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 超市食品安全举报(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12 10: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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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一

xx年以来,xx纪委监委共接收信访举报xx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外xx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xx件(次)(含重复件xx件(次));按照信访来源分,上级转交办xx件(次)、本级受理xx件(次);对业务范围外xx件(次)信访举报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xx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进行四类处置,其中谈话函询x件、初步核实xx件、暂存待查x件、予以了结xx件、移交市纪委x件。综合监督执纪、政治巡察、信访举报和审计、扶贫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收到问题线索xx件(含信访举报重复件xx件),去除重复件处置xx件,其中初步核实xx件,谈话函询x件,暂存待查x件。予以了结xx件,立案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人,撤销党内职务x人,留党察看一年6人,开除党籍x人,政务警告x人,政务记过x人,政务记大过x人,政务降级x人,开除公职x人,双重处分x人,免于处分x人,撤销案件x件,留置x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x人,正在办理6x件(已立案尚未下达处分决定书x件,正在办理x)。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大信访工作格局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总体谋划和推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纳入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划片包乡(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班子包片区、职能科室挂乡镇、业务室办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层层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有人管、督促跟踪有人抓,切实构建了全委参与、县乡共抓大格局。

(二)归口受理、规范处置。一是畅通渠道。在大关纪检监察网设置链接全省xxx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信访室、x个乡镇纪委以及x个派驻机构举报电话并在“xx号码百事通”全登记,畅通县、乡、村(社区)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接收信访举报,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办。二是严把关口。严格执行信访室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根据反映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科学界定受理范围,切实把业务范围内的吸进来,把业务范围外的引出去。依托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举报子系统,按照上级转交办、领导交办、本机受理等信访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梳理信访举报基本要素和反映问题进行登记,把好信访举报“第一关”。三是规范处置。牢牢把握接收、登记、录入、拟办、分流、督办、反馈等关键环节规范处置信访举报,确保一件一码一登记一录入一扫描,逐级履行呈批程序,确保“全程留痕”;对反映具体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纳入问题线索管理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实行集中管理。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予以分流。

(三)强化分析,科学研判。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机制,依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系统,按月、按季度、分年度对信访举报情况和形势进行汇总、分析。同时,为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实现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精准化,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高效性、准确性,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了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判,由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各相关室办对所有在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报,班子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处置,切实促进提高成案率。

(四)强化督办,推动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监察室在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级机关信访举报梳理的问题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问题线索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问题线索查办进展缓慢的办案室办进行电话催办、督办,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xx年以来,累计电话督办x余次,发函督办x次,实地督办x余次,查处了xx文体局局长等问题线索。

(五)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规范信访接待和办案场所建设,县纪委监委在环境有限的条件下,配齐信访室、县级谈话室和x个乡镇谈话室监控、扫描和录音设备,完善办公硬件设施升规范化水平。制定完善了《xx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xx纪检监察机关首信初访责任制度》《xx纪委监委过度时期线索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细化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理等内容,明确工作首办责任、审核把关、督查督办等要求,强化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一)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较多。xx年以来收到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土地争议等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xx件(次),占总量的x.x%。一方面反映出群众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站出来反映;另一方面,有的群众在反映问题时不区分部门职责盲目投递、多级投递现象普遍存在,同一个内容大多从省到市再到县多级投递,如孙祥春来信反映涉法涉诉问题,从xx年以来已投递了x件,尽管已多次答复其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但其依然我行我素。再一方面,群众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利益诉求问题,也折射出个别单位和一些党员干部对待群众诉求不主动作为,甚至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群众合理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继而上访的问题。

(二)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现象仍然突出。xx6年以来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达xx件(次),占总量的x.x℅,有的信访举报已经核实过,但反映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而依然举报,如xx反映xx涉嫌违纪问题。有的举报尽管已受理,但反映人为了引起重视反复举报,如x及其家人来信(来访)反映x所长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个月内投递了x件,还有x件在投递的路上,该信访件已作为问题线索正在初核中。

(三)信访举报件核实难度增加。有的信访举报在动机上目的不纯,反映内容上道听途说、添油加醋,甚至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有的群众举报将个人利益诉求与干部违纪问题故意混淆、交织反映,认为可以更快更好解决利益诉求问题。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核实,且有的举报因为采取匿名形式,无法进行回复,以至于反复举报,增大了信访举报量,增加了工作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四)执纪审查力量较薄弱。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以后,加大了执纪审查力量的配备,虽然设立6个纪检监察室,但一至四室仅配备x名干部,五室、六室至今无执纪审查人员,带来一些问题线索查处滞后,在案件办理中还需大量抽调人员参与,一旦办理大案要案,其它问题线索办理将无力推动。加之乡镇一级纪检干部流动较快,且人少事多,因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专业性、程序性、法规性较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问题线索处置的时效性和连续性。同时,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原纪委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不熟悉,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对党纪、党规不熟悉,在办案中受到制约。

(一)注重宣传引导。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信访举报问题更多、涉及范围更广,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管辖权限、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和处理程序以及常见的不予受理事项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信访举报问题,耐心细致做好对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类问题群众的沟通引导,引导群众依纪依规依法反映问题。进一步落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约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基层。

(二)强化沟通衔接。进一步落实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约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基层,主动与党委政府各部门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使群众按照职能分工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协助群众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生、冷、硬和推脱等问题发生。

(三)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根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每个步骤,推进减存控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强化信访分析研判。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周小结、月汇总、季分析制度,强化对信访举报形势、重复举报、专门领域等专项信访信息的分析,掌握信访动态,揭示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着力完善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依法调查与审查起诉顺畅衔接,形成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深化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提高依纪依规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和线索处置的能力,提升工作质效。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加快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形成运转高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汇报完毕!

有关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二

xx年以来,xx纪委监委共接收信访举报xx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外xx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xx件(次)(含重复件xx件(次));按照信访来源分,上级转交办xx件(次)、本级受理xx件(次);对业务范围外xx件(次)信访举报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xx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进行四类处置,其中谈话函询x件、初步核实xx件、暂存待查x件、予以了结xx件、移交市纪委x件。综合监督执纪、政治巡察、信访举报和审计、扶贫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收到问题线索xx件(含信访举报重复件xx件),去除重复件处置xx件,其中初步核实xx件,谈话函询x件,暂存待查x件。予以了结xx件,立案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人,撤销党内职务x人,留党察看一年6人,开除党籍x人,政务警告x人,政务记过x人,政务记大过x人,政务降级x人,开除公职x人,双重处分x人,免于处分x人,撤销案件x件,留置x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x人,正在办理6x件(已立案尚未下达处分决定书x件,正在办理x)。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大信访工作格局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总体谋划和推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纳入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划片包乡(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班子包片区、职能科室挂乡镇、业务室办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层层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有人管、督促跟踪有人抓,切实构建了全委参与、县乡共抓大格局。

(二)归口受理、规范处置。一是畅通渠道。在大关纪检监察网设置链接全省xxx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信访室、x个乡镇纪委以及x个派驻机构举报电话并在“xx号码百事通”全登记,畅通县、乡、村(社区)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接收信访举报,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办。二是严把关口。严格执行信访室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根据反映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科学界定受理范围,切实把业务范围内的吸进来,把业务范围外的引出去。依托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举报子系统,按照上级转交办、领导交办、本机受理等信访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梳理信访举报基本要素和反映问题进行登记,把好信访举报“第一关”。三是规范处置。牢牢把握接收、登记、录入、拟办、分流、督办、反馈等关键环节规范处置信访举报,确保一件一码一登记一录入一扫描,逐级履行呈批程序,确保“全程留痕”;对反映具体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纳入问题线索管理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实行集中管理。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予以分流。

(三)强化分析,科学研判。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机制,依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系统,按月、按季度、分年度对信访举报情况和形势进行汇总、分析。同时,为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实现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精准化,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高效性、准确性,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了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判,由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各相关室办对所有在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报材料,班子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处置,切实促进提高成案率。

(四)强化督办,推动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监察室在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级机关信访举报梳理的问题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问题线索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问题线索查办进展缓慢的办案室办进行电话催办、督办,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xx年以来,累计电话督办x余次,发函督办x次,实地督办x余次,查处了xx文体局局长等问题线索。

(五)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规范信访接待和办案场所建设,县纪委监委在环境有限的条件下,配齐信访室、县级谈话室和x个乡镇谈话室监控、扫描和录音设备,完善办公硬件设施升规范化水平。制定完善了《xx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xx纪检监察机关首信初访责任制度》《xx纪委监委过度时期线索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细化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理等内容,明确工作首办责任、审核把关、督查督办等要求,强化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一)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较多。xx年以来收到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土地争议等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xx件(次),占总量的x.x%。一方面反映出群众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站出来反映;另一方面,有的群众在反映问题时不区分部门职责盲目投递、多级投递现象普遍存在,同一个内容大多从省到市再到县多级投递,如孙祥春来信反映涉法涉诉问题,从xx年以来已投递了x件,尽管已多次答复其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但其依然我行我素。再一方面,群众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利益诉求问题,也折射出个别单位和一些党员干部对待群众诉求不主动作为,甚至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群众合理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继而上访的问题。

(二)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现象仍然突出。xx6年以来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达xx件(次),占总量的x.x℅,有的信访举报已经核实过,但反映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而依然举报,如xx反映xx涉嫌违纪问题。有的举报尽管已受理,但反映人为了引起重视反复举报,如x及其家人来信(来访)反映x所长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个月内投递了x件,还有x件在投递的路上,该信访件已作为问题线索正在初核中。

(三)信访举报件核实难度增加。有的信访举报在动机上目的不纯,反映内容上道听途说、添油加醋,甚至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有的群众举报将个人利益诉求与干部违纪问题故意混淆、交织反映,认为可以更快更好解决利益诉求问题。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核实,且有的举报因为采取匿名形式,无法进行回复,以至于反复举报,增大了信访举报量,增加了工作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四)执纪审查力量较薄弱。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以后,加大了执纪审查力量的配备,虽然设立6个纪检监察室,但一至四室仅配备x名干部,五室、六室至今无执纪审查人员,带来一些问题线索查处滞后,在案件办理中还需大量抽调人员参与,一旦办理大案要案,其它问题线索办理将无力推动。加之乡镇一级纪检干部流动较快,且人少事多,因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专业性、程序性、法规性较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问题线索处置的时效性和连续性。同时,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原纪委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不熟悉,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对党纪、党规不熟悉,在办案中受到制约。

(一)注重宣传引导。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信访举报问题更多、涉及范围更广,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管辖权限、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和处理程序以及常见的不予受理事项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信访举报问题,耐心细致做好对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类问题群众的沟通引导,引导群众依纪依规依法反映问题。进一步落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约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基层。

(二)强化沟通衔接。进一步落实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约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基层,主动与党委政府各部门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使群众按照职能分工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协助群众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生、冷、硬和推脱等问题发生。

(三)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根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每个步骤,推进减存控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强化信访分析研判。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周小结、月汇总、季分析制度,强化对信访举报形势、重复举报、专门领域等专项信访信息的分析,掌握信访动态,揭示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着力完善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依法调查与审查起诉顺畅衔接,形成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深化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提高依纪依规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和线索处置的能力,提升工作质效。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加快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形成运转高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汇报材料完毕!

有关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三

xx年以来,xx纪委监委共接收信访举报xx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外xx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xx件(次)(含重复件xx件(次));按照信访来源分,上级转交办xx件(次)、本级受理xx件(次);对业务范围外xx件(次)信访举报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xx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进行四类处置,其中谈话函询x件、初步核实xx件、暂存待查x件、予以了结xx件、移交市纪委x件。综合监督执纪、政治巡察、信访举报和审计、扶贫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收到问题线索xx件(含信访举报重复件xx件),去除重复件处置xx件,其中初步核实xx件,谈话函询x件,暂存待查x件。予以了结xx件,立案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人,撤销党内职务x人,留党察看一年6人,开除党籍x人,政务警告x人,政务记过x人,政务记大过x人,政务降级x人,开除公职x人,双重处分x人,免于处分x人,撤销案件x件,留置x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x人,正在办理6x件(已立案尚未下达处分决定书x件,正在办理x)。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大信访工作格局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总体谋划和推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纳入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划片包乡(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班子包片区、职能科室挂乡镇、业务室办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层层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有人管、督促跟踪有人抓,切实构建了全委参与、县乡共抓大格局。

(二)归口受理、规范处置。一是畅通渠道。在大关纪检监察网设置链接全省xxx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信访室、x个乡镇纪委以及x个派驻机构举报电话并在“xx号码百事通”全登记,畅通县、乡、村(社区)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接收信访举报,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办。二是严把关口。严格执行信访室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根据反映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科学界定受理范围,切实把业务范围内的吸进来,把业务范围外的引出去。依托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举报子系统,按照上级转交办、领导交办、本机受理等信访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梳理信访举报基本要素和反映问题进行登记,把好信访举报“第一关”。三是规范处置。牢牢把握接收、登记、录入、拟办、分流、督办、反馈等关键环节规范处置信访举报,确保一件一码一登记一录入一扫描,逐级履行呈批程序,确保“全程留痕”;对反映具体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纳入问题线索管理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实行集中管理。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予以分流。

(三)强化分析,科学研判。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机制,依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系统,按月、按季度、分年度对信访举报情况和形势进行汇总、分析。同时,为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实现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精准化,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高效性、准确性,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了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判,由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各相关室办对所有在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报,班子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处置,切实促进提高成案率。

(四)强化督办,推动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监察室在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级机关信访举报梳理的问题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问题线索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问题线索查办进展缓慢的办案室办进行电话催办、督办,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xx年以来,累计电话督办x余次,发函督办x次,实地督办x余次,查处了xx文体局局长等问题线索。

(五)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规范信访接待和办案场所建设,县纪委监委在环境有限的条件下,配齐信访室、县级谈话室和x个乡镇谈话室监控、扫描和录音设备,完善办公硬件设施升规范化水平。制定完善了《xx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xx纪检监察机关首信初访责任制度》《xx纪委监委过度时期线索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细化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理等内容,明确工作首办责任、审核把关、督查督办等要求,强化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一)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较多。xx年以来收到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土地争议等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xx件(次),占总量的x.x%。一方面反映出群众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站出来反映;另一方面,有的群众在反映问题时不区分部门职责盲目投递、多级投递现象普遍存在,同一个内容大多从省到市再到县多级投递,如孙祥春来信反映涉法涉诉问题,从xx年以来已投递了x件,尽管已多次答复其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但其依然我行我素。再一方面,群众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利益诉求问题,也折射出个别单位和一些党员干部对待群众诉求不主动作为,甚至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群众合理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继而上访的问题。

(二)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现象仍然突出。xx6年以来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达xx件(次),占总量的x.x℅,有的信访举报已经核实过,但反映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而依然举报,如xx反映xx涉嫌违纪问题。有的举报尽管已受理,但反映人为了引起重视反复举报,如x及其家人来信(来访)反映x所长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个月内投递了x件,还有x件在投递的路上,该信访件已作为问题线索正在初核中。

(三)信访举报件核实难度增加。有的信访举报在动机上目的不纯,反映内容上道听途说、添油加醋,甚至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有的群众举报将个人利益诉求与干部违纪问题故意混淆、交织反映,认为可以更快更好解决利益诉求问题。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核实,且有的举报因为采取匿名形式,无法进行回复,以至于反复举报,增大了信访举报量,增加了工作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四)执纪审查力量较薄弱。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以后,加大了执纪审查力量的配备,虽然设立6个纪检监察室,但一至四室仅配备x名干部,五室、六室至今无执纪审查人员,带来一些问题线索查处滞后,在案件办理中还需大量抽调人员参与,一旦办理大案要案,其它问题线索办理将无力推动。加之乡镇一级纪检干部流动较快,且人少事多,因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专业性、程序性、法规性较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问题线索处置的时效性和连续性。同时,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原纪委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不熟悉,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对党纪、党规不熟悉,在办案中受到制约。

(一)注重宣传引导。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信访举报问题更多、涉及范围更广,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管辖权限、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和处理程序以及常见的不予受理事项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信访举报问题,耐心细致做好对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类问题群众的沟通引导,引导群众依纪依规依法反映问题。进一步落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约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基层。

(二)强化沟通衔接。进一步落实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约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基层,主动与党委政府各部门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使群众按照职能分工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协助群众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生、冷、硬和推脱等问题发生。

(三)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根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每个步骤,推进减存控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强化信访分析研判。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周小结、月汇总、季分析制度,强化对信访举报形势、重复举报、专门领域等专项信访信息的分析,掌握信访动态,揭示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着力完善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依法调查与审查起诉顺畅衔接,形成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深化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提高依纪依规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和线索处置的能力,提升工作质效。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加快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形成运转高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汇报完毕!

有关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四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的基础性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获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从近年来,基层信访问题突出,且信访问题处置难度日益增大。针对基层信访问题,英山县纪委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

一是匿名举报信访量较大。在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匿名举报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上访人因心存顾虑,怕打击报复、怕自己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被邻里笑话等原因,大多以匿名形式发邮件,即使是电话举报也大多不愿透露姓名。还有些人为了个人恩怨和利益,捕风捉影、诬告他人,多次反复向省市写匿名信,而且匿名举报大多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无形中加大了基层信访工作量。

二是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增多。由于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了解不够,加之党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认为纪委的威力很大、威信很高,认为纪委能“包打天下”,只要纪委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导致出现“有问题就找纪委”的局面。如邻里纠纷、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水利灌溉、土地承包等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也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是重复信访占比较重。一些上访群众反映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对处置结果不满意,导致层层上访,重复上访;甚至有因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认为信访“包治百病”,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打信访持久战,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不断缠访闹访或越级多头上访上访。

四是基层办结信访优质案件不多。有的基层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对问题调查不细、取证不实,不能把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全部调查清楚,事实结论不够严谨;有的单位对信访问题的调查重视不够,应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应落实的没有及时落实,应查处的没有及时查处,小问题一拖再拖,导致群众重复信访;有的单位对调查核实的违纪问题处理是失之以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避重就轻,造成群众不服,导致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如乡镇民政部门对于救灾款物支配、低保对象审查等事项不能做到及时公开,群众心存不满,认为干部从中藏有“猫腻”,进而举报干部违纪。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可查性相对较强,也便于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反馈举报人后可减少重复举报。宣传实名举报办法,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正确反映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保护实名举报人。

二是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要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和一般性群众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清界线,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每一个信访问题,都要认真核实,严肃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做好劝返和解释工作,县级纪委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信访举报职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推行“阳光信访”。针对缠访、闹访、无理访问题,我们采用“阳光信访”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化解了“三访”难题67起,其中14起为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化解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下一步要继续巩固“阳光信访”品牌,针对三访重点村、社区召开由镇联村干部、村干部、信访举报双方当事人、村民代表等成员参加的阳光信访答复会。通过阳光信访的形式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也对党员干部起到实实在在的警醒教育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大督办问责。加大对信访件初核工作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对实名举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等问题,坚持优先直批快转,查实后对信访举报人进行回复;非实名举报或集体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消除举报人的疑虑,从而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同时,加大对基层信访件的督查力度,对基层纪委不重视、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拖着不办的问题,严肃问责,以查办信访件的成效取信于民。

有关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案件督办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对本院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宜。

第三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通过接收领导及上级有关机关批转的信件、机关各部门转交的信件、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络举报等方式,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和控告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案件;

(二)对受理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提出拟办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的信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转交其他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三)根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向本院各部门、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转送信访件,并对信访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对管辖范围内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调查报告,并将查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五)整理分析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每季度报本院主要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为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信息及决策依据;

(六)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特点及其规律,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八)对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四条  纪检组(监察处)接到群众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访通知以后,应当迅速到法官会见室接访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告知来访人本级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问题的范围、来访人义务,引导来访人客观全面地反映问题;

(二)认真阅读来访者的书面材料,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诉求,对重要问题及情节要详细询问;

(三)做好接访记录;

(四)根据反映的情况,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的答复,对重复来访的答复应注意前后内容的一致性;

    (五)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来访,应当向来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反映;

    (六)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出面接谈。

第五条    纪检组(监察处)设立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负责接听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的人员应及时听取、保存和整理电话录音,并认真做好登记。

(一)上班期间直接接听举报电话,应做到用语礼貌、态度谦和、询问具体、处置恰当,并认真填写举报电话记录。对举报人通过电话无法讲清举报内容的,可建议举报人通过其它举报方式传送举报信息;

(二)对已有明确处理结论的信访老户的电话或频繁使用电话干扰工作的信访老户,应讲明道理,做好安抚工作;

(三)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电话举报,接听人员可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同时,建议举报人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

(四)对有关咨询性电话,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予答复。

第六条  监察处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下载网络上的有关举报信息,按信访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要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呈报院长批示后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或答复信访举报人。

重要信访件包括:

(一)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且线索比较清晰、实名举报的信访件;

(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件;

(三)领导批示需要查处的信访举报件;

(四)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件;

(五)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有线索但缺乏有效证据,举报人反复举报,情绪反常,可能诱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其他后果的案件。

第八条  重要信访件通常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进行处理。

(一)自办是指由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二)交办是指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不亲自办理,而是通过交办函的方式交下一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办理并要求报告案件查处结果;

(三)转办是指针对不属于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或本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督办是指本院对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的交办、转办信访件进行督促催办。督办一般采用电话、发函、派员、调卷、听取汇报以及通报等方式进行;

(五)本院机关有关部门接受纪检组(监察处)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廉政监察员负责具体落实; 

(六)对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纪检组(监察处)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或反馈情况。不能按期报结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第九条  重要信访件以外的属于一般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  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和时限。

(一)收到信访件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答复信访人是否受理;

(二)信访件受理后,监察处内勤应立即提出拟办意见,报监察处处长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对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经领导批示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交办、转办函,转交下一级法院或本院相关部门办理;

(四)对转交下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办理的重要信访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发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案件查处结果;

(五)信访件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并形成调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装卷备查;情况复杂的,如在上述期限或者要求的期限内查处确有困难的,自办案件由中院纪检组长说明原因,请示上级部门或本院院长申请延长查处期限;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由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或本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请示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申请延长查处期限;

(六)纪检组(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件,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七)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案,并告知被调查人;

(八)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存在,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院各部门应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一)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甄别来信来访内容,对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转交函,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转交纪检组(监察处)受理。

(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接访收集的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应及时报纪检组(监察处),由纪检组(监察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举报食品超市的公告范文范本六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我们今天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今年任务。等会,市委张正军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鼎力担当,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一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 抓监管、保安全,强服务、促发展 ”,稳步推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食品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推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 全市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三定方案 ” 有序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 8个县市区局已顺利承接履行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西陵等 4个区新设立了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区落实了监管责任部门,全市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无盲区、无断档,监管队伍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高起点完成了顶层设计,下发了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意见,市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了支持宜昌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确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合作共建七大项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监管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与监管企业层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得到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探索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模式。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 一个中心,_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推进,在市、区、乡镇(街办)和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中,网格员突出发挥了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公众诉求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回告、统一监督,网格化监管经验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省政府在宜昌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委张正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上介绍了宜昌经验,时任省委、副省长、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张岱梨要求全省推广宜昌经验。国务院食安办在我市召开全国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研讨会。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了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并进行了推介。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市工商局在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大中型食品企业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追溯系统建设的做法被全省推广;市农业局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系统,实现“从田头到餐桌 ” 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市商务局积极推进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在宜昌城区10 个菜市场和 120个肉品经营户及部分超市配备专用电子秤,肉品消费实现可追溯;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基础信息进行了采集录入,建立食品添加剂入库台帐、使用台帐、食品及原料进出库台帐,确保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创新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手段,实现对市区300 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全面覆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现在线核注核销,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项查处工作,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监督抽验 130 批,召回销毁不合格药品247.44 万粒。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 17 家、经营企业 842 家,查处案件 145 件。开展 “亚硝酸盐 ”专项整治,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884 家,发放监督意见书 260 份,妥善处置了“4·10 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确保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亚硝酸盐零购进、零储存、零使用。开展小餐饮整顿规范,下达《监督意见书》 278 份,停业整顿 289家,探索建立了无证小餐饮备案管理机制,有序引导基本卫生条件合格的无证小餐饮规范提升。发挥市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各部门开展了 “ 地沟油 ” 、 “ 豆芽菜” 、 “ 鲜肉和肉制品 ” 、 “ 仓储粮食 ” 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了城区 9 家 “ 地沟油 ” 地下加工作坊;将城区 7 家豆芽菜加工店集中规范为3 家;查获、收缴、销毁非法屠宰肉品和 “ 白条肉 ”992.5 公斤,进一步净化了 “ 鲜肉和肉制品 ” 市场;通过粮食专项检查,全市 “ 四无 ” 粮仓达到99% ,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举办食品药品安全道德讲堂和第一届 “ 正大杯 ”食品安全论坛,发布食品安全宜昌宣言,有效提升了经营者的诚信道德意识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四)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创建。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为目标,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放心县市、乡镇(街办)、村(社区)和企业四级联创,成功创建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 建设一个,辐射一片 ” 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农业部门开展蔬菜生产、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示范基地创建,已有 65家示范基地纳入考核验收;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示范创建, 27 家食品经营者被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食品流通协会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质监部门开展创建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示范企业” 活动,向全省推选 4 家食品生产企业为示范单位, 2个乡镇为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申报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景区 4 家, “ 红旗食堂 ”28 家,示范店50 家,示范街 9条;粮食部门开展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创建放心粮油示范店 48家。夷陵区、兴山县、当阳市、宜都市成为全省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当阳市、西陵区荣获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

(五)大力加强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全力保证基本药物质量,落实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全过程监控、全项目检验的监管模式,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入网率、上线核注核销率、抽验率均达 100%;加强源头治理,落实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新版 gmp标准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落实区域执法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组织开展中药材生产经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药品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跟踪监督,注重风险防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标超额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表彰为全国20_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

(六)积极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推行 “ 直通车 ” 服务,开展 “ 到基层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 ”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引进食品医药产业优质项目和优秀人才,帮助九州通、新隆、人福、安琪、康鑫等一批大型生物医药企业进驻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指导建设人福出口基地、东阳光人工合成胰岛素等一批新兴项目。全市共引进医药产业合作项目2 个,新开办医药生产企业 2 家,完成药品补充申请 27 个,新申报注册品种 8 个,新取得文号品种 1 个,药械生产企业达到 36家,医药产业产值近百亿元,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4 万多家,食品产业成为我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重视配合,得益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所有关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扎实工作,奋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 “ 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 ”的起步之年,也是加快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大力践行 “ 以人为本、监管为民 ”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目标,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和防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快夯实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的基础,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科技支撑水平,创造性地抓好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步伐。

(一)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一是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责任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二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落实“ 一票否决”制、加大机构编制、监管经费保障力度等措施,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推动乡镇(街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职责内容,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健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街办)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网格员四支队伍,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培训、有落实、有考核,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四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落实部门职责任务,构建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

(二)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 一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按照创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 “ 四级联创 ” ,确保示范总量扩大到30%以上。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省市共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合作协议,抓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建设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争创示范药店、规范药房、红旗食堂、星级农家乐等系列品牌,努力放大典型覆盖面和示范效应,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注重产业和品牌的培育。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宜昌食品医药行业的放心食品药品、放心企业、放心产业品牌,构建宜昌食品药品放心城市建设品牌支撑体系。

(三)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以推进药品新版 gmp 认证为重点,严格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要按照 “ 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 ”的总要求,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进度,加快推进 gmp实施,防范新旧质控体系切换带来的风险。二是以基本药物监管为重点,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基本药物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完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备案制度,强化风险监测和分析,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三是以防止流弊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积极做好麻精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调整工作;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物滥用监测;加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整治力度。四是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为重点,着力提高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水平。继续推进市、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设置和监测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报告能力和质量,注重挖掘药品安全风险信号;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五是以建立药品监管溯源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电子监管工作。坚决完成新版基本药物和各省增补品种赋码工作;重点关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外省基本药物品种等新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的品种预警;加快市、县二级平台建设,切实发挥电子监管的综合效能。六是以贯彻实施新版gsp 为重点,推动药品经营企业提档升级。七是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保障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现药品安全 “ 全覆盖 ” 和 “ 无缝隙”网格管理;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继续打击 “ 挂靠 ” 、 “ 走票 ”等出租、转让证照或票据的违法活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药品购销活动的票据管理要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管理,坚决执行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的要求。八是以落实部门责任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环节监管。把食品安全当做系统工程来抓,落实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强化从田头到餐桌全程常态管理,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推行“ 标注化、规范化、痕迹化 ”日常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九是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快推进 12331投诉举报系统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进一步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监管信息,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能量。十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制度,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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