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助学生通知范文(模板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4:4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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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不够,我们应该重视健康,注重生活方式的改善。一个好的写作思路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文章的结构和内容。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的总结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资助学生通知篇一

为鼓励和支持在沪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根据《*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管理办法》〔,现将*年度*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面上项目(a类)拟资助65名左右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鼓励其开展自主创新研究活动。每个项目资助4万元人民币,其中2万元系资助对象所在单位配套经费。

二、*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重点项目(b类)拟资助15名左右优秀在站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级的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旨在发挥其在产学研结合点上的生力军作用,为企业培养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每个项目资助16万元人民币,其中,8万元系资助对象所在单位配套经费。

三、

*年7月31日以前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本资助计划。

四、项目申请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科技”网)或“21。

世纪人才”网(博士后园地,填报并提交《*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在线打印,一式四份,本次申请起始日期为*年5月8日。截止日期为*年6月10,请各单位于截止日前统一报送*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资助名单由*市科委和*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准下达。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特此通知。

资助学生通知篇二

截至8月15日8时,镇平县供电公司圆满完成年金秋助学活动,该公司累计发放助学金3.8万元,累计发放的学习用品价值达5900元,惠及家庭14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镇平县供电公司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一项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拓展助学活动履盖面,创新活动载体和手段,救助范围从企业内部困难职工扩展到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形式从单纯的发放助学金到发放助学金与学习用品相结合,救助时间从一次性救助改为长期帮扶,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不断展示电力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受到资助的`贫困学子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资助学生通知篇三

20xx年我局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统一布署,以教育民生工程为抓手,以精准扶贫为重点,统筹安排,多方聚力,扎实推进我县学生资助工作,现总结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由监察、财政、教育、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发改、物价等部门组成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等工作改革领导组,实现了ab岗负责制。

(2)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制定了《中共xx县教育局党组xx县教育局20xx年工作要点》(休教党组〔20xx〕7号),编印了《xx县教育扶贫暨学生资助工作手册》。

(3)重点部署,狠抓落实。在校长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全年资助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

(1)加强网络平台宣传。积极向省市县主要网络媒体投稿,及时宣传我县教育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和实施成效等。所有学校都设立了学生资助网址和举报邮箱及电话。

(2)开展资助家庭走访活动。20xx年一如既往地开展了资助政策“两节课”、“百千万走访”及“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各学校积极利用黑板报、专栏、电子屏幕、家长会、国旗下讲话等开展宣传,中职和普通高中相继开展了诚信、感恩和励志主题教育活动。

(1)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0xx年按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每人每学期1500元)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学期148人,秋季学期145人,资助总额136.88万元,同时落实免学费政策,资助免学费资金23.2万元;xx徽匠学校国家助学金203人,资助资金32.16万元,国家免学费521人,资助资金124.86万元。目前,我县高中教育阶段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到位,实现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

(2)国家各类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县严格用好国家资助资金,统筹调度扶贫、财政各项资金。本年度共资助高中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1004人,资助资金136.88万元;资助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及涉农专业学生521人,资助资金124.86万元,同时提高了免学费标准;资助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xx人,资助资金227.325万元;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447人,资助资金37.3万元,较20xx年提高了一倍;对62名大学新生进行了路费资助,资助资金3.95万元;为78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资助66.5万元。

(3)校内资助工作情况

xx县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同时,教育局督促学校严格执行现有的校内贫困生资助政策,确保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真正用于资助校内贫困学生或免除贫困学生的学杂费。校内资助经费实行足额提取、预算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全面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前教育、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子系统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xx县教育局要求各校春季去学前在六月中旬完成所有受助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秋季学前在11月底前完成受助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20xx年8月30日,我县开展建档立卡学生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培训,全县60所公办学校参训,11月30日全部完成了所有学生学籍的录入,并形成比对,确保了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们在学生资助过程中,按照传统经验分配资助资源,按纸质证明材料和经验认定资助对象让是普遍的欧做法,有失资助坚持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策和建议

树立“互联网+”的思维,运用大数据,为各地学校精准认定资助对象提供依据,同时建议减少受助学生申请流程。

资助学生通知篇四

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决定把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为了全面掌握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贯彻情况,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的规范使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决定对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2―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20xx―20xx年高中资助工作,含普高助学金、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滋蕙计划、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等各项资助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学校20xx―20xx年资助经费使用的账务处理情况;

3.资助档案留存、保管情况;

4、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请各普通高中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校内自查,通过自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形成自查报告。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迎检资料(详见附件),保证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资助学生通知篇五

9月28日下午第三节课,xxx一小在党员活动室举行了建档立卡学生关爱资助励志座谈会,党总支、校委会部分成员及二十余名建档立卡学生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xxx一小党总支书记、校长许强鼓励各位困难学子要放下包袱,乐观向上,坚定信念;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充实自己,提升素养,怀有感恩之心,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坚持不懈,奋力拼搏,用进步为自己创造美好未来生活,不要辜负上级的关怀与老师、家长的厚望。副校长魏媛华、党总支副书记侯建为建档立卡困难学生送上图书和文具,并要求大家要立志向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与家庭的`命运。

此次座谈会上的互动交流,展示了xxx一小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学生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心怀梦想,努力学习,不负青春年少时光。

资助学生通知篇六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等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做到不留死角。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和渠道解决,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编列预算,并统筹利用事业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二)做好预科生资助相关工作。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所需资金,比照相应教育阶段资金筹集办法解决。

(三)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目前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培养单位,从秋季学期起全面开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完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尚未出台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省份,应当于204月30日前出台相关政策。生源地、就读高校所在地、就业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的毕业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的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五)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

(六)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根据指导标准,结合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制(修)订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高校等培养单位要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数据平台,融合校园卡等信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供支撑。

(七)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八)优化国家奖助学金等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在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时,不能简单地划比例、“一刀切”。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统筹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分配名额和资金。

(九)完善校内配套政策措施。在落实国家统一的资助政策基础上,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研助教助管“三助”津贴等方式,打好“组合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十)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分解国家奖助学金等名额并下达所属培养单位。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按时启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等工作,严格履行各项程序。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应当及时将国家奖学金等有关评审材料、备案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一)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高校等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及时足额将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的,应当提前向学生说明有关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发放,并保证补发到位。按月发放的资助资金,应做好寒暑假、学生毕业等特殊时段的衔接工作,确保全年发放金额达到规定的资助标准。

(十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尚未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机构的高校等培养单位,要尽快建立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学生资助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规定落实人员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

(十三)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资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十四)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高校等培养单位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采用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等内容时,不应涉及学生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相关事项,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十五)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环节,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区、各培养单位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资助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相关绩效评价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好事办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传递给受助学生。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2017年3月28日。

资助学生通知篇七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家喻户晓,应助尽助、不漏一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近日,赣州瑞金市瑞明小学开展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相关活动。

各班召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逐条向学生认真、细致地讲解与说明。同时,班主任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并将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平台形式进行宣传,让学生和家长知道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办理程序。

此次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宣传资助工作理念与资助工作流程,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该校将继续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资助学生通知篇八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7〕9号)下发后,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响应,尤其是各高等院校,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创作出了许多主题突出、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活动的开展,使之富有成效,现就本次活动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励志。

等方面的典型事迹,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创作活动,并踊跃投稿。通过创作和展播,达到弘扬正气,宣传和普及学生资助知识的目的。

二、紧扣活动主题,按时提交作品。各地各校应加强指导,紧扣活动主题,宣传先进典型。各省属高校应提交不少于2件作品,其他高校应提交不少于1件作品。因受暑假时间影响,应广大师生要求,截稿时间顺延至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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