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优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12: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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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要具备客观性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特点,避免敷衍和过于主观的情绪色彩。写总结要注重实践和反思,通过实践和反思的结合,才能写出更加有深度和内涵的总结。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有效的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

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一

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到现在已经死亡103人了,尽管有关部门还在积极抢救,我相信这个数字还将延续,死亡人数还会增加.....

煤矿行业的惨剧这几年听到的太多了,近年来国家虽然对这个行业的体制、机制、安全管理、内部整合下了很大的功夫,山西省甚至采取了国进民退的激进做法。但这种重大事故的频发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鹤岗新兴煤矿发生的这起重大事故再一次证明:安全管理工作无小事,不重视安全工作,就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就是对人性的不尊重,就是历史的罪人!

我们不希望事故调查结果出来时再出现以前那些共性问题和程序化的处理方式:事故发生后,_______高度重视。______立即作出____,要求组织_____,妥善处理______,迅速查清_____,严肃追究___;立即组织开展__________,进一步做好_________,防止_________......依此类推。

不能出一件这样的事故,就拿这些问题说事,最后层层追责。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管理者并没有真正的吸取人命关天的惨痛事故教训,对煤矿工人生命的不重视、不尊重。如果如此,仅就撤职罢官就能了结了吗?应不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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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二

在“第四届全国安全生产法制高层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宋寒松副厅长说:“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

作为世界最大的产煤国,中国煤炭这一高风险行业,煤矿事故一直倍受瞩目。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资料:2004年我国共-产煤16.6亿吨,占世界33.2﹪,但是全国的矿难死亡总人数是6027人,占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纠其事故发生的深层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每起事故往往都涉及到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问题。据悉2014年7月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机关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3466件。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并立案查办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71人。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结675件,其中法院作有罪判决375人。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科级以下基层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占立案数的37.56%,失职渎职行为涉及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生产安全执法和监管等主要环节。

因此说,控制和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已不仅仅是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它也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伸出手来,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

“窥一斑而知全貌”。也许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以一概全的思维方式并不可取。但在我们不能实现对其全貌进行了解时。个案调查,也会起到事半功倍之功。只要我们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只要我们向事故背后展开深层次地挖掘。

2007年12月29日18点15分,一声巨响,黑龙江省穆棱市顺发煤矿浓烟四起并坍塌。这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21.7万元。

此次事故类别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检测co:27000ppm、co2:0.2﹪、ch4:0.8﹪、t:16℃。

爆源点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见煤点右帮煤壁处。

瓦斯积聚原因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瓦斯异常涌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瓦斯爆炸界限。

事故直接原因为: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12.19”事故,经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为一起责任事故。引发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来自于井下工人的违规操作。但管理部门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其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不论是从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检测、监管、机构人员设置还是从一线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是引发事故的客观因素。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对七名在此案中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李某,在明知顺发煤矿提供地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容不真实地情况下,为其办理了采矿权延续。市安监局安检员刘某,已经发现顺发煤矿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井下停止作业,撤离现场,而却不认真履行职责。顺发煤矿值班井长王某疏于管理,致使工人违章作业,炮眼使用煤粉填塞,以至放炮产生火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是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这是安全管理部门应该知道的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想知道的问题。现成的、并有权威和具有说服力的'答案我们没有找到。“12.19”事故发生后,我们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穆棱市安全局、市煤炭管理局等部门领导和监管、技术、安检、瓦检等不同岗位人员以及部分矿长、工程师、矿工都积极地配合了我们。我们又深入事故矿井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这起突发事故的背后,充分曝露出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来自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消极因素。这些因素,不仅是引起此次事故发生的导因,也是隐藏在煤矿安全和国家机关内部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这些问题必须应引起领导者和有关部门、人员的高度重视,并亟待解决。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与实际工作需求的严重失衡。从穆棱市煤矿监管队伍现状看,人员少,工作面大是摆在当前最大的实际问题。全市共有28个煤矿企业,分布在四面八方,巡回检查一次需要很长的周期,仅靠几个人是很难应付的。同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不能独立工作,根本实现不了监管的与其目标和效果。目前,穆棱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安监人员10人,而懂业务、可独立工作的只有3人。此种以蠡测海之举,显然不可为之。实质上,他们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能作为。

二是落后的管理手段与发展中的煤矿生产不同步。随着煤矿开采面的扩大,穆棱煤矿产业从原有的数量少、井口浅,发展到今天的28个煤矿,井深到5、6百米深的矿井。然而,管理并没有跟上发展的需要,包括技术水平、管理人员数量以及现代化的先进设备的更新,都存在着落后的局面。况且,穆棱多是小煤矿,先天不足,安全基础条件差、技术人员短缺,安全投入又不够。

穆棱市安全管理局副局长任炳松说:“穆棱市煤炭企业发展很快,但在管理上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总结事故的教训还是要从监管上找原因。如果监管到位,煤矿按规程操作,这种群死群伤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特别是在技术投入上也与煤矿的发展不同步。现在有很多先进的设备,可煤矿一个是不用,在一个是用不好。目前生产的瓦斯检测器,只要瓦斯一超标就响,比人好使,但都不用。这种设备是一个主机带三个探头,而有的矿即使上了也只上一套,数量不够。”

四是在对私营煤矿与国营煤矿异同管理和制约上缺乏针对性。由于穆棱地域、地貌、煤质等特点,使穆棱采煤区开采的都是小煤矿,而且,大多数都是个体煤矿。因此,在管理上,它与国营大煤矿在管理方式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国营煤矿和大煤矿的管理模式,不能套用于小型私营煤矿的监管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以明确和深入研究摸索,特别是个体煤矿投资人员复杂,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加上利欲熏心,重产量、轻投入,短期思想,给煤矿留下多处隐患。曾任煤炭管理局总工程师,并任过矿长的资深煤炭专家魏相亭说:“现在什么人都来干煤矿,弄个井筒就出煤,开始就没按规定办,技术配备和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很多煤矿不符合标准。保证煤矿不死人不现实,这是高一风险企业。但这样煤矿重大事故是不应该发生的。因此,提高人员素质、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强化个体煤矿管理手段,是确保煤矿安全的当务之急。”

五是国家政策与调整中存在的欠缺。我们不能回避的说,国家政策在行业管理上,对煤炭这种高风险、情况复杂的行业实施的“一刀切”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着与不同地区实际状况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特别是由于煤矿关关停停不断产生震荡而引发出的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的不良反映,在加之煤炭管理局监管权的弱化,而有监管权的安检局所辐射的是大监管、大安全,使针对本地区煤矿业实际状况实施的专业性、系统性的集中研究和监管难以到位。一位煤炭局的同志说:“现在,煤炭局与监察室分开后,工作衔接不上,在技术上,行业之间不协调,管理部门发现问题提出来了,监管部门不能及时跟上。再有,矿上要生产,管理部门要生产规程,现在管理部门自己没有技术人员,只能求助外援操作。不了解现场,生产规程不实际。煤炭行业在体制上和自身建设上存在很大的欠缺。”

基于以上从预防视角进行的调查,我们觉得,引发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由人为因素而导致事故引发的惨剧,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的。因此说,强化“人管和管人”是我们研究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提纲挈领。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对煤矿事故中所曝露出来的主、客观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管理部门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系统性整顿,认真查找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过深刻的反思,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真正贴近不同煤矿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规避那种大安全、大预防和机械地执行国家大政策的不切实际的管理方式方法。俗话说:“兵无常法”。煤炭这种特殊行业管理模式必须因势而变,国家对煤矿大的管理模式不是不经磨合就能打开任何一个不同地区煤矿管理上的金钥匙,在制定本地煤矿的管理方式时必须克服形而上学,墨守成规,要有独具匠心和创造性思维,才能正确创造和运用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煤矿业管理的新路来。

二是要强化煤矿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人是承载事物发展的主体和核心,研究煤矿安全问题首先就要研究人的问题。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具有说服力的管理规程,并能引导人沿着正确的轨迹去思考责任和义务。“12.19”事故,就是人的因素,由于人的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应该预见到和可以做到的而没有去想,没有去做,致使隐患从量变发生质的变化。因此,在人的管理上不仅要制定出有制约力和执行力的措施,同时要从根本上不断解决人的思想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并附之于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要强化教育工作。要结合煤矿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开展全员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工作,要认真解剖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用身边的事实,直观化的教育,提高教育和警示的效果。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知法、执法、遵法和守法意识。

四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目前,煤矿管理“人员少 、素质差、监管难、工作量大”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难题。但在队伍数量上逐步研究解决的同时,我们首先要着眼于在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业务水平上的提高,通过专业性的培训和以老带新等不同形式,加快速度提高现有工作人员适应工作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支精通煤矿知识、熟知煤矿技术、掌握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的高素质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队伍。

五是要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预防腐-败,遏制职务犯罪,是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和建立在统一领导下,检察预防与部门预防相结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各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要通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具有长效性、规范性的预防体系,形成管理科学、防范到位、纪律严明、队伍清廉的预防工作新局面。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廉政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穆棱市光义煤矿采取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强化人的管理上积累了成功的做法。他们采取“查、帮、停、跟、追、蹲”。即:坚持不间断地排查和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帮助限期消除;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停;落实完的安全措施及时跟踪问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追究原因、追究责任;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这种“人为控制”即是“控制人为”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这一经验很值管理部门借鉴并加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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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三

2018年9月24日,山西省临汾市平庆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5人死亡。这一悲剧的发生,给我们更加强烈地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整个事故中,可以看到煤矿安全标准的不足和煤矿行业中的一些不正之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能够预防和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要深刻总结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中的教训,从而让安全生产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二、事故原因分析与教训。

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煤矿企业的资质审核不严格,造成了安全标准的不足和隐患的存在。另外,在平庆煤矿之前,就有不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并且企业对于这些事故的处理不尽如人意。这些都直接导致了今次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经过对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的认真学习和总结,我们发现,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而在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仔细管理各个接口,及时排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治理,才能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

在教训中,我们更应该看到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只有增强对生产安全的意识,才能够确保员工的安全。对于企业而言,必须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每一项安全标准都被严格执行。同时,还要制定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到企业日常经营中。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就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制度和标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加强内部质量控制,从而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潜在风险和隐患,及时采取恰当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同时,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让员工在工作中养成安全自觉意识,并且随时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

四、建立更加完善的应急机制。

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和救援的快速响应和高效执行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故而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之后,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应急处理和救援的重要性。为了能够更好地面对安全事件和隐患的出现,需要及时建立起完善、高效的应急处理和救援机制,使得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应急组织、人力和物力都可以配合应对复杂的安全事件和事故情况。在此方面,除了针对煤矿行业的一些规定之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以适应复杂和多变的工作环境,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五、结语。

总之,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是企业和全行业的一次深刻教训。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同时积极增强内部和外部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各种安全预防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和工作安全。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责任和担当,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四

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件曾经发生过,这是一次极为惨痛的教训。我们必须深刻意识到这次事件的教训,不断学习、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这次事件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在安全管理和技术应急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和体会来谈谈自己在此方面的感悟。

第二段: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煤矿内部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例如,管理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对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安全管理上无从着手,从而可能成为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认真遵守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使安全管理真正成为铁的纪律。

第三段:技术应急存在的问题。

这次事件中也暴露出了技术应急存在的不足。在发生突出事件后,我们没有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置,导致了后续工作的不顺利。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隐患排查工作,依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熟悉操作规程,增强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互通有无,协同作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段:思想教育存在的问题。

安全工作要从思想重建做起,要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观念,坚定不移地落实以安全为先的方针,切实加强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消除观念误区、全面确立安全意识,严格把好各个环节,做到全员参与、亲身实践,始终以安全工作为中心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第五段:结尾。

总之,在安全生产中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和技术应急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必须认真吸取平庆煤矿瓦斯突出事件教训,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落实本职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应急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国家的煤炭资源安全供应,切实保障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五

有很多时候一个悲剧的产生会来自多方面的诱因,你觉得可以避免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离我们最近的悲剧。

2012年3月11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山东英才学院东侧小吃街着起大火。8家店铺被烧成灰烬,幸无人员伤亡,但店铺主损失严重。

11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吃街西侧大概8家钢铁框架的店铺被烧得漆黑一片。现场已经不见明火,不过消防人员还在店铺前面和店铺西侧的粉色楼房三楼窗口处往下喷水。这座粉色楼房二层的玻璃在高温炙烤下已经破碎。

11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吃街西侧大概8家钢铁框架的店铺被烧得漆黑一片。现场已经不见明火,不过消防人员还在店铺前面和店铺西侧的粉色楼房三楼窗口处往下喷水。这座粉色楼房二层的玻璃在高温炙烤下已经破碎。记者采访了一位在场同学,据悉此楼为英才学院的学前教育实训楼,该同学还补充道,这条小吃街平时都是山东英才学院的学生出来买饭或者买一些电子产品,人流量是非常大的。

“大概下午1点半的时候火着起来的`,最先是那个拉着液化气罐的小货车和对面的麻辣烫店着起来的。”埠东村村民李泰和指着不远处一辆明显被火烤过的白色小货车告诉记者,“那辆小货车当时是给那个麻辣烫店灌气。”“火起得很快,当时火苗就有两米多高,滚滚黑烟都有两三层楼高了。

被大火吞噬的蛋糕店的店主告诉记者:“是麻辣烫店在灌气的时候起火的。火起得很快,我们担心煤气罐爆炸,啥都没收拾就赶紧跑出来了。”

另外,一家卖手机的店主说道:“大火一烧我的货连同房租加起来近十万余元,损失惨重呀,但是当时火‘嘭’一下着起来,形式危急,只顾自己就跑出去了。”

据这些店主和附近村民介绍,起火后,灌气的工作人员就扔下小货车跑掉不见了。

记者采访了埠东村当地居民报道说:“这条街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过火灾了,但是由于这条街没有其他安防设备,小店铺主消防意思也不强,再加上这条街只有四米宽,消防车辆也不太容易进入。”

此次煤气泄漏虽没有人员伤亡,但是人们会不会吸取教训反思一下呢,如果不去改变一下现在的情况,是不是还会有一次两次或者更多的事故放生呢,相信咱们心里都会有个谱。

如果一次事故之后还不把他放在心上,可能下次就不是损失几十万块钱的事了,有可能我们的生命也会受到伤害,现在气体报警器,以及灭火器器那么多,难道就不能为我们的生命加上一重保证么?还是那句话事故虽然会偶然发生,但是危害是特别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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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六

平庆煤矿的瓦斯突出,不仅给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更引发了社会关注。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必须面对的主要灾害之一,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置瓦斯突出成为了煤矿领域的重要课题。作为一名矿工,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平庆煤矿瓦斯突出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反思。

第二段:瓦斯的危害。

首先,我们需要对瓦斯的危害有充分的认识。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易燃易爆的气体,一旦积累到一定浓度,就会引发瓦斯爆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瓦斯会对矿工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和其他健康问题。因此,对于瓦斯的预防和治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第三段:瓦斯突出的主要原因。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瓦斯突出的主要原因。瓦斯突出是由于煤层中瓦斯的增温和过饱和所引起的,也可能与煤层结构、地质构造等有关。在生产中,矿工的不规范作业、设备不合格、通风不畅等都可能导致瓦斯突出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矿山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提高矿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段:预防瓦斯突出的措施。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如何有效预防瓦斯突出。首先,加强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排除瓦斯积聚的可能性。同时,要加强煤层条件的分析和评估,根据不同煤层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此外,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并符合标准。最后,要加强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段:总结。

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矿山管理,员工培训,设备检修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预防瓦斯突出的发生,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每一个矿工都应该戒骄戒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注:此篇文章纯属虚构,仅作为参考文献,不得抄袭或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七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

总结。

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煤矿瓦斯事故反思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说到幸福,人们会想起家人团聚,其乐融融的场景;说到幸福,心中会涌起付出而收获后的成就感;说到幸福,耳畔会响起朋友牵挂的问候„„,而这一切幸福的根基是什么呢?是极易忽视,却又重如泰山的安全。大家都知道,安全是一个企业发展最基本、最核心的因素。安全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也离不开安全,敬畏生命,安全发展是我们准东二矿人一直要走的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是我们的第一要务”的思想,真正把安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故隐患的根源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如果任其发展就会造成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但是总有些人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好象自己的工作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于是放任自由,导致了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还有的职工认为企业的安全是安监部门的事情,与自己的关系不大,所以对安全工作表现的莫不关心。,甚至对与事故的惨痛教训抱有幸灾乐祸的态度。更有的职工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种玄妙莫测的东西,凭的是自己的运气好与坏,片面夸大什么所谓的规律性,以至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执行中无所适从,听天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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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稳定不可或却的因素。要知道,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亲情、友情所包围的环境中,我们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无数的关爱。我们的每一个好与坏的讯息都凝聚着无数的牵挂。清晨高高兴兴的离家上班,傍晚平平安安的回家是多么平常而普通,但在这平常而普通中又将倾注了多少家人和朋友的祝愿,融入了多少的关爱。一人的不安全,就是一个家庭的不幸福,一个人的不安全就是全矿井的悲哀。如此想来,你的一个不安全隐患将是多么大的代价?你的一个思想麻痹将会带来多么大的亲情损失?面对这些,你有将做何感想呢?从现在起我们要做到敬畏生命、重视安全!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麻痹。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于那些不能复苏的生命,对于那些死者亲人所遭受的无法弥补的身心创伤。敬畏生命、重视安全是显的那么重要。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试问朋友们,世界上有哪一个人不愿笑语长在,有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有哪一个企业不愿蒸蒸日上,有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如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照亮我们整个人生,安全就如一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

朋友们,幸福是什么?一万个人可能有一万种回答。但是在煤矿,却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安全是最根本的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携手共筑安全的钢铁长城,让生命之花不败,让生命之树常青,在警钟常鸣的轰响中,让我们敬畏生命、重视安全。让幸福的乐章不断起伏!!

该矿违法开采未经批准的煤层,安全管理混乱,采煤方式采用淘汰的前进式采煤法,通风混乱且不安装瓦斯传感器,上层违法违章指挥,现场工作人员违法违章作业,为了个人利益,将人的生命置之度外,造成了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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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人为本,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我们主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二、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不仅要有安全意识,还要做到自我保安,我们必须具备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我们要主动的学习,在实践中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三,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要将《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安全工作,从思想到现场扎住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从开班前会、换工作服,到现场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时刻,以安全为前提,做好“四保”,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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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位、执行力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针对这次“10.27”出现的事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我们在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为了堵住漏洞,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

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要防患于未然,能“见于未萌、避危于无形”。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10.27瓦斯事故的开始都有预兆的,这是多年来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是人们有了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行为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四、注重环节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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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监督分管区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安全课、技术课等活动有针对性的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两述法”培训,达到“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

教学。

模式,并相应开展一系列活动,达到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

(3)加强基层干部和班组长的培训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矿培训中心下发的干部培训名单通知,安排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另一方面,在分管单位适时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扎实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特别是在瓦斯管理方面,更应监督干部员工熟练掌握瓦斯预防知识。

(4)特别是27011、39051、39041等工作面在瓦斯治理方面,应采取先抽后掘、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加大瓦斯区域治理,严禁超掘现象的发生。

五、以身作则、扎实搞好井下现场管理。作为分管副矿长,我深刻意识到:只有把思想上坚实的理论基础,转化为工作中的动力、真正落实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才能更好地保证我矿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此,我深刻学习和领会近期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矿党政工作大局,切实与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分管业务工作;狠抓现场安全管理,抓责任落实,规范分管区队干部员工井下安全行为,狠抓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规格、质量按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值班制度。率先垂范,坚持做到跟班到现场,现场及时解决和排查制约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对主要地区的安全工作蹲点死守严格把关,安全上坚持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我认为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中,看到自己在管理上和工作实践中的不足之处,不断地去改进和尽快地完善,才能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只有提高执行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才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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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地处xx市崇信县的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人员在井下维修巷道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导致2名员工被困井下,经过抢险救援,2名矿工分别于8月7日、8日被医院诊断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新周煤矿的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事故已经发生,我们要从每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要在工作中把压力转变为动力。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动摇。我们每个人都应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克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

岗位培训要抓细。培训教育科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要抓好心理素质培训,让职工在面对事故时处乱不慌,沉着应对,掌握安全的主动权。

总之,每次事故都是对我们的一次警示,我们要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我矿自身特点,寻找自己工作的疏漏之处,把安全理念真正树立起来,使职工从行动上做到不违章操作,这样才能使工人的安全得到保障。

xx矿2xx-xx年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11.5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轩煤公司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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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杀不装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11.5事故到所有的事故的发生,每一起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区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知识。

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作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双基”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通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自觉投身到“做强轩煤、造福员工”的企业发展目标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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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毕业于师范学院,毕业后在学校工作了好几年,介于一些家庭因素,我回到了养我的这片热土,虽然生在矿山、长在矿山,但对矿山真正意义的了解却是非常的少,如今,在矿领导重视矿山体育以及对我的帮助下,我成为了一名矿工会的文体干事,在这个集体里,我看到了很多事情,慢慢地让我真正的从新来认识和了解我们这座美丽的矿山。

安全——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命根子,只有保证了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煤矿企业才可以壮大、平稳的发展。为了这个目标,我们王石凹矿组织观看了《煤矿瓦斯爆炸与透水事故》的科教片。虽然我从小长在煤矿,可是对于煤矿事故,我却知道的很少,只记得爸爸年轻的时候在井下受过伤,在我的记忆里,爸爸受伤之后除了耳朵没变,面部改变了很多,(因为爸爸当时是面部粉碎性骨折)当时爸爸的伤情很严重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爸爸还是挺了过来。

今天看了这部科教片,又让我亲眼目睹了瓦斯爆炸的危害性、透水事故的可怕性,了解了一些关于瓦斯浓度的具体数值概念,真的好可怕,顷刻之间火光四起吞噬了井下的黑色天空,这样的灾难,让生命的脆弱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堪一击,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一名“瓦检工”身上应该有多么重的担子与责任。如果他们的工作认真、细心那样就可以避免这样的灾难发生,给我们的井下工人多一些安全,多一份幸福。

都说洪水像猛兽一样凶残,看了透水事故,才发现美好清凉的水也会变得这么凶狠无情,井下透水发生时,水冲垮了煤层,冲垮了液压支架,人也像黑色的煤块一样被凶猛的水不知道会冲到哪里?这次,几乎所有的全矿职工都分场次地观看了这部影片,对他们的影响更是深刻,希望他们能引以为戒,牢记引起瓦斯爆炸的“三要素”从每个工人做起,预防事故的发生。正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永远不变的主题。

通过观看这次影片,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发挥我们工会的阵地作用,争取在我们这块阵地的范围内为我们的煤矿职工多做一些实事和好事,让他们健康、安全的工作。平安、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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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八

要“避危于无形”,其次要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对各种生产设备、每一个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员工要能及时察觉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排除。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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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突出反思范文范本篇九

2014年,全国发生瓦斯事故145起、死亡623人,同比减少12起、少死亡132人,分别下降7.6%和17.5%。发生较大瓦斯事故57起、死亡29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多死亡39人,死亡人数上升15%。发生重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220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154人,死亡人数下降41.2%。

(一)瓦斯事故按类型分析。2014年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25起、死亡13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3.9%和45.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9起、死亡105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3.3%和35.1%;窒息事故13起、死亡58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2.8%和19.4%。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起,死亡15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5%和68.2%,瓦斯爆炸事故5起、死亡7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5.5%和31.8%。

(二)瓦斯事故按矿井所有制分析。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所占比例大。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47起、死亡247人,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2.5%和82.6%;国有地方煤矿2起、死亡1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和3.7%;国有重点煤矿8起、死亡4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4.0%和13.7%。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7起、死亡130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3.6%和59.1%,其中1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死亡48人;国有地方煤矿1起、死亡11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和5.0%;国有重点煤矿3起、死亡79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3%和35.9%。

(四)瓦斯事故按发生地点分析。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最多。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35起,采煤工作面8起,井筒4起,石门揭煤、回风大巷、瓦斯抽放巷等其他地点10起。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6起,死亡86人;采煤工作面5起,死亡134人。

(五)瓦斯爆炸事故分析。从瓦斯集聚原因看,瓦斯抽采不达标,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和通风系统不合理是主要原因。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形成循环风或风筒漏风、送风距离过长致使有效风量不足引起的; 5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引起的,主要是矿井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 5起是由于停电停风引起的,3起是采空区瓦斯溢出引起的,1起是由于冒顶片帮瓦斯异常涌出引起的。

2014年5起重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瓦斯积聚,有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引发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

。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5起是由于电气设备火花引起的,,2起是由于井下煤炭自燃引起的,1起是由于违章吸烟引起的,1起是由于金属撞击火花引起的。

(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从突出事故矿井所有制来看,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l6起,占84.2%;国有地方煤矿1起,占5.3%;国有重点煤矿2起,占10.5%。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4起,国有重点煤矿2起。

从地质构造情况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急剧变化处。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0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关。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直接关系。

从突出地点来看,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煤层掘进巷道。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4起发生在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1起发生在井筒揭煤过程中,2起发生在其他地点。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4起发生在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

从诱突因素来看,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8起由于采掘落煤诱导突出,如综掘机掘进、采煤机落煤等诱发,8起是放炮震动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顶板冒落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3起是由于采掘落煤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放炮震动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

从突出事故原因看,突出事故矿井大都没有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且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一些矿井甚至没有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不进行瓦斯抽放。19起较大突出事故矿井中有4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2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1个矿井瓦斯等级未鉴定。说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存在故意降低等级、不按规定等级管理等问题。

在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有10起未制订或未执行任何防突措施,有1起采取了大面积预抽瓦斯、开采解放层等区域防突措施,8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瓦斯抽放等局部防突措施。在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3起未制订任何防突措施,有3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措施。这些事故矿井均未将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到位,一些矿井采取的应付性的单一局部措施起不到防突作用。如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造成48人死亡。

二、主要特点

(一)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在煤炭产量增加7.9%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2%和7.5%,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6.1%,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后4个月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及时对全国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在一些事故较为频发的时间段,及时发出事故通报。尤其是8月份以后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一度出现的重特大事故阶段性、局部性反弹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和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由前8个月平均每月发生2.63起缩短至后4个月平均每月发生0.75起。

(三)大多数省(区、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各地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重点监控区域、煤矿和部位,采取约谈、督查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力度,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6个产煤省(区市)中,有l6个地区死亡人数减少,占61.5%,其中黑龙江(-116人)、山西(-62人)、重庆(-51人)下降人数超过50人。尤其是山西省2014、2014年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

(四)瓦斯事故进一步下降。大多数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双百工程”建设,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全力以赴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部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机制;继续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150亿元,共建成79个示范县和630个示范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煤矿瓦斯抽采量增加到73.5亿立方米/年、利用量增加话到25亿立方米/年。特别是一些小煤矿,根本没有技术和能力防治瓦斯灾害。

(五)小煤矿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贯彻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安全准入,充分发挥整顿关闭小煤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政策激励作用,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资源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并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全年共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2045处、淘汰落后产能2亿吨,将全国小煤矿总数降到9042处,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末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任务。但乡镇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特别是整合技改、重组煤矿事故多发,仍然是事故的重灾区。

(六)非生产矿井比例大。通过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技改、整合矿井的监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14年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等非生产矿井事故集中,发生较大事故71起、死亡35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4.5%和69.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2起、死亡47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7%和90%,事故仍然相对集中,加强对这类矿井的管理十分重要。

(七)非法违法生产引发事故比例大。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和“一三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非法违法生产受到了重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违规违章现象得到了整治。但违法非法生产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较大事故42起、死亡21l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8.2%和40.8%;发生重大以上事故18起、死亡383人,分别占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72%,违法非法生产建设仍是突出问题。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违法非法生产建设屡禁不止。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超层越界非法盗采、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指令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

(二)兼并重组、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是企业责任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不力、协调不够,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建设管理方面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另一方面是监管责任不落实,一些矿井建设、技改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并多次延期;一些矿井甚至以技改名义长期违法生产,同时由于监管缺位,使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如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没有做到真投入、真兼并、真到位,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原有小煤矿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在整改隐患的幌子下,技改期间长期非法越界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作业;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且瓦斯超限作业,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还存在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的严重问题;在事故发生后,谎报事故发生时间和下井人数,组织藏匿遇难人员,性质十分恶劣。

(三)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仍然较低。通过连续几年的整顿关闭,我国小煤矿数量虽然大幅度减少,但仍有9000多处,约占煤矿总数的80%。小煤矿普遍井型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采掘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组织混乱且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等基础工作较差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2014年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

(四)一些矿井现场管理不严格。一些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薄弱,2014年发生的24起重特大事故和110起较大事故均存在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事故矿井甚至长期对重大隐患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五)一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没有按规定认其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014年发生25起较大以上突出事故中只有2个矿井采取了区域防突措施、有6个矿井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矿井中,也存在抽放时间不够,效果不达标等问题,一些采取了防突措施的矿井,存在区域和局部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照搬的情况,与实际不符;一些突出矿井为逃避监管,降低瓦斯等级,不按突出矿井管理。如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m0煤层曾多次发生动力现象,但未重新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未采取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1人死亡。

(六)一些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瓦斯事故大多是由于通风管理和机电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从瓦斯积聚原因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引起瓦斯积聚的有7起;风筒安全不符合要求,存在风筒漏风、循环风等局部通风管理问题的有16起。从瓦斯爆炸火源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电钻失爆、电缆短路、矿灯失爆等电气设备火花引爆瓦斯18起,暴露出一些煤矿机电设备老化,未按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等突出问题。从瓦斯爆炸、窒息、燃烧等57起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看,20个事故矿井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存在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如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2106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造成局部瓦斯聚积达到爆炸界限,矿灯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

四、防范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制定出台规范企业兼并重组、班组建设、安全培训、执法关口前移、打非治违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特别是要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推进各地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违法非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厉行“打非”不力的责任追究,对因违法非法导致事故连续发生的县乡政府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安全核准和许可,扎实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技改工作;对灾害严重经论证现有技术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决有序退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但必须注重加强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在整合过程中出现管理漏洞和盲点。要根据全国大多数煤矿兼并重组后机构机制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确保“兼并整合过程”实现安全过渡,兼并重组后安全管理水平要得到大力提升。

(四)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督促煤矿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现采煤与采气一体化、地面与井下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协调、以安全管理为基础、科技投入为文撑、政策扶持为保障、结构调整为根本的综合治理。要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须运行可靠,发挥应有作用。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组织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建立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实现抽采达标,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尽快修订《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严格按照瓦斯等级进行管理,落实各项要求和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建设矿井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开工标准,手续不全的不得施工建设,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理单位要依法承担安全施工监理责任,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地质和设计单位要做好前期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保证工作质量。

(六)加强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加强通风系统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优化采掘布置,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特别是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事故比例大的特点,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停供电制度,矿井停电后,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恢复供电、通风时,要采取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要针对机电设备失爆是瓦斯爆炸和火灾事故主要火源的特点,严禁使用没有安全标志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运行可靠,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七)夯实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提高从业人员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的自觉性、主动性。继续推动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工人业务工作水平,并切实加强现场指挥和管理,特别是对突出矿井,要加强对采掘一线职工的培训,掌握事故征兆,发现问题后及时撤出。

(八)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做到“四个加大”,要突出预防、关口前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实行管理、监管责任事前追究,超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对因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美安 毕杰 张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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