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通用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7: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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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定适合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或学习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及变化,以保持方案的可持续性。下面是一些成功方案的案例,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一

当前,工投集团承担着重大项目保障和集团公司转型发展两大历史重任,正处在攻坚破难、转型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效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发展战略保驾护航,现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工投集团于2017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现有员工57人(其中_党员15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经市委组织部任命了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督促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切实履行好纪检组织的“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等职能,保证企业健康、和谐、高效、快速、有序地发展和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议设立纪检负责人和成立纪检部门。

一是建议加强事前监督力度。目前,对国有平台公司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比如,我公司按照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招商引资项目都是由政府主导要求我们平台公司投入,其项目投资监管、投资担保等面临的风险非常大。与此同时,花费重金扶持的企业和项目多数不能正常运营,招商协议约定的产值税收与实际入库差距很大,被扶持的项目不仅没有贡献反倒成了悬在公司头上的一把剑。因此,建议纪检部门能在事前介入,从纪检监察方面限定政府投资的随意性,增强投资风险评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切实规避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国企纪检监察制度。首先要紧密结合各平台公司的体制特点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针对监管的薄弱环节、关键部门、重点领域等制定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在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推动了各项工作制度的顺利执行。其次纪检监察工作要与审计工作紧密合作,只有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和纪检_门的职能作用,建立组织协调的长效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进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纪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国有平台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工作面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集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才能从实际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而实现对国有企业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二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是否健康发展关乎社会经济基础建设,所以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全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模式,对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工作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模式;初步探索。

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反贪腐的力度空前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内容逐步丰富和完善,不在是以往的单纯以防止和打击贪污腐败为中心,而是转换了看待视角和工作方式,以服务和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工作宗旨,逐步将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有企业的经营健康发展,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关乎国有企业是否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1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国企生产经营管理的意义。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处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的进程中。主要体现在:一是以政府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经济行为干预资源的基础性配置行为随处可见;二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还不完善,而且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三是虽然多数国企都进行了制度改造,但要完全落实制度约束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需时日,部分国有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存在监督不了,监督不好的现象,职工监督和制度约束也流于形式;四是部分国企对人、财、物、权的管理没有有机整合,出现人、事、物三者管理各占一方的现象;五是法律咨询、财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良莠不齐,不能很好提供主业服务,甚至出现与甲方沆瀣一气共同违法乱纪的现象。所以,要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遏制和消除腐败滋生的源头,就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融入国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国企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状况。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对相关任职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素质与业务知识要求较高。1978年_回复并重组了国家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在后来的38年间,我国国企纪检_门也逐渐发展和得到不断加强。国企的生产经营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延伸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速度明显赶不上企业发展进程,企业改革后的新结构与原有的法制约束和监督机制之间就出现一定程度的脱节,出现了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落实部分纪检监察制度,存在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与汇报“两张皮”的现象,所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急需有效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

3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取得的成效。

十八大以后,国有企业逐渐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一是党和国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二是国有企业不断强化纪检_门,一方面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拓宽了合作渠道;三是国有企业纪检_门在实践中提升了各项工作的水平,尤其体现在宣教、落实执纪问责等方面。

惩防体系建设不健全。

惩防体系目前尚不健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被监察与_门的地位是同一级别,这样就容易造成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存在难以督促整改或者监察执行过程中缺少威慑力,力度不足;二是国有企业中“双重领导”原则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和制度支撑,监督执纪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落实检查监督有难度;三是法律对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支撑内容较少,使得没有可依照的对象,给制度设计带来障碍。

廉洁文化氛围不足。

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关注,但是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还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这就导致纪检_门的廉洁氛围不足,部分人往往凭着个人工作经验,甚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公事,没有做到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度,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团队执纪监督的积极性。

4国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几点建议。

构筑廉洁文化,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工作。

增强廉洁文化氛围,从提炼廉洁文化精髓、构建廉洁文化体系以及加快廉洁文化融入这三方面进行。一是应在企业文化中对廉洁文化进行凝练,将其中的精髓提炼出来,通过召开交流会、有奖征文等方式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二是构建廉洁文化知识体系,让广大职工共同学习廉洁文化,上下同心都认同廉洁文化,在原有的企业文化基础上丰富文化内涵,达成文化共识,为廉洁文化的发展奠定基础;三是通过评选廉洁模范、先进个人并加强宣传的方式推广廉洁文化。

建好工作队伍,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核心,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更好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建设好工作队伍需要按照一定标准来进行。建设好纪检监察队伍,一是要从坚定思想入手,纪检监察队伍要做到作风过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做好工作时要严于律己,做到纪挺法前;二是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入手,加强对所在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基础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中干部素质,增强对敏感问题和线索的分析能力;三是多数时候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足,由于每个企业实际情况不同,纪检监察从业人员的培养速度无法跟上企业发展的速度,所以要从队伍的组成入手,多方挖掘和培养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过硬纪检监察后备力量。

以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为手段,前移监督检查关口。

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作为新时期执纪监督的主要手段,应该不断丰富和完善内涵,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合理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对发现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苗头性问题,要前移监督关口,将事后处理向事前事中预防的方向转移,实施有效预防,把违纪违规行为在消除萌芽阶段。监督检查的立项应重点关注企业中物资外购、薪酬分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内容、八项规定落实等几个重要环节。在法律红线之前拉起纪律的底线,发挥正面教育的良性引导作用和反面教育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不断夯实党风廉政教育阵地,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止从“破纪”走向“破法”。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保障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国有企业必须完成相应惩防体系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规定动作,系统、全面地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包括了教育体系丰富、制度体系健全、监督体系等内容,从整体上有利于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规范履职尽责,防止滥权,对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更好地指导;从具体实施上,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要做到科学完善、行之有效,使之能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匹配,具有可操作性,能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关键业务流程无缝对接,便于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落实执纪监督职能。

构筑职工代表和纪检_门相结合防腐体系。

从新时期的工作角度出发,纪检_门一方面要不断增加职工群众参与到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中来的积极性,让职工群众成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的监督者;另一方面让职工群众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试金石,督促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实施,最大程度获取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协助。以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厂(院、所)务公开制度所赋予职工群众的权力为基础,结合纪检部门的监督工作优势,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不断夯实职工群众和纪检_门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强化制度落实的基础。

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除了要求具备一定的写作和表达能力之外,还需要继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道德修养,不断提升执纪问责的能力。一是树立和强化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便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充分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肩负责任意识,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查处腐败行为。二是加强企业相关主营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对企业的关键业务流程、重点问题了如指掌,不但能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帮助,还能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对相关监督人员的制度培训。让相关部门的从业人员知道关键流程、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点所在,通过了解和熟悉相关党内监督制度,对有关违规线索增加关注力度,增加违纪违规行为的敏感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否有效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是国有企业是否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日益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与优化党组织基层建设发展的基础,所以,我们有必要强化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对接,以推动国有企业沿着健康的道路不断发展壮大。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三

__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这为做好新时期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明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把监督有效融入企业治理体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以高质量的履职尽责督促推动和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值得我们持续深入思考、不断探索的重要命题。

突出思想为先。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之中,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抓好品德素养教育,引导个人的学习成长,加强长期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教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员工做一个堂堂正正、有气节、有素养的人。

突出责任为重。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责任是不二法门。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两个责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党组织主体责任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委书记承担纪检监督职能,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清单式管理,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严格兑现年度考核结果,以此有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激发内生活力。

突出制度为本。结合企业实际,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压减任性空间。一是积极支持、充分配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规则。二是制定可执行的制度,使其具有实操性,不可过于原则化,要量化标准,细化规定,要让人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能够使具体工作评价有依据、检验有尺度。三是执行好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持续提升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突出监督为要。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大党内监督力度,整合党内监督合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监督责任抓在手上,深刻领会“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的内涵要义,从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要抓早抓小抓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多做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要抓关键少数,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要盯紧重点领域,做好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强化对“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效能监察。要强化内部“巡察”,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彰显利剑作用。要把作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快准狠”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常规性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

认识环节。认识决定行动,形势认识不清,站位不配职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就难以落实到位,推进工作也就不会那么自觉、坚定。认识形势要能“高得上去”、“低得下来”。“高得上去”是准确深刻领会中央、上级精神,自觉同_保持高度一致;“低得下来”就是能紧密联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剖析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准确分析本单位的情况和症结。具有准确的形势研判力和敏锐的焦点感受力,是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工作人员有效履责的基本功和必备能力。

行动环节。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是高悬半空的口号,不是让我们膜拜仰视的理论,而是需要我们一手一脚践行的任务和准则。它需要我们眼睛里有事、耳朵里有音、掌心里有活儿。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可空论,要以行动具象呈现。这就需要我们纵观全局、不偏一隅;需要我们明辨自身、洞若观火;需要我们刀刃内向、刮骨去毒;需要我们多管并举、砸地生坑。

思想环节。廉洁理念和廉洁文化的生根落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层次思想根基。廉洁文化衍生于企业实践,又无声润泽于企业实践。强化廉洁文化建设,多方式多渠道多载体持续开展直指人心的宣教活动,有利于党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净化、道德意识提升,有助于内心高地的驻守、精神操守的坚持,有助于铸就“不想腐”的钢铁壁垒。

队伍环节。炼造纪律铁军,必须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务必严明“六大纪律”,深刻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人员,以霹雳手段持续释放威慑力量:三是以培养、激励、约束三驾齐驱的方式锻造素质过硬、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队伍保障。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四

2021年上半年,集团公司纪委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_、省市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监督职责落到实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相腐的自觉,在集团公司内部营造了遵规守纪、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涵养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企业发展高质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明确重点、思想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夯实思想政治根基。集团公司纪委坚持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向新思想对标看齐、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坚持并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面复工后,邀请xx专家为xx名党员开设专题讲座,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在深化廉政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综合运用开展警示教育、发送警醒信息等方式,做到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二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在全集团掀起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热潮,认真履行对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并且以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等形式,推动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压紧压实,不断向基层延伸。

(三)突出重点、建章立制,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是注重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在上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抓好《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努力营造人人尊崇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全面防范廉政风险,深入查找集团公司各业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漏洞,上半年在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对管理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共计废除制度xx项、新建制度xx项。结合实际制定了《公车管理办法》《工程采购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扎牢了制度笼子、拧紧了廉政发条。二是注重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人员开展检查xx次,严肃查处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制度、不维护制度等行为,有效防止了“制度空转”,在全集团上下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推动了管理水平提档升级、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紧盯重点、正风肃纪,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从严防控风险。坚持廉洁风险分析排查制度,上半年以xx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洁风险。对排查出的xx个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落实防范措施,推动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从严正风肃纪。引导各级党组织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上半年以来把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对xx名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问责,并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形成了震慑。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在全面复工复产后,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工资奖金分配、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效能监察,对于发现的xx条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纠治整改到位。准确把握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集团公司上半年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强、力度还不够,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不到位,导致集团公司内部的廉政风险点还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疏于教育管理,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没有动真碰硬整改到位,影响了集团公司政治生态的涵养。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相应举措,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委以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综合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训,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担当。但是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生产一线的部分党支部,还没有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没有设置专职纪检委员,兼职的纪检干部较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这反映出集团公司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亟需加大。

(三)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上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普遍有所加强,但是还存在警示教育广泛性不够、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导致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厚、成效不显著。对于警示教育工作,部分基层党支部虽然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通报相关情况,但是一般性、笼统性的教育较多,专题性、深入性的教育较少,警示教育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警示教育工作。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从主观上讲,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的错误思想,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倾向依然较重。在业务工作较为繁忙的时期,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有所降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以至于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从客观上讲,工作举措不够到位。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存在工作举措谋划未能结合实际、工作落实方面不够不力的问题。比如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集团公司纪委下方案,并且在措施的制定方面,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特色内容,反映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为欠缺。

下半年,集团公司纪委将深入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按照上级党委、纪委部署要求,不忘初心使命、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一)围绕做优纪检监察工作,突出政治建设。一是以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总抓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_和省市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部署,在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上持续发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杜绝“七个有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以加强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围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思想建设。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将强化廉政教育、做好廉洁提醒,汇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合力。一是丰富形式,强化廉政教育。将通过组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廉洁从业专题研讨、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潮交融中把握主流、在复杂局面中永葆本色,并且常态化查找自身在政治信仰是否坚定、道德品行是否端正、遵守纪律是否自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集团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打造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履职尽责、清正廉洁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突出重点,做好廉洁提醒。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在中秋、国庆等廉洁问题易发的时间段,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大会,并为全体党员发送廉洁从业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切实自警自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围绕做实纪检监察工作,推进队伍建设。下半年,集团公司纪委将围绕做实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好监督责任、打造好过硬队伍。一是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联合基层各单位纪委紧盯关键人员、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对违规违纪行为敢于较真碰硬、勇于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二是打造好执纪铁军。以微课堂等形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专题轮训、专项测试,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忠诚尽责、担当作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自己,为集团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贡献力量。

(四)围绕做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纪律建设。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正确轨道上做人做事。一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采用常态化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整治歪风邪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批评、通报曝光、严肃处理,以从严从重的手段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实现再转变。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突出纪律审查特点,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集团公司下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高水平完成营造遵规守纪、坚守底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五

摘要:构建大监督体系格局是贯彻落实__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有益实践,将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实保障。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的进程中,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整合,構建大监督体系格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工作在任务、地位、作用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开展,只有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适应新常态,才能为保障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更好的事前防范作用。

大监督工作必须紧随新形势、新常态,及时转变监督理念、方式、整合职能,把握规律,顺势而为。

1.转变观念,督帮结合。监督是为了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及落实。要践行“督中有帮、督帮结合”的理念,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体现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要考虑实际困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施号发令,加强过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层层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督,发挥部门作用,强化部门责任,“单一作战”转变为“联合行动”,不断扩大监督的宽度。

1.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全体股东负责。

2.法律监督。是企业为完善法制建设,规避法律风险,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实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风险防范手段。

3.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监督主体是企业会计人员,客体是普通员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在内部监督体系中处于最基础地位。

4.内部审计。是建立于企业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既可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又可对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它所提出的审计报告只供企业内部使用,在社会上不起公证作用。

5.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企业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的一监督种方式。企业民主监督组织者是企业工会,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企务公开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等民主监督制度,实现职工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

6.党内监督。《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地位、作用和重点对象。各级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区域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党委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管理、教育、检查考核、示范等主体责任,回归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7.效能监察。是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

1.重经营轻监督。很多企业领导将经营指标及业绩作为重点,将有限的人、财、物力投入到生产经营领域,没有把企业监督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以致监督部门说话做事不敢代替公司行使监督权力,存在畏难情绪。

2.监督力量缺乏凝聚力。企业监督体系中纪检、法律、财务、审计、工会等各项监督隶属于不同的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不是出现监督重叠,就是带来监督盲区。

3.监督结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拥有监督的权力,各部门不能很好的对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及落实。往往存在年年查年年有、小问题变大问题,一般问题变原则性问题,最后越积越多,越积越重。

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并不少,但由于监督主体、客体、对象各异,缺乏监督资源协同作战的统一平台,监督不力问题还时有发生,影响监督效益的最大化,有损监督的权威。

1.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发展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但。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战略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洁从业等各种风险随时存在,而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因此,必须建立好企业内部监督体系。

2.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提升监督效能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由不同的监督主体组成的一个多元系统,由于监督部门职责分工不同,互相联系协调不够,工作内容重复或遗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监督阶段之间尚未有效衔接起来,难以称之为体系,不利于集中有力的监督。

3.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新形势下,如果不重视解决内部经营中存在的诸如廉洁、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都会使企业健康发展面临挑战。有效开展企业内部监督,既能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范企业运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又能有效化解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问题,防范腐败行为发生,融洽企业干群关系,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和谐发展。

三要统筹安排各类监督项目。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业务精、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对一般性、专项性的监督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独立开展。

二是发挥好部门职能,形成左右互动的监督格局。要加强监督联动,实现监督机构与职能部门无缝对接。第一是联合开展督查。由监督机构和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有助于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第二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监督”的原则,职能部门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的监督。第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充分利用监察、审计、行政效能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个人,彻底查清责任,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或政纪处分。

三是建立奖惩并举的监督考核机制。要严格开展监督目标考核,严格运用监督考核结果,确保监督的权威性,形成“立项—监督—考核—奖惩”管理模式,真正授予监督机构调查知情、问责建议权;要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以支持和解释;要恰当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绩效考评工作挂钩,最大限度发挥督查职能的延伸作用。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六

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但也发生了一些有影响的腐败大案要案,发案的原因固然多种多样,但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缺失缺位是一个非常重要原因。加强直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举措之一,也是健全党和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1.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是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当前,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许多“瓶颈”问题亟待突破,尤需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破解。也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使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更加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确保把公权力进一步管住管好,才能为标本兼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加强直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有利于完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2.是解决直属国有企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日益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市属国有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在市属国有企业尤为紧迫,任务更为艰巨。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延伸、常态监督作用,有利于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市属国有企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违背党的组织原则,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权力寻租、以权谋私、靠山吃山、损公肥私等问题,为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3.是实现对直属国有企业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重大制度创新。十三届_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察法》,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松懈的强烈信号。《监察法》颁布以来,各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既体现了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体现了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必将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在新形势下,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就是要实现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1.机构配置不合理。直属国有企业作为地方政府的平台公司,其主要职能职责是经济发展,打着能够更好的为地方政府做好经济保障工作的旗号,很多直属国有企业不成立党委(党组、党工委),有的甚至不成立党支部,更谈不上组建纪委(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监督工作或是由内设部门代管,或是由国资部门代管,要么业务工作压头无暇顾忌,要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内部监督成为空话、套话。有的直属国有企业虽设立纪检监察室,但人员少、任务重,平均年龄严重偏大,人员力量配备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纪检监察人员多身兼数职,兼职现象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2.角色定位有偏差。由于现行体制的制约,直属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检_门的人员,通常都不是独立于本企业的职位,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财务收入、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都由企业负责,俗话说“食人俸禄、忠人之事”,这样的工作体制,束缚了企业纪检_门和人员的手脚,面对领导或同事顾虑重重,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工作底气不足,很难对监管的部门和人员形成威慑力,也很难对企业主要领导履行监督职责,阻碍了反腐败斗争的推进。

3.监督能力待提高。当前违纪案件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违纪人员作案手段呈现出高科技化的趋势,这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提出新的要求。直属国有企业除主要领导由地方政府任命,其他人员均为聘用,企业内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没有机会接受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有的甚至不是党员,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更谈不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制约了纪检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削弱了纪检_门的反腐力度,也制约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1.持续深化改革,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有效性。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继续以改革创新思路指导工作,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面优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集中力量发挥好“探头”作用。

2.大力解放思想,准确把握派驻监察的职能定位。__强调,“要有新突破,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革除以往单纯作为内设机构时对同级班子“不愿监督、不便监督、不敢监督”之弊,真正挺起腰板监督,严肃开展执纪执法。

3.狠抓队伍建设,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围绕落实_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保持战略定力和清醒的头脑,增强“稳”和“进”整体把握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找到差距,补齐短板,增长本领,提高能力,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七

省属企业纪委在企业党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监督执纪工作以省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在向企业党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省属企业纪委通过相关执纪监督室向省纪委报告请示工作。

1.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加。

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省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底对企业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省纪委备案。

2.督促企业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企业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至少每半年协助企业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企业党委做好履责记实工作。

3.明确监督方式,以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巡视巡察成果利用、职能部门监督成果利用、谈话函询、调查问题线索、抽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考核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处理方式和工作要求。

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民主生活会以及其他有关的会议。省属企业党委管理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省属企业纪委述责述廉。

5.加强对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按照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发现的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直接向省纪委报告。

6.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健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机制,严肃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7.接受省委巡视,配合省委巡视组了解有关问题,按照要求提供情况,督促企业党委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8.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每年选取若干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检查评估,督促企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9.建立省属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10.建立整改情况跟踪督查机制,对巡视巡察、专责监督、审计监督、专项检查、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督查清单,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1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于前,

重在查处问题。

12.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收到反映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含党委委员、省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企业班子副职,下同)和其他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信访举报件,径送省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其他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时登记;对监督执纪中发现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移送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被执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及时向省纪委报送情况。

13.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对省属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应当及时进行综合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需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拟定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报省属企业纪委书记批准后实施。其中需对下一级单位及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需对下一级单位及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初步核实的,应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14.对省属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处置,应报相关执纪监督室备案;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拟予以了结或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或组织处理的,应报相关执纪监督室审核;拟立案审查的,报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同时向省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工作方案范围内开展初核、审查工作,超出范围必须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省属企业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统计数据每月25日前报相关执纪监督室。

15.根据省纪委安排,协助省纪委初步核实反映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协助审查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16.不具备一般性审查谈话室条件的,需审查谈话和重要调查谈话场所安排的,可向省纪委提出,经批准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落实。执纪审查中需查询有关信息的,可向省纪委提出,经批准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办理。

17.执纪审查力量不足的,可向省纪委提出申请,从省属企业纪检工作专业人才库中安排人员协助。

18.坚持查审分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审理力量不足或个案需要的,根据省纪委《关于联合审理直属单位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苏纪发〔2013〕10号),由派驻省_纪检监察组负责牵头开展联合审理,按规定由相应党组织作出处理。

19.在审查企业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案件过程中,发现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报请省纪委省监委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监委调查,企业纪委协助配合监委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0.省属企业纪委要加强与驻地纪检机关的协作。地方纪检机关要支持省属企业纪委工作,推动执纪执法机关与企业纪委之间的配合。

21.严格执行《中国_问责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_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需要给予问责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或向省纪委、省属企业党委提出问责建议,重在压实责任。

22.省属企业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需要启动问责调查的,由纪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3.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

查清“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按规定程序实施问责。

24.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公开。

25.实行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省属企业纪委每月25日。

前将问责数据及案情报相关执纪监督室;省属企业党委、纪委应当每半年分析1次问责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

26.省属企业党委对加强企业纪检组织建设负直接领导责。

任,应将纪检组织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相应职位,配齐配强纪检干部。省纪委相关执纪监督室组织召开省属企业纪委书记例会,研究重点工作,交流经验做法。加强省属企业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省纪委结合队伍建设情况建立省属企业纪检工作专业人才库。

27.省属企业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认。

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纪委书记要一心一意干纪检工作,不得分管其他工作。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任期制,纪委书记任满一届原则上要交流或转岗。

28.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或者对发现的问题不处。

理、不报告的,或者对该问责不问责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省属企业纪委相关责任人。

29.加强检查考评。省属企业纪委每半年至少向省纪委报告1次工作。省纪委对省属企业纪委履职情况开展季度督查,企业纪委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没有实际工作的,要向省纪委作出书面说明。省纪委每年对省属企业纪委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属企业党委通报,作为评价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

30.本规定由省纪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八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和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根据《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问责条例》《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_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按照《关于深化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1.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在市纪委和企业党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监督执纪工作以市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等在向企业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市监委派驻企业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办公室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对市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2.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纪律检查职责,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协助企业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监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3.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直属企业(单位)纪检机构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单位)纪检机构层层落实监督责任。

4.突出政治监督要求,重点围绕企业党委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加强对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_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年底对企业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及时报市纪委监委。

5.督促推动企业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企业党委定期会商、及时通报重要情况,经常与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沟通意见,向企业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协助企业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做好履责记实工作。

6.坚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履责记实、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分析问题线索综合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重在发现问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逐一反馈,并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7.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企业党委有关会议,根据需要列席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会议、专业委员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其他负责人可以列席有关会议。对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会议研究过程中,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及时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8.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发现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并督促纠正;对领导班子成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等情况,及时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企业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形成专题报告,每年年底报送市纪委监委。

9.加强对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反映的一般性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可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谈话函询。

10.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约谈工作。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定期约谈直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经常约谈直属企业(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了解直属企业(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纪检机构履职等情况。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实现约谈“全覆盖”。

11.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述责述廉。直属企业(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书面报告1次工作,年底前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根据安排进行述责述廉。

12.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健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机制,严肃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和“一案双查”要求,对党的十九大之后顶风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3.协助企业党委做好市委巡察相关配合工作,向市委巡察组专题汇报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情况。督促企业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配合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和评估工作。

14.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每年选取若干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明确专人常态化研究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检查评估,督促企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15.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企业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实行全过程监督。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按规定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及时建立健全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16.推动企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召集企业财务、组织人事、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党建等部门定期沟通情况,及时通报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信息系统数据等材料,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力量。

17.强化监督成果运用,综合运用专项治理、督查督办、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方式,提升监督权威和刚性。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督查清单,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成效评估。

18.收到反映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涉嫌违_纪、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径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其他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办理;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径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企业领导干部被执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送情况。

19.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综合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线索处置全程登记备查,实行集体研究,办理意见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定期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进行检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水平和质量。

20.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备案;需要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拟定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市纪委监委审核后实施。其中,对反映企业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方式进行处置的,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市纪委监委批准。加大对谈话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检查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的情况,通报谈话函询中的不忠诚、不老实行为。

21.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拟予以了结或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或组织处理的,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市纪委监委审核后实施;拟立案审查调查的,报经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同时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市纪委监委审核。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方案范围内开展工作。

22.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协助初步核实反映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协助审查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涉嫌违_纪的案件;负责审查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涉嫌违_纪的案件。

23.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企业监察对象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案件进行调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对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按程序提交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其他人员可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所在市、区纪委监委沟通协商一致后,由市、区纪委监委进行管辖,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做好协助配合。

24.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和工作需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建立措施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送措施使用情况。措施使用参照江苏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有关规定执行。

25.根据《关于实行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制度的办法(试行)》(苏纪办发〔2018〕18号)精神,和《镇江市纪委监委关于实行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制度的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审查调查力量不足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提出申请,从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专业人才库中安排人员协助。不具备一般性审查调查谈话室条件,需审查谈话和重要调查谈话场所安排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提出,经批准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落实。

26.加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市、区纪委监委和有关单位协作配合。对工作地点在异地、干部管理权限在企业的案件,一般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所在地县区纪委监委联合办理。市、区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反映的,经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协调,可以对其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对方通报。

27.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落实案件审理主体责任,坚持“凡案必审”“查审分离”。根据《关于实行案件主审人制度的办法(试行)》(苏纪办发〔2018〕29号)精神,建立健全案件主审人制度,强化主审人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工作机制,以责任制倒逼案件质量的提升。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基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提出处理意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8.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基本程序,建立健全内部审理工作流程,落实审理组审理、审理谈话、集体审议、报批报备等制度,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财物处置等进行全面审理。对企业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必须向市纪委监委备案,其他的按照有关规定向案件审理室报备。案件审理室加强对查办案件质量的评查,形成问题清单并通报反馈,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9.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加强与企业党委的协调配合,注重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指引》(苏纪办〔2019〕71号)相关要求。

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企业党委报告、台账管理、回访教育、执行情况报告及专项检查等制度,提高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0.严格执行《中国_问责条例》和市委、市纪委监委问责制度规定,需要给予问责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或向市纪委监委、企业党委提出问责建议,重在压实责任。

31.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工作中发现企业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需要启动问责调查的,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查清“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实施问责。

32.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予公开。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每半年分析1次问责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33.根据监督结果,对企业及直属企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按照程序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其中,向企业本级提出建议的,应当通过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经过批准后,以市纪委监委名义作出;向直属企业(单位)提出建议的,经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核后,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名义作出。

34.企业党委对加强企业纪检组织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将纪检组织体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合理设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内设机构和相应职位,配齐配强干部,将纪检监察岗位作为企业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渠道。

35.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促企业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一心一意干纪检监察工作,不得分管其他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认真履职,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或者对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或者对该问责不问责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36.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直属企业(单位)纪检工作例会,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支部纪检委员座谈会,了解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兼职纪检委员岗位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加强督促和考核,确保兼职纪检委员从事纪检工作不少于岗位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一。

37.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加强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保障、服务、检查和督促,建立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及时通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加大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跟班锻炼、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练兵活动。

38.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每季度至少向市纪委监委报告1次工作。市纪委监委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开展季度督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要向市纪委监委作出书面说明。市纪委监委每年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和企业党委通报,作为评价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9.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处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施问责等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市纪委监委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上述情况。

40.本规定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九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总体思路。

(一)基本要求。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安排,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进市级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市级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市级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努力实现我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市级部门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行业领域的专项资金可按资金用途注入市国资局监管企业,支持企业改革发展。

2.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在摸清市级国有企业底数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梳理分类,根据资产质量、运行状况等情况,采取脱钩划转、清理退出等方式,分类分步实施。

3.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推动政府公共管理部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形成国资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同、共促企业发展的运行机制。

4.依法依规、维护稳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出清“空壳企业”“僵尸企业”。妥善安置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

5.党建引领、贯穿全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过程,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三)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目标,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9%以上。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02。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的工作安排,2021年国企基本情况清查后,全市共有国有企业632家,纳入上报的440家,其中:市本级45家、西秀区23家、平坝区72家、普定县26家、镇宁自治县106家、关岭自治县130家、紫云自治县14家、安顺经开区13家、黄果树旅游区11家。另清查出未纳入企业快报决算系统的乡(镇)国有企业102家。

根据分级监管要求,本次需对市级各部门(单位)监管的45家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各县(区)及其辖内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由各县(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推进落实。

(二)工作任务。

文化类、金融类、政法类、国有粮食类等国有资产监管国家另有规定,按要求不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市本级经梳理后本次应纳入市国资局集中统一监管的市级国有企业共计31家,其中:16家市政府已授权市国资局履行监管职责,另15家非国资监管的市级国有企业本次需纳入市国资局集中统一监管。根据15家市级国有企业的行业类型、生产经营情况,采取脱钩划转、清理退出方式推进市级国有企业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1.脱钩划转。对资产关系清晰、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由企业原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将其股权划转至市国资局,完成集中统一监管。

2.清理退出。除脱钩划转外,对无需继续保留的小微企业或“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通过改制、注销、撤销、破产、拍卖、出售等方式清理退出,依法依规处置国有企业资产,妥善安置国有企业职工。

(三)监管方式。

通过直接监管、委托监管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监管,通过提出政策建议、经营决策建议、项目谋划建议等方式给予指导、服务和帮助。

1.直接监管。由市政府将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等需实施脱钩划转企业股权划转至市国资局,市国资局根据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

2.委托监管。基于部分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探索实施委托监管模式,由市国资局将全部或部分出资人职责委托企业原主管部门代行,双方签订国资监管委托协议,明确监管期限和权责内容。

3.行业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市级国有企业做好产业规划和项目谋划;按规定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涉及市级国有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帮助市级国有企业获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指导监督市级国有企业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强化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债务化解等工作。

03。

实施步骤。

(一)第一步:划转1户企业。

1.确定划转企业。第一批划转目标企业为: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由原主管部门制定脱钩划转方案,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2.完成股权划转。由市政府将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安顺方股权(涉及资产总量为1150.81万元)划转至市国资局监管的安顺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责任单位:市国资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签订委托协议。完成股权划转后,如需探索实施委托监管,由市国资局报经市政府同意,与原主管部门签订国资监管委托协议。(责任单位:市国资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第二步:分类处置14户企业。

1.明确处置方式。对尚未纳入国资监管的其他14户市属企业(涉及资产130003.74万元),由所涉6个企业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按照本方案规定明确处置方式,书面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制订实施方案。对采取清理退出方式完成处置的企业,其主管部门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所办企业基本情况、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人员安置及时限要求等重点事项,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月底前)。

3.实施股权划转。对采取脱钩划转方式完成处置的企业,由原主管部门制定脱钩划转方案,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市政府将股权划入市国资局监管实施改革重组。(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第三步:开展资产清查。

市国资局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对股权已划转的市级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企业原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对存在重大资产权属瑕疵或者重大隐性风险的,市国资局将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报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国资局、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04。

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研究、风险研判、方案审核和业务指导。企业原主管部门单位要指导督促所办企业按要求落实改革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方案制订、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二)强化支撑,严明纪律。

行业管理部门要保持行业管理政策延续性,确保脱钩划转前后行业管理职责不变、政策支持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政策研究,努力提供政策、资金或项目支持,指导帮助原主管部门(单位)做好企业清理退出工作。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所涉企业实施股权划转、改革重组或资产处置,涉及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完成前,原则上冻结企业股权变动、资产转让和人事调整。严禁隐匿、转移、转让、出卖企业资产或变更企业登记;严禁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和逃避追缴欠税;严禁以任何名义私分企业钱物和侵吞国有资产;严禁突击花钱、分钱、分物;严禁弄虚作假,捏造债权、债务,涂改、转移或者销毁账目;严禁抽逃企业资金;严禁从企业调拨资金和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严禁突击进人或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三)维护稳定,强化问责。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妥善安置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争取职工群众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化解矛盾。认真排查改制脱钩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予以问责。

05。

其他事宜。

(一)文化类、金融类、政法类、国有粮食类等国有资产监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落实方案。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由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十

xx年上半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和上级法院的配置要求,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确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有效的主题,为民、务实、清廉,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处罚和防腐体系。坚持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一心一意为民、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遵守纪律、廉洁司法主题活动,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管理腐败的力度。

高法官队伍素质,确保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教育,扎扎实实抓落实。

我院党组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防范意识,注重源头治腐,始终把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警集中学习的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并在国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纪检监察的文章0多篇。上半年,着重开展了六个方面的教育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吴院长结合反面典型给干警上警示教育课,促进了教育整改工作和规范了干警的廉政司法行为。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干警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和整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效果的提高。

二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上半年组织廉政教育8次,其中观看廉政录相2次,上廉政党课讲座6次。具体做法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切合法院实际的反腐败工作计划;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进行思想发动,进一步讲清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开展大讨论,要求每个干警结合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以增强搞好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五是开展“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根据省、市法院的统一安排,认真进行了动员、排查整改,做到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关于落实xx年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廉政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职责》、《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保证金实施细则》等制度。划分了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各自的责任范围。明确院党组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监督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是责任明确,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我们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重新修订了责任状的内容,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并根据“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同全体干警签定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三是责任考核明确。在党风廉政考核过程中,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与实施审判监督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上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相结合、与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四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格式,重新建立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实现制度化管理的目标要求。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一

建设中去,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企业环境和社会氛围。

通过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的开展,使企业经营者、管理层和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业理念,落实廉洁从业规范。

(一)发出一个倡议,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联合全市10家左右的重点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共同向全市企业经营者发出倡议书,倡导廉洁从业理念,落实廉洁从业规范,引导企业将廉政文化正确贯彻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倡议书在《日报》、《晚报》、《新闻网》等报刊和网络媒体刊发,营造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识。(综合与政策法规科负责,规划投资科配合)。

(二)引导“两个关注”,强化入心入脑。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社会,从网络汲取信息是人们了解社会动态、判断时势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延展廉政宣传阵地,市纪委开通了“纪检官方微信”和“纪检官方易信”,实时发布政策信息、廉政动态和各种正能量的宣传信息,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和欢迎,关注人群越来越多。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主要单元,企业经营者是落实廉洁从业最主要的践行者,引导企业经营者对这两个“微信”、“易信”加关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是实施廉政文化进企业的需要。要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引导全市规上企业经营者对“纪检官方微信”和“纪检官方易信”加关注,使企业经营者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廉洁从业入心入脑。(经济运行科负责,办公室配合)。

(三)强化三个结合,落实“长、常“二字。

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任务,不是独立的一项活动,要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长期抓、经常抓。

一是和企业家素质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远程企业学堂”的作用,适当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违法违纪案例分析等课程,传播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提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企业廉政建设提供鲜活教材,敲响廉洁治企,廉洁自律的警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人教科负责)。

二是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

企业文化。

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推进,在推进和落实过程中,充分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把廉政文化内容作为相对独立的版块植入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和引导企业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决策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等现代企业制度中,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和验收。(综合与政策法规科负责)。

三是和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干部联系点相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局领导班子成员都确立了各自的基层联系点,要把廉政文化宣传做为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落实三严三实、实施企业运行调度的内容之一,督促落实廉政文化进企业的相关工作,做到经常讲,长期抓。(办公室负责)。

(四)培树一批示范,形成以点带面。

典型是推动工作的榜样,也是打开工作局面的手段,要通过培树示范典型,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做为示范点的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的厂报、厂刊、宣传栏和内部局域网等宣传设施,加大廉政文化宣传。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企业廉政文化活动中心,在企业的文化娱乐场所,悬挂牌子,购置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资料、图书、音像制品等,张贴宣传图画,通过示范带动,大力营造“诚信、守法、尊廉”的良好经营氛围。

市级廉政文化进企业建设示范点(1个):老白干集团。市国资委负责老白干集团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建设和推进工作。

县级廉政文化进企业建设示范点(12个,不含滨湖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企业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由市工信局会同各县市区工信局共同筛选确定。示范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议推进工作以各县市区工信局为主,市工信局要抓好指导协调工作,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示范点上水平、上档次,强化示范带动效果。(综合与政策法规科负责、监察室协助)。

活动从2015年6月开始至12月底完成,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2日至7月10日)。

按照市委办、政府办[20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6月20日前起草完成方案初稿,6月25日前结合征求意见完成修改,连同制定的《2015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批办卡》一并上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11日至11月30日)。

1、倡议书要在7月20日前起草完毕,7月30日前要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刊发。

2、引导规上企业对纪检加关注要在7月15日前下发通知要求,8月20日完成加关注企业统计,确保规上企业加关注率90%以上。

3、县市区示范企业的筛选要在7月15日前完成通知下发,8月20日前确定示范企业名单。市、县两级示范企业确定后,要积极行动,快速安排,抓紧建设,确保11底前完成宣传阵地硬件设施建设。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12月份,市工信局和市国资委将对市、县两级示范企业进行实地检察验收,对建设水平高、宣传效果好的企业做为全市典型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对行动慢、效果差的,要连同相关县市区局进行通报。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既是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市工信局会同国资委成立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信局副局长刘金仓任组长,国资委副主任苑玉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局综合与政策法规科,何娟任办公室主任,工信局息培军、高峻岭、刘海龙、焦有渠、国资委谷新玲等同志为成员,小组成员要在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本科室人员抓好相关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和政策法规科)要做好综合协调,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提交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讨论,局监察室要按照工作节点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市廉政文化进企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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