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处分申请书范本 处分申请书格式范文(二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8: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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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两个处分申请书范本一

(一)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方面。一是在学深悟透上还有欠缺。二是以知践行上还不到位。三是在跟进落实上还有差距。

(二)带头牢记是什么、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心怀“国之大者”,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好当前工作方面。一是以新发展理念创新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增强。二是以系统观念强化xx还不到位。三是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力度还需加强。

(三)带头践行xx发展思想,尊重群众意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带头学习运用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方面。一是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

(五)带头深刻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带有实用主义倾向,导致思考领悟不系统不深入,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认识不到位,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离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谋划推进工作前瞻性、创新性不足,工作亮点不够突出。

(二)严实深细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不够。工作中重安排部署、轻跟踪落实的倾向还没有彻底扭转过来,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究以及建章立制等具体的任务落实中,深入持续跟踪督导力度不够,压实责任方式方法不多,工作作风没有完全做到严细深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效。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够牢固。

(四)攻坚克难的精气神还不充盈。面对难点困惑和工作短板,缺乏深入调研和思考,缺少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缺乏积极进取的强大动力和责任担当的强烈使命感,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推动工作创新不到位,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敢涉浅滩的精气神不足、进取心不强。

关于两个处分申请书范本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党组织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志们分享我的学习体会。2005年,我光荣的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对我而言,党员这个称号,由最初的荣誉逐渐变成了责任,我衷心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培养。通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更加深切的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现在请允许我将我的学习体会与同志们分享。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感受

到了两个字,一个是“严”,一个是“新”。修订后的条例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严”,新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党纪严于国法,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从本条可以看出,不仅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党纪追究,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也要受到追究。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党员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接受党纪处分。因此,请同志们一定注意交通安全,这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负责。还有,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

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这条加强了群众对党员的监督,给党员上了“紧箍咒”,以后会更少的出现“我是局长我怕谁”、“我是团长我怕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也要求全体党员提高个人素质,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言行。

第二个是“新”,我们不难看出新条例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与时俱进,将十八大以来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如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就将新的传播形式纳入到党员监管范畴,比如微博、微信,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自觉抵制通过微博、微信传播的不良信息,还应积极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社会正气。还有第九十六条至一百零二条分别规定了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楼堂馆所违规;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举办节会等应受到的党纪处分,这是对八项规定的制度化,将八项规定上升为党的纪律,这就要求执行八项规定只能更严格,不能松懈。还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具体体现,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

相信随着新准则、条例的实施,我们党的纪律将更上一个台阶,党的风气将更加正派,我们党将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更大的胜利。我的体会分享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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