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优秀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8:53:02 |
  • ZTFB |
  • 9页

经过总结,我们能更深刻地理解问题的本质,为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观点和研究成果,以增加总结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一些实用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果。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一

甲方:,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

2009年月日,双方因工作琐事致使甲方受到伤害,事后经乙方及其家属经的赔礼道歉,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甲方鉴于乙方的悔过表现,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围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万元(大写:),该赔偿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鉴于乙方事后能够及时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属于有悔过表现,甲方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并向有关机关出具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谅解书。

第三条乙方支付赔偿款给甲方后,甲方亦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双方就此事一次性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一份交相关机关留存备案,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谅解书:

我是涉嫌故意伤害(轻伤)一案的受害人,鉴于此次事件系因工作琐事引发,我与嫌疑人以往素无任何过节和矛盾,案发时系嫌疑人情绪一时失控造成。事后,嫌疑人及其家属已经多次登门致歉,并与我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积极充分赔偿了我的全部损失。因此我对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二〇一三年。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二

上诉人:王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行唐县,现羁押于行唐县看守所。

上诉人因涉嫌诈骗罪一案,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作出了行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行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行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上诉人构成诈骗罪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并改判。本案的焦点问题应当有以下几个:

一、上诉人借秦xx钱款时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具体为:

1、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时,对冀a00000本田汽车是否享有抵押处分权。

2、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时,抵押物2个输送泵是否存在以及权属。

3、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后,将抵押物2个输送泵转让他人是否应认定为犯罪情节。

二、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主观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下面针对焦点问题结合本案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

要想准确判断上诉人对冀a00000本田汽车是否享有抵押处分权,应当先将上诉人与白xx之间的法律关系理清楚。

(一)上诉人借白xx款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4月份,上诉人借白xx10万元,月息5%,口头约定。205月份,上诉人借白xx10万元,上诉人用自己所有的冀a00000本田车“抵押”给白xx。双方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二)年5月份上诉人借白xx10万元,用冀a00000本田汽车做抵押,双方之间形成抵押法律关系。

上诉人借白xx10万元用冀a00000本田汽车做抵押,双方之间形成抵押法律关系。但双方没有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而是暂时将汽车过户到白xx名下,等借款还清后,再将汽车过户回来。双方对汽车暂时过户的本意不是汽车买卖或以车抵债,而是为履行借贷、抵押而采取的操作手段,因此,汽车暂时过户到白xx名下不代表上诉人必然丧失对汽车的所有权,相反,根据双方“如果到期(4个月)不还款,车归我(白xx)所有”的约定,在4个月还款期内,虽然汽车不在上诉人名下,但上诉人扔拥有对汽车的所有权。况且,“如果到期不还款,车归我所有”的约定违反《物权法》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约定。即使4个月还款期满,上诉人没有还款,因该流质条款是无效的,本田汽车所有权仍归上诉人所有。如白xx与上诉人产生纠纷,也是民间借贷及抵押产生的纠纷,而不是汽车买卖纠纷。虽然汽车不在上诉人名下,但上诉人仍拥有对汽车的所有权,因此,上诉人是有权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秦xx。

上诉人与白xx虽然在借款抵押操作上不规范,但表面的瑕疵并不能掩盖双方真实的抵押法律关系。

1、关于双方没有签订抵押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抵押的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该规定是法律管理性规定,而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于机动车抵押,即使没有采取书面抵押合同,采取的是口头约定,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本案中口头约定对本田汽车抵押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关于双方未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上诉人与白xx虽没有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但抵押事实已经形成,抵押法律关系已经成立。

本案中,06月15日上诉人的《讯问笔录》第2页第14—20行“2012年5月份的一天(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因为赌博把钱都输完了,就在白xx那里借了10万元(……)接着赌博,白xx说把我的黑色本田crv越野车(车牌冀a00000)先过户到他名下,等我把钱还清了再过户给我,后来我和白xx去石家庄第一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我把车过户给了白xx。……”。月16日上诉人的《讯问笔录》第2页第2行---8行也是上述内容。年16日白xx的《询问笔录》第2页第3—13行“……王xx和王换明又找到我说他们再借10万元钱,也是用于新乐市的工程,我不借给他们,王xx说他有一辆黑色本田crv越野车可以抵押给我,我说先把车过户到我的名下,过了几天(具体天数记不清了)我和王xx到石家庄第一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把车过户到了我的名下,我和他们商议月息是5%,王xx和王换明给我打了一个借条,还款期限是四个月,如果到期不还款,车归我所有。……”

从公安机关对上诉人(借款人)与白xx(出借人)所做的笔录可以看出,上诉人将本田汽车过户给白xx的真实意图:不是将本田汽车卖给白xx,也不是上诉人无法偿还借款将本田汽车抵债给白xx,而是白xx为了10万元债权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双之间并没有汽车所有权转让的意愿。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该规定是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者无效。本案中,白xx与上诉人约定“如果(上诉人)到期不还款,车归我(白xx)所有”是无效的。即使4个月还款期满,上诉人没有还款,因该流质条款是无效的,本田汽车所有权仍归上诉人所有。

5、白xx与上诉人在约定抵押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采取抵押登记,而采取过户登记呢?

1)假设采取登记抵押,如果上诉人未按时还款,白xx要求以车抵债,须协商或法院起诉,而“到期不还款,车归白xx所有”的约定又是无效的,因此,采取抵押登记并不能达到白xx以车抵债的目的,并且追债和起诉均需要很大的成本。

2)采取暂时汽车过户的操作方式,不仅避免上诉人二次抵押,而且今后以车抵债操作方便,收债成本低。

6、上诉人对冀a00000本田车是否享有抵押处分权对本案审理至关重要,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一审法院并未到石家庄市第一车辆管理所调取留存的过户材料,并未对上诉人与白xx之间怎样过户及履行情况进行调查,无法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导致错误判决。

综上所述,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之前,上诉人借了白xx10万元用本田汽车抵押,双方形成了借贷及抵押法律关系,但双方并未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而是暂时将汽车过户到白xx名下。根据调查的案情及上诉人与白xx的笔录,可以判定汽车暂时过户的本意是为了双方为了履行借贷、抵押而采取的手段,并不是汽车买卖或以车抵债,而汽车的暂时过户不代表上诉人对汽车丧失所有权,虽然本田车暂时过户到白xx名下,但车牌冀a00000本田车权属仍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有权将自己所有的汽车抵押给秦xx。

二、关于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时,抵押物2个输送泵是否存在以及权属。

2013年06月22日上诉人的《讯问笔录》正文第1页第1行—第2页第1行“问:你在新乐有工地吗?答:我们两个输送泵在新乐工地上干活,工地上租着我这两个输送泵,原料都是工地上的。问:在新乐哪个工地,工地的老伴是谁?答:新乐电影院翻建成商品楼,西市场翻建成商品楼,工地老板是新乐的,什么村说不清,他叫刘xx。问:这两个泵是谁的?答:是我自己的。……问:这两个输送泵现在在什么地方?答:我卖给任丘县一个人,叫什么我不知道,是我村王x介绍的。问:什么时间卖的?卖了多少钱?答:去年六、七月份工地完工以后,我把这两个输送泵卖了,卖了7万元。……”9月19日刑警龙州中队对刘xx的《电话记录》“……刘xx称,王xx有两个混凝土输送泵在其工地上用过。”从上诉人的讯问笔录以及刘xx的电话记录,可以证实上诉人在借秦xx12.5万元时,2个输送泵是存在的,并且产权归上诉人所有。

1、上诉人将输送泵转让给他人的目的,不是转移财产,而是还债。

2013年9月2日上诉人《讯问笔录》第2页第5行—第8行“……卖了7万元左右,卖的钱用于还债,还了“老石”两三万元,剩下的人我想不起叫什么了,反正是都用来还债,还给了三四个债主。”上诉人转让输送泵的目的不是为了转移财产,而是为了还债。

2、在社会上存在大量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将抵押物转让的行为,法院不能认定这种情况构成犯罪,这种行不诚信行为应受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不是刑事法律规范调整。

上诉人将输送泵转让给他人的目的,不是转移财产,而是还债。即使不论转移目的,就擅自转让抵押物行为本身来讲也不构成犯罪行为。

四、关于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主观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上诉人到秦xx处借款,向秦xx出具了借条,并以本田车和2个混凝土输送泵为抵押,这足以说明上诉人在借款时的心理状态是今后要还款,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打算,其在借款后直至被采取刑事措施,也从未否认借过款项事实。

2、上诉人借秦xx钱款时,主观上认为虽然冀a00000本田汽车已经抵押给白xx并办理到白xx名下,但汽车仍归自己所有,有权将自己所有的汽车抵押给秦xx,在主观上并没有虚构将他人汽车谎称自己汽车进行抵押的事实。

3、上诉人借秦xx钱款时时,2个输送泵是存在的,上诉人并未虚构事实。

4、上诉人借秦xx12.5万元后,将抵押物2个输送泵转让他人目的是为了还债,而不是转移财产,不应认定为犯罪情节。

2013年9月30日上诉人的代理人王xx与秦xx达成协议,王xx代上诉人偿还了15万元。

综上所述,上诉人向秦xx借款,虽然抵押物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其提供的抵押物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主观上诉人认为抵押物属于自己所有,客观上抵押物所有权也确实属于其所有,因此,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抵押给了秦xx。因此,上诉人主观上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

五、2013年6月15日上诉人与“被害人”秦xx在原借款的基础上又签订了《借款合同》,均属民事行为。而为何在签订《借款合同》当天“被害人”又将上诉人“扭送”到刑侦大队呢?该事实一审法院并未予以审查。

综上所述,该案系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人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不构成诈骗罪。但上诉人不诚信的行为应受到民事法律规定的惩罚,而不应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本案处理过程中,行唐县人民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提纲”中均指出“请认真审查本案的定性是否准确?”,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作为执法机关,最终没有调查清楚案情,导致对一审法院对案件定性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明辩是非,认真审查,还上诉人一个清白。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三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费用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

五、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甲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四

甲方:

乙方: (嫌疑人亲属)

20xx年12月 日赵五与甲方因琐事发生冲突,致甲方受到伤害,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赵五被刑事拘留,乙方系赵五配偶。事发后甲 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受害人甲方人民币 元,此赔偿数额是

对甲方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本协议是甲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甲方不 得就本次纠纷事宜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赵五或乙方提出任 何赔偿要求。

三、甲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出具书面的《刑事谅解书》,明 确对赵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意思表示,并递交给公安机关。乙方应 同时向甲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甲方应签署收条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安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五

当事人原告:

当事人被告: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驾驶_____货车在_____县_____乡_____村路段将原告轧伤,经被告及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协商,就原告的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火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护理费、残疾器具费、保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全部费用共计_____元。已过付_____元,在签订本协议时再支付_____元。(另行出具收款收据)。

二、本协议为本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终结性赔偿协议,被告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后,其他责任双方互不追究。原告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被告刘某及车主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签订赔偿款过付后,原告方向法院撤回对被告刘某及车主刘某的起诉,诉讼费用由原告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原被告双方各执一份,法院备案一份。本协议经代理人或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原告方:

被告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六

被告人贾××,男,xxxx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xx县xx镇秀水村,现押于xx县看守所。

诉讼请求。

自xxxx年5月7日起,被告人蔡××以借钱购买客运线路及客车为名,分别多次找原告人夏xx、原告人胡××、原告人陈××借钱,承诺到期按时付还本金并付给高额利息。xxxx年4月7日原告人陈xx和夏xx一同找被告人蔡xx要钱,要求偿还本金并偿付利息,被告人蔡××以客运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推脱,拒绝付还本金以及利息。随后,原告人陈xx和夏xx、胡xx一同找被告人蔡xx要钱,被告人蔡xx则潜逃藏匿,现已被缉拿归案,但是其所借三名原告人的现金却没有主动予以偿还。三名原告人借给被告的现金皆个人家庭积蓄,被告人的行为给三名原告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

综上,原告人认为公民的财产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蔡×x以欺骗手段骗取原告人的现金,并不予归还,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严惩。同时由于蔡××的犯罪行为造成原告人的重大经济损失,依法也应予赔偿。故此,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提起诉讼,望依法审理。

此致

诉讼原告人:夏xx。

胡xx。

陈xx。

xxxx年9月7日。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七

鉴于:

2、甲方的过错行为,已经给乙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及财产损失,对此,甲方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2、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整)。

3、甲方应在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甲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与乙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民事责任。乙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上述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再要求。

5、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6、若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呈交____________区公安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诈骗刑事谅解协议书范本篇八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附:1.原审判决(或裁定)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