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汇总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07: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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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压力。写总结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简洁,避免冗长和啰嗦。掌握一些好的总结写作技巧和方法,会让你的总结更有说服力。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一

为进一步整洁城市容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规定范围。重点规范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东外环至西昌路以及东湖公园周边路段)。

二、机动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时,须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专设的场地停放,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时,应放在指定的场地或停车架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禁止闯红灯。五、凡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六、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擅闯红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抵扣罚款处罚。敬请沿街经营业户、驾驶员及市民群众给予支持、配合。

市中区交通局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二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中海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十一月十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三

尊敬的业主/住户:

小区随着入住率的增加,车辆拥有量日趋增多,加上惠风西路金地段即将开通。从而产生了车辆停放需求大于实际车位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夜间停放更为突出,但也有个别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将车停在主车道上,且多次规劝和温馨提示后还是我行我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的通行和安全,对小区的形象也带来了很大损害。对该问题广大业主呼声较大,反映强烈。为此,四月七日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居委会专题商量对策,一致认为,一定要将违反小区规约而又不文明的行为改变过来,给小区一个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对目前存在的车辆停放需大于供的问题和四月底南大门将要使用it运营智能系统运营后车辆进出的问题,具体解决办法:

1、对小区内地面上的128个车位采取每半年抽签一次的办法,今年第一次在5月5日进行公开抽签,现在可以到客服中心或大堂服务台,凭产权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进行登记(对小区的地面车位采取先申请后办理的办法,如申请数超过车位数(128个)采取抽签的办法,已经付清今年的停车费的优先核准,对于已付费的业主自动续到缴费日期);收费标准按原定价每月120元。出租住户暂不考虑。

2、目前业主已购买而未使用的`地下空置车位仍有余量,有意租用可与客服中心或大堂客服联系,物业公司会积极协助与车位业主联系协商。

3、对于未抽中小区车位的业主我们已同小区对面城南大厦的物业公司进行磋商约定,同意我小区车辆停放过夜。

4、停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7:00时到第二天早晨8:00时,周六和周日、节日期间可全天停放,停放地点在城南大厦地面的车位。收费标准每月100元。缴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有关办卡手续证明与本小区相同。

5、夜间车辆还可以在鄞州银行门口免费停放。

6、对本小区主干车道口乱停放的车辆,经物业管理人员规劝不听的,一律采取上锁强制措施,当车主/驾驶员到客服中心签订《文明行车协议书》后才放行。时间从4月20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着重做好宣传发动和道德规劝工作。

7、严格实行车辆行人确认、审核、登记制度。即对非本小区的车辆和行人要进入小区的,必须严格实行先经业主确认或认领,后由保安审核身份,门卫再做好登记手续,对身份和来路不明的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8、希望广大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对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的规范并恳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小区的和谐发展做出大家贡献。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4月11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四

广大市民:

按照“四城同创”相关要求,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镇雄县城部分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xx路延长线、朝阳路、南台路、赤水源大道至街心花园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xx大道除停车泊位外禁止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所有交通参与者应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并自觉遵守上述公告内容,对不服从管理而造成交通堵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此公告自向社会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公告。

xx县人民政府。

年12月25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五

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实现阶段性创建目标。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按社区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门口、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有车库的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内。

3.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除业主家庭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小区内停放,包括三轮车,厢货车及各种大型车辆。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内禁止停车。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就是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莫让消防通道成为“死亡通道”,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只要大家共同“发力”,让消防通道成为真正意识上的“生命通道”。

xxx物业管理办公室。

20xx年12月9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依据贞丰县“整脏治乱”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xx年4月2日起,全镇所有载客营运的中巴车一律停放在客车站候客。

2、以新发街路口为中心50米以内的交通道路和空地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3、禁止车辆在董箐路口停车。

4、各种车辆需要在沙坡路口及集镇内其它区域停车的,必须把车有序整齐的停放在镇城管办指定的区域内。

5、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6、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通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并可以依法将该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7、自20xx年4月2日起,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相镇人民政府。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城区停车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管理局联合交警大队集中开展城区公共用地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综合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和管理,经物价部门核定机动车收费标准,现在部分路段公共用地上设置停车位并实行收费管理。

二、工行十字路口至步行街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三轮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应当在人行道上首尾一致,整齐停放。

三、民政局十字路口至工行十字路口、步行街十字路口至王府一号十字路口公共用地上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场(点)有序停放。政府批准停车场(点)以外地段乱停乱放车辆或虽在停车场(点),但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未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市政管理局执法大队联合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锁车加处罚的方式,按照违章停车进行处罚并将车辆拖移到执法部门指定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拖车及停车费用由车辆本人承担。

四、此次整治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驾驶员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特此通告。

xx市政管理局。

xx交警大队。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八

尊敬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区的服务品质,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丢失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虽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1、请购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权属车位上;

2、请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为了您的出行方便,车辆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通道;

4、为了您爱车安全,请勿将停车卡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九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2月23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十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十一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现就车辆停放通告如下。即日起,凡进入公司的二轮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等),均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越过黄线进入生产区。对车辆的停放规范由门卫负责监督和告知。

因运送货物或大件物品而必须进入生产区域的二轮车,由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并电话确认后给予放行,同时需告知限速及停留时间不得过长,车辆离开公司时必须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对进入公司的车辆停放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仍有车辆违规进入或停放在生产区的,公司将对车辆所有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元/次的罚款。

若车辆在公司内造成安全事故,除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外,在生产区内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告中车辆所有人包括公司内员工及外来人员,相关责任人包括门卫及工程承包商。公司员工受到处罚的,罚款在工资中体现;若外来人员受到处罚的,当场到公司财务部交款或在工程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门卫凭财务部罚款单据或工程扣款单给予放行,否则门卫有权扣留车辆。

特此通告。

九月二十九日。

各位车主:

为规范生活区车辆停放工作,人事行政部已将车棚卫生进行彻底清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车辆分区停放。现生活区共有三个车辆停放区,分别为摩托车(含电动车)修停放区、自行车停放区、临时车辆停放区。请所有车主注意将自己的车辆按区停放,严禁混停现象,如发现乱停或违规停放(如占用通道),人事行政部将采取措施对车辆进行扣留,事后请车主至西门岗办理违规停放整改单(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将公布明确)。

二、区域停车规定。自行车停放至黄线内,严禁将车辆停放至黄线区域外,如果黄线区域车位不够,请将车辆停至临时自行车停放区(篮球场西侧)。摩托车(含电动车)停放至黄线内,车主分别从东西两侧通道内将车辆停至内线内,车头方向分别朝南北方。车辆通道禁止停车(如果占用车辆通道,将会导致车辆堵塞,车位不足,影响他人停放)。

人事行政部。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依据贞丰县“整脏治乱”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xx年4月2日起,全镇所有载客营运的中巴车一律停放在客车站候客。

2、以新发街路口为中心50米以内的交通道路和空地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3、禁止车辆在董箐路口停车。

4、各种车辆需要在沙坡路口及集镇内其它区域停车的,必须把车有序整齐的停放在镇城管办指定的区域内。

5、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6、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通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并可以依法将该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7、自20xx年4月2日起,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相镇人民政府。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十二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xx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十三

各位车主:

为规范生活区车辆停放工作,人事行政部已将车棚卫生进行彻底清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车辆分区停放。现生活区共有三个车辆停放区,分别为摩托车(含电动车)修停放区、自行车停放区、临时车辆停放区。请所有车主注意将自己的车辆按区停放,严禁混停现象,如发现乱停或违规停放(如占用通道),人事行政部将采取措施对车辆进行扣留,事后请车主至西门岗办理违规停放整改单(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将公布明确)。

二、区域停车规定。自行车停放至黄线内,严禁将车辆停放至黄线区域外,如果黄线区域车位不够,请将车辆停至临时自行车停放区(篮球场西侧)。摩托车(含电动车)停放至黄线内,车主分别从东西两侧通道内将车辆停至内线内,车头方向分别朝南北方。车辆通道禁止停车(如果占用车辆通道,将会导致车辆堵塞,车位不足,影响他人停放)。

人事行政部。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篇十四

校各部门:

由于市政建设,学校当前停车资源严重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停车秩序,经学校研究,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乱停乱放和未登记的车辆进行整治,望广大教职工按照要求有序停车。现将停车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车辆停放的要求。

1、学校采取服务职工、保障通畅的原则;除学校公务车辆外,每位教职工在校内停放私家车限1辆。

2、学校停车区域分为东校区(北区、南区)和西校区。

3、工作日期间,家住学校以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南区”,家住学校以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除学校公务车辆,东校区一般不得停放过夜车辆。

4、三菱电梯、餐厅、超市或工程施工人员应将车辆临时停放于学校西校区。

5、除工作日外,因公到校的教职工可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临时停放过夜车辆应在学校保卫组登记备案。

1、家住学校以北的人员(39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北区”(综合楼南、北两侧停车场)。

2、家住学校以南的人员(37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南区”(公寓楼以南停车场)。

名单所涉及人员均有固定车辆停放,如有增加应到保卫组登记备案。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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