期限。

第五条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压缩天燃气熔器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熔器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熔器上出厂钢印标记、熔器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熔器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熔器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压缩天燃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燃气熔器。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熔器。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己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维护和保养,并对熔器安全全面负贵。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压缩天燃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压缩天燃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熔器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压缩天燃气、危害压天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压缩天燃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正确使用压缩天燃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转让熔器。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捡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压缩天燃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熔器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及时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即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的违约全。逾期支付达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压缩天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熔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月/日(时间)末要求甲方供气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从第三方进气,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且有权按照熔器每月二万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口依法向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厂区内所使用的4吨燃气蒸汽锅炉(山西星辰牌)和气站的设备及锅炉和调压设备的安装和检测。购买锅炉(山西星辰牌)和调压设备由乙方购买甲方负责安装调试。其中锅炉本体(山西星辰牌)的费用及安装的费用交钥匙工程万元整(),燃气站内设备和燃气管线及一些配套设施万元整()。其中锅炉房交钥匙工程仅限于锅炉房内,锅炉房外其他费用另计(旧锅炉房内分气缸及管线延用于新锅炉房内,锅炉房、锅炉本体(山西星辰牌)及辅件基础等基建由乙方承担)。施工进场前乙方负责清理锅炉(山西星辰牌)所要使用的厂地及硬化底座燃气站区需要硬化水泥路面面积的面积。经双方友好协商锅炉(山西星辰牌)和燃气站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完毕,总计费用为万元,双方商议达成万元的总费用由甲方出资为乙方先行垫付,等乙方的燃煤锅炉拆完后补贴款项下来后将60万元一次性付清,付给甲方万元内有元的前期垫付费用,垫付款的费用总计:万元。如补贴款项在年月日还未申请下来,总计万元的费用由乙方也就是使用方付给施工方甲方。年的月日如果乙方没有付给甲方施工和设备款(万元),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锅炉(山西星辰牌)和燃气设备,并付担每天%的总工程款的罚金。如年月日乙方一次性将所有款付清,施工方将所有设备手续交于乙方管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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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转让合同协议书篇十二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城市供用气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城市供用气合同》。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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