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大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8: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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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没有合同,交易很难进行。为了避免纠纷和风险,撰写合同时需要考虑哪些关键要素?合同范本提供了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合同的示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应用范围。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一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二

因                                          原因,需要向借款(小写人民币:     ),借款利息为:月息2.0%(2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如逾期支付利息,可提前终止合同并索要全部借款本金)。

:从起至止。

如,借款人自愿承担出借方追讨该借款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提出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保函费等)。

借款人:            。

日期: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三

债权人(甲方)xxx。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人愿意将愿意将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详见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四

甲方:

乙方:

经张__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借款时间: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五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法规的健全,在信贷管理中实施贷款法律审查制度,既是我们依法办贷、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信贷科学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对此,各级行务必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对新办贷款实施法律审查,另一方面对现有贷款进行对照检查,对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缺什么补什么,保证贷款的合规合法性。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资产保全部反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发放和管理活动,依法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产营运的安全,减少和避免贷款法律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法律审查是指各级行的贷款法律审查员对本行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它是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凡是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进行法律审查。

第三条贷款法律审查的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法律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贷款法律审查的基本内容为: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二)担保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三)担保物的合法性认定;。

(四)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认定;。

(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手续、程序等形式要件的合法性认定;。

(六)其他法律问题的合法性认定。

第五条贷款法律审查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三)涉外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章对借款人的法律审查。

第六条审查借款人主体资格。

审查其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要求。

审查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审查其营业执照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是否按工商管理规定办理了年检;是否是最新颁发的,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要审查其身份证原件,核实该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相符;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规定的有效日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审查借款人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

第八条审查借款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审查借款人资产的真实性,包括全部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净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中房产、地产应核对产权证书;其他财产情况,并审查其有关原始凭证等。

审查借款人负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故意压低负债或其他欺骗行为。

审查企业产权是否明晰。

第九条审查借款人出资单位的情况。

要审查借款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为多少,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贷款偿还责任是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第十条审查借款人经营范围、方式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第十一条审查借款人主体的唯一性。

审查借款人是否有多块法人牌子及其拥有的实际财产情况。重点审查借款人各法人在工商登记的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的实际使用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使用的房屋、土地,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产权所有人确定。

第十二条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

主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授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个人借款的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

第十三条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

审查借款人章程、合伙协议、承包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并依据借款人组织形式、合伙协议、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等审查贷款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特别应当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租赁方对贷款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第三人抵押,是否已经对外担保。

主要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如已设定抵押,留给我方抵押的资产是否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借款人是否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是否影响我方贷款安全。

第四章抵押担保的法律审查。

第十五条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

依照本规定“借款人主体”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审查抵押物所有权是否明确。

主要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抵押物是否属于该抵押人所有。

第十八条审查抵押物的所有人是否以书面形式同意抵押。

(一)抵押物如属第三人所有,是否取得第三人同意将其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二)抵押物如属共有,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将共有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是否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需要办理抵押时,是否有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五)款、《企业动产抵押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七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八

甲方(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借款和担保等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陈述与保证。

1.1双方均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订立、履行本合同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2双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取得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双方在订立、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乙方未向甲方隐瞒有关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条借款金额。

2.1币种:人民币。

2.2金额:(大写),(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3实际放款金额与本条约定的借款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3.1借款期限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3.2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的,以甲方要求的日期为借款期限到期日。

4.1本合同执行以下第项借款利率:

(壹)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月利率为。

(贰)浮动利率,浮动基础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方式和比例为上浮百分之;浮动方式和比例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动时,从施行当日按新利率计算利息。

(叁)其他,。

4.2计息周期不足一月的,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周期达到一月的,以月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周期达到一年的,以年利率计算利息。

4.3无论采取何种利率方式,日利率、月利率、年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五条本息偿还方式。

5.1本合同执行以下第项本息偿还方式:

(壹)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随本金一次性付清。

(贰)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分期结算,每月日/季末月日为结息日,亦为付息日。本金到期时最后一期利息随本付清。

(叁)本息分期偿还,从借款发放的次日起,每日为一期,每期偿还本息数额为(大写) ,偿还日为每期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至借款到期日止,还清所有剩余本息。

(肆)本息分月偿还,从借款发放的次月起,每月偿还本息数额为(大写) ,偿还日为每月日,最后一期至借款到期日止,还清所有剩余本息。

(伍)按以下约定偿还本息:

偿还日期偿还本息数额(大写)约定的其他事项

5.2无论何种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日、付息日、本息偿还日等遇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正常计算利息,不视为逾期。

6.1满足以下条件时发放借款: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担保合同已生效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未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及担保人有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情形;。

(4)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6.2借款发放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但甲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6.3乙方要求迟延放款或者分期放款的,应于甲方办理借款发放手续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可以迟延放款或者分期放款。

6.4除非乙方要求或者同意迟延、中止或者终止发放借款,甲方应在借款发放条件全部满足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借款。

6.5逾期发放借款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应放款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为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仅以十五天的违约金为限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双方账户。

7.1甲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履行本合同: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7.2乙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履行本合同: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7.3借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即为发放完成。

7.4乙方在偿还本息时应将款项主动转入甲方账户,或者授权银行划入甲方账户。

7.5借款发放日与偿还日均以到账日为准。

第八条借款担保。

8.1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采取以下第项担保方式担保:

(1)保证担保,保证人:,合同号:;。

(2)抵押担保,抵押人:,合同号:;。

(3)质押担保,出质人:,合同号:;。

(4)其他担保方式:。

8.2本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如甲方无过错,则乙方与担保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条提前还款。

9.1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经甲方同意,可以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9.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还款顺序。

11.1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登记、保险、鉴定、拍卖、过户、诉讼或者仲裁、保全、送达、执行、律师、差旅等全部费用)。

11.2甲方依本合同或者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对前款各项费用选择不同顺序进行清偿。

11.3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每笔还款所履行合同的顺序。

第十二条逾期。

12.1本金逾期: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的,甲方对逾期偿还的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借款利率×(1+ %)。

12.2利息逾期:乙方逾期偿还借款利息的,甲方对逾期偿还的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与前款相同。

第十三条借款用途。

1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13.2乙方拟改变借款用途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挪用。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挪用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借款利率×(1+ %)。

第十五条既逾期又挪用。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十六条违约金调整。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调整(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或者依本合同约定调整),逾期违约金和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的违约金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算。

第十七条贷款人监督权。

17.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财务、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7.2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债务、财务、经营等情况应当保密,但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应政府部门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八条借款人违约。

18.1乙方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未按约定偿还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隐瞒企业财务、经营等情况,或者拒绝甲方行使贷款人监督权;。

(6)与他人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通知义务;。

(8)违反所作出的保证、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18.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分别或者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其行为;。

(3)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对于尚未发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终止发放;。

(5)要求乙方补充提供担保或者提供新的担保;。

(6)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8)甲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借款人的通知义务。

乙方有以下事项的,视为可能导致债权风险的事项,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其中第(1)至(3)项应于发生之前七日以上书面通知甲方,第(4)至(12)项应最迟于发生之后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申请破产;。

(4)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

(6)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定、裁决承担金钱给付义务但未依法履行;。

(7)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者另有高利贷到期未清偿;。

(9)终止或者暂停经营,或者因被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

(10)被申请破产;。

(11)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设立或者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2)对乙方偿债能力有不良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借款提前到期。

20.3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1)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2)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3)担保物权无效或者被撤销;。

(4)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

(5)担保人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

(6)担保人因被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其他。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

2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4.2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甲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甲方制作或者保留的乙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甲方催收借款的记录、函件,及甲方制作或者保留的关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和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确定证据。乙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函件、材料等由甲方单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异议。

24.3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仲裁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仲裁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并在签收后三日内将回执寄送给送达方。如受送达方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4.4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对方出具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回执,变更自回执载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则变更无效。

24.5本合同未载明通讯地址的,以住所地为通讯地址。

24.6其他约定: 。

第二十五条声明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赠与合同借款协议书汇总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赠送乙方别克商务轿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别克商务轿车壹辆赠送给乙方;车辆的车牌号为晋dq4444,车辆颜色为灰色,发动机号为71080193,车架号为lsgdc82d57e008863。

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起进行车辆交割手续,合同生效以前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甲方承担,合同生效以后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

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赠予的别克商务轿车自双方签字时在太原迎泽区交割,并在20xx年5月1日办理完过户手续。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办理完毕,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阅读】。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出赠财产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

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

二是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

三是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

二是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三是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

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同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

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

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四、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和赠与人责任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负有义务和责任,而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不负担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主要是:。

1.接受赠与和请求交付的权利,受赠人可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接受赠与,接受赠与人把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标的物时,受赠人可请求赠与人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赠与标的物。

赠与人拒绝时,受赠人可请求法律救济。

2.损害索赔权。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

1.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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