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督查方案范文(优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21: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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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制定方案时要注重全面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一些经典方案的范文,可以借鉴其中的表达方式和逻辑结构。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一

第一条为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规范、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本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省人民政府领导全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相应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由其上级部门领导,并受同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监察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实施本条例的具体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承担本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明确、公开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所属部门提供保障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行政执法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核准和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专业知识培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本省行政执法证件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

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实施委托执法的,应当报直接主管该行政执法主体的人民政府备案,对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其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职责,并根据本单位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行政不作为。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告知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且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应当依法告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

第十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亦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行政执法事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三)与行政执法事项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行政执法主体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暂停参加与申请回避事项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法细化和量化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的裁量标准,明确适用条件和决定程序,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将本单位法定的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标准、程序,以及委托执法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文书、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尚未有统一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范;未设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统一规范。

第二十条行政执法主体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应当相互协助;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执法事项,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对行政执法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协调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处理。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和罚没物品处理制度,禁止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前按照规定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未按规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

第四章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评议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评议考核;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由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实施评议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评议考核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主要包括执法资格,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主体确定的其他需要评议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社会公众的意见应当作为评议考核意见的依据。

第三十条被评议考核单位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对评议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议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负责评议考核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负责评议考核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诉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一条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领导成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绩效评估、职务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所属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三十四条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对下级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应当建议其纠正,或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每年将本单位实施行政执法的情况,以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对不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通过各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二

是“十二五”规划的冲刺之年,也是全县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行业管理全面深化提升之年。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一支团结奋进、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交通队伍。为抓好队伍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局党组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强学习、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v^“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以增强团队凝聚力为抓手,以严明纪律、廉政勤政为主线,开展好一系列专题活动。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强学习、转作风、树形象”活动,重点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业务知识不熟悉、解决问题能力不强、思想作风松散、工作行为慵懒等方面问题,努力培育形象好、作风硬、效率高、人民满意的交通工作队伍,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好人才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与应用。重点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知识,并能够准确适用。

1、实行定期学习与考试制度。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交通行业管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进行整理,编写训练题(内容要全面,一套训练题不少于1000道题)。题型以选择、填空、简答为主,训练题于4月10日前发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进行一次考试。考试分a、b卷,45周岁以上人员实行开卷考试(a卷),45周岁以下人员实行闭卷考试(b卷)。考试邀请县纪委、县监察局工作人员协助监考。聘请社会机构进行阅卷评分。考试成绩在局张榜公布。

2、为促进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实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对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错误、处罚错误等执法错案进行责任追究,执法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案件重大、影响恶劣的,单位负责人一并承担错案责任。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股负责制定《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并及时公布。

3、开展执法培训活动。以培训班讲授执法知识、执法现场观摩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等形式,开展执法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形式、批次由政策法规股确定,办公室协同制定培训方案。

4、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重点在物流业发展、交通运输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借鉴。根据单位申请分期分批安排。

以上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股。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二)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纪律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抓好“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问题落实,局党总支、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销假、上下班考勤、“五项禁令”、“十不准”等制度,纪检监察室要按期对全局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接收到的举报要进行登记备案,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每次督查检查情况要形成报告报局党组。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办公室负责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干部职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

2、开展军事训练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团结协作能力和规范警容风纪。计划5月底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军事化训练,强化军事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培养良好的警容风纪。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三

xx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运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春运期间航道安全保畅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船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春运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我站新年伊始的中心工作。对于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大队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春运组织领导。站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春运办公室设于航道航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站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大队要按照处春运工作总体要求,成立相应组织,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春运任务全面完成。

(三)建立春运工作机制。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标准高,各部门、大队要全面考虑,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精心谋划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人员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监管、物资贮备等各项春运工作,切实保障春运期间航道畅通高效。成立春运期间节假日的应急保障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3-4名不同岗位的同志组成,确保节假日期间随时保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大队遇有突发情况,出现船闸停航、航道堵塞等严重影响航闸正常运行时,需要站协调的相关运行事项,要及时向航管办通报情况,预计停航超过4小时的要同时向处分管领导报告,并向船员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争取得船员的理解支持。

(五)加强信息发布。随着苏北运河科技运用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基础建设不断完善,船民的服务需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更加注重安全性、便捷性和时效性。各大队在做好安全保畅工作的同时,要重视通航信息发布工作,使广大船民能够及时了解航道通航情况。

(六)加强航闸协管。各大队要落实好值班船艇和人员,随时待命,应急之需时,按要求配合船闸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七)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航道安全畅通是我站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部门、大队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全力确保春运期间零事故。

(八)强化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春运期间,各部门、大队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管辖范围内安全大检查,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作为事故隐患危险监控点。站定于1月28日、春节前、春节后各组织一次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预控方案重点防范。

(九)强化落实车船使用管理。各大队要加强车辆、船艇的.维护保养,明确养护责任和工作标准,确保春运期间车辆、船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要对车船机驾人员和职工私家车主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各机驾人员按章行驶,杜绝酒后驾驶,不开违章车(船),严禁公车私用。全站所有船艇声光号、救生衣、黄砂箱、备用缆绳、灭火器等必须备齐、完好,船艇上航,船艇上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

(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春运期间,各部门、大队要高度重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大风大雾和雨雪冰冻封航、水位急降导致船舶搁浅、节日期间船舶大量滞留)预案,做好应急组织、人员、责任、设备、措施“五落实”,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一)加强设备设施检查。春运开始前,各大队要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车船机具等设备设施明确养护责任人和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养护制度,加强日巡检和定期保养,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船机具故障。各大队要加强对辖区航道、航标、标牌进行检查维护,做到航道畅通、航标正常、标牌完整。

(十二)加强冬季五防工作。各部门、大队要认真落实冬季“五防”措施,对机电设备运行核心部件要采取防冻措施,对站区、航政码头等工作场所要采取防滑措施,对消防、救生器材要进行性能检查,要备足备好各类应急保障物资,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十三)强化服务意识。各部门、大队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优质服务贯穿春运工作的全过程,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运行环境。

(十四)细化服务举措。各部门、大队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完善服务举措,用心营造优美环境,积极开展“暖冬行动”为主题春运优质服务活动,在服务内容、形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春节期间要走到船民中去面对面、心贴心的送温暖、表关怀,让过往船舶走得方便快捷、走得舒心满意。

(十五)深化服务监督。各部门、大队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严查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防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十项禁令”,落实《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各项措施和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过往船舶营造廉洁新风。

(十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春运期间,各大队要开展形式各样的春运工作宣传活动。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站、led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推出的便民便航的新做法、新措施,让船员掌握和了解春运期间方便过闸、热情服务的具体情况,动员和引导广大船员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我们做好春运工作。

(十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各大队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短信、咨询台等宣传方式,加大安全航行知识普及力度,引导船员自觉遵守水上航行相关规定,为航道安全畅通提供支持,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运行环境。

(十八)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正面回应。对过往船舶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解释,努力加以改进,让过往船员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

(十九)落实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全站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值班服务热线和监督投诉电话,加强“首问首诉负责制”的监督检查,妥善处理船员反映的各类问题,把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航道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

(二十)强化工作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部门、大队要认真执行春运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春运数据和信息,及时总结春运工作动态和特点、亮点,自春运开始每五天通过外网向航管办上报不少于一篇春运稿件,每十天报一期春运综合信息。要把春运中的好人好事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航管办。春运结束后,各大队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作书面总结,于20xx年3月1日前报航管办。

(二十一)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各大队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春运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快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向站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要求,通过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所需要的理论知识,达到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的目的,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

1、法律、法规、规章:

(1)公共法律知识: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教材规定的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省行政程序规定》、《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等,以及培训教材以外的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和我市制定的有关行政执法文件制度。

2、执法实践培训: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行政应诉等。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法规研讨与办案实践相结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与结果评优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自主学习:各执法位培训人员按照单位学习计划和个人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学习计划,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20小时,全年不少于180小时。

2、集中学习:每半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1小时。

3、专家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家或者通过本位单位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或各种培训网络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业领域专家培训活动。

4、执法实践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研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法治审核、行政应诉等方面的培训。

5、考试评优:每年至少组织1次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

6、其他培训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培训工作计划,精心组织。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执法单位负责人督促各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保证学习培训质量。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五

长: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谢有立。

派驻局监察室主任。

苏振宁。

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黄强波。

局办公室副主任。

局办公室科员。

局综合运输科工作人员。

林清华。

局提升办工作人员。

局提升办工作人员。

2017。

年5。

月下旬至2017。

年12。

日。视创城工作安排可延长时间。

2

次以上督查。

(

地级以上)。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任务分解表》和《2017。

〕75。

号)等文件内容,督查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履行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城工作职责情况;督查窗口单位是否对照窗口行业实地考察任务分解表,细化落实责任目标和工作要求,定人、定时、定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情况等。

督查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原则,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及我市创城工作要求,采取各种有效的督查方式逐项检查,逐条对照,确保督查工作的实效性,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督查制度,组织对所管辖行业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创城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注意做好工作记录,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台账资料

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肃进行通报批评或启动问责。

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扩大创城参与度。要针对创城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力求实效,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实。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六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xx周年,庆祝第xx届全运会在我省隆重召开,进一步落实“四化管理”各项要求,做好我站文明服务工作,展示文明风采,用实际行动为全运会加油,经研究决定,在全站开展以“喜迎全运、共享健康、文明先行”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具体实施“迎全运庆国庆文明从我做起”征文活动和“激情迎全运健身我先行”职工体育竞赛活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延伸“文明服务示范月”活动成果,通过创新文明服务理念,规范文明服务标准,延伸文明服务内涵,不断提高我站职工综合素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站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提升我站文明“窗口”形象,以强健的体魄,锻造过硬的精神,努力在全站形成“人人参与体育锻炼,天天享受运动快乐”的良好氛围,打造金乡收费站“健康、文明、规范”的“四化管理”工作品牌。促进全站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喜迎全运、共享健康、文明先行。

三、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迎全运庆国庆文明从我做起”征文活动。

2、征文时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0日。

3、评奖办法:征文截止时间后,站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奖,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开展“激情迎全运健身我先行”职工体育竞赛活动。

1、竞赛项目:本次体育竞赛设3人篮球、女子定点投篮、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自行车慢骑、拔河七项比赛项目。(竞赛规则、分组情况和评奖方法另行通知)。

2、竞赛要求:各科室、中队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政工科,由政工科进行整理,确定分组方法。

3、竞赛报名时间:自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8月23日。

4、竞赛时间:20xx年8月25日至20xx年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各科室、中队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特殊意义及重要性,积极参与,团结协作,做到工作、竞赛两不误,保证全员健身、文明服务长久深入开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站博客、收费简报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活动既要大张旗鼓,又要扎扎实实,确保取得实效,不允许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不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的科室、中队进行全站通报。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七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强力推进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创建美丽南阳的起步之年,更是环境政策法制建设的攻坚之年。xx年,我局的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在市环保局和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三保一高(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保护群众环境利益,提高环境质量水平)和两源两河一面(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淮源、唐河及白河、农村面源)为中心,以建设法制环保、责任环保、阳光环保为目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不放松,为建设美丽xx、和谐xx、生态xx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调研和培训,不断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1、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调研。针对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调研,澄清现状,找准问题,探索规律,理清思路,有效推进环保依法行政。

2、认真组织法制培训。我局xx年把环保法律法规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政治学习计划,确保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并组织环保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县法制局及上级部门的环保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法制审查,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严格落实《南阳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办法》,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落实《南阳市环境保护局重大事项联审联批制度》,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三、规范环保执法,确实提高执法质量。

4、大力推进阳光环保建设。把阳光环保作为规范执法的总抓手,明确公开办理条件、依据、程序、结果,让当事人成为执法的参与者、见证者、监督者,让社会成为环保工作的知情者、建议者、支持者。

5、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核准、备案工作。

6、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完善规范环保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证处罚裁定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等规定,增强环保执法的合法性、权威性。

7、切实规范环保执法法律文书。严格执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的通知》,统一使用主要文书模板。

交通执法督查方案篇八

为全面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x交法字[2015]15号)要求,结合我县道路运输行业运政执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对道路运输行业运政执法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开展专项整改与有效推进运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坚持全面检查整改与解决当地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先行治标与完善机制、加强研究治本措施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违法违规运输执法监管,规范运政执法行为,坚决遏制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运政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改工作的领导,保证本次专项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我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稽查股。

五、实施步骤

2、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3、为违法违规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4、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违法违规运输车辆; 5、违规收取车辆保管费; 6、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理违法违规运输车辆执法标准;7、向执法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二)加强整改,狠抓落实(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2月9日)。各相关股室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各相关股室要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建立具有交通特色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经验,迎接验收(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10日)。各对专项整改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既要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相关股室要在3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所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梳理道路运输行业运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与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和文明执法。

依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公布行风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明纪律,规范执法。严格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违规上路执法。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要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源头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2、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证件齐全。对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执法岗位。

3、严禁趋利执法。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或收费指标,执法人员的经费支出不得与罚款挂钩。不得对违法违规运输车辆只罚款、不纠正,未按规定纠正违法行为的车辆不得放行。不得擅自放行违法违规运输车辆。

4、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要严格按照《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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