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的范文的改错范本 更正通知的范文(5篇)

  • 上传日期:2024-04-08 06:32:44 |
  • ZTFB |
  • 11页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通告的范文的改错范本一

一、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燃气用户和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燃气管线的;

(二)将燃气管线作负重支架或接地线使用的;

(三)将室内燃气管线、燃气表和阀门进行包埋装修的;

(四)使用过期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

(五)使用“三无”液化石油气减压阀的;

(六)随意倾倒残液的。

燃气用户和单位如确需改动原有状态的,应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由供气企业组织专业设计、安装。

二、加强燃气管道软连接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使用软管连接时,软管与炉具连接的长度不应超过2米,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两端连接要用卡箍卡紧,不准有接头或用简易三通连接其他燃具;严禁穿墙、穿门窗、穿棚、包埋。提倡使用金属波纹管连接燃气器具。

三、燃气用户和单位选择燃气器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燃气器具要与燃气气源相适配,即天然气与液化气器具不能通用;

(二)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三)燃气炉具应带有熄火保护装置;

(四)燃气热水器和炉具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

四、燃气用户和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一)积极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进一步推进商业用户同步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切断装置;

(二)按要求更换带有过流保护切断功能的表后阀。

五、燃气用户和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的,要按照供气企业或者燃气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供气企业发现问题的,有权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整改的,由燃气管理部门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3日

关于通告的范文的改错范本二

为配合我市重点城建项目进乡街高架桥工程的施工,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5月2日至10月30日,将部分封闭进乡街的交通,并对周边区域道路交通流量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道路交通流量的规定

(一)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进乡街(三大动力路至三环路)、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至安通街)、通郊路、红黎街、三新街、荣进街、轧钢街、通乡街(荣进街至香坊大街)。

(二)每日6时至21时,进乡街(通乡街至三环路),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和沿街单位及居民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三)下列道路,机动车须按照规定方向单向行驶:通郊路,由进乡街方向往红星路方向;荣进街(轧钢街至通乡街),由轧钢街方向往通乡街方向;轧钢街,由军民街方向往荣进街方向;红星路(安通街至红黎街),由安通街方向往红黎街方向;红黎街,由红星路方向往三新街方向;三新街(红黎街至进乡街),由红黎街方向往三新街方向。

(四)每日6时至19时,下列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进乡街(三大动力路至三环路)、通郊路、三新街、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荣进街、轧钢街。

(五)从6月10日至8月10日,进乡街下穿铁路地道桥,机动车只准许由华北路方向往通乡街方向单向行驶。

二、机动车绕行规定

(一)由市区方向去往阿城区的车辆,请从长江路,或公滨路、电碳路、南三环路、进乡街、哈阿公路绕行。

(二)由阿城区、平房区经哈阿公路进入市区的车辆,请从哈阿公路、进乡街、南三环路、电碳路绕行。

(三)由华北路方向去往香坊区、太平区、道外区的车辆,请从进乡街、三环路、化工路绕行;去往哈西方向的车辆请从轧钢街、荣进街、通乡街、跃兴街等道路绕行;去往原动力区、顾乡地区的车辆请从进乡街临时便道或通郊路、安通街绕行;去往平房区方向的车辆请从进乡街、新华、江南中环路绕行。

三、6月10日至8月10日期间,途经进乡街施工路段公交线路走向临时调整规定

(一)公交10、55、60、62、217路:由南岗发车至哈慈集团走向不变,由哈慈集团起,临时调整经通乡街、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三新路,恢复原走向,返回走向不变。临时单向取消林机小区、工程机械厂、制药二厂站。临时单向增设热电厂、安通桥、红星菜市场站。

(二)公交22、34、118、333、337、365路:由道里发车至汽轮机厂走向不变,由汽轮机厂起,临时调整经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三新路,恢复原走向,返回走向不变。临时单向取消林机小区、工程机械厂、制药二厂站。临时单向增设热电厂、安通桥、红星菜市场站。

(三)公交601、602路:由哈市市区起至通乡街走向不变,由通乡街起,临时调整经进乡街、红旗大街、公滨路、香福路,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走向同上。调整路段不增设站点。

关于通告的范文的改错范本三

本公司员工与因工作中矛盾引发口角,并与x日x时在公司打架斗殴,影响恶劣,违反公司第*条规定。

现对二人做以下处罚决定:

1.对二人扣发当月奖金并处以罚款**元。

2.二人要针对此次打架事件做检讨。

....

特此通告

xx公司

*年*月*日

关于通告的范文的改错范本四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承德市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承德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 号),市政府决定,20xx 年春节期间我市继续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定燃放时间。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和承德高新区)可燃放时间为20xx 年1月27 日(除夕)、1 月28 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 日(正月初五)、2 月11 日(正月十五)每天7 时至22 时,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主城区以外的县区政府所在镇的可燃放时间,由县区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 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二、限定燃放区域。本市下列区域为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全市党政军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 米以内。

(二)全市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和仓库、加油(加气)站、桥梁、大型仓库、液化气站及其外围200 米以内;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周边200米以内;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三)双桥区武烈路、南营子大街、新华路、迎宾大道等市区主干道两侧。

(四)全市山林、草原等边缘200 米以内。

(五)双桥区避暑山庄(须弥福寿之庙对面电力仓库至华电宾馆至万树园小区,地区老干部家属楼至实验幼儿园,德汇门至丽正门之间,文物局山庄管理处仓门至碧峰门、碧峰门至大榛子沟,鹿栅子沟至沟里),外八庙、热河文庙、市文保单位、烈士陵园及其周边200 米以内。

以上区域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和产权单位要在其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派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限定销售单位和销售时间。经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须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允许销售时间为20xx 年1 月18 日(腊月二十一)至2 月1 日(正月初五)17时和20xx 年2 月10 日(正月十四)、2月11 日(正月十五)每日8 时—17 时(配送时间从20xx年1 月18 日开始至20xx 年1 月26 日15 时止)。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网点全部撤除。

四、限定销售和燃放品种。全市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箱体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除双响、摔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等摔炮类、摩擦类以外的c 级、d 级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标准生产及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严禁个人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无《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燃放礼花弹和装药量在3 千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等a 级产品。

五、严格依法监管。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违反本通告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年1 月17 日

关于通告的范文的改错范本五

当前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给国家、集体和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3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停止上坟烧纸钱、点烛、放鞭炮和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等一切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

二、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舆论工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清明期间上山植树祭祖、献花祭祖等文明新风。各地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参与野炊等野外用火,并做好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三、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加强巡逻检查。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重点地段、路口实行严防死守,坚持杜绝火种上山入林。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级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要集中待命,一旦失火,要快速处置。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有关领导要追究责任。对违反本通告,擅自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绍兴市人民政府

年三月三十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