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 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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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一

西峡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厂区绿化工程决定由西峡县博野园林花木基地(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施工,经甲乙双方确定,签订施工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西峡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二、工程地点:西峡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前后院花坛、渠边、护坡、道路两侧等

三、施工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开始施工,施工工期 天(自 月 日至 月 日)

四、工程内容及预算:1、道路两侧及楼前花坛用女贞球、红叶石楠、月季花绿化;2、楼后花坛用四株雪松、红叶石楠绿化;3、渠边150米绿化带用小叶女贞二行(每米40株)、绿篱外栽植高干红叶石楠(五米一株)、间作月季花绿化;4、两个护坡(515.9㎡)栽植红花草,中间用数个菱形紫叶紫花草绣图案;5、前院路边绿篱用法国冬青树(每行10株)绿化。以上所用绿化苗木规格及预算雪松(4米高、4---5公分粗) 4株*650元/株=2600元女贞球(冠径80公分) 12株*100元/株=1200元红叶石楠球(冠径50公分左右) 12株*100元/株=1200元红叶石楠树(1.5---2公分左右) 30株*90元/株=2700元月季花(3公枝左右) 1000株*5元/株=5000元小叶女贞苗 150米*42元/米=6300元护坡草坪 515.9㎡*15元/㎡=7738.5元法国冬青(高80公分---1米) 300株*30元/株=9000元总计35738.5元,经协商最终价格为叁万(30000.00)元(此含乙方包栽、包活及20xx年3---12月份的管理费用)。

五、付款方式乙方工程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80%,计:贰万肆仟(24000.00)元。剩余20%,计:陆仟(6000.00)元,待20xx年4月份左右确定所绿化苗木全部成活后付清(20xx年12月份,乙方交工后甲方负责管理)。

六、验收1、乙方施工结束,自行检查在确认完全按照绿化规划及合同要求后,方可报请甲方进行验收;2、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在三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对不合格项乙方必须保证一次性整改到位,然后报请甲方进行复验;如若第二次仍不合格,除乙方无条件限期整改完成外,每次扣除500元的复验费。相反,甲方在乙方初栽后或20xx年12月底交工不及时验收,双倍支付乙方延误费;4、20xx年春季待全部绿化树苗发芽确认成活后,乙方可提请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然后根据成活率等确定余款付款数额。

七、甲方责任1、协调乙方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不定时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安全等;3、提供在允许范围内的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水管等条件;4、待验收合格后,确保按时付给乙方资金,如不按时付款,每月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0%违约金。

八、乙方责任1、必须按时、按质完成绿化工程,除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外,逾期完不成工程的按照每天300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2、保证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后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损坏甲方财产(损坏甲方财产的乙方如数进行赔偿),不得窃听甲方生产经营情况;3、必须要保证施工安全,所有施工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附带任何安全事故责任;4、施工中遇到各种问题,要及时和甲方沟通解决。

九、本合同所列事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更改,如发生双方协商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可向双方就近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院裁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西峡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西峡县博野园林花木基地 杨华胜

法人签字(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二

篇一:厂区绿化方案

随着开发区工业产业的发展,现代化企业对生产区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生产园区不仅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对于周围的环境美化也要达到花园式工厂的标准。宜人的生产区绿化环境不仅陶冶人的情操,也有益于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制定厂区绿化实施方案时十分必要的。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厂区空地都应绿化,用以改善和美化厂区环境。一般厂区绿化范围包括生产管理区、主要出入口、交通道路(主干道、次干道、支道)两侧、生产设施周围等。

1、厂区绿化的作用

(1)生态作用:厂区绿化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效应,尤其改善局部气候效应,影响附近风力、温度、湿度等;可以调节气温,夏季吸收日晒热能,冬季绿化地段散热相对较慢;可以净化空气,吸收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气体,对空气中的烟雾、粉尘起过滤阻滞的作用。

(2)防火减噪:许多树木具有防火功能,含树脂少、水分多、着火时不会产生火焰的树木,可以阻止火势芡延,隔离火花飞溅。一定宽度和一定树种的搭配可以减弱噪声,实测资料表明,18米宽的林带可以减弱噪声16分贝,2.2米宽的绿篱也能降低5-6分贝。生产企业可以根据车间的特性选择不同的树种。(3)保护作用:植物的水土保持作用明显,树冠、草坪可以使坡面避免雨水的直接冲淋;树木和草地的根系发达盘根错节,可以减弱流水对土地的冲刷,固定沙石土粒的作用。

美化环境:优美的环境使人们的神经系统得到放松,从自然的的赋予中感受心理的宁静,得到视觉和心理的平衡。工厂交错林立的钢结构厂房,贯穿厂区的管架这些硬质的物体同柔性的绿地组成和谐的工厂空间形态。

2、厂区绿化的日常维护

厂区的绿化景观初步形成,后期重要的就是要作好绿地的维护计划。企业的绿地管理措施,建议加强以下几点:

(1)深人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2)针对厂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做到有规划有管理。

(3)在树木绿篱、草地花卉的全局维护管理上,应大力发展本土树种,定向培养多种类型、不同规格的苗木。

(4)在树木绿篱、草地花卉的具体维护管理上,以植栽维护管理为主,主要包括浇水、施肥、修剪、防止病虫害、补植等。

工业厂区绿化必须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兼顾美化厂容进行布置。突出自然的环境建设思想,研究厂区绿化的特殊性,根据厂区的规划结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结合,提高现代化企业绿化设计的品位,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工业绿化景观。庭膝玲驻任自域库舰客茧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三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

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

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

4.1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四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厂区车辆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电动车、摩托车、提货车、供货车、吊车、叉车、装载机等一律严禁携带危险化学物品进入厂区(除特殊情况外);

2、严禁超载或携带与公司生产所需无关的易燃易爆及其它有害物品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的所有载人汽车(公司用车,外单位的办事车、参观用车、出租车等)统一停泊在广场及指定停泊地点;

4、装卸车辆(提货车、供货车、吊车、叉车、装载机等)一律听从公司保安指定大门(北门)、后门(南门)出入,并服从保安同志的指挥;

5、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其它区域严禁行驶和停泊;

6、车辆在厂区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会车时不超过5公里/小时;

7、所有外部车辆,进厂要登记,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薄,由公司接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厂。并由保安同志负责来访车辆的停泊管理,出厂时必须检查来访车辆是否携带公司物质,方可放行;

8、提货车、供货车、吊车、叉车、装载机、公司内部货车等,在厂区进行高空吊卸、装卸、会车、倒车等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使用部门、科室内部协调),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考核50元/次,相关管理者及接待者负连带管理责任。情节严重者,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xx年六月十四日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 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 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 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 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 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 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 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 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 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 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 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 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 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 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 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 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 考核

第三十六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六

厂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被委托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搞好厂区的物业管理, 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进驻企业大楼的供水、供电和电梯服务,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 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 元/度(大写: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 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度,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底价为准。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或费用有疑问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 %,每月 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 元(大写: )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的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用: 元/平方米/月(大写: )。

2、物业管理费用: 元/平方米/月(大写: )(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第 种措施(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 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七

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区域停放;

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

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

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鸣号;

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

6、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

7、机动车停放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安全,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带离;

8、因个人原因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9、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 10、

11、 任何车辆的车主不得随意丢弃车内垃圾、杂物; 门卫有权劝阻、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并上报办公室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12、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由办公室下发罚单,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室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八

甲方: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张开兰(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地点、标准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钱江路2号,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服务范围见附件一《保洁范围和标准》

二、合同期限及服务时间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天小时以上保洁服务,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和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品,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3、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办公管理秩序。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不属于甲方员工,乙方在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五、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保洁服务费每月为 20_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正),于每月26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保存或携带外出。

七、合同履行、解除及续订

l、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l、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一、《保洁范围和标准》

二、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最新厂区清洁技术协议书(精)九

甲方(定作方): 公司

乙方(承揽方): (身份证号: )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揽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是承揽合同关系,即由乙方组织、指挥人员完成甲方货物的装卸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装卸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二条 此承揽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三条 承揽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有装卸任务。

4.2按每吨计 元计算乙方装卸的工作量,乙方每次按装卸的工作量填写《装卸工作确认单》,每月汇总《装卸工作确认单》计算报酬。为工作方便,甲、乙双方可各自授权己方工作人员作为《装卸工作确认单》的签字代表,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4.3乙方根据《装卸工作确认单》向甲方领取报酬,当月报酬在下个月月末支付,依此类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根据每次生产及发货的实际需要告知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5.2甲方可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5.3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的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装卸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报酬。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按装卸的工作量自行组织相应数量的装卸人员,并保证派到甲方处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装卸工作。

6.2乙方根据甲方货物装卸的需要,自行安排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6.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甲方。

6.4乙方有责任维护好其装卸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须统一为其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装卸场所、装卸过程中如发生各种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以及一切费用。

6.5乙方应安排人员在装卸现场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调配、仓库清理、场地清扫、货物码放整齐、器械归类整理等,保证装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作业场所无安全隐患。

6.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如造成货物损坏的,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6.7乙方不得无故停工、罢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

6.8乙方在装卸过程中应保证不损害甲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6.9乙方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的人员必须是《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记载的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从事甲方装卸工作。

6.10乙方有权根据完成的装卸工作量领取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的,乙方有权将装卸时间相应顺延,并可向甲方主张赔偿责任。

7.2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装卸费用的,每延误一天,应按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__元违约金。

7.4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2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协议。 如一方未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的,该方需承担5000元违约金。

7.5因乙方人员延误装卸,或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或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由于乙方原因延误甲方正常出入库的,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装卸队作业,所产生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7如甲方发现乙方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从事装卸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该人员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每人次5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到甲方处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协议附页或重新制定。

8.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情况说明》和《装卸工作确认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定作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承揽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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