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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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指挥系统。

1、我校成立消防安全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后勤组。

2、我校主管领导为组长,学校保卫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领导小组,研究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的方法、步骤,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保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有效的进行。

3、我校积极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设置的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等按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建设的消防安全、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设施执行情况。要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保护部位、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防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三、建立监测控制体系。

1、严格排查危害师生安全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网电线等基础设施,要立即组织维修、现换;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2、我校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

3、我校把餐厅、实验室、教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治理重点,并将存在的隐患单位及问题分类造册,登记管理。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1、我校建立快速反应队伍,确定专人负责,确定联络方式,保证通讯通畅。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有效构筑预防和控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体系。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如实上报消防安全工作信息,主动、公开、透明,绝不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向当地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要把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全面掌握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岗。设立值班电话,遇到消防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学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硬指标与各教研组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明确分工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实行责任追究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把平时的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奖惩兑现,特别是在发生火灾事故后,责任一查到底,坚决予以追究。

六、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1、物质保障。学校积极筹备资金,备齐必备消防安全设施,应对急用。

2、人员保障。学校组建消防安全工作的队伍和应急预备,随时准备参加消防灭火工作。

3、技术保障。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的知识、应急办法和相关操作程序。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二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法登记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实行严格、规范、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条新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计文件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宗教部门行政指导、乡镇(街道)属地监管、宗教团体督促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负责、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三)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二)确定本场所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一般为分管安全的副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四)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五)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六)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七)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防火档案;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三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及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公司应对火灾的能力。

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的消防法规、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

1、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安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经理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部门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及其他负有宗教活动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应当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整改火灾隐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及其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法定负责人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开展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七)依法组建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组建的志愿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本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定期组织训练;。

(二)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三)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协助火灾扑救,组织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合理布置消防设施,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餐饮住宿场所、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并确保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有集中供水管网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无集中供水管网或者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在水源处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应当与宗教活动场所建筑保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

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分区相关要求,合理设置防火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第十一条除因地理条件限制外,宗教活动场所内应当设置保障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

第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避免使用可燃饰物,属于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物内重要的木构件部分、重点保护部位或者悬挂的各种棉、麻、丝毛纺织品饰物和帐幔、伞盖等,应当在不影响文物原貌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一)殿堂、香炉、藏经楼、贵重文物存放点;。

(二)集体宿舍、厨房和配电间;。

(三)需要重点保护的其他部位。

重点部位的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经堂、大殿、集体宿舍等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应当参照公众聚集场所要求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收藏室、珍贵文物陈列室等重点部位,应当在不损坏文物建筑、不影响文物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外露消防装置应与文物风貌相协调。

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提倡宗教活动场所使用冷光源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应当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建筑物及消防设施,经评估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予以整改。

第十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宗教活动场所内堆放柴草、木料、杂物等易燃物品,须与火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在宗教活动场所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周边,不得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的空中飘移物。

第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大型建筑物应当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点灯、燃烛、焚香等活动时,应当在固定地点进行,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确定专人现场监护,其中对长明灯明火应当保持不间断监护。

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维修施工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与施工单位应当共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严格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二)施工中使用油漆、稀料等易燃化学品的,应当限额领料并禁止交叉作业;。

(四)施工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规范作业流程,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并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依法将活动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二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对本场所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

(二)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火灾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自救逃生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对到本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其他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疏散逃生教育。

第二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本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第二十四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属地公安派出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五

为了积极应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单位抢险救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特制定《钦南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网吧、电子游戏厅、卡拉ok厅、舞厅、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范围内突发的、可能导致多个人员伤亡或财产较大损失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成立钦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系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庆同志兼任。

(一)领导小组。

1、负责组织《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全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配合、协调工作;

3、及时掌握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及时做好事故救援的信息传递工作;

5、组织做好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

(二)组长。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协调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做好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

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四)成员。

负责指导落实市城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本场所具体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对城区、乡镇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事故预防进行检查,发生事故及时电话向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组织救援。负责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救援人员、交通工具、急救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一)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根据事故类型立即拨打火警119或急救120电话,同时向事故发生场所负责人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消息后应立即报告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电话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信息传递。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若事故发生在市城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领导小组负责人、大队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就地组织场所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若事故发生在乡镇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由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与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系,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有必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安排人员赶赴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三)实施救援。

1、在拨打消防等国家开设的应急电话及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事故发生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启动本场所制订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内部自救,并对本场所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快速分析,必要时请求外援。

2、区领导小组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发生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

火灾、爆炸事故: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若有人员受伤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消防队未到现场之前,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控制事故的发展,迅速疏导顾客从安全通道撤离场所,电气火灾先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的,立即通知燃气、电力部门;油类火灾及时将可燃物品搬离火场。

中毒事故:立即拨打急救120电话,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实施救援时,应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及时切断气源、电源,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事后处理。

1、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据职责划分,督促事故发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协助、配合消防、安监、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区领导小组对不能按本《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传递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限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本《预案》中的职责分工,督促管辖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本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以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为了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平时加强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紧急情况下的联络。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及其他负有宗教活动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应当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整改火灾隐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及其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文化、林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法定负责人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开展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七)依法组建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组建的志愿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本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定期组织训练;。

(二)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三)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协助火灾扑救,组织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合理布置消防设施,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餐饮住宿场所、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并确保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有集中供水管网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无集中供水管网或者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在水源处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应当与宗教活动场所建筑保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

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分区相关要求,合理设置防火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第十一条除因地理条件限制外,宗教活动场所内应当设置保障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

第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避免使用可燃饰物,属于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物内重要的木构件部分、重点保护部位或者悬挂的各种棉、麻、丝毛纺织品饰物和帐幔、伞盖等,应当在不影响文物原貌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一)殿堂、香炉、藏经楼、贵重文物存放点;。

(二)集体宿舍、厨房和配电间;。

(三)需要重点保护的其他部位。

重点部位的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经堂、大殿、集体宿舍等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应当参照公众聚集场所要求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收藏室、珍贵文物陈列室等重点部位,应当在不损坏文物建筑、不影响文物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外露消防装置应与文物风貌相协调。

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提倡宗教活动场所使用冷光源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应当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建筑物及消防设施,经评估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予以整改。

宗教活动场所内堆放柴草、木料、杂物等易燃物品,须与火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在宗教活动场所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周边,不得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的空中飘移物。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七

为积极应对可能突发的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达拉特旗委、旗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旗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旗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旗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旗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旗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旗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全旗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达拉特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一)负责全旗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助配合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旗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全旗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

(十三)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尽量减少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伤人事故,要向急救中心报告,保证公众的生命安全;

5.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

1.文旅局要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勘察纪录,力求有据可查。

2.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处理应首先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生命安全和防止国家财产的损失。发生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要同时向急救中心报告,抢救伤员。

4.一时间内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文旅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1.立即拨打110或者119电话,争取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文物库房安全事故(火灾、被盗)、田野文物安全事故(古墓葬等被盗掘、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事故(古建筑火灾及被破坏)等。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生文物安全事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个人、行政村及群众性文保组织,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做好现场保护,同时有序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旗文化局等相关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当地政府在半小时内、相关职能部门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理。

2、根据掌握的信息和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商议应急对策措施,有序开展抢救工作,以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同时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必要时向旗政府报告。

3、在应急处理程序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宣布预案终止。

旗文化和旅游局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股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主要职责是: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底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占用相关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定期组织救援预案的演练。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八

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二、场所宗教活动必须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以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若发生事故,场所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场所必须遵守国家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保证经常有人值班巡逻,对因麻痹大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查、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六、建立以消防管理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

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八、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原则,对场所的电、水、气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杜绝使用危房进行宗教活动或其它活动,汛期及特殊时期,加强安全工作措施,严加防范,确保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

九、要保证场所内食品及用具干净、卫生,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因食品及用具不洁引发食物中毒,同时积极做好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十、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参加人数超过千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前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建立场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场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本场所的安全工作。

十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已登记及筹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山阳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9个行政村、31个社区。共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四大教种,教职人员46人,信教群众8000余人。市局《通知》下发后,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安排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积极与区政府督查室结合,坚持每天巡查指导,对领导巡查和部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定点督办,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跟踪指导,逐一检查验收,有效推进了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监管,确保稳定。一是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每天上报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经区民宗局统一汇总后,向区领导汇报工作进度。二是严防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区民宗局依托各教堂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排查、有效防范,做到时刻关注、提前介入、提前化解,严厉打击节日前后出现的各类非法传教、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社会稳定、制造混乱等违法犯罪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在近期排查整顿的基础上,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把安全工作长抓不懈,为今后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是我区为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所做的一些具体工作。当然在工作中还不免存在疏漏或继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妥善地处臵宗教活动场所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臵有方、责任明确”的宗教活动场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信教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宗教活动场所正常活动,建设和谐寺观教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臵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场所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宗教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工作应急小组:

组 长: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场所全面安全工作。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由场所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管理场所的各项安全工作。

成 员:由场所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场所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场所负责人员(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当地政府、市或县区民宗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安全事故处臵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发现本场所或者紧邻的其他单位和民宅火灾均有义务及时报警,迅速向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场所内发生火灾,必须停止所有活动,立即报火警“119”,组织扑救,安全转移或疏散有关人员。

1、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疏散本场所内的老人小孩,撤离到安全区域。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某某寺院(教堂)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讲明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明显标志、路线、发生时间、原因等。方便消-防-队伍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4、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报告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 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7、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拨“120”请求救助。

1、发现场所内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诊治。

2、迅速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当地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外购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现天然气泄漏,应立即报告场所的负责人。 2、操作人员同时关闭天然气总阀。

3、如关闭总阀泄漏无法控制,应立即打“119”报警。

4、并在天然气泄漏区域划出警戒区,疏散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危险区域禁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电源开关等一切有可能发生火灾的用电设备。

6、现场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做好现场保护,等待专业人员抢修。

8、对中毒或受伤者立即送医院,或打“120”求助。

9、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报告。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拨打“11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场所负责人、民宗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场所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汇报。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六)人为破坏应急预案

1、加强场所内的保卫和巡逻,必要时不许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场所重要部位。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向“110”报警。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110”报警,及时送伤者就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七)台风、暴雨、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台风、暴雨来临阶段,加强值班,不停地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场所负责人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2、关紧场所内的所有门窗。

3、暴雨来临前应及时检查疏通排水沟和下水道,保持排水畅通。

4、雷电期间,尽量不使用电器设备,并关掉电器设备电源。停止野外作业,人员不到空旷地带,树木底下,防止雷击。室内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5、位于山区的场所应事前做好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排除、救护、救援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地方。

6、若建筑物在台风暴雨中发生险情倒塌、倾斜、开裂等情况时: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引导场所人员撤离危险区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水、煤气开关。

(2)若有人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同时,在危险建筑物区域设臵警戒线并派专人值班。 (4)危险建筑物经专业人员检测后,经同意,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人员搬迁贵重物资。

(5)对倒下的电线杆和树木等,立即组织人员支撑和加固。 (6)对不牢固的高架物等进行加固和拆除。

(7)对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报告。

大坞镇市庄小学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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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庄小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指挥系统

1、我校成立消防安全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后勤组。

2、我校主管领导为组长,学校保卫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领导小组,研究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的方法、步骤,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保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有效的进行。

3、我校积极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设置的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等按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建设的消防安全、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设施执行情况。要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保护部位、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防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三、建立监测控制体系

2

1、严格排查危害师生安全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网电线等基础设施,要立即组织维修、现换;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2、我校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

3、我校把餐厅、实验室、教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治理重点,并将存在的隐患单位及问题分类造册,登记管理。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1、我校建立快速反应队伍,确定专人负责,确定联络方式,保证通讯通畅。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有效构筑预防和控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体系。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如实上报消防安全工作信息,主动、公开、透明,绝不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向当地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要把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全面掌握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岗。设立值班电话,遇到消防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学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硬指标与各教研组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明确分工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实行责任追究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把平时的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奖惩兑现,特别是在发生火灾事故后,责任一查到底,坚决予以追究。

六、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1、物质保障。学校积极筹备资金,备齐必备消防安全设施,应对急用。

2、人员保障。学校组建消防安全工作的队伍和应急预备,随时准备参加消防灭火工作。

3、技术保障。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的知识、应急办法和相关操作程序。

大坞镇市庄小学

2015年3月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激发安全发展正能量,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定于6月份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20xx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政策措施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级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在街道各社区、各宗教场所同时开展。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知识讲座活动。

时间:6月3日。

地点:梅岭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内容:(1)组织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集中轮训、辅导视频讲座;(2)组织安全专家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宣讲安全政策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时间:6月5日-10日。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组织宗教场所观看《人命关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谈心对话、反思大讨论等,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时间:6月18日-24日。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开展消防器材及火场逃生自救演练;。

4.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1)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3)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安全生产游园和有奖猜谜活动;(4)现场消防器材展示、防火安全知识图片展览;(5)现场酒精测试演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图片展览;(6)现场健康义诊、职业病防治咨询活动。

5.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时间:6月11日-17日。

内容:(1)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参观活动,组织规模企业负责人学习典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2)举办“安全生产进社区”活动,到社区开展专题宣传,分发宣传册、现场咨询答疑、举办游园活动等;(3)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教育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育培训巡讲,辅导学生制作安全卡片送给亲人,提高其它家庭成员的安全意识。

5.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周活动。

时间:6月25日-30日。

地点:梅岭街道办事处。

内容:(1)通过张贴标语、电子屏幕、宣传栏目、板报、墙报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宣传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行业;(2)开展安全知识下基层活动,分发《安全生产法》等手册和宣传材料;(3)举办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4)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送街道安办。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暨“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抓真实干,务求实效。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月”活动方案,把中央、省委关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场所,使“安全月”真正成为宣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突出主题,强化宣传。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实效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在街道辖区内主要建筑物、街道上和工业区悬挂和张贴标语、宣传条幅、宣传画、宣传橱窗、公益广告,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烈气氛;二是加强以企业和城市社区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宣传和咨询活动;三是多种形式开展知识性、趣味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市民和职工群众树立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十一

为预防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意想不到的突发自然灾害等。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3、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活动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集队行进、右侧通行、听从指挥。

5、活动前,学校(班主任)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6、如果远途旅行则委托有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本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要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人员分工:

教育:各班班主任。

管理:各班班主任。

报警:

事故调查:

报告:

护送伤者:班主任。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激发安全发展正能量,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定于6月份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20xx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政策措施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级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在街道各社区、各宗教场所同时开展。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知识讲座活动。

时间:6月3日。

地点:梅岭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内容:(1)组织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集中轮训、辅导视频讲座;(2)组织安全专家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宣讲安全政策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时间:6月5日-10日。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组织宗教场所观看《人命关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谈心对话、反思大讨论等,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时间:6月18日-24日。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开展消防器材及火场逃生自救演练;。

4.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1)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3)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安全生产游园和有奖猜谜活动;(4)现场消防器材展示、防火安全知识图片展览;(5)现场酒精测试演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图片展览;(6)现场健康义诊、职业病防治咨询活动。

5.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时间:6月11日-17日。

内容:(1)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参观活动,组织规模企业负责人学习典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2)举办“安全生产进社区”活动,到社区开展专题宣传,分发宣传册、现场咨询答疑、举办游园活动等;(3)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教育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育培训巡讲,辅导学生制作安全卡片送给亲人,提高其它家庭成员的安全意识。

5.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周活动。

时间:6月25日-30日。

地点:梅岭街道办事处。

内容:(1)通过张贴标语、电子屏幕、宣传栏目、板报、墙报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宣传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行业;(2)开展安全知识下基层活动,分发《安全生产法》等手册和宣传材料;(3)举办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4)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送街道安办。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暨“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抓真实干,务求实效。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月”活动方案,把中央、省委关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场所,使“安全月”真正成为宣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突出主题,强化宣传。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实效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在街道辖区内主要建筑物、街道上和工业区悬挂和张贴标语、宣传条幅、宣传画、宣传橱窗、公益广告,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烈气氛;二是加强以企业和城市社区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宣传和咨询活动;三是多种形式开展知识性、趣味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市民和职工群众树立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精选宗教场所安全预案范文模板篇十三

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级各宗教团体: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级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同安办发[]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高东森。

责任人:王建中张建春。

责任科室:民族科(薛守亮)宗教科(郭珍秀)。

联络员:武利军。

二、工作安排。

1、面向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分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在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栏张贴;。

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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