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 甲方免责协议(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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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一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4.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从事在和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租车协议”一事,经充分协商达成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自购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由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代表乙方与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签署“租车协议”,甲方与乙方及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无任何利益关系(包括租车协议款往来)。甲乙双方不存在挂靠合同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只是在乙方与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租车协议”上印章。

2、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投入运营的车辆在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季检、年检等,以及运营车辆所产生的驾驶员工资、保险、罚款、税费等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聘请、雇佣的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3、若乙方在使用甲方与芜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车协议”中损害甲方利益的,或乙方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仲裁、罚款等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终止以甲方名义签署的协议,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款项。

4、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乙方应做好理赔及调解处理工作,协调未果或诉讼,造成受害方或协议单位起诉甲方,涉案所造成司法机关裁决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事故赔偿部分(包括诉讼费用和其它支出费用及赔偿款)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实际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全部款项。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 期:                  日期: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公章):(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单位用人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03月 01 日至 20xx 年 07月 01日。试用期为壹个月,即至20xx年3月31日止。

第二条 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巡逻制度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深夜四个时间做到定时对全校校园进行巡逻,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

2、重点站岗巡视区域和时间:食堂的早餐、午餐、晚餐这三个时间段学生站队就餐的秩序和纪律;早操和集会活动时,不允许打堆聚众、追赶打闹;午休时,不准学生在操场上锻炼、打球等,也不准学生在教室或走廊逗留;晚自习时,禁止学生起哄打闹、大声喧哗等。下晚自习后,巡视操场、食堂、宿舍等区域学生逗留情况,预防聚众打架斗殴。

3、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4、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5、放长假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6、做好拉闸门、教室门的开关工作。每天放学和晚自习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学校政教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

7、熟悉学校的地理位置,了解自身所处环境和要害部位,重点区域应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防范;熟悉校园及校园周边人员住宿和设施情况,随时收集、掌握、报告各种影响师生安全的信息及校园周边治安动态并及时上报学校和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学校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处置校园发生的案(事)件。

8、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及节假日期间的巡逻、值班。在校园内及门前周边进行巡逻、安全检查、值守监控、接受报警,参加抢险救灾,服务师生;熟悉学校内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并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对正在发生侵害师生的行为,可以使用防卫器具予以制止。

(二)、纪律要求

1、为保证安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就餐时间必须提前,即午餐11:50和晚餐17:30前。不得离岗。

2、上班期间,必须在岗值班。若有特殊事需外出,必须向安全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学校。按轮休时间推算,每月双休日可以调休32小时,调休的时间范围为每周六早上7:00至每周日下午19:00。需要调休的,必须向安全处书面说明,并备案;如私自调休的按旷工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须配合学校轮流值班。

3、按规定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必要时,身配装备巡逻上岗。

4、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及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

5、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武装带、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盾牌、叉等应急器械。

6、保安人员应在校长、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工作报酬与发放办法:

(一)试用期内如甲方不能聘用乙方且乙方无过错的,甲方按每天50元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

(二)试用期结束后,双方签订合同。甲方按月付给乙方工资,月工资1800元,不足一个月的按每天50元计算工资。

(四)食宿待遇: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食宿。

(五)保险待遇:甲方为乙方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乙方享受学生在校用餐期间规定的工作餐。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没有任何劳务关系。

(七)非特殊情况,若擅自离岗脱岗、上班期间打电话无故不接、体罚学生等,第一次扣工资20元,依次翻倍扣工资,直到扣完工资为止,并解聘合同。在上级检查中若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工资100元,依次翻倍扣工资,直到扣完工资为止,并解聘合同。

(八)、因行业及特殊性,正常情况下,原则上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未经允许自行离岗的,不发放本月的工资。如乙方遇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特殊情况离岗的,是否扣发当月工资,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事确需书面请假的,要扣除请假期间各天的工资。

第四条 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聘用期间,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乙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学校每学期末对乙方进行考核,学校认为乙方能完全胜任工作和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学校将继续留用,否则给予解聘。宣布解聘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四)、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搬离学校。

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可以续聘,续聘需重新签定合同。

第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办,没规定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四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6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9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本款应写明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1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3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14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18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20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1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2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4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25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9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30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31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毫米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x度,持续x天;

5.日气温低于x度,持续x天。

第32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附表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

| | 建筑 | | 工程 | 开工 | 竣工 |

|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 | | 装饰内容 | | | |

| | 面积 | | 造价 | 日期 | 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 |材料或设备| 规格 | 单 | 数 | | 供应 | 送达 | |

| | | | | | 单价 | | |备注|

| 号 | 名称 | 型号 | 位 | 量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使用甲方自用车辆外出办事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一、协议中甲方的自用车辆包括:试乘试驾车辆、售后救援车辆、其他自用车辆以及商品车(原则上商品车不得驶离公司):

二、协议中的乙方为公司内具有驾驶资格的员工,具体包括:

1、驾驶执照c1照以上,特殊车型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

2、实际驾龄必须达到一年以上;

3、经过部门经理审核,并提报行政部备案的人员。

三、协议中所指的外出办事,是指包括试乘试驾、外出公干在内的一切活动。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自用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自用车辆的正常使用。

2、自用车辆燃油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对自用车辆油耗进行管控。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自用车辆期间的违规行为,做出具体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甲方自用车辆外出办事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稳驾慢行。

2、乙方不得疲劳驾驶,不得开斗气车、霸王车;

3、乙方驾驶车辆外出时,不得酗酒;

4、乙方在陪同客户试乘试驾时,应时刻注意或提醒车辆行驶安全;

5、乙方在外出办事时,必须事先办理用车手续后,方可用车。

以上1——5条,若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不得公车私用,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经济考核200元。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六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开展"户外交友"活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次活动中的责,权,利,特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参加乙方举办的户外活动,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编码,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以便乙方及时办理投保业务。

2、不得有意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特殊变化;在户外活动中由于过去的病史或自身的生理变化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相关医疗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活动期间接受乙方的统一安排,遵守纪律,不得自行其事,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由_____公司按规定赔付;活动过程中,如感到身体有任何不适,应及时向乙方工作人员报告,以便采取响应措施。

4、活动过程中,在乙方工作人员指导下自助互助完成户外活动事务,爱护公用物品,安全用火,自觉环保。

5、为保证活动质量,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在当时就先付给乙方此次的活动费用;其活动费用:按______元/人,共______人,活动费用总计为______元。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此次户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协调等具体事宜。

2、负责安排整个户外活动过程,并提供活动期间所需的交通,餐饮,住宿以及必要的户外用品(包括露营装备,野炊用具,安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的保障。

3、为确保此次活动每位队员的安全,乙方配备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给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理赔每人______万元人民币)。

4、承担对参加活动人员的督导和提示工作。

三、合作期限

甲方参加本次活动期限,从甲方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集结地点之日之时起至本次活动结束当日时间止(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合作相关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甲,乙双方均免除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而且对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风暴和动物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2、活动中任何一个小组或个人签字领取的户外公共物品,在回交时如有发现任何损坏,丢失均有签领人按全价赔偿,即由签领人购买一个同样颜色,款式,同样价位的产品作为赔偿,损坏的产品则归签领人所有。

3、在整个活动中,甲方已经同意并确认乙方所安排好的餐饮,交通,住宿等环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指责,如有以上情况出现,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承担所有责任。活动中如遇到影响安全系数的大风,大雨天气,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调整活动方案的内容。

4、在户外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因故退出本次活动,均不退还任何费用;因特殊原因在活动过程中因故退出活动,必须征得乙方领队同意并签字,所_____用不予退还,由此而产生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6、在野外活动中,任何人在未经乙方领队签字同意的前提下,私自玩水,游泳,徒步,攀岩,登山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均自负,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与事故赔负。

五、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活动费用______元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请详见活动方案,再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作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使用甲方自用车辆外出办事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一、协议中甲方的自用车辆包括:试乘试驾车辆、售后救援车辆、其他自用车辆以及商品车(原则上商品车不得驶离公司):

二、协议中的乙方为公司内具有驾驶资格的员工,具体包括:

1、驾驶执照c1照以上,特殊车型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

2、实际驾龄必须达到一年以上;

3、经过部门经理审核,并提报行政部备案的人员。

三、协议中所指的外出办事,是指包括试乘试驾、外出公干在内的一切活动。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自用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自用车辆的正常使用。

2、自用车辆燃油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对自用车辆油耗进行管控。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自用车辆期间的违规行为,做出具体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甲方自用车辆外出办事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稳驾慢行。

2、乙方不得疲劳驾驶,不得开斗气车、霸王车;

3、乙方驾驶车辆外出时,不得酗酒;

4、乙方在陪同客户试乘试驾时,应时刻注意或提醒车辆行驶安全;

5、乙方在外出办事时,必须事先办理用车手续后,方可用车。

以上1——5条,若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不得公车私用,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经济考核200元。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甲乙免责协议书如何写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愿将号楼及部分车库的钢筋工程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承包立下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部分车库所有砼浇灌劳务工作。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混凝土的浇灌成型,包括石子的冲洗、计量、运砂、运石子、运水泥、搅拌、运输、浇灌、成型、提板筋(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收面、养护,室内零星混凝土的浇筑,楼面、地面原浆拉毛。

2、本劳务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主辅材料、设备、机具的上下车及装卸作业,施工场地清扫,每层搂浇灌混凝土后的楼面、地面清洗,拆模后的楼面清扫,场地水泥、石子、砂的临时转运,混凝土工程的操作场地的材料堆码,施工责任区和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以及与本单项劳务工程相关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3、完成本单项工程劳务工程必须进行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工作内容:本工程所有砼浇筑及所需的全部工具、机具、雨具,后浇带、零星砼浇灌等。涉及到的所有砼工程上下车费,三级配电箱后的电线灯具,另配专人负责砼浇筑后的收光及养护。

四、 结算方式:

砼浇筑工程地梁以下(含基础)按 20 元/每立方米计算,地梁以上(含车库)按14元/每平方米结算(按建筑面积计算)。 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混凝土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税金、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每月30日前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次月十日前支付乙方进度款的百分之八十。

2、主体结构全部完工后付足乙方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九十。

3、乙方剩余工程款的百分之十在完工后四月内全部付清。

六、工程进度安全及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两万元工程进度、安全及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待本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后退还给乙方。

本工程按优质结构施工,混凝土工程验收不合格属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质保金中扣除。

七、工期:按施工总承包拟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表结合甲方进度计划施工,在规定进度范围内完成。

八、工程质量: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超厚等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间、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在施工现场若因乙方违章、不听从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挥、或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工程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在进 度款中扣除)。

九、乙方负责事项: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

4、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6、乙方与其它单项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7、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增加费用。

8、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工作人员名单,如中途工作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及安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地达到文明现场标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到无任何事故发生。乙方必须做到以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宗旨。建立完善质量体系、安全制度,必须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法规,配合好专职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查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培训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安全工作,在业主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安全事故发生在 5000 元以内(含5000 元)由乙方负责,5000 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总事故费用 10 %的经济责任。每次安全事故处理中由乙方负责督促当事人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等办理相关事宜及赔付,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上班时,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上班,违章一次,罚款500元,乙方必须每周组织两次以上安全质量生产会议,落实到每个工人防范于未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做到工完场清。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壹千元整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同时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停工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相应后续班组工作工期延误,则每天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五百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

2、工程质量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定,若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者,则按五百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责令其必须整改合格,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按本合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则视情节每次向甲方支付壹仟至五仟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结算时从劳务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承包单项劳务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已完工程劳务款的50%作为双方的总结算款,其余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5、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派、安排、,或者其承包的工程质量三次检查不合格,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停工、罢工或消极待工2天以上(含2天),甲方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10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计价后下浮50%付给乙方,剩余50%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超过15日以上,则甲方按欠款额的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爬塔吊、围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室、阻断交通等过激行为要挟甲方,且相关行为未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相关行为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相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与其它单项承包人未有效协调配合,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还应依法相应赔偿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没有教育好其班组的工作人员,而造成其班组的工作人员盗窃、损坏甲方材料、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0、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在伙食团预借的饭菜票,要在甲方支付乙方人工工资后再抵扣。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工程中发生点工,技术工按150元/工日,杂工按120元/工日计算。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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