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论文选题的论证范文(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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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心灵的反思之镜,让我们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目标。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而找到提升自己的方法。总结范文中的观点和见解,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和视野。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一

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内的次贷危机也越发严重。虽然^v^采取了各种措施以抵御经济危机的影响,但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未走出低谷。与此同时,建筑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生存,就必须向用户提供质量好、造价低、工期合理的建筑产品,要想生产一个优质的建筑产品,除了材料供应、设计等因素之外主要靠有效科学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来保证。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可以全面考虑拟建工程的具体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上,做出一个全面而合理符合好快省安全要求的计划安排,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的准备,预防和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为施工单位切实的实施进度计划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根据以往工程实践经验,合理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能准确反映施工现场实际,节约各种资源,在满足建设法规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前提下,有效的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具有战略部署和战术安排的双重作用。它体现了实现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的要求,提供了各阶段的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工种、各项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的进行的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包括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包括工程质量保证、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措施。

包括工程施工场地状况;现场生产、贮存、办公和生活设施;排水排污、环境保护等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这是衡量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好坏的一个标准,它包括劳动力均衡性指标、工期指标、劳动生产率、机械化程度、机械利用率、降低成本等指标。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因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要同时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关系。对应于上述的主要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文件:一份施工组织设计说明书,一张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一套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如果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合理,能正确反映客观事实,符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认真的贯彻执行,就可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取得好、快、省和安全的效果,早日发挥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施工组织设计是前苏联经济体制下的产物。20世纪60年代引进中国,我国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对施工组织设计不够重视,只将其作为职能单一的技术性文件使用。在进入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加入了项目管理的一些职能,慢慢转变成技术管理性文件。随着项目法在全国的大面积推广和我国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给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势在必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适应工程项目和业主、设计、监理的特殊要求,同时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规范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满足最终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对施工过程起到指导和控制作用,在一定的资源条件下实现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达到施工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目前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随着工程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相关问题也在得到纠正,同时它正在向我国新的项目管理规范推进。我们要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知识来不断地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更好发挥它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事业的进步。

[1]穆静波,侯敬峰,王亮,廖维张.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2]于英武.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3]牟培超.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项目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

[4]曹吉鸣.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

[5]杨建华,李丽.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6]张可文.施工新技术典型案例与分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7]田元福.建设工程项目与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8]穆静波,王亮.建筑施工多媒体辅助教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9]蔡雪峰.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投标版社,2011.

[10]丁士昭编.《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11]徐晋先.建筑施工中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j].科技向导,2010.

[12]李润成.编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几点建议[j].山西建筑,2012.

[13]李海涛.工程投标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j].技术市场,2011.

[14]聂迎春.浅谈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作用[j].科技创新指导,2010.

[15]吴永昌.简述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j].经济师,2010.

[16]毛龙泉等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上)[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2.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

主要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实工程中应用的探究,分析归纳总结典型设计步骤,进而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来进一步发挥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作用。主要针对的问题:如何结合实际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本施工组织设计对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发挥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我拟采用的是文献结合工程实际的方法。

在工作过程中对施工组织设计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认识到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实际运用中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探究、分析,希望可以进一步高效利用施工组织设计。结合过往工程实际经验,针对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能有效发挥施工企业、建筑行业经济效益,服务于国家,造福于人民。

设计提纲。

第一章总体概述。

工程概况。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

编制依据及原则。

工程管理六大目标。

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

施工工艺(工艺流程)安排。

主要施工工艺及方法。

第二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总平面设想。

总平面布置原则。

总平面布置与管理。

各类加工厂的布置。

材料布置。

办公和生活区布置。

施工临时给水、排水。

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消防工程布置。

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程序方法。

施工总工期。

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测量方案。

钢筋工程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垂直运输及脚手架方案。

建筑防水方案。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质量保证措施。

文件资料控制。

施工重点及针对措施。

其他技术措施。

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章主要材料、机械和劳动力配备计划。

劳动力配置表。

施工机具配置。

主要材料构件供应计划及供应渠道。

第七章关键施工工艺技术措施方案。

控制不均匀沉降施工技术措施。

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措施。

清水混凝土的施工技术措施(木模板砼施工)。

第八章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冬雨季施工措施。

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防台防汛施工措施。

冬季施工技术措施。

第九章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

施工过程技术控制。

第十章主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装修工程质量通病防范。

防水工程。

门窗。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二

智慧城市是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出现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这一概念引起全球关注始于20xx年。由于全球智慧城市建设刚刚兴起,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都十分有限,主要是围绕智慧城市是什么、如何建设它来展开的,并且这些研究目前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实践进展也十分有限,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借鉴他方现有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并为我所用,以促进中国智慧城市理论研究的不断丰富和实践探索的持续深入,是行政管理学者需要承担的重大责任。对于笔者而言,阅读和借鉴前辈们的研究和实践成果,是寻求自身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的依据所在。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

1.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方面的研究。

2.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意义和应用领域方面的研究。

3.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条件与策略方面的研究。

4.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路和路径方面的研究。

5.智慧城市建设的风险、效益和评价方面的研究。

6.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案例研究。

(二)国内外实践发展状况。

(一)选题背景。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三

我国的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但在国家经济发展整体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社会转型给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提出新要求的情况下,尤其是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不应该只关注经济发展而忽视自己的社会责任。与时代不合拍,与社会要求有距离,即使一时经营发展好一些,也难以长久可持续发展。实际上人们对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是有很高期许的,但由于社会责任的定义不清,范围不明,致使商业银行遭到不少非议。

本课题关键问题及难点如下:

(1)我国的上市商业银行由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不愿意主动披露社会责任。

(2)人们对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是有很高期许的,但由于社会责任的范围不明,致使商业银行遭到不少非议。

1有关社会责任的理论。

公司的社会责任(csr: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这个概念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oliversheldon)的著作“thephilosophyofmanagement”提出,他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包含着道德因素,而社会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企业和社会学及管理学教授乔治.斯蒂纳(george)在《企业、政府与社会》中指出,“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并不意味着与其经济责任相抵触,在现代社会,企业的所有社会责任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你不应该也不可能把他们分开。”美国乔治亚大学的卡罗尔教授(archieb.carroll)认为,完整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之和。约瑟夫.w.韦斯(joseph.w.weiss)在他的《商业伦理:利益相关者分析与问题管理方法》中区分了四种社会责任角色,即生产主义、慈善主义、进步主义和伦理理想主义。

1953年,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伯文(howardr.bowen)发表了《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开启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现代辩论。伯文在书中把csr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做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1975年,davis和blomstrom在《经济与社会:环境与责任》一书中,给社会责任下了一个更为明确的定义,他们声称“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制定者在促进自身利益的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和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义务”。

^v^.p.罗宾斯(stephen.p.robbins)在其《管理学》中区分了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他认为,一个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了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时,他已经履行了他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则加入了一种道德原则,促使人们从事使社会更美好的事情,而不做那些有损于社会的事情。社会责任是工商企业对有利于社会的长远目标的追求。

世界银行定义csr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会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欧盟则把csr定义为,公司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密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于2002年发表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要求从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方面来考察企业的业绩,并且各个方面都给出了涵盖的内容框架和评估指标。

惠宁、霍丽(2005)认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是不同的,计划经济时期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低水平的维持,而在改革开放时期,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相关者的利益,兼顾员工、消费者、社会、政府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长远利益。

向荣(2006)认为,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参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并分析了以sa8000为代表的企业社会责任认定标准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从战略视角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建立企业声誉之间的关系。

张长龙(2006)用赤道原则论述了国际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标准,认为赤道原则这一国际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意义,提出了中国银行业在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应接受赤道原则以促进金融业和谐发展的建议。

根据以上学者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宽泛,范围广阔,它从整个社会出发考虑企业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更加强调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而且商业银行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机构,又是高负债率的企业,自有资本所占比重较小,资金主要来源于负债,其中广大存款者的存款又是最重要的来源。因此,对于上市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并对其进行披露显得尤其重要。

2关于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理论。

在银行业股份制改革以来,上市商业银行已经对社会责任进行披露,并在年报中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履行社会责任,自己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所重视和力行。

提出三重底线的英国著名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把企业分为蜜蜂型、蝴蝶型、毛虫型和蝗虫型四类。他认为最能履行职责的优秀企业是蜜蜂型企业。蜜蜂在从环境中索取资源的同时回报环境,同时也使自己的盈利空间获得了可持续性和成长性。蜜蜂这种不给环境和社会带来负面作用,同时又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模式,最能体现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应。我们率先在国内提出并提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竞争力理念,即企业也应像蜜蜂一样,自觉地将自己的专业优势与社会环境问题的解决和要求有机的结合起来,在解决环境和社会问题的同时又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这形成了企业的责任竞争力。责任竞争力的企业也就是蜜蜂型企业。

在今天形成的“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调查评估体系中包括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与治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信息披露和责任竞争力典型实践四部分。该体系对社会责任的理解是,企业对其利益相关方履行层次不同又相互关联的四类责任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自愿的慈善责任。该体系特别关注企业责任竞争力实践,企业如何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其战略、组织和日常活动,良好责任竞争力实践是一个集中的体现。

崔宏(2008)认为,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有其经济理论与实践逻辑基础。与国外银行领先实践与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标准相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并进行报告披露尚处于起始阶段。他总结了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发展的历程及其报告披露概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策略:将履行社会责任嵌入到银行发展战略、治理架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之中,制定明确的社会责任目标和执行计划并加强评估,探索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评价体系与报告指南,适时引入并建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独立鉴证制度,发挥政府积极作用促进商业银行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谨防社会责任虚无主义和管理者机会主义错误倾向。

聂嘉(2009)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的脉络,由此揭示了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关于公司本质的一场认识革命。通过回顾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揭示了在利益相关者对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贡献,进而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中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识别出了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而分析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而后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内容和形式进行了研究。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归纳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发展的趋势。我国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绩效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沈洪涛(2007)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框架下,结合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通过对上市公司年报进行内容分析,构建了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发现:(1)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好的公司越倾向于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2)公司财务杠杆和再融资需求不影响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3)包括上市地点和披露期间在内的披露环境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文章还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提供者、使用者和监管者提出了建议。最后提出了政策建议以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体系。

施其武、邵兵(2006)提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渐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银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一是要确实转换经营理念和经营机制,严格按照市场原则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要保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一致。宏观调控是政府从整体利益出发考虑的,作为个体的银行,在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不一定与整体利益一致。

众多学者都对于商业银行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做出了广泛的研究,对社会责任所涵盖的内容进行了阐述,就银行利益相关者对银行赋予了较高的期望,商业银行就应该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对上市银行的约束。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四

近年来,国内大大小小的媒体似乎已不再为提倡素质教育而摇旗呐喊了。尽管在相关的教育论坛里还有一些的素质教育论,但这种声音不过是对现行教育隔靴搔痒而已;有的论点归根结底只不过是应试教育的变种罢了。

我何以如此不知天高地厚而出言不逊呢?请君看我下面的求证。

中心论点:考试指挥棒的灵魂是以冰冷的分数衡量学生和老师的成果(或一切以分数为中心)。

论据一:学校对老师按照所教学生的考分来排名次,分出状元、榜眼、探花乃至童生。

论据二:学校硬性规定所有学科的老师都要分析历年来的中、高考试卷并形成论文报告,以此来预测来年的考试试题走向,从而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于是老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

论据三:高一级学校以考分来录取学生,中榜者少交学费,落第者必须用价格不菲的白花花的银子铺平求学之路。

论据四:学校以学生升学人数的多少来评定老师的优劣和颁发奖金的数额,社会以升学率来衡量学校的教育质量。

论据五:人打牛,牛打田坎。老师向学生灌输考试知识要点和应考技巧,家长以考分高低奖惩孩子。

论据六:从星期一到星期五,若是冬天,学生是天不见亮就上学,披星戴月才回家。毕业班的学生还要在星期六补课。每天整整十节正课,如果早自习只算半节,则有十节半课(晚自习除外)。课程全部是毕业和升学考试要考的科目。

论据七:老师和家长眼中的“优生”面对如此的苦学也精疲力竭而厌学,为此离家出走或轻生的也屡见不鲜。

论据八:各科考试试题都有一二道题令老师也抓耳挠腮,美其名曰“拉差距”的试题;考倒了学生,实现了考试的筛选目的。为了考高分,学生有做不完的试题,老师有讲不完的问题。老师为了让学生早日熟练地适应考试制度,每学期除了中期和期末考试外,每个月要举行月考,平时的大大小小的测试只能算例行公事了。考试完后,老师又要分析学生的试卷和分数,凡是未达到相应分数的学生,哪一学科差了,就由该学科的老师不惜一切手段负责把此生的分数提起来。

结论:中国的现行教育是应试教育发展到极致的辉煌时期,一切都以分数为中心,分数已经成为老师和学生的命根子;由此培养出无数的自私、冷漠、偏执、麻木的考试机器。故有人称中国的教育为现代科举。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五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遭到很大破坏,尤其是一些引入重污染、高消耗的化工企业的地方,雾霾笼罩,其生态已十分恶化,当地的居民也因此而饱受环境恶化之苦。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这些规定都过于抽象,没有具体化为特定的环境权益,当事人也因此而缺少主张环境权益的请求权依据,不能维护自身的环境人格权利益。而且环境污染不同于一般的侵权,它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并最终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影响子孙后代的利益,所以对于环境保护,应该是“预防为主”。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损害后果出现以后再予以制止,但其造成的结果已经是不可逆转,要恢复原状须付出极大的代价。因此,要将环境利益予以法定化,待危害结果到来之前,权益主体能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

此外,我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虽然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违规企业事业单位予以处罚,但从公权力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主动发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总是冰山一角,还有大量的环境污染行为没有受到监管,导致污染环境的行为总是屡禁不止。其实与其从国家公权力的运行入手,倒不如转化为私权的主动行使,即将环境权益转为环境人格权并实现法定化。耶林认为,“法的本质是实际的执行相对于公法和刑法的实行被托付给国家权力机关,并以义务的形式得以保障,私法的实行以权利的形式完全听凭于私人个体的自由倡议和自我行动。”环境牵涉到每一个个体的身心健康,事关每一个法律主体的法益,因此,将环境人格权予以法定化,便使之内化为每一个主体道德上的义务,在一定范围内,让法律主体充当法律的守护者与执行者。

二、环境人格权的概述。

郭道晖先生认为,“法定权利实际上是对权利的界定,即规定权利的范围与自由度。法定权利中往往隐含有某些不得超越界限的义务。”权利的界定,权利法定化,也会约束国家自身,从而监督公权力的行使,“一个完善且充分发达的法律制度,对于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政治这两种截然相对的形式来讲,处于居间的位置。通过一个行之有效的私法制度,它可以界定出私人或私人群体的行动领域,以防止或反对相互侵犯的行为、避免或阻止严重妨碍他人的自由或所有权的行为和社会冲突。”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国家通过超实在的法,通过自然法,通过自然法的原则,而受自己的实在法的约束,在此基础上实在法本身的效力才能够得到确立。”也就是说,权利经过法定化之后,其界限得以明确,甚至是国家自身也不可以越线。因此,即使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法定化的权利也可以得到切实的保障与维护。可以说,权利的法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责任之一,应该通过法定化来实现具体的权利,尤其是社会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的权利的法定化。对于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我国来说,环境人格权的法定化非常必要。

目前,关于环境人格权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学界一般接受吕忠梅教授的定义,“环境人格权为主体所固有的、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客体的,维护主体人格完整所必备的权利。环境人格权制度是借鉴民事人格权制度的框架、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内容建立的。”此外,吕忠梅教授认为,环境人格权与传统民法所规定的身心健康权是不同的,“环境人格权来自于人对整个环境资源要素的本能需要,来自于人类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参与自然界的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这样一个事实。即这种身心健康权的利益基础是人的自然属性或生物属性,它是将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来定位的,而传统的身心健康权是以人的生理属性或人与自然的相互分离来定位的。”也就是说,环境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依据法律所固有的,以环境的生态价值与美学价值为基础的人格权。

从通说来看,环境人格权是权利主体所固有的权利,目前环境污染已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人们也开始注重环境法益,而且环境是每一个个体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与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一样都与人本身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人格环境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有了环境人格权,人的主体性权利才是完整的。这里,环境人格权利益意味着环境人格权内化为主体自身的一种权益,法律主体便可自觉主动地维护自身的环境人格利益,从而能在更大程度上保护社会公共环境。但环境人格权不同于财产性权利,它的客体是环境人格利益,其目的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此外,环境人格权还表征着人的自然属性,它除了具有物质性、精神属性的特征外,还具有公益性,原因在于环境权益与一般法益不同,环境具有公共资源的性质,一旦损害了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也被破坏。同样,当环境的公共利益遭受损害,个人利益也遭到损害,也就是说,环境人格权除了维护个体私益,还兼具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三、环境人格权法定化的法理论证。

(一)环境人格权与人格权的视角。

环境人格表征着人的自然属性,是人格权的一种,这里的人格权是广义的,包含一般人格权与特别人格权,它是人与生俱来的应有权利。环境人格权的理论制度既包含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也包含特别人格权中的内容,“在民法中人格是与人格权分离的,正是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隐私等人格的法定化,所以该利益得到民法的救济与保障。同样,环境保护人格权也应该实现法定化,这样才有法律基础支持。当人们认识到民法可以对生命、健康、自由这些权利进行救济时,实际上首先认识到了人格权可以成为一项与人格相分离的民事权利。只有在成为一项民事权利以后,才能成为侵权的对象,才能成为侵权法保障的对象,民法才能真正地为它提供救济。”对此,耶林也认为,要求权利是人格自身的一部分,权利源于人格。并且认为,“主张受侵害的权利是一种自我维护人格的行为,因此,是权利者自己的义务。”基于环境人格权与人格权的共性,笔者主张将“环境人格”与“环境人格权”相分离,使环境人格利益得以法定化,以使其成为一项拥有法律约束力的利益。

然而环境人格权又与人格权不同,因为民法上的人格权是以私益为内容的,而环境人格权兼具私益与公益,其受害主体是特定的,而受益主体是生活在环境中的每一个人,是不特定的,具有公共利益的性质。任何人都不能否认优美舒适的环境对个人及其后代的重要性。如今我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而我国的国民对环境质量也有了越来越多的要求,这就不能不引起法律的重视与保护。环境人格只有法定化为环境人格权,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对利益主体而言,环境人格法定化可以使之具有一个请求权依据,从而维护自身的环境人格利益,排除他人对公共环境人格利益的妨害,对此有人认为,环境问题就是环保部的事情,交由其保护岂不名正言顺?首先,从人的本性来看,由于环境保护具有公益性,所以人人都会不自觉地互相推诿,无法像对待自己的权益的`一样对待公共利益。其次,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也是存在诸多漏洞的,这里主要是指立法者“有意识的漏洞”,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的,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对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没收销毁。”该法条规定的执法主体不明确,“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字眼太过模糊,是立法者利益权衡故意留下的漏洞,如此,环保部不能全面地保护环境人格权。

(二)环境人格权的救济权视角。

从理论层面上讲,环境人格权的法定化是权利具体化的过程,也是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途径。从权利的内容到权利的限度,从权利的实现程序到权利的灭失,从实质意义上的权利到程序意义上的权利,将环境人格权进行法定化,能够建立起权利保护的制度屏障,从而切实维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环境人格权的法定化是对权利的利益化进行明确化,将应然与实然的权利连接在一起,将抽象模糊的权利转化成为具体确定的权利,将自发性的权利转为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实有权利。环境人格权法定化使得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的身份得以明确,简明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使法律关系参与者可以预期法律后果,维护了法律的安定性。拉德布鲁赫对法的安定性的要求是:“在任何一个法的争论中,总要有一个是最终的结论,哪怕这一结论是不切实际的。”而在现行的救济法律体系中,多是以危害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为救济标准,如年1月1日起施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笔者认为,环境人格权的侵害也应该是法律的救济标准,因为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最终也是人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所以环境人格权应予以法定化并作为法律救济的权利标准。

同时,环境人格实现法定化意味着主体的环境人格受到民法的保障和救济,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应然的层面。我国民法上的权利体系并不囊括环境保护的利益。对此有人认为,可以将环境保护人格权纳入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中,但是污染环境与侵害生命健康不同,后者是以危害后果作为赔偿的依据,而对于污染环境而言,如果到了有严重的损害后果才加以救济,未免太迟了。而且环境污染是个逐步恶化、日积月累的过程,事前可以采取预防措施,甚至在污染未达到严重后果时便可予以停止侵害。此外,我们的环境人格利益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主体存在不对等结构。民事诉讼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难道个人抑或群体的环境受到了侵害就无法救济了吗?在现实中,深受被严重污染的环境之害的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抑或意识到了但却申诉无门,而有公益心的一些组织有能力却又没有诉讼资格。笔者认为,应将环境保护人格权同生命健康权的位置对等,让每一个人像主张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一样主张自己的环境人格利益。

四、结论。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加之人们的不重视,致使环境污染严重,雾霾横行。我国虽然在立法上也采取救济措施,但从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来看,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救济存在立法缺陷,对于执行主体规定得过于模糊,从效果来看仅具有宣示性作用。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污染环境的违规企业、事业单位予以监督管理,但我国的污染行为数不胜数,环境保护主观部门不可能一一予以查处,所以环境污染行为屡禁不止,空气质量也是每况愈下。而环境是每个个体生存都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基于环境的法益对每个人来说具有自然属性,也是每个权利主体与生俱来的应有权利。但环境所伴随的法益具有公益性,正是因为其仅具有公益性,人们基于一种惰性,便对公共事物不闻不问,互相推诿,造成“无人问津”的局面。因此,需要将环境权益纳入公民自身的环境人格权,实现法定化,将环境人格利益的应有权利转为法定权利。

环境人格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与民法上的人格权一样具有物质性、精神性,但其也具有公益性。因为环境人格权包含着私益,如果私益得到维护,公益也能得到保障,反过来也是如此。此外,环境人格权的救济也不同于一般人格权,民法上的权利救济多以造成损害后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环境人格权若是以造成损害后果为依据,其所产生的结果将是不可逆转的,而且治理环境的代价也非常巨大。所以笔者主张,将环境人格权予以法定化,环境人格权法定化的论证经法定化为权利为主张环境人格利益的主体享受法律的保障提供了可能,从而也才能够更好地维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其应有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环境人格权法定化一方面可以保障个体权利,更好地保护主体的环境人格权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国家本身,使得公权力的行使受到限制与监督,更全面地保护环境。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六

科室:设备名称: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购置必需性:

1、若科室已有同类设备,说明科室同类设备数量及品牌,并说明申请理由:

如是因为原设备老化,请说明使用年限;

如是因为病人量上升,不够使用,请说明现每天或每月或每年工作量;如是因为原有设备性能不足不能满足现在工作需求,请详细说明新申请设备与原有设备区别,为何不能满足现有工作需求)。

如有其它原因,请阐述清楚。

2、若科室无同类设备,请说明申购理由。

二、市场情况及其他医院使用情况:

目前了解到的该产品都有哪些品牌及对应的`市场价位,省内外其他医院的使用的都是哪些品牌,价位。

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列入河南省物价局医疗卫生收费标准的收费代码及收费标准,预期工作量,预期收回成本时间。

2、有无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专用耗材或者试剂,耗材医疗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模板或试剂名称,耗材或试剂的价格及收费情况。

四、安装地点:

五、使用操作人员资质:

操作人员是否需要相应的上岗证。

科主任签字: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七

由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论文讲述我国法律逻辑的研究领域,从以形式逻辑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推理,逐步扩展,目前已进入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并重的阶段。

由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论文【1】。

摘要:长期以来,三段论式的司法裁判推理被作为法律逻辑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内容。

随着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兴起,法律论证成为法律逻辑研究的重要内容。

于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共同构成了法律逻辑研究的两个层次。

关键词: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逻辑。

一、法律推理的涵义。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我国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界把亚里士多德的经典逻辑三段论作为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推导工具。

即大前提——案件事实;小前提——法律规定;结论——法律适用。

这样的一种推导模式,既符合“逻辑是必然得出”的基本属性,又符合“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普遍性”的司法原则,鉴于这样的优点,我国逻辑学界和法学界开始把形式逻辑应用于法律领域中,特别是司法裁判实践中应用更为广泛,长此以往便产生了“法律逻辑”这一交叉学科。

法律逻辑的内容,亦被局限于法律推理的范畴。

对于“法律推理”一词定义,由于国内外专家学者视角不同,见解不同,故而呈现多种观点,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逻辑推理模式:即认为法律推理是形式逻辑推理在法律上的适用,是抛开思维的内容而只关注思维的形式的推理模式。

此种模式被雍绮等我国早期法律逻辑学者认可。

第二,规范推理模式:即认为法律推理就是法律规范推理,此种模式被欧洲大多数学者支持和认可。

第三,法律适用模式:即认为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的技巧,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论证判决是否正当的一种工具,是人们做出合理选择的一种理性行为。

此种模式不仅被英美等国的学者广泛采用,而且也被我国大多数法学和逻辑学者所接受。

我国法学家沈宗灵教授在其主编的《法理学》一书中就写到: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法律推理,就没有法律适用。

对于以上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前两种模式涵盖面较窄,不够全面,没有将法律推理的特点反映出来,而且也没有反映英美法学家的原意。

相比而言,第三种模式更为适当。

体现了法律推理就是法律适用者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运用证据确认案件事实,并在案件事实基础上寻找可资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而得出判决结论的思维活动。

从这一意义上说,法律推理首先是一种法律适用的活动,另外,它也是从案件事实出发,寻找可利用的法律规范的活动,它是应用法律和创制法律的统一体。

无论哪一种模式,都是以经典亚里士多德逻辑及现代数理等形式逻辑为基础,以“必然得出”为要件。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国内不论是逻辑学者还是法学学者,都把法律推理等同于法律逻辑。

然而,法律逻辑在推理之外,还应当包括更加丰富的涵义。

二、法律推理的局限性。

自中世纪以来,西方学者仅仅把法律推理当作一个经典形式逻辑,特别是经费三段论的推理过程。

直到近代,当一些社会问题不能简单地运用逻辑的思维方式去解决时,人们开始对形式主义的推理观表示怀疑,学者们开始积极研究形式逻辑推理方式的不足。

“逻辑推理模式”中以形式逻辑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推理的局限性亦日趋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形式逻辑的人工语言与法律文本的自然语言之间无法准确对接。

形式逻辑中,“思维的形式结构,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结合而成的符号系统。”其所使用的人工语言准确、简练、语义单一,而法律语言作为一种自然语言,由于其模糊、抽象、多义,使得法律条文本身很难直接转化成为符号语言并运用于形式逻辑。

在丰富的自然语言中,推理和论证会涉及到诸多的语境因素,不易被简单宣示为逻辑上有效或者无效,也不易用单一的标准去应对复杂的法律推理,因此二者之间很难准确对接。

(二)形式逻辑无法识别和反驳“非形式谬误”

所谓非形式谬误,也称“实质谬误”或“歧义谬误”,是指结论不是依据某种推理,而是依据语言、心理等综合因素从前提论证出来的,这种论证形式在逻辑上不成立。

比如一民间借贷合同内容为:还欠款1000元。

是还(huan)欠款?还是还(hai)欠款?这种情形就会产生歧义,这一歧义谬误就属于非形式谬误,这一谬误涉及到案件事实推理,却无法用形式逻辑进行解决。

司法实践中,由于语词、语意、语境的差别以及诉讼当事人情感、思想、陈述事实不同等,导致非形式谬误层出不穷。

这些非形式谬误的识别需要运用法律思维解决,这种法律思维既包含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也包含对司法经验和日常生活经验的切身感触。

(三)形式逻辑将内容与形式隔离开来阻碍法律逻辑的发展空间。

形式逻辑为了使形式特点表现更为清晰,将其从抽象思维的内容中抽象出来,这无疑对我们把握法律条文或者法律问题的形式和结构有着积极的意义,但这种严格的形式化思维既不利于法律思维中的创新,也不利于对法律本意和法律价值的保护。

法律领域许多具有专业性、特殊性的问题,属于非形式问题范畴,需要实质推理予以解决。

法律逻辑作为研究法律思维的重要工具,要充分发挥其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就必须在法律问题特别是在法律实践问题中拓宽视角,寻求发挥其实践功能的空间。

首先,法律具有“有限的不确定性”。

在对大前提运用形式逻辑推理时,其对相关性、准确性的论证以及论证的评估问题无法解决,这就需要形式逻辑突破视角。

否则,法律思维将会受到束缚而难以有所创新,立法和司法将会陷入一种机械和僵硬状态。

其次,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形式逻辑的有效判定规则在很多场合无法使用。

比如在民事审判领域,证据优势原则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定规则。

最后,形式逻辑的形式化推理无法涵盖司法过程中的全部推理。

比如实质推理,形式逻辑就无法对其进行规范和制约。

三、法律推理向法律论证的演进。

20世纪70年代,西方逻辑学界兴起了一场由逻辑学家们发起的运动,即“非形式逻辑运动”。

它以批判性思维为特点,致力于研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非形式化推理和论证的方法、规则和模式。

作为一支独立的哲学分支,非形式逻辑在短短不到40年的时间里,已成为一个十分活跃的研究领域。

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开始有学者将这一思维模式引入法律逻辑研究领域。

(一)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涵义。

1.非形式逻辑的涵义。

美国学者拉尔夫·约翰逊和安东尼·^v^提出:“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他们认为,非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非形式”,主要是因为它不依赖于形式逻辑的主要分析工具——逻辑形式,也不依赖于形式逻辑的主要评价功能——有效性。

非形式逻辑所关心的领域是自然语言论证,它分为两部分:(1)日常讨论,如报纸社论上对公共事务的讨论;(2)风格化的讨论,即一定学科的论证、推论和认识论的特定领域的风格,如不同的科学。

这种关键的区分不是日常谈论与风格谈论的问题,而是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的问题。

不管谈论是什么,后者是非形式逻辑的关注焦点。

2.批判性思维的涵义。

批判性思维的概念直接来源于美国哲学家杜威的“反省性思维”:能动、持续和细致地思考任何信念或被假定的知识形式,洞悉支持它的理由及其进一步指向的结论。

20世纪40年代批判性思维被用于标志美国教育改革的一个主题;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教育领域兴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批判性思维运动”;20世纪80年代,批判性思维成为教育改革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教育各层次都将批判性思维作为教育和教学的基本目标。

一个广为接受的、较易理解的批判性思维是“为决定相信什么或做什么而进行的合理的、反省的思维。”《德尔菲报告》中将批判性思维定义为“有目的的、自我调节的判断,它导致的结果是诠释、分析、评估和推论,以及对这种判断基于的证据、概念、方法、标准、语境等问题的说明”。

《德尔菲报告》强调批判性思维的两个维度: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倾向(或气质)。

质疑、问为什么以及勇敢且公正地去寻找每个可能问题的最佳答案,这种一贯的态度正是批判性思维的核心。

报告揭示出批判性思维的六种基本能力和七种倾向,六种基本功能指:解释、分析、评估、推论、说明、自校准;七种倾向是:求真、思想开放、分析性、系统性、自信、好奇性、明智。

批判性思维带来了“逻辑的革命”。

批判性思维与以往各种逻辑理论一样是研究推理、研究论证的,但它带来了逻辑观念上深刻的革命。

第一,从形式转向内容。

批判性思维不是对推理、论证进行形式分析,而是大胆地把关注点从推理、论证的形式转向了推理、论证的内容,直接从对各种推理、论证的内容分析中来揭示人们运用推理、论证的规律。

第二,将有效降为合理。

批判性思维从合理的角度来评价一个推理、论证,比如认识和表达上是否清楚、明白,所做出的判断、解释或说明是否一致、理由或依据是否可靠、可信,理由或依据与结论是否相关,理由或依据以及背景知识等是否充分、是否足以得出结论等。

第三,从确定走向不确定。

批判性思维打破了形式逻辑“正解答案”的神话,启发、引导人们提出问题,并努力寻求问题的答案,从而形成广阔的思考空间,力求使人们在广泛、深入地思考问题的过程中达到最佳的思维效果。

第四,从书斋走向社会。

批判性思维与其说是一种理论,更不如说是一种技能。

批判性思维分析、研究的对象就是日常推理、论证,它直接面对的就是日常推理、论证丰富多样的思维内容。

日常思维、论证是批判性思维生命的源泉,是批判性思维扎根的沃土。

(二)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都关注于论证。

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关注点都在于论证。

这种论证不同于形式逻辑中形式化的推演系统,而是依据经验、实际,运用人类自然语言所表述的论证。

它们的性质和功能简言之,就是“尊重论证”。

这并不意味着现代逻辑研究中的形式论证和实际思维中的非形式论证相互对立,与其说非形式逻辑研究的兴起是对形式逻辑的突破与超越,不如说非形式逻辑是研究如何把形式逻辑已把握到的逻辑法则更好地运用到实际论证中去。

逻辑方法对司法过程中法律论证的形式分析和评价颇为重要。

因为法律论证合理性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裁决需从论述中推导出来,所以说形式逻辑是基础性的。

逻辑方法对分析法律论证的重要性在于,它从逻辑的视角,促成了基于证立论述的重构。

在重构中,必须、也必然纳入评价的论证中的隐含要素被明晰化。

逻辑方法在评价中的重要性还在于,它有助于确定裁决是否从论述中导出。

如果一个形式有效的论述是构成证立的基础,那么该裁决即是从该论述中导出。

但逻辑效力只是法律论证合理性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它本身不构成充分条件。

法律论证的逻辑特征是一种“似真论证”,法律意义上的真理、真相、或真实其实只是程序意义上和程序范围内的,即程序中被信息与证据所确认的“真相”。

如果说程序提供了一次重塑过去的机会,那么经过程序加工和确认的“真”,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真”。

法庭上所出现的“事实”都不是那种作为物自体而存在的事实真相。

法官只能根据他所听证和获得关于事实证据而判断决定。

法官与其说是追求绝对的真实,毋宁说是根据由符合程序条件的当事人的主张和举证,而就重构的事实做出决断。

因此法律论证的逻辑特征是似真的,其法律论证的结论具有可废止性。

总之,法律论证正当性,除了形式标准以外,还要求一定的实质标准。

形式逻辑并不提供那些用以评估法律论证实质方面和程序方面的规范。

而这就是修辞方法、对话方法等其他方法的用武之地。

总之,以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为核心的法律论证,是对传统法律推理为唯一内容的法律逻辑的必要补充。

目前作为一门学科的法律逻辑学,笔者认为可以分为第一层次的法律推理和第二个层次的法律论证两部份。

法律推理,以“蕴涵”为特征,强调“必然得出”;法律论证,以“似真性”为特征,强调“说服听众”。

第二层次以第一层次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法律逻辑的两个层次。

参考文献: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八

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间的异同,是常挂于影视圈口头的一个话题,但如何从理论层面予以剖析,既看到相互的^v^近亲性^v^,又看到彼此的^v^殊异性^v^;既要继承和借鉴戏剧表演诸多原理,又不至于混同对方和迷失自我;特别是在不少艺术院校设置^v^影视表演专业^v^的今天,其普遍意义是深远的。

影视的产生对戏剧表演的影响是巨大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摄影技术的产生,灯光、道具的发展都对传统的表演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表演的范畴扩大,类型更加复杂化。媒体从单项向多项化的视听发展,戏剧表演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舞台上,剧场里,而是在向外扩大。传统的剧场表演,演员和观众的都有一种相对固定的空间距离,因此剧场里有座位,而影视观赏基本没这个问题,近镜头、特写镜头甚至已经排除了化妆、脸谱的必要性。事实上,影视表演是脱胎于戏剧表演的一种表演样式,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规律性;然而,影视表演和戏剧表演又从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影视表演一经确立,就逐渐培育、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艺术特征。这些艺术特性及由此形成的美学原则又对影视表演自身的创作方式、记录方式及展现方式产生了许多制约与整合。作为影视演员,自觉认识和主动把握这些特征,会使自己的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

视剧、戏剧各自不同的艺术特性和美学原则的制约。表演艺术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斯派)、布莱希特(布派)和中国传统戏曲艺术(梅派)三大体系,这在学界基本上已达成共识。然而,从表演艺术实践的角度来看,三大演剧体系中影响最大的还是斯氏体系。斯氏体系第一次使戏剧表演艺术从演员的培养到舞台的实践都有了完整的科学体系,其影响遍及全世界。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是两种不同的表演形态,在艺术表现的手段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在艺术本质上是同一的。正如英国当代著名戏剧理论家和导演马丁?艾思林在谈到戏剧与电影电视时所言,“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等这类机械录制的戏剧,不论在技术方面可能有多么不同,但基本上仍是戏剧,遵守的原则也就是戏剧的全部表达技巧所由产生的感受和领悟的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因此,首先必须认识到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本质上的同一性,具言之,即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自我与角色的统一性问题上是相同的,都需要演员在表演创作中完成从自我走向角色的过程。其次,在表现手段和方式上,影视表演确有其独特之处,比如表演的非连贯性、无法与观众实时沟通、语言、情绪、形体表现的分寸感等问题,都与传统的戏剧表演的方式有所不同。

全面分析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帮助自己更好的把握两者的特征,使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并努力探寻出实现“全方位解放”(“有机天性”、“自然个性”和“创作个性”)的有效途径。

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创作原理、角色塑造、方式方法、分寸拿捏和时空关系中体现出的亲近性与殊异性,区别戏剧表演的“变形”与影视表演的“自然”、戏剧表演的“连贯性”与影视表演的“问断性”、戏剧表演的“有反馈”与影视表演的“无反馈”,以及如何更好的展开演员的二度创作。

本论文课题以研究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中的角色创作艺术为目的,达到演员对角色创作艺术研究的思考和综合评述,帮助演员遵循各自的艺术规律,掌握表演技巧,从而进一步细化产生的。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九

作为市场营销人员,首先要了解的是市场的变化,了解竞争变化,未来市场变化,潜在市场关系,现实市场的构成部分,怎样打开市场,进入市场,发展自己的市场,转变市场关系,增加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和公司增加市场利润空间。

随着科技市场的不断发展,科技产品已经成为市场的主流。其中,手机市场最为活跃。不仅体现在手机市场的竞争,而且,也体现在手机操作系统的竞争。由于沟通的需要,产生了手机,而且已经普及。但是,这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又产生了智能手机,并且已经成为当今的主流,智能手机的发展,主要看手机系统的发展。且今年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实在是有点热火朝天。无论是拥有用户优势的诺基亚塞班系统,还是现在疯狂成长中的苹果ios系统或微软的windows系统,又或是谷歌的安卓系统,还有一些冷门系统都在不断发展,想通过各自的优势吸引消费者。新的操作系统也在发展中,无论是三星的bada还是诺基亚的meego。每一个操作系统的生厂商都在利用各种吸引眼球的方式积极在争取客户,力争在移动领域里面占据一席之地,目前来看主流的手机操作系统仍然是苹果、安卓、微软和塞班。

一、调研概况。

1调研目的。

潜在市场。

了解市场潜在变化,根据调查预测发展趋势,发现市场的潜在变化规律。

现实市场。

就手机市场来看,本来是手机手机市场的竞争,但又带动了手机操作系统的竞争。

2调研时间。

3基本概况。

主流的操作系统市场还是被老品牌的手机所占据,gartner调研公司近期发布了20xx年第三季度全球手机销售报告,报告显示20xx年全球手机销量达亿部,比去年同期增长35%,其中智能手机占(8000万部),同比涨幅96%。报告显示,本季度ipone和安卓手机是促销量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在第三季度中,安卓成为了最大赢家。市场份额从去年的猛增至,成为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操作系统。ios的市场份额从降至,塞班的市场份额从降至,降至为八个百分点,非常明显。再看一看新兴的操作系统的处境:windowsphone7刚刚出炉,尽管操作系统还存在不完美的地方,但给客户留下了第一印象足以为其升级换代争取更多时间。“黑莓”blackberry是美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智能手机,可以说blackberry在中国的影响几乎为零。meego和bada的处境就比较微妙了,20xx年或许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等待明年再战。palm几乎难觅踪迹。

二、调研概况综述。

1发展形势。

从目前来看,主流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可以说是三足鼎立,也可以说是四王争霸,主要是诺基亚、谷歌、微软和冷门系统。由于冷门系统市场受阻,所以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系统的发展主要在三个方面,ui界面、软件和硬件。

2市场形势。

我对手机市场的进行了划分,主流与非主流操作系统的划分,智能与非智能,触控与非触控等。手机市场形势不断变化,国内市场形势发展良好,国外品牌厂商也在努力进入中国市场。手机系统市场竞争激烈,不断涌现新的操作系统,发展迅速。国内腾讯和百度等都想在这个领域中分一杯羹。但是,会不会进进军这个市场,还要看未来的形势发展。

3未来形势。

每一个操作系统厂商都在努力转变各自的发展形势,就像诺基亚一样,由于对未来形势变化不明确,造成了今天市场占有率全面下滑的局面,虽然在开发新系统,但是短期时间内不会有新的变化。苹果、谷歌、微软,在未来市场中,要想保持和提高占有率,唯有不断创新,不断变化,不断发展。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十

目前,我国自动化技术发展速度非常快,在机械领域中的作用也日趋明显。应用自动化技术能够降低人力劳动成本,工作人员只需要进行简单的操作就能够实现大型机械的自动化作业,甚至能够完成人们无法完成的工作。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自动化技术应用到机械领域提供了保障,人们打破了对传统机械行业的认识,以自动化设备来实现对机械的调用和装配,不仅降低了人力成本,同时还能够有效降低产品的报废率,是整个机械装配流程形成连续化,使产品的生产周期大幅缩短,保质保量的完成机械装配任务,为企业创造出更为丰厚的经济效益。

信息自动化。信息自动化主要是依托于计算机技术而形成的,其中主要包括辅助制造、辅助设计、工艺辅助设计、数据库系统管理等。辅助制造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数值控制技术来实现自动化应用,进而完成产品的生产,也被称为数控技术;辅助设计是指采用计算机设计软件来完成对产品的创意、设计、建模、参数值评测等,并且对机械构件实现精确测量;工艺辅助设计则是辅助制造和辅助设计的纽带,能够有效提高工艺生产的.效率,并使之实现优化和提升;产品数据库系统管理则是采用计算技术来实现对储入库,进而实现信息数据的系统化管理。

物资供输自动化。物资供输是对供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进行运输和调配的过程,其物资供输自动化则是采用自动化手段来完成物资的运输和调配,是自动化在机械领域中得到应用的细分体现,其中涉及自动化设备、自动化装置、自动化物资输送、自动化软件等。

生产自动化。生产自动化能够从机械制造加工方面得以体现,可以实现机械组件的自动化装卸,这种自动化装卸在系统不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可以循环重复进行,有效降低人力使用成本,并且能够降低由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失误,提升产品的合格率,大幅提升了产品的质量。

设备装配自动化。设备装配自动化是将整个装配流程输入到数控设备中,通过计算机来完成对机械的操作,按照特定的规格、形状制成配件,同时还能够完成一系列组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是一条能够自动完成机械装配的自动化流水线。在机械制造业中,设备装备拥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而自动化设备能够协助完成接卸装配,使很多繁琐的人工装配能够用机械替代完成,极大地提高机械生产效率,是现代化机械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度集成化。将自动化应用在机械制造领域,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实现制造技术的高度集成化。集成化是一种生产模式,能够将多种生产内容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形成流水作业,对制造生产工作进行整合,并在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来实现和完成机械制造的自动化,并将其细分到各个子系统中,如自动化信息系统、自动化制造系统、自动化管理系统等,相互子系统之间分工协作,形成一套拥有高集成度的机械制造自动化系统。

智能化。机械制造是由手工制造发展转变而来的,传统简单的机械制造技术无法满足新时代的要求,依托于先进的计算机科学所构建的智能化系统能够实现机械加工的集成化、系统化、流程化作业,打破传统机械生产的局限,引入高效能的功能体系,结合计算机信息技术来实现系统的集成和整合,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力求实现全自动的智能化生产。智能制造就是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机械制造中,同时在自动化基础上实现更加现代化的机械制造,使相互之间的技术能够相互渗透和共融,能够运用计算机来对机械制造进行分析和决策,模拟人的思维来模仿和代替人的工作。此外,相较于专家智慧,智能化机械制造能够完成专家无法完成的对自身进行监视,及时发现错误并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还能对任务进行预设,不断调节自身参数获得最佳状态,不受情绪的影响等优势。可见,智能化系统相较于人工智能要更高一层。

虚拟化。虚拟化指采用计算机技术来使机械产品能够在现实中完成完全模拟,进而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比如,机械制造过程中应用计算机模拟仿真技术和信息控制技术,能够更好的对计算机的控制过程进行模拟,发现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在实际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错误。利用虚拟化能够大幅提高产品设计和研发的周期,保证产品质量,进而提升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自动化技术在机械制造中的效果逐渐凸显,能够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机械制造的发展。可见,应用自动化技术来对机械制造业形成有力支撑非常重要,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提升作业效率,进而提高企业总体效益,使机械制造企业实现低投高产,运用自动化技术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十一

近几十年计算机技术发展很快,它给各部门的面貌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对输电线路保护的影响也不例外。在继电保护技术领域,计算机除了用作故障分析之外,19xx年已提出用作继电保护装置。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保护只是探索,到了70年代末期,计算机出现了重大突破,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飞速发展,用于继电保护中增加了其可靠性安全性。那年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学会的教育委员会组织经过一次世界性计算机继电保护研讨班。在此之后,世界各大继电器制造商都先后推出了各种定型的商业性微机保护产品。目前,发展最快的是日本。

我国机保护的发展从硬件上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单cpu的8位微处理器构成的微机保护装置。主要特点为:保护采用8位微处理器mc6809构成微机系统,由于mc6809仅仅是一个cpu,因此需要在外部扩展许多硬件电路,所以总线必须引出插件,保护的存储器容量较小,程序和保护的定值均存放在eprom中,定值的改写十分不方便,保护装置中仅有软件时钟,东直流电源消失后始终便停止运行,硬件不具备数据远传功能。

仅有一个cpu,所有的保护功能只能集中有这歌cpu处理,可靠性较低。其代表产品为wxb-01微机高压线路保护装置。

第二阶段是以多个8位单片机组成的多微机系统,其主要特点为:具有多个8位单片机,由于采用了单片机,需要外部扩展的硬件电路较少,因此可以做到总先不引出插件,保护专职的定值存放在eeprom中,定值修改十分方便。设有硬件时钟芯片,依靠备用电源的支持,装置直流电源小孩死后,硬件时钟可继续运行,硬件上设计了数据原厂的串行接口,由于硬件有多个单片机系统组成,因此一天输电线路的多重保护的功能可分散于不同的单片机系统,增加了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其代表产品为wxb-11系列微机保护装置。

第三阶段是以16位机单片机构成的多微机系统。例如以英特尔公司的80c196kb构成的微机系统。有些单片机内部资源丰富,具有叫大容量的ram和eprom,因而可以做到不需要在芯片外部扩展存储器,可以做到总线不引出芯片。例如一人本三菱公司的m77芯片构成的微机系统。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1、能使学生们对微机保护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2、保证电力系统安全、高效和可靠的供电;

3、能够对目前微机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个系统总结和提出一套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1、输电线路微机保护综述。

包括微机保护发展历程及趋势、线路微机保护的特点、线路微机保护的构成、微机保护的优缺点、微机保护算法、距离保护算法的研究等。

2、典型输电线路微机保护方案研究。

系统介绍wbh-25(s)的保护特点、实现方法、优势及数据参数等。

3、微机保护中距离元件的仿真。

有matlab仿真微机保护,得出各种波形。

4、对微机保护的方案进行研究并予以评价。

根据上述研究内容,总课题下设如下章节:

第一章、输电线路微机保护综述。

第二章、典型输电线路微机保护方案研究。

第三章、距离元件仿真及分析。

第四章、微机保护优缺点分析。

(二)课题的研究目标。

(三)预期成果形式。

将所研究的课题的成果以论文的形式整理起来,并且参与以后参与现场输电线路微机保护的研究。

(一)研究方法与步骤。

本课题的研究主要采用理论研究、现场参观(参观发电厂)、计算机仿真等方法。

对于个别带有创新性的,能提出重要见解的小范围的教学研究,则通过建立科学的假设,采用仿真实验研究的方法。

研究步骤如下:

20xx年6月上旬准备毕业答辩事宜。

(二)关键步骤。

1、对于微机保护理论知识的研究分析及吸收;

2、电力系统模型构建;

3、计算机仿真实验。

1、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总结并形成基于微机保护的理论与方法;

2、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并总结微机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方法;

3、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探索以后微机保护的发展趋势;

4、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开发出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微机保护装置。

(一)研究条件。

本次课题的研究借助了matlab软件进行仿真进行研究。

(二)参考文献。

论文选题的论证篇十二

1、举例论证法:简称例证法,通过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其作用“事实胜于雄辩”说服力强。(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2、道理论证法: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用做论据的道理应该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一般用于整体运用归纳法的文章中,因此类文章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结论往往未必可靠因此,常常须用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理论论证的论据还可以是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5、正反论证法:是对比论证的一种,要求先提出论点,先反后正,或先正后反,进行论证。论证鲜明有力。如《怀疑和学问》一文,论述怎样正确对待书本、学问时,讲道理,先正面说“我们不论对于哪一本书……才是自己的学问”,再反面说“否则是盲从,是迷信”。

6、类比论证:。是将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较,根据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推理出它们在其它特征上也可能相似从而引出结论的方法。,类比侧重于展现事物间的共性。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比如,‘光’和‘声’都是直线传播,有反射、折射、干扰等现象,由于‘声’呈波动状态,推理出‘光’也呈波动状态。类比论证属于或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运用类比论证,有时是有效的。又比如,火星与地球均有水,空气,及泥土等有利生物生存的因素。在某程度上支 持火星上也有生物这结论。然而,如果我们其后发现火星与地球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差异,例如,火星上氧气稀薄 ,气压低,及气候不稳定等,在某程度上不支持火星上有生物这个结论。又例如:《两小儿辩日》中,两个小孩辩论太阳什麽时候离人近,什麽时候离人远:小孩甲观点:早晨太阳离我们远一点。理由:如果物体离我们近一点,那麽看起来就大一点。太 阳是物体,在早晨看起来大一点。结论:早晨太阳离我们近一点。小孩乙观点:早晨太阳离我们远一点。理由: 发热的物体离我们远一点,我们就会感到凉快一点。太阳是发热的物体,在早晨时,我们会感到凉快一点。结论: 早晨的物体离我们远一点。两个孩子在申述理由时都用了类比法,都把自己的观点讲得很清楚,都具有说服力,因此谁也没有被对方说服,连孔子也无法判断谁是谁非。当然太阳离我们远近这个物理问题在孔子的时代是没有办 法解决的,我们这里只讨论类比的论证方法。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如《拿来主义》第三段将中国和尼采类比,高考全国卷丁卷《快乐死去》将人喝酒和作家参加社会活动类比(这里又可看做比喻论证)。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1)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2)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最好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一种补充和丰富的作用。(3)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7、比喻论证是一种用具体、生动、形象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较抽象道理的论证方法。就是用打比方的方法来讲道理。其作用把道理讲得更浅显易懂,使人容易接受;且使论述生动形象,有感染力。典型如《拿来主义》第8段。《 说嫉妒》中有这样一段话“:嫉妒不但害人,而且害己。从心理上分析,嫉妒犹如毒虫,常常会把妒者自己的心灵 啃啮得满目疮痍”,“整天处于一种既不舒畅、极不安宁的境况中难以解脱”。这里把嫉妒比喻成毒虫,有力的论 证了嫉妒害己的观点。生动而形象富有感染力,增强了说服力。此外^v^同志写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文,用经常扫地和洗脸,比喻党内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去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一文中,“糖衣裹着的炮弹”,形象地说明了资产阶级的阴险、毒辣;“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万里长征”比喻整个过程,“第一步”比喻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但这一胜利,还只是整个革命进程的“第一步”,这就形象地说明夺取全国胜利,不仅不能骄傲,而且应坚持两个“务必”,才能达到目标的道理。运用比喻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用来作为喻体的事物,应当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具体的、浅显的,这样,才能既通俗又生动地说明另一个事物。二是比喻应当贴切、自然,要能恰到好处地说明被论证事物的特点。可以把老师比喻成蜡烛、春蚕,说明他们无私地献出自己的一切,却不能将他们比喻成能使别人干净起来,可它们自己却像越来越脏的抹布、扫帚,这样运用比喻法,叫“引喻失义”。三是因为比喻的双方缺乏本质上的内在联系,所以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要完整、深刻地论述一个问题,不能仅靠几个比喻,应把它和例证法、分析法等结合起来使用。

有的议论文以寓言或者神话作比喻进行论证。因为寓言和神话虽然都属虚构,但它们实质上是人们对社会现象的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生活的真理的。引用这些比喻能增强论证的效果。例如可引愚公移山比喻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定能取得成功。

二者的区别在于:类比论证一般为同类相比,推理结论是否正确还有待实践证明;而比喻论证必须是性质不同的事物间有相似点,直白易懂不须再证明。

8、归谬论证是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加以言理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的方法。也称‘反证法’。比如有的人爱赶时髦,认为“流行的都是好的”, “流行感冒也是流行的,那也是好的”揭示其论点的荒谬。又如,由于观念的缘故,有人盲目排外,认为外国的都不好,就可以用“外国的东西都不好,可电灯也是外国人发明的,那我们是不是该废除电灯,而继续点油灯呢” 揭示其论点的荒谬。

9、假设论证:是一种事实推论的方法,假设要根据一定的事实提出,对客观事物的假定说明,并经过实践证明就可成为理论。比如,一本书印了十万册,假设每本只有一个读者,就能有十万个读者。

二者的区别在于:归谬论证的结论是采取反证方式来得出;假设论证是按已知事实来客观性的逻辑认定。

10、归纳论证:也就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

11、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即用普遍性的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的论点。

12、因果论证:它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 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原因与结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具有时间先后关系的现象并非都是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关系之外,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在议论文体中,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

运用因果论证,不能停在一因一果的层次上,而要善于多角度地分析原因和结果,比如要分析一果多因、一因多果,还要分析同因异果、异因同果以及互为因果。一般来说,在因果论证中要重视以下的因果分析:

1.分析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有时某种结果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这时就必须分析和抓住其中的主要原因,提示引起结果的最本质的最核心的因素来论证论点。

主要原因,有时指的是与论点关系最密切的原因,它可能会因不同的议论目的而发生转变。应当根据各种原因与论点之间的关系,着重分析主要原因来论证结果,对其他次要原因,应根据它们所起的作用以及与论点的关系,有所区别地对待,比较重要的次要原因作简要分析,不重要的原因,提示一下即可。这样,论证过程就能有主有次,有面有点,有详有略,既准确又精炼。

2.分析产生的原因。原因有时是多层的,有些现象看起来似乎是发生作用的原因,但在它们的背后,却还有产生它们的原因。对于多重原因的事物,如果只停留在其中的某个层面上,把它当成最终因素,论点就可能不深刻,也难以把问题说透,这样的因果论证,其说服力是有限的。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一层一层地追究下去,不可轻易罢休,要一直到提示出最终极的原因为止。一般来说,越是表层的原因,越是为大家所熟知的,其论证力也就越有限;越深层的原因,就越能说明问题的实质,就越有说服力。

3.分析异因同果、同因异果和互为因果。这类分析也就是力图异中求同或同中求异,是辩证逻辑的要求。关键是考查和分析不同原因和结果之间有什么联系。异因同果表面上是互不相干的原因,但如果用联系的眼光看问题,深入分析下去,却可以发现在它们的背后存在着某种共同之处,这时就排除了表面现象的迷惑,更加接近了本质。

同因异果也是事物之间的常见的相互联系。同样的原因,在不同的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同样一项改革措施,对不同条件和状况的人们所造成的结果就大不一样。在运用因果论证时,有时就必须分析同因异果的关系,才能使论点深化和得以确立。

互为因果更具有辩证逻辑的特点。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例如,在生态平衡的领域里,就广泛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分析互为因果的关系,不仅要提示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联系,而且必须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因果才会发生互相转化。

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它内在的因果关系。提示出这种因果的必然关系也就阐述了道理,明辨了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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