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婚起诉范文(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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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突发的情况,需要做出及时的反应。其次,需要考虑提供写作灵感的范文合集。

离婚起诉篇一

原告:xx,男,汉族,xx人,19xx年xx月x日生,无业,住所地:xx,联系电话:xx。

被告:王xx,女,汉族,xx人,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公司员工,联系电话:xx。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经征婚相识,由于当时原告已年届三十,考虑对方条件还不错,受过高等教育,又有正式工作,就抱着美好的憧憬与她交往,4个月后,即20xx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12月生有一女。

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太短,对彼此性格了解还不深就草草结婚,结婚以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根本无法沟通,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导致感情日益淡薄,加之被告与原告父母之间相处不融洽,对原告父母不尊重、不孝顺,进一步影响了夫妻感情。被告生下女儿后,原告非常疼爱孩子,尽管被告每次吵架都会提出离婚,但是为了避免伤害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原告一直没有同意,并且对婚姻一直在做挽留的努力,无奈被告性格偏执、情绪易变,使得夫妻感情根本无法得到改善。

为了逃避这痛苦的家庭生活,20xx年起原告外出工作,从此双方两地分居,本以为距离能让双方矛盾缓和,无奈事与愿违,不但夫妻感情没有丝毫改善,反而分歧越来越大,在原告短暂的回家期间,几乎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争吵越来越激烈,使原告痛苦不堪。今年3月,被告与原告父母发生激烈冲突,原告得知后非常难过,遂不再对婚姻抱有希望,今年4月和7月,原告两次回家与被告商量离婚事宜,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并且签有两份离婚协议,但是被告在签订协议后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不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失败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虽经原告多年努力,仍没有好转的迹象,原告对这场婚姻已彻底失去信心。因此原告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让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痛苦不堪的婚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离婚起诉篇二

原告:,女,汉族,1980年3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

被告:,男,汉族,1973年12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南。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

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经朋友介绍认识,于**年*月*日在南京市**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原、被告生育一女,女儿取名,现5周岁。

由于原告婚前对被告缺乏了解,婚后才发现被告脾气暴躁,性格乖戾多疑。最让原告最难以忍受的是,被告动辄就对原告辱骂、殴打,20__年2月20日,原告不堪忍受被告的殴打,与被告在**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女儿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

原告本以为已彻底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并重新开始正常生活,然不曾想梦魇远未结束,被告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直恐吓和威胁原告要求复婚。20__年5月12日,原告因担心女儿而去被告住处探望,却遭被告殴打,原告被迫报警,当时由**区路派出所出警进行处理。该次殴打造成原告全身多处挫伤、脑震荡、肾挫伤和左耳神经性耳聋,原告到**医院住院治疗。被告事后仍要求复婚,并表示悔改,甚至以死相逼。原告被逼无奈,加之考虑到单亲家庭不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被迫与被告于20__年9月22日在**区办理结婚登记(复婚)手续。

原告本憧憬复婚后可以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但事与愿违,被告在复婚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反反复复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并于20__年11月27日用板凳等硬物将原告砸成骨折(有医院诊断证明),20__年11月18日被告甚至到原告单位当着众人的面殴打原告,原告只好报警求助,当时由**派出所出警处理。

原告认为,被告家暴的恶劣行为让原告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彻底破裂,确实无法共同生活,绝无和好的任何可能。其次,考虑到女儿从小和原告关系更加亲密,原告相对被告工作更加稳定,另外原告作为女方更加有利于女儿未来的成长,故请求贵院将女儿判给原告抚养。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离婚起诉篇三

原告:吴,男,汉族,x人,19xx年xx月x日生,无业,住所地:,联系电话:××××。

被告:王,女,汉族,x人,19xx年xx月xx日出生,x公司员工,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事实和理由。

x年3月原告与被告经征婚相识,由于当时原告已年届三十,考虑对方条件还不错,受过高等教育,又有正式工作,就抱着美好的憧憬与她交往,4个月后,即x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12月生有一女。

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太短,对彼此性格了解还不深就草草结婚,结婚以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根本无法沟通,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导致感情日益淡薄,加之被告与原告父母之间相处不融洽,对原告父母不尊重、不孝顺,进一步影响了夫妻感情。被告生下女儿后,原告非常疼爱孩子,尽管被告每次吵架都会提出离婚,但是为了避免伤害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原告一直没有同意,并且对婚姻一直在做挽留的努力,无奈被告性格偏执、情绪易变,使得夫妻感情根本无法得到改善。

为了逃避这痛苦的家庭生活,x年起原告外出工作,从此双方两地分居,本以为距离能让双方矛盾缓和,无奈事与愿违,不但夫妻感情没有丝毫改善,反而分歧越来越大,在原告短暂的回家期间,几乎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争吵越来越激烈,使原告痛苦不堪。今年3月,被告与原告父母发生激烈冲突,原告得知后非常难过,遂不再对婚姻抱有希望,今年4月和7月,原告两次回家与被告商量离婚事宜,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并且签有两份离婚协议,但是被告在签订协议后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不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失败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虽经原告多年努力,仍没有好转的迹象,原告对这场婚姻已彻底失去信心。因此原告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让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痛苦不堪的婚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离婚起诉篇四

原告:,女,___族,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被告:,男,___族,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儿子/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直至十八周岁止。

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位于房屋归原告所有,位于房屋归被告所有,车牌号为归所有。

四、本案诉讼费由承担。

事实与理由:

从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理由以及是否有无和好的.可能性进行阐述。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亦未建立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以后也绝无和好的可能。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处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___年月______日。

离婚起诉篇五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___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____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离婚起诉篇六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女儿江归被告抚养;。

3、判决位于岳阳楼区x处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年相识,不久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由于原告的父母考虑到被告与原告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差距较大,加之对被告的人品方面也有所担忧,因此极力反对原告与被告恋爱,并多次劝说原告与被告分手。但原告坚信自己找到了终身的依靠,最终顶着家里的巨大压力与比自己大6岁的被告走到了一起。x年5月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x年3月20日原告生下女儿江。

原告以为婚后的生活能苦尽甘来,被告也会更加珍惜与原告的感情,但事与愿违,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让原告根本体会不到丈夫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x年原告怀孕期间,行动不便,正是需要丈夫悉心呵护的时候,但被告甚至连原告去医院例行产检都不愿陪同,任由原告挺着大肚孤身前往,完全致原告及腹中胎儿的安危于不顾。尽管被告的态度让原告觉得很委屈,但原告仍希望孩子出生后,被告能够对家庭尽到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被告来自农村,有非常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原告生下女儿后,被告甚至连家都很少回了,根本谈不上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其行为甚至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女儿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被告根本不管不问,照顾女儿的重担全压在原告一个人身上。平时原告除了上班,还要经常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幼小的女儿往返奔波于省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现在女儿7岁了,可以说完全是原告单独抚养长大的,也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长大的。x年被告去广东经商,从此以后,原告与被告长期分居。在分居期间被告极少过问原告及女儿的情况,偶尔归家对原告也是漠不关心,在外的生意、经济收入状况更是不让原告知晓。更令人伤心的是,原告通过他人了解,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婚姻生活,原告曾多次提出协议离婚,被告虽然也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却因财产问题与原告无法协商一致而迟迟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原告提出离婚,则让原告分不到一分钱。

时至今日,原告认为,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没有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且分居多年,加之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忠实的义务,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原告认为女儿年幼时体弱多病宜由原告抚养,现女儿已满7岁,身体逐渐结实,如仍与原告继续生活,势必长期缺少父爱,对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十分不利。加之被告的经济状况较好,能够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故现在应交由被告抚养为宜,被告也应当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弥补对女儿的亏欠。在财产的分割上,原告认为,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原告对家庭的多年付出,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则依法分割。

终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

x年十一月十一日。

离婚起诉篇七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__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发生了亲密关系,年月日原告在________________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起诉篇八

原告:王,女,白族,x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路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手机:139872。

被告:李,男,白族,x0年03月17日生,系云南省大理xx厂职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联系电话13987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50000.00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6年初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x8年11月13日在大理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滇大民结字”,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x9年3月4日生育了女儿李x。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及共同存款共计1932870.00元,无共同债务。

原告与被告结婚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加之被告和婚外异性长期偷情,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1、被告长期以婚外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结婚后,被告经常借加班之名半夜回家。原告刚开始觉得很疑惑,后经过了解,才知道事情原委。原被告在结婚前就和一个叫有夫之妇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开始不相信,于是注意调取了被告的手机通话清单,发现自x6年以,被告使用过的139872号码和该女人使用过的130号码以换号码、呼叫转移、发短信等方式频繁联系。原告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多次劝告被告珍惜美好的家庭,和这个第三者一刀两断,但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反而冷落疏远原告,导致双方感情日益恶化。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在原告怀孕生子至今,被告一直和该妇女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孩子,原告一直忍受着,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

2、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x8年10月4日,被告在面对原告关于第三者的质问时,竟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伤后,原告在大理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鼓膜修补手术(有医院的病历证明),之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经常会耳内疼痛、听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给原告的生活带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创伤。

x7年8月,这次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被告又动手打过原告一次。婚后几年间,被告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有时甚至会深夜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吵闹。几年,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3、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1)x8年初原告怀孕之后,因妊娠反应大,身体无法适应,被告让原告辞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务。孩子出生前一个月,被告不顾原告的反对,对其置之不理,让原告独自生活,这期间是原告的母亲陪伴和照顾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后不到一个月时,原告因胆结石病情严重住院一周,医生建议立即手术,因考虑要给孩子喂奶并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双方商量等孩子三、四岁时再做手术。之后原告经常在深夜发病,发作时疼痛剧烈,严重时无法站立,需要有人陪护才能去医院就诊。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说明,不能让原告一个人留在家中,要是病发时没人陪我去医院,可被告根本不理会。这两年间,原告发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医院时,被告总是骂骂咧咧,原告只好一个人去医院就诊。

(3)原告听从被告的安排,近两年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经常骂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们为此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几月后至今,原告已经找过好几份工作,但被告却百般阻拦。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强行将我留在大理后,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却回和我大吵大闹,并提出要和我离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

(4)结婚以后,原告提议隔两年回娘家过次春节,众所周知,这是探望父母的传统节日,可结婚以被告从未陪我回老家过过春节和中秋节,我们因诸类情况也引发多次吵架。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并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清单附后)。

鉴于被告对原告实行家庭暴力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偷情,属于过错方,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照顾无过错方及照顾女方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原告具备以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将婚生女李x判归原告抚养,理由如下:

1、婚生子杨x还未满两周岁;。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亲照看,熟悉她的生活习惯;。

3、原告是大专学历,被告是小学学历,原告对孩子有更好的抚养和教育能力;。

关于孩子的抚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30%承担,即每月1000.00元。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所作所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恩已断、情已绝,已无和好可能。原告无奈,只有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主持公道,判如诉请。

此呈。

x人民法院。

二0xx年08月13日。

附:1、共同财产清单一份;。

离婚起诉篇九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_____月由_____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_____)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_____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起诉篇十

上诉人:黄女x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市城小区x栋x单元号房,身份证号,电话:

被上诉人:刘男x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xx市x镇xx村大塘组x号,身份证号,电话:

上诉人黄不服xx市人民法院()北民初字第224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号房归上诉人黄所有。

事实和理由。

一、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个人财产。

x年9月,黄生育儿子后,刘认为儿子不是其亲生血肉,是"野种",夫妻开始争吵,还未满月,黄母子被遂出家门,无处安身,为解决食宿问题,黄向娘家人求救,最终其姐姐愿意出资(借款)45000元购买了以上房屋,暂时解决了居住问题,但被上诉人仍不肯罢休,多次找上门,不但多次殴打黄,还砸毁了黄新居的所有电器家具,黄被迫到乡下躲避,有家不能归。而在此期间被上诉人刘也在其老家里建起了一栋楼房。

上诉人认为,涉案的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号房首付款是自己的姐姐出资(虽然属于借款,但如果没有娘家人的支持,上诉人是没有能力购买此房屋的)的,是在夫妻分居期间购买,该房屋登记在其黄民名下,被上诉人不但没有任何贡献,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有关规定,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即女方黄个人财产,一审时女方的姐姐也出庭证明了以上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女方的财产判给被上诉人刘完全不顾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对国家保护的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然侵犯。

二、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号房屋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或竟价取得。

上面说过,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个人财产,但一审法院直接判决:"三、......xx市城小区1栋d号房屋归原告所有……."。

即使法庭不认可以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应遵循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确要求必须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诉人并没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权的表示,一审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疱,胡说什么女方已经同意把此房屋让给男方,真是岂有此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决也不足为奇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进行协商或竟价,以决定房屋的归属!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起上诉,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篇十一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被告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现在++++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__年3月8日,在+++出租私房嫖娼时被+++++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20__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__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民法典》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李某某。

20__年月1月12日。

离婚起诉篇十二

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女,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___________随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_________元。

3、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4、___________房子(产权或使用权)归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补偿被告(原告)_______元。

5、诉讼费由_______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年___月经人介绍(自行)相识,_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_______年___月生育一子(女)姓名_______。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______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________出租车出卖款。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主要证据:

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等。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起诉篇十三

原告: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由原(被)告抚养,被(原)告支付抚养费。

事实和理由:xxx。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篇十四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x份。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 元,其中 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孙××

××××年×月×日

原告:某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

电话:13x-xxxx-xxxx

被告: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

电话:13x-xxxx-xxxx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儿子(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xx元,详见财产清单);

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元给原告;

5、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xx区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育有一儿子(女儿),名xxx,于xx年xx月xx日出生。现由于xxxxx的原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再无持续婚姻的必要性,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原告:赵某某,女,汉族,1975年3月25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09号,北京市某中学教师。

被告:李某某,男,汉族,1973年4月1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09号,北京市某某单位职工。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李小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用由原、被告共同承担;

3、依法平分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约15万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得病,被告也漠不关心,双方根本无法建立应有的夫妻感情。2015年暑假,原告为了家庭生活及缓解夫妻矛盾,向被告提出外出做家教,遭到被告的反对,并经原告母亲出面制止原告外出,声称“如果要外出家教,必须先办离婚手续”等等。由于原、被告夫妻感情不断恶化,双方曾于2015年5月协议离婚,但因财产等问题协商未果。2015年7月,被告为在离婚时霸占夫妻共有财产,骗取原告将(2015)第0036号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变更给被告。 2015年8月初,被告将原告赶出家门,并将家里的门锁全部换掉,原告被-迫在外租房与儿子共同生活。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坐落在怀城镇育秀居委会的宅基地[(2015)第0036号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5万元及电器、家具等,应依法分割处理。为此,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赵某某

2012年5月31日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长等家人照料;

3、女儿由原告抚养;

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缢而患有缺氧性脑病,且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长期请人照料。

1、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缢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缢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护工也要回家时更忙。妻子的自缢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明显变坏(如高血压,反复出现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十余万元,现在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平均每月约为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庞大药费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前每年都有数项科研成果,但近两年来因为妻子原因没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缢以来,其父柳华山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来就开始耍赖,一直威胁要与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与妻弟和妻妹等人经常来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单位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位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在上班时阻止我去上课。妻子家人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来妻子自缢让我就很难过,他们的所作所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学和科研,我恳请法院解除我与妻子之间的

婚姻关系。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马××(签名) 20××年××月××日

原告:,男,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41042619,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410426197,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与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

三、诉讼费及其它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

1993年我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1995年 月 日领取结婚证,日出生,现年16岁。

由于我们在婚前相识时间短,彼此不够充分的了解,缺乏沟通,仓促成婚。婚后我和被告一起生活时发现,两人没有共同语言,脾气性格不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矛盾、争吵,二人实在无法共同生活。

综上所述,由于双方婚姻基础较差,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多年分居,已经无法继续一块生活下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维持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为此,要求与被告离婚,现起诉至法院,请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1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 2

原告:刘××,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李××,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李君。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务、照料老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x 日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篇十五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三、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___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于同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起诉篇十六

上诉人(一审原告):胡.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刘。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楼区人民法院楼民二初字第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64317元。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原x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篇十七

原告,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男,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开始恋爱/自由恋爱,年月日,原、被告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年月日,婚生一子/女,取名。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闹,(被告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住院治疗伤情,赌博恶习、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__年月日。

离婚起诉篇十八

原告:朱xx,女,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xx村组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伍xx,男,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县xx镇xx村组号,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决婚生小孩伍某怡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于20xx年9月15日生儿子伍某磊,后继续不连续性同居,20xx年8月24日在双方父母的催促威逼下极不情愿的在邵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xx年原告意外怀孕,20xx年6月6日生女儿伍某怡。

从表面上看,原被告于20xx年就开始同居,至今已经18年,好像也称得上银婚了。实际上正如俗话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子的脚知道;原被告适不适合做夫妻,只有原告知道。

原被告同居后和结婚后都是各奔东西,偶尔在一起,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三观不合,能力差异,被告低能又懒惰,没有责任心,要原告作为一个女人还要挣钱养活被告这个男人,这十多年来原告受够了。

更让原告感到不可饶恕和难以释怀的'是,在16年前大儿子刚刚出生,被告就出轨,被原告抓住了现场,当时看在小孩太小的份上,再加上两边的父母软磨硬泡,软硬兼施,原告才暂时将此事隐忍在心底。还有被告最近一两年开始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

凡此种种,现在原告下定决心不再容忍,下定决心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反抗,唯一的办法就是起诉离婚,解除这桩表面风平浪静实则矛盾重重、不可调和的名存实亡的婚姻。

关于小孩问题,大儿子已满16周岁在深圳做生意能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小女儿从出生到现在都由原告及原告父母带在身边抚养,被告也极少出抚养费,也很少看过女儿,更没管过女儿。原被告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朱某军代理律师:xx。

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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