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汇总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3: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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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需要签订合同但不知道如何开始?以下是一些合同样本,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一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年月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乙方:(章)。

(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二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一、在全球倡导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环境下,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为搞活经济!合理调节土地使用,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公平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土地给甲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便共同遵守。

二、土地地点、面积:

地点位于: 市 区(县) 镇(村、乡)

面积:四至

三、甲方责任:

1、投放资金以便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2、协助乙方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四、乙方职责:

1、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证件。

2、可派一人参与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3、提供土地,负责日常管理、看守。

4、负责水、电,及道路维修、清扫以保证车辆顺利通行。

4、负责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帮助其完成日常管理、看守。

5、负责协商村民将周围的坟墓移往它处.如有需要,需将其房屋拆除,其应配合甲方完成拆除工作。

五、产品出售后的纯利润分配:

甲方:占70% 乙方:占30%。

六、协议期限为 年,前 年为合作期。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与甲方合作;期满后如果效益情况不好,乙方可以选择继续合作一切照旧不变,或可以选择解除合约。

七、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职责如果因为单方面的原因造成损失必须全额承担。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和违约。如若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投资的十倍作为补偿。

八、合作期间如遇政府征用土地,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及政府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九、合作期间,若一方或双方非因不可抗力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协议条款,先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或向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确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终止合同。如确属甲方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终止合同。

续合作,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

的书面文本,甲方可自行处理,乙方无权干涉。

十二、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三、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到 年 月 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赠予人)

乙方:(受赠人)

丙方:(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无偿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地块概况

甲方赠予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总面积大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其中赠予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种植用地以及池塘。

3、该土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4、赠予该土地后,所有事项有乙方全权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5、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6、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壹份,

8、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江北区南桥寺百年佳园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土地费按每亩,总额为 大写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份,公证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三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承包_分公司__,并作为负责人参与分公司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600000元,占出资总额的60%;乙方出资400000元,占出资总额的40%。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分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分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若有投资人其中一方承接的业务,按业务收入的30%扣除业务费用给业务承接方。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必须严格依照《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规范管理行为,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负责日常分公司日常事宜,按每月4000元计。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分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分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分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发现乙方在执行事务的过程中存在重大的无法消除的隐患,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记录或重大影响及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收回乙方的执行权,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

20_年____月____日20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四

原股东(甲方):

住址:

身份证:

投资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

甲方现因受让第三方转让的云南__有限公司旗下位于___中心e幢二层201-5号_轮滑俱乐部经营,需要一笔运作资金,现就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享有该轮滑社股权及分红权之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项目简介及投资。

1、甲方通过有权第三方转让,以人民币_____元合法持有云南__x有限公司旗下位于__x中心e幢二层201-5号_x轮滑俱乐部全部经营权、所有权、股权,甲方有权将其持有的该目标店铺____%经营权、所有权、股权以人民币______元转让于乙方。

2、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将投资合作资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3、乙方做为投资人,在乙方将全部投资合作款支付至甲方后即持有该俱乐部_____%经营分红权及该俱乐部店内设施设备_____%所有权。

第三条入股比例。

乙方持有分红股份比例为该俱乐部40%纯盈利分红权及该俱乐部40%股权。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按投资持股分红比例持有该轮滑俱乐部的利益及责任,甲方经营管理该轮滑俱乐部的运营,乙方做为投资人享有分红利益。

2、甲乙双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比例分配分红(即除去一切开支成本费用后)。店铺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3、盈余结算,店铺内盈余每个月(盘算)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成本按约定比例(甲方60%,乙方40%)分配,甲方于每月日进行盈余结算,并将净盈利(除去运营成本、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宣传成本等)的40%于每月日以形式支付至乙方。

4、为保证店铺稳定性,甲乙双方不得将其股权抵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

5、双方有权检查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另一方有义务向检查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甲乙双方投资人出资形成的公司财物及孳生物为双方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

7、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按持股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8、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该俱乐部经营以及分红的权利,该俱乐部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俱乐部造成损失,俱乐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_____年后,该俱乐部正常经营后,如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投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部。

分总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2、如违约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约定条款,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

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原股东(甲方):(签字)。

日期:

投资人(乙方):(签字)。

日期: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将在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公司,在土地和厂房条件具备后一个月内迁入并注册在乙方管辖的杨镇工业开发区。

2) 甲方将其承担的国家“863”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项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化。

3) 甲方有义务引进其它的“863”项目公司落户乙方工业园区,并配合乙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高新技术园区等有关事项。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合法经营,尽快让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5) 甲方招聘企业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人员。

2、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证明文件。

2)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的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厂房,并保证属于北京市规划局批准的工业用地。

3)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三个月内,乙方协助为甲方获得(前期)不少于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乙方负责落实并保证甲方享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人才引进等等;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返还政策(即:增值税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

5) 在甲方落户乙方工业园区之后,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投资政策,相继解决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副总经理)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户籍。

3、 甲乙双方约定:

1)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亩,人民币9万元/亩,50年使用权;厂房:1500m2,轻钢结构,600元/m2。上述厂房由乙方投资修建,土地与厂房作价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左右。

2) 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厂房(约200万元)入股参与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

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参加甲方公司董事会,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乙方将12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和1500m2厂房的产权转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费由公司承担。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3)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将甲方需要的1500m2厂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须做到六通(即:路、电、水、通讯、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费用属于12亩土地面积以外的投资由乙方负责,12亩土地面积以内的投资除了厂房、道路、围墙和岗亭外由甲方负责。

4、 违约责任:

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6、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能,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7、合作期限、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与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等长。

2)本协议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8、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书(包括协议书附件)经协商可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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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四川省宣汉县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油牡丹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牡丹的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20%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 年,自2016年03月15日至2046年3 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附:成员名单详情表)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xx村xx组,面积为xxx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五年内没有任何分红;五年后按每亩每年20%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 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约定结算期内,年底甲方将向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一年一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 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成员名单详情表

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土地流转入股成员名单详情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的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

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项目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禁止行为。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七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分行,账户号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_(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乙方: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土地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篇八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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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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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将在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公司,在土地和厂房条件具备后一个月内迁入并注册在乙方管辖的杨镇工业开发区。

2) 甲方将其承担的国家“863”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项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化。

3) 甲方有义务引进其它的“863”项目公司落户乙方工业园区,并配合乙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高新技术园区等有关事项。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合法经营,尽快让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5) 甲方招聘企业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人员。

2、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证明文件。

2)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的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厂房,并保证属于北京市规划局批准的工业用地。

3)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三个月内,乙方协助为甲方获得(前期)不少于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乙方负责落实并保证甲方享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人才引进等等;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返还政策(即:增值税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

5) 在甲方落户乙方工业园区之后,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投资政策,相继解决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副总经理)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户籍。

3、 甲乙双方约定:

1)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亩,人民币9万元/亩,50年使用权;厂房:1500m2,轻钢结构,600元/m2。上述厂房由乙方投资修建,土地与厂房作价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左右。

2) 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厂房(约200万元)入股参与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

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参加甲方公司董事会,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乙方将12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和1500m2厂房的产权转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费由公司承担。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3)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将甲方需要的1500m2厂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须做到六通(即:路、电、水、通讯、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费用属于12亩土地面积以外的投资由乙方负责,12亩土地面积以内的投资除了厂房、道路、围墙和岗亭外由甲方负责。

4、 违约责任:

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6、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能,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7、合作期限、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与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等长。

2)本协议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8、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书(包括协议书附件)经协商可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顾永兵

乙方:金溪镇唐家坝村、村民

为共谋发展,甲方在金溪镇唐家坝村三、四社(地处临嘉陵江 边),建沙石生产加工厂,乙方自愿将自留土地以租赁价款投资入股,其土地面积约45亩左右,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金溪镇唐家坝村三、四社(临嘉陵江边县海事处码头的相邻土地)建沙石生产加工厂,计划投资350万元左右,为股份制合伙企业。

二、乙方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和土地持有者自愿同意,将土 地租赁款投资入股在甲方企业中,每年固定分取红利。

三、土地的租赁单价和入股方式。即:乙方的代表参与经营(土 地持有者以名册入股),土地年租金单价l500元/亩(每户以实际亩数计算)。每户所得土地租赁款,每年按实际入资额,固定分利按年息10%计算。

四、土地租赁押金:企业投入生产后第二年内交壹拾万元,以 后每年拟交伍万元,由甲方存入银行固定专户,存折由乙方保管, 所有权归甲方。

五、土地租赁投资入股时间:

1、  土地租赁时限为二十年或至该企业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生 产经营停厂为止。

2、  每个股东,本着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参股村民可随时退股,但只能按其实际租赁地价款退股,而不能将其租赁土地退出,否则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参股期间不参与企业经营和决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或阻碍企业生产经营。

3、  参股村民不论是该企业的股东或中途退股后,都必须维护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该企业的正常运转。

六、  甲方建厂用地范围:以实际建厂用地为准,所占村民土地以实际丈量为准,并明确四界,(协议签字后,半月内必须将土地无条件交甲方使用)。

七、租赁投资入股时间计算:以建厂用地之日起计算(每年八 月十五日前付清款)。

八、土地上的林木,以实地查验计价一次性补偿(以领款收条 载明为准)。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在建厂和生产期间,有责任、有义务,搞好企业生产 经营。

2、  乙方参股或退股后,均有责任、义务,维护和支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道路运输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相邻关系和发生的矛盾,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必须依法办事。

3、  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二十万元,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村委会留存一份。

乙方参股民名单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盖单):

二0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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