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 兼职合同解除通知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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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一

一、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不包括开除,下同)的权限问题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按照谁给予处分、谁负责解除的原则进行:

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即由该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

2、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监察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解除处分时,可由监察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3、由监察机关直接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即由该监察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

4、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应由该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须征得提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的同意。

二、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期限问题国家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并已改正错误的,按下列规定期限予以解除处分:

1、警告处分满半年;

2、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满一年;

3、撤职处分满二年。

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从行政处分生效之日起计算。

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后,国家公务员所受的行政处分已超过解除处分规定期限的,不再办理解除处分的手续,视为自然解除。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三、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条件问题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没有再犯与受到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同一性质的错误,也没有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就可以按规定的期限予以解除处分。

如果在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但提前的时间不得超过处分规定期限的一半。

四、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程序问题由监察机关决定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应向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提出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并写出对错误的认识。

2、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根据受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改正错误的情况,认为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应填写《国家公务员解除处分审批表》(见《样式1》),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符合提前解除处分条件的,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应要求本人写出对错误的认识,然后填写《国家公务员解除处分审批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根据解除处分的决定制作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见《样式2》),并送达有关单位和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本人。

监察机关制作的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是监察决定书的一种,应根据《监察部关于实行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的通知》(监发[1999]3号)的规定使用监察决定书的版头。

4、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规定将《国家公务员解除处分审批表》和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5、监察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备案的,解除处分时,也应报上级监察机关备案。

五、关于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后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问题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六、关于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处分期间因隐瞒错误或又犯错误受到处分的期限计算问题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隐瞒其他严重错误,需要追加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又犯错误、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在给予新的行政处分时,加重一档处分,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即将前后二次行政处分的规定期限相加。

七、关于行政处分期间调动单位或退(离)休、辞职的国家公务员的处分解除问题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处分期间调往另一机关工作,解除行政处分手续由其现所在机关负责办理;调往非国家机关工作,则不必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6条规定办理解除行政处分手续。

国家公务员退(离)休或辞职后,不再存在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的问题,故不必再办理解除行政处分的手续,到期自然解除。

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过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为 。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 ,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滞纳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用向乙方要求赔偿。

七、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 天的搬迁及清理时间。如乙方不按时退场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三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20__〕号聘用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经漳平市__________(指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调整工作。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解除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20__〕号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互免对方赔偿(补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四

甲方:x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20xx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xxx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由于甲乙双方就工人单价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解除。

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没有拖欠任何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及费用,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补偿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职工食堂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承包给乙方运行,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但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了如下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甲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达成最终协议:

一、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长期不能盈利的状况,乙方为履行合同已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

二、由于乙方饭菜不合甲方公司员工胃口,现甲方公司已有半数以上员工不再食堂就餐。

三、由于甲方员工不在乙方承包的食堂就餐,导致就餐人数减少,乙方长期不能盈利,现已处于亏本状态。

四、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交付的押金费用________(壹万元整)经甲乙双方相关手续办理清楚,签订此协议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甲程中未支付的餐费。(见费用清单)

六、乙方承包期间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结清。

七、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财产设备盘点表》,对厨房设备、餐厅用具等一次性交接完毕,上述物品在乙方使用过程中有损坏的,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中扣除。

八、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扣除本协议第六、七款下的费用后,仍有剩余的,由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付清。

九、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乙方搬离职工食堂,并将食堂退还给甲方,承包经营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

十、承包经营合同解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财产设备盘点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解除兼职人员协议书(精)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乙方患有精神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用人单位给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后仍不能胜任的原因,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程序,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并由甲方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元。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三、双方无违反劳动纪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四、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甲方应给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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