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 一人兼两岗加薪申请书(9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8: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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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一

2、累的时候告诉自己,我不能倒下,因为我没有依靠

3、我的不开心,我的难受,我都尽量留给了自己,我也从不指望任何人心疼我,为我扛下所有。

4、现在站在高处的那些人,都曾经历过不为人知的暗淡时光,都曾度过一段没有人支撑的日子。

5、没有依靠,所以心神不宁,我不敢伸张,但若到了尽头,也就无所顾忌。

6、一个人的夜,一个人的酒,痛了累了伤了,没人依靠

7、我还在坚持什么,没有温暖的家,没有人关心,没有可以依靠的肩膀,想想真的不如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至少不会有期待。

8、经历越多就越不想说话,环境的不同,想说的话别人未必能懂,也就慢慢学会了自己承受。

9、多想能有个人依靠,真的太累了,力不从心,要多坚强才能看起来无坚不摧,可是我只有一个人,没有依靠更没有怀抱。

10、才没有人会管你过的怎么样也没有人会管你心情好坏你永远只能依靠你自己你也永远只有你自己。

11、如果没有依靠,就试着去孤独。如果感到孤独,就去寻找依靠。如果孤独,且无依靠,就去找个爱好。

12、有时候真的很无奈!委屈难受。却感觉没有依靠。

13、有人保护、被很好地保护人才可以不用心计,保持纯洁无暇;没有依靠的人却无心计、单纯,就是愚蠢。

14、云累了躺进天空的怀抱,鸟累了,靠在大树的身旁。可是我呢?累了,自己撑着,痛了,自己忍着,有谁做我的依靠?

15、这两年知道的一件扎心事:我们推崇敬仰的独立自主,不过是因为没有人可依靠罢了。

16、若你觉得自己没有依靠可寻,那就做一个让身边的人能够依靠的人,无论依靠的是哪一方面。

17、其实她并非外人看起来那么坚强。而是她没有脆弱的资本。她并非喜欢独自漂泊,而是她真的没有依靠。

18、如果你有一天累了却没有依靠,那就请往后倒吧,我一直在你身后。

19、人这一生,太多不容易,也没人能给你依靠,只有“自救”

20、世上最可怜的事莫过于没有依靠,最可悲的莫过于有了依靠他确对你不闻不问。

21、成年人的世界唯独快乐是假的,其他的都是真的,心难交是真的,无助是真的,迷茫也是真的,钱难赚也是真的,依靠不了别人也是真的

22、现在真的就是没有人可以依靠了,我现在是孤身一人了,这个认知真的需要时间来消化。

23、不在喜欢一面无际大海,空旷的没有依靠,翻了翻角落里故事,原来,有一角是,荒废,因此喜欢上颓废风格。

24、我坐在黑暗的世界里,用没有依靠的姿势,你用悲伤的声音,为我呼唤出黎明。

25、我只是一个游走在黑夜中寻找光明的孤独灵魂,没有依靠,不需要陪伴。

26、最可怕的不是没有依靠而是你一直觉得自己有。

27、我知道现在状态不好,可又不知道该怎么改变,身边没有人可以依靠,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分担。总是突然就会想哭。

28、我一个人,没有依靠地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下生存,不要指望我会把重心放在你身上。

29、生活是一场恢弘壮大的征途,可以没有依靠,背景,读写自己的传奇,争与不争,自有属于你的世界。

30、女人,变得坚强,是因为没有依靠。男人,变得纨绔,是因为依赖。

31、如果以后你离开我了,没有依靠,请你记得我一直在原地等你,我永远只当你依靠。

32、没有人会成为你的依靠,亦没有人会为你考虑将来,你是个孤独者,既然注定孤独,那不如学会与孤独相处,何必强行拉上别人同行。

33、生活迈入了新的轨迹,一个没有依靠的人,他没有选择的权利,自一开始就要忍让,因为他懂得。

34、酸甜苦辣我自己尝,喜怒哀乐我自己扛;我就是自己的太阳,无须凭借谁的光。

35、人生,没有人可以依靠,也没有人替你坚强!生活不需要抱怨,苦出来的才叫生活;日子不需要计较,熬出来的才叫日子。

36、成年人的世界大部分快乐是假的,钱难赚是真的,心难交是真的,无助是真的,回头一看,没有人依靠也是真的。

37、就算我用尽了力气挽留,该走的还是会走,没有谁会为谁停留。

38、成长的路上,没有人能够帮你,只有靠你自己,才能真正打破所有的桎梏。

39、没有人可以依靠,如果你真的走到了困境中,那么就只能依靠你自己自救了

40、他没有依靠,独立地生活。但在那种独立的,没有依靠的状态中,巨大的'神秘打了它们的门,伟大的花朵开放了。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 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是在长期为人民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培养起来的。在首钢任会计时她便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退休后,本该在家安享晚年,但她不忘自己的党员责任,热心社区事业,连续五年担任大红门街道西罗园南里社区居委会书记,为这里的居民做实事办好事,赢得了居民群众的尊重和爱戴。用她的话说:“只有退休的干部,没有退休的党员。”,因长期的奔波积劳成疾,先后做了摘除脾肾的大手术,她主动申请辞去了书记职务。但她没有在家静养身体,而是义务担任了第四党支部书记。后期,她自知患肝癌,但为了不麻烦别人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病情,依然奋斗在生命的倒计时里。同志的道德境界和思想品格,特别是她身上体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奉献不止的精神,值得我们每名党员深思。

一、孜孜以求保党性

作为社区党务工作者,周安妮时刻注重保持党员形象,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她曾说:“只有学习,才能保持党性不衰”。她所在的支部委员黄凤霞回忆说:“是个特别爱学习、能钻研的人,我们的支部生活丰富多彩,都是周安妮亲自组织的。她走了,对我们的支部建设损失很大,同事们都非常怀念她。”

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自学。无论走到哪,她都随身带着笔记本。每天坚持看报纸,只要有关社区建设、党建方面的信息,她都会摘抄下来或者剪下来粘贴在笔记本中,并形成了《坚定理想信念篇》、《必须勤奋学习篇》、《切实履行入党誓言篇》、《发挥余热为人民服务篇》等多个自己学习体会集,还多次在《北京晚报》上发表文章。

先进的理论知识不仅仅是用来武装头脑,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所在的社区属于老旧社区,老年人比较多,支部70岁以上的老党员占70%以上,还有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社区但人不在社区居住。如何搞好学习教育,提高社区党员党性,是周安妮考虑最多的问题。她主动创新学习形式,对有学习能力的采取自学、听党课、写读书笔记等形式开展学习。为了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每次党课前都准备有奖知识问答,给支部党员讲述生活、健康小常识,大家一起唱革命歌曲等。她还自编了《老人拍手歌谣》,提倡文明礼仪、社区和谐;《邻里之歌》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教育邻里团结友爱;自编小品来表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大变迁、居民生活大变化。小品《我是社区一员》,传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理念。

这些歌谣简单易学,朗朗上口,形式各异,传达最新的讯息,满足了老党员学习的渴望,对社区和谐发展发挥了推助剂作用,真正做到了形式创新和先进文化传播人的作用。

二、关爱行动写真情

在党员的眼里,是个学习认真、党性修养极高的领路人;在居民眼中,她是人们敬爱亲切的“大姐”。居民哪家有事都愿意找周大姐说一说、诉一诉。

支部每个党员的生日,周安妮都记得清清楚楚。凡在支部过生日的,她一定会亲自送上祝福,自制一份小礼品、一张贺卡或一个“福”字;对于那些已搬迁的党员,她想方设法联系,打电话祝福。礼物不是很贵重,但却温暖了每名党员的心。她经常说:作为一名支部书记,只有时时想着大家,多为党员服务,才能大家体会到社区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才能使那些下不了楼的党员们知道我们的党、我们的支部没有忘记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关心着他们。

煤气管道改造问题,是西罗园南里社区的一大难题。从开始,就开始四处奔走呼吁。她自费打车,多次去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在同志生病住院期间,她还关心地问煤气管道有没有改造好。在她的奔走呼吁下,煤气管道改造问题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居民无不拍手叫好。

三、丹心一片谱和谐

作为一名党员,内心和谐,家庭和谐,才能走出家门为社区和谐出谋划策。在家庭关系上,她是创造和谐的好例子。长得很瘦小,看似弱不禁风,但却有着一般人难有的坚强意志:孩子9岁时丈夫去世,她一人担当起抚养孩子的重任,生活十分拮据。几次摘除脾肾的手术和后期肝癌,使其身体羸弱不堪。她生前,拖着病弱的身体,不仅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和两周岁的孙女,而且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社区工作上,能够真正照看孙女的时间并不多。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工作和家庭的关系、做到家庭和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子曾心疼地埋怨:“这个工作不挣一分钱不说,还把自己的身体搞坏了,有谁知道你这么辛苦,值吗?”虽然也遭到过家人的误解,但她仍然执着地坚持着,最终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在儿子眼里,她是位好母亲;在儿媳眼里,她是个好婆婆、好奶奶,家庭关系处理得十分融洽。就像她曾说的那样,“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社会要和谐,首先家庭要和谐”。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走出家门到社区,她依然是“大事小事,事事关心”。和她同住一楼的居民都知道,在她未搬来之前,楼道环境卫生是比较差的。周安妮来后,主动打扫卫生,清洗楼道,使环境卫生逐渐干净起来。但还是有乱扔袋子、烟头的现象。每天灰尘较多,楼道扶手也很脏。又创新方法:她把用过的矿泉水瓶制作成小垃圾篓放在墙角拐弯处,收集烟头,定期清理。让大家更加感慨的是,因她本人住五楼,她在楼梯扶手处绑一抹布,每天下楼都擦拭扶手,这种习惯她一直坚持着。

她是个闲不住的人,还是个爱管“闲事”的人。看到楼道内、社区里有小广告她都主动去清理,就连晚上出来遛弯时也会随手将路边张贴的小广告清除掉。她一如既往地工作着、用自己实际行动影响着身边的居民。群众生活上有困难、家里闹纠纷等方面的大事小情,都愿意同她聊聊,她被大家亲切的称为“群众的贴心人”,而她也执着地爱着社区、爱着居民群众,爱着这份沉甸甸的平凡。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四

20xx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因为它承载了我太多的付出与收获。20xx年我有幸成为河北滦平特岗中的一员,虽然三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但它却清楚的记录了我工作的点点滴滴。时光在变可对工作踏实勤奋的态度始终如一。现将我的特岗之路记录如下:

我坚信: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刚参加工作时不懂课标的我空有书本理论,课堂上的种种不适,班级管理中的事情千头万绪让我陷入无比艰难的境地,因此我要想搞好教学就要比别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每天晚上加班到十点钟。凭借一身不服输的干劲以及老教师的指导我开始适应并且熟练了工作,在刚参加工作的第一个年头我就在“特岗教师大比武”中《认识自然数》一课荣获“二等奖”。

我经常抽时间同学校的其他老师交流,其他教学组组织的活动我也参加,每周必听两堂课,“择其优者而从之”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我。同时我还主动邀请学校的老师听我的课,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三年时间我做了8次公开课,并且都获得可喜的成绩。值得一提的是20xx年,在“相遇问题”一课上,我所创设的“激趣---游戏---探疑---解惑”的教学模式深受学生的喜爱领导的好评,通过一个简单的小游戏帮助学生理解了“同时相对开出、相遇时间、速度和、总路程”等一些抽象名词,轻松的突破难点,唤起了孩子的热情。

除此之外我还自学教育学,心理学,班主任管理学,魏书生老师的讲座光盘是我的最爱。我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耐心辅导学生,教学相长,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地对学生的答案做出分析,找出学生的优点进行鼓励,慢慢的竟游刃有余轻松自如了,所带的班级不仅成绩取得长足的进步而且在班级量化中名列前茅。当流动红旗一次又一次悬挂时我的喜悦溢于言表,这是自己的工作业绩,是学校对我付出的肯定,我把班级管理的点点滴滴整理成册《春雷班班级文化建设记录册》诞生了。我终于用自己的真诚和努力赢得了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的信任。

用心思考是干好工作的关键。如何有效教学、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利用工作之余,我多方搜集资料,将好的经验与构思应用于自己的教学之中。坚持每周听课,同做课老师面对面的交流,吸取同行的教学方法,并撰写数十篇心得体会。20xx年撰写的《浅议语文教学中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中国基础教育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全国中青年教师(基教)优质课大赛”活动中荣获“二等奖”。20xx年20xx年我都喜获“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

我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尝试“分层教学”,布置个性化作业,增强了各个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作业面批面改、个别辅导、情感鼓励不同的辅导方式,抱着不使一人掉队的信念,使每个层次的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虽然这样大大加大了工作量,可是我甘之若饴。

我做到:衣带渐宽终不悔,俯首甘为孺子牛

教育的核心真谛是关爱,要用爱与学生沟通,关爱学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我对学生循循善诱,学习上耐心帮助,生活上关心体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与学生谈心。课上我是老师,课下我是朋友。对个别孩子多次家访,特别是调皮的、单亲的以及家庭比较困难的同学。

我所带的班级中有一位调皮捣蛋的男生,他早晨按时在家出发不来学校私自去玩,我早晨点名时及时发现通知家长,焦急的同家长一起找孩子,几乎打遍了班内每一个孩子家的电话询问。那时候我气坏了心想:“这孩子,找到他后我一定狠狠的教训他”可是找到孩子的一瞬间我只是冲上去把他揽在怀里,总算找到了。我没有以质问的方式问孩子,而是和他促膝长谈,使他真正认识到错误并且改正,帮他建立起提高学习成绩的信心,让他一步一步认识到学习不是负担,体会到学习的乐趣,这位同学开始端正了态度,虽然成绩只有小小的进步可是我已经心花怒放了,但是我还是时刻注意他的动态,适时鼓励他,避免他犯老毛病。这名同学的转变让我更加坚信“每一个孩子都是可爱的”。没有坏学生,只要有方法,就能取得成功。

教育是一个播种爱,收获喜悦的过程。我的努力孩子们都看在眼里。他们信赖我尊敬我,他们会在课前擦干净讲桌,倒好热水,为了少些粉尘,他们每节课后第一时间用湿抹布擦黑板。一朵朵漂亮的折纸、一封封心里话、一件件他们精心制作的小礼品,这是一群农村孩子对老师最淳朴的爱的表达。那天我走进教室同学们震耳的声音:“老师!生日快乐,祝我们的老师永远年轻漂亮”我已热泪盈眶。我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学生的爱。我们体验着爱与被爱,我们演绎着感动于被感动。有这群可爱的孩子我怎么能不献毕生忠诚与教育事业?

我保证: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滦平是我工作的“源泉”是我踏上社会的“基石”。 咕咕之泉滋润着我,它给我源源不断的滋养。在坚实的基石上我可以甩开臂膀奋力拼搏。作为特岗教师平淡艰苦之中以求进步与光辉。和谐努力之中以求发展与希望,安定锻炼之中以求满足与庄严。

人民教师的称号太光荣太伟大了,我问过很多老师,他们依然感到身上的担子沉重,虽然工作三年我有一定的收获,但仍旧生怕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疏忽“误人子弟”。况且时代在变,教育在变,这就要求人民教师要与时俱进,不断接受新知识,积极实践,善于积累,勇于创新,争取不断超越自己。选择教师这个职业的同时我就确立了终身学习的目标,用青春照亮光辉的事业,用智慧浇灌美丽的花蕾,用奋斗诠释教师的人生,用成绩回报家长的厚望。

我常常这样告诫自己:我必将用爱心和真诚点燃大山的希望,用激情和梦想诠释一生的不平凡 。也许一个人的力量还远远不能让孩子们心里铺满阳光,所以我期待着有更多的特岗教师走进学校,走入农村的教育事业。特岗的三年已经接近尾声,如果政府接纳我们,当然我非常愿意扎根这片沃土,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价值。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五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缴纳出资期限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一般自章程签订20年)

货币

例如:2034年3月2日前

货币

合 计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可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六

为进一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气氛,体育部将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娱乐活动来陶冶同学们的高尚情操,展示同学们的体育才华,分享个人的技能特长,让广大的同学们热爱体育、热爱生活、融入一个大集体!

具体工作计划有:

一、九月上旬:做好“迎新生”入校工作,把老师安排体育部份内的工作坚决做好,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尽力把每名新生安排到位。刚开始就要做到让新生对本院的学生会感到有责任心、有威望、热情高的目的,让更多的有责任心的新生积极报名学生会。

二、九月下旬十月初:把“学生会纳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严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让每位学生感到满意,让每位老师感到满意!

三、十月下旬:如果能策划开展一场“舞会”的话,体育部将积极参与当中,舞会前积极把场地布置安排工作做好,维持好场内秩序,积极带动每一位在场者参与之中,坚持做到体育部无一人提前离场,做好收场工作。

四、十一月上旬:“迎新篮球赛”开赛前积极备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各场赛事顺序,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把每场篮球赛顺利开展,也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制度,注重安全问题,让“迎新篮球赛”取得圆满成功。

五、十一月下旬:“迎新晚会”开展前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宣传,让每位热爱表演、有才艺的学生积极参与晚会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管理好场内秩序,做好“干干净净的来,干干净净的走”的卫生要求,把每年一度的“迎新晚会”开展的更加精彩,更加辉煌!

六、“乒乓球羽毛球比赛”、“三人篮球赛”、“趣味运动会”积极主动拉赞助进行开展,尽量减少体育学院的费用开支问题。把每场赛事做到圆满!争取搞一些创新!

七、做到“计划---工作---总结”方案:

通过各项工作的科学准备与计划,做到各个突破。

目的:

同时做到行之有据,事后总结,为今后工作开展积累经验和教训。

具体措施:

在进行各个工作前做好书面计划,工作事后书面总结,使体育部工作资料化。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七

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五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出资额为五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jian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1)提取法定公积金10%;(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di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ba工,政fu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八

“郑老师好”,每天这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由刚听到时的温暖与新奇到现在的常温与习惯,我的顶岗实习工作已经进行了三个多月,在这三个月里我经历了由陌生到熟悉,由紧张到自然,由空虚到充实的转变。

实习中期被大家普遍认为是实习疲惫期。因为这段时间,大家对实习学校的环境已经熟悉,与学生和老师的关系也都比较融洽,都步入了讲课的正常轨道。这种安逸舒心的环境很容易使我们安于现状,出现“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疲惫心理状态。

刚进入中期的时候,我也存在这种状态。自己独立带一个普通班,两个实验班我跟我指导老师一人上一星期。那时觉得,既给普通班上课又给实验班上课,平均一星期至少8节课,锻炼的机会也不少。于是就从心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备课没有以前用心了,做课件没有以前精心了,慢慢的我觉得我的讲课效果不如以前好了。察觉到这些后,我开始反省自己,庆幸的是,对学生们负责的责任心使我重新找回了认真备课的感觉,因此我的课堂又焕发了生机与活力,我很高兴,学生们也很高兴。

随着这种疲惫状态的改变,我积极工作的热情又被激起。在这段时间,我们在二中实习的所有实习生以及我们的驻县老师,还有我们高一的所有政治老师都听了我的课,并且对我的课进行了点评与指导。虽然大家都说我的课讲的不错,但是我也很清楚自己的不足。在实习的最后一个月,我会尽力的弥补自己的不足,虚心的向其他老师请教,争取创造出新的优点。遗憾的是没能让我们河北师范大学来威县广宗做教学指导的王老师和夏老师听评我的课,由于时间的仓促我也很能够理解,我相信以后一定会有机会的。

在实习中期,我们高一年级还组织了开学以来的第一次考试也就是期中考试。我参加了出题、监考、独立阅卷及阅完卷以后的涂卡读卡工作。这次考试检测了老师们的教学效果和学生们的学习效果。在这次考试中,我独立带的普通班高一三班的政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第二,第一名是我任课的实验班高一一班,第三名是我任课的实验班高一二班。考试成绩得到了指导老师及年级主任的认可,我自己也觉得付出总会有回报。

11月中下旬,我跟实习生,组织策划了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参加的“感恩二中,歌唱祖国”歌咏比赛。从开始制定活动方案到具体的人员分工、领导嘉宾的出席、评委老师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格还有赛前各班的排练,我都全身心投入。最后,比赛的顺利进行及圆满成功,得到了学校领导及年级主任的赞扬。同时也激励了高一年级的气势,增强了各班的凝聚力,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比赛中我担任主持人,没有主持经验的我,凭借自己的从容与淡定,勤劳与付出,得到了校长的夸奖,比赛当晚就决定让我作为教师代表在全体学生面前做国旗下讲话。这使得我又高兴又觉得有压力。那几天我一直在鼓励自己,既然领导让我去就说明我有一定的实力,好好准备,一定不能辜负领导们的期望。后来的国旗下讲话还算顺利(音响设备出现了点问题)

我心里也比较满意。

就这样,中期的工作说多也多,说不多还真是多,在忙忙碌碌中结束了。对于中期的工作,我有一点感触,那就是,在工作中少一些抱怨,多一些勤奋,要尽力参与到学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把做每一件事情当作一次锻炼一次经历,做到问心无愧,心态永葆乐观。这样对我们以后参加工作也是一种经验,我们的顶岗实习工作才会更加有意义。

朋友们,让我们集聚力量快乐的'度过在二中的最后一个月,珍惜与二中所有人的每一天!

有关一人两岗补贴申请书(精)九

甲方: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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