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汇总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6:0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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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一

根据x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鹤山街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制,组织驻村干部和涉农部门人员逐村逐户核实补贴面积,严格数据采集岗创建清册,认真录入补贴数据。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设置补贴标准、认真进行补贴对象身份核查、完成补贴账号提取,同时涉及补贴的村社区务必根据上级财政局规定将各村社的补贴表公示一周时间,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有效确保了此项惠农措施落到实处。

三、摸清底子,全面兑付。截止目前,全街办已全面完成xx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发放工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xxxxx余亩,按照xx.x元/亩的补贴标准,共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xxx余万元,惠及农户xxxxx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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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二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xx〕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

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

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鉴于江州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存在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农户信息漏缺重复等诸多困难及原因,截至目前还存在部分标段农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结合江州区实际,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仍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乡镇政府、农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乡镇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要将农户补贴原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20日前分别上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补贴标准。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登记、审核、汇总上报的面积,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再确定江州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4月10日前)。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按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补贴面积核实、录入(2021年5月10日前)。

二是农户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收集所辖各村的农户信息、补贴面积(已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经审核确认,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

(三)补贴面积公示、汇总、上报(2021年6月10日前)。

由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负责补贴面积的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2),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说明及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办、农场公章后,由乡镇、街道办、农场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重新核实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农补系统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以正式红头文件呈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上报文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补贴面积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计局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补贴面积资金分配报审和批复(2021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江州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六)公示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街道办、农场名义,对所辖所有村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

(七)发放补贴资金(2021年9月30前)。

江州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批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八)完善档案管理(2021年10月20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上报补贴汇总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江州区政府负总责,成立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江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农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管。

1、各乡镇严格核实农补补贴面积,不得虚报漏报。对虚报漏报、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3、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处罚的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三)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xx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补贴政策基本情况。

一是坚持综合核定的原则。按照全市2019年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来核定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项目的补贴面积及补贴资金。二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要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和以全市的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为补贴测算分配依据,所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均列入补贴范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列入补贴范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已享受国家补贴的退耕还林耕地和政府有明文禁止开荒种粮的滩涂和山地,即使实际种植了粮食,也不得享受补贴。

5、补贴标准。

2020年,上级下达给市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总量为2056万元,2019年结余万元。总金额为万元,按补贴面积为亩测算,补贴标准为元/亩。

(二)补贴面积和资金的申报核定。

各乡(镇)按照测算出的《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面积及资金分配表》中的测算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制出《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农户花名册》后,在各村民小组、自然村进行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农户花名册经公示无异议后,交由村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市农业局按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要求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单户农户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要求在花名册后附土地承包证复印件(村、乡两级的证明材料)。为确保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单户农户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对查实为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享受补贴面积。补贴面积经市农业局审核合格并报市财政局同意后确定为最终补贴兑付面积,并按标准下达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和程序。

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直接兑付给农户,具体程序为:

1、各乡(镇)财政所及时通知当地农村信用社按照公示无异议并经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的《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农户花名册》,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各补贴农民的“一折通”帐户中进行兑付。

2、补贴兑付工作开始后,各乡(镇)财政所要及时在“云南省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网络版)上报补贴兑付进度情况,在补贴兑付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输入“云南省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网络版)。

3、补贴兑付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财政所及时到市财政局核账。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补贴面积审核小组、资金兑付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市农业局局长任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市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和市农村经济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政策解答、工作督促、文件制定等日常工作事务。补贴面积审核小组由市农业局副局长任组长,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工作人员为成员,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补贴花名册对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资金兑付工作小组由市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任组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为成员,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

(二)完善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成立相应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负总责,要将本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同时要抽调熟悉情况、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小组,实行专人负责和专人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补贴周报、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强制用补贴资金抵交任何款项;凡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分级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各村民小组负责本村民小组补贴农户和补贴面积的收集、审核、公示和农户签字确认等工作,要将所有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都纳入补贴范围,做到不重、不漏,要求每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各村委会负责村级汇总,并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各(镇)负责乡级汇总,并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补贴农户的5%;市农业局负责市级汇总,并对部分补贴农户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市财政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各乡(镇)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各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既明确分工又通力合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痕迹管理,执行信访受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张榜公示制度。各乡(镇)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要进行张榜公布,严格执行张榜公布的时间要求,并认真做好公示痕迹资料的采集、保管,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和各级、各部门的检查,要求补贴花名册必须要有农户签字或手印;二是乡级和市级抽查资料要齐全入档,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和各级、各部门的检查;三是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信访受理制度,对补贴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五)落实经费,保障工作。为保证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要积极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核实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资金以及检查验收工作等,以确保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

(六)创新工作方法,引导农户逐步走向绿色生态的农业生产道路。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结合开展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制定出台奖励措施,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进行地力培肥,逐年提升耕地地力。各项农业科技项目向少施化肥和少打农药的农户倾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扎实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广泛动员群众积极积造有机肥,并在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用量。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引导他们使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措施防治病虫害,以达到减少农药用量的目的。

(七)采取多种行式,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市文体广电和外事任务局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乡(镇)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将各农户的补贴信息告知给农户。

(八)加强绩效管理。根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各乡(镇)要按照绩效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也要适时开展绩效跟踪和考评。

(一)公示工作不够规范。按要求所有补贴面积、标准必须以《补贴农户花名册》的形式在各自然村进行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但有些村在公示时只在村委会集中公示,存在公示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公示材料张贴不规范和痕迹资料不全等现象。

(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有部分农户对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了解不透彻,误把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当成其他惠农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工作经费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费作保障。由于市级财政困难,无力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而州级虽然安排了部份工作经费但与庞大的工作量相比杯水车薪,导致补贴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不够的情况,使得有些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被及时的发现从而延误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期。

四、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一)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法律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和出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对所有流转土地实行台账制逐级备案,做到营经权和受益权相统一,切实贯彻落实“谁种植、补贴谁”的补贴政策。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开展政策宣传培训会等形式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进行地力培肥,逐步减少化肥用量,逐年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达到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的补贴目的。

(三)加强痕迹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张榜公示制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要进行张榜公布,严格执行张榜公布的时间要求,并认真做好公示痕迹资料的采集、保管,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和各级、各部门的检查。二是认真执行信访受理制度,对补贴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四

我镇辖10个自然村,一个居委会,85个村民小组,5400余户22000余人。为了使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村社到农户,形成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年初镇三级干部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宣讲耕地保护政策,要求村两委召开会议,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职责,同时与各村组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聘请村有威望有责任心的同志为国土资源信息员、专门负责本村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利用现状动态信息和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报告破坏耕地、违法占地的行为,并首先加以制止。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送宣传资料5000余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政府组织力量不定期的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发现情况立即制止纠纷。

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五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根据《xx县农业局、xx县财政局、xx县农经局关于印发〈xx县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镇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引导。

我镇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调整完善后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核实拥有耕地承包权种地农民的基础信息及补贴面积。

(一)20xx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数据以20xx年补贴兑付完成后为基数修改基础信息及增、减直补面积。

(二)核实好农户基础信息,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存折帐号(邮政储蓄存折户)、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栏,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存折信息与身份证件、户口本一致,身份证号码是第二代18位数身份证号码,农户联系电话真实。

(三)系统及“补贴面积汇审表”中农户总户数是有补贴面积的农户总户数,在系统中删除了没有补贴面积的农户信息。

三、认真收集资料。

我镇收集纸质资料存档的有:

2、分村补贴的汇总表。

4、镇、村两级公示图片(含电子版)。

5、其他相关资料。

四、强化公开公示。

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是镇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我镇于20xx年7月1日收到今年经县审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在20xx年7月2日通知各村回镇领取公示表回村公示,于20xx年7月8日公示结束,镇级公示同步进行;在公示期间,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镇在公示结束后立即收集各村公示图片,并上传相关信息数据。

五、及时上报。

1、及时报送汇总审核表。我镇于20xx年6月11日上报经镇长签字、政府盖章后《20xx年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审核表》(即表1、2、3)到县农经局、财政局审核备案。

2、及时上传系统数据。我镇于20xx年6月18日上传《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面积等准确数据给县财政局农业股413室。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省、成都市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道明镇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道明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确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三、主要工作做法。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予以调减。

四、公开公示监督。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后,经我镇政府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格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五、健全完善制度。

我镇政府建立、健全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20xx年实际补贴面积25860。71亩,补贴户数6064户,补贴资金2441251。02元,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根据《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是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镇村社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耕地面积核查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现。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性,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三、掌握原则对象,按照程序工作。

20xx年必须按照国家“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农户。面积核查必须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直发,保证资金足额兑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督查。

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六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

“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从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全面做好我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配、发放和管理等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开展农业“三减”(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行动的重要手段,是适应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建设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配套措施,是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有效途径。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

为便于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管理,根据国家

“三项补贴”改革政策要求和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地方有关补贴拨付渠道不同的实际情况,省内市县和省农垦总局分别按照国家下达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

借鉴相关省区市改革思路,长远考虑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按照国家部署,2018年末完成),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证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目前,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2003年农业税纳税面积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包括纳入粮食补贴范围的工资田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平稳过渡。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市县农业

“三项补贴”资金规模和市县应补贴面积,2016年全省市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其中,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直接用于耕地地力提升的资金要达到每亩10元以上。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市县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

我省市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县(市)财政部门通过

“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在“一折(卡)通”摘要中注明“地力保护补贴”。

从今年秋季开始,积极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试点,探索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集中部分资金,对实施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补助,促进全省农村实施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方法的面积达到2000万亩。

农业

“三项补贴”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地力保护。市县财政、农业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做好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采集、审查核实、上报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各乡镇要通过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流转土地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对于因政府征地等原因减少补贴面积结余的补贴资金要及时缴回专户并按照规定上缴省级财政,不得存储在除粮食风险金专户外的其他账户中。各市县要将补贴工作经费重点向乡镇倾斜,主要用于核实补贴面积、建立补贴公示制度、推进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补贴监管等工作。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县为单位,由乡镇组织村级对农户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做出评估,把每亩地10元钱的地力提升资金用好。具体办法由省农业部门另行制定。

继续落实

“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求,即:农户补贴面积和补贴数额张榜公示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其他部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补贴资金。同时,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工作制度,坚持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做到态度耐心,工作细心,限时办结,争得群众理解和满意;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今年是我省推进农业

“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第一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的基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补贴改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对于农民提出的建议和疑问要耐心倾听和解答,增加政策透明度,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促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七

为切实做好我乡xx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根据x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核实xx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市农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xx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乡开展此工作总结如下:

我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调整完善后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xxxx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数据以xxxx年补贴兑付完成后为基数修改基础信息及增、减直补面积。

(二)核实好农户基础信息,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栏,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存折信息与身份证件、户口本一致,身份证号码是第二代xx位数身份证号码,农户联系电话真实。

(三)系统及“补贴面积汇审表”中农户总户数是有补贴面积的农户总户数,在系统中删除了没有补贴面积的农户信息。

我乡收集纸质资料存档的有:

1.分农户的补贴明细表。

2.分村补贴的汇总表。

4.乡、村两级公示图片(含电子版)。

5.其他相关资料。

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是乡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我乡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今年经市审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在xxxx年xx月xx日通知各村回乡领取各村农户信息表回去进行核实,走访农户,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乡在公示结束后立即收集各村公示图片,并上传相关信息数据。

1.及时报送汇总审核表。我乡于xxxx年xx月x日上报经乡长签字、政府盖章后《xxxx年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审核表》(即表x、x、x)到市农发局农经科、财政局审核备案。

2.及时上传系统数据。我乡于xxxx年xx月xx日上传《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面积等准确数据给市财政局。

3.及时报送书面文件。我乡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书面文件、后附经乡长签字、政府盖章的分乡乡、村补贴的汇总表,同时报送乡村两级公示图片。

目前,我乡xx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涉及资金已发放完毕;xx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已基本结束,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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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八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省、x市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道明镇xx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道明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我镇确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予以调减。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后,经我镇政府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x天,公示格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我镇政府建立、健全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亩,补贴户数xxxx户,元,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的填报、核实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村级组织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国土等权威部门的介入,易造成村级组织对应调减的耕地面积造成界定不清的情况出现。建议由国土等权威部门介入耕地面积的核定,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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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九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国土、农业、财政所、纪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镇的耕保工作。同时,建立了《镇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奖惩办法》,形成了全镇土地耕保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止耕地闲置、抛荒。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种植的用户荒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三是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民建房或场镇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土地巡查制度,组建了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信息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巡查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用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耕地保护补贴申请书简短篇十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省、成都市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道明镇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道明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确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三、主要工作做法。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予以调减。

四、公开公示监督。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后,经我镇政府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格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五、健全完善制度。

我镇政府建立、健全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20xx年实际补贴面积25860。71亩,补贴户数6064户,补贴资金2441251。02元,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此次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的填报、核实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村级组织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国土等权威部门的介入,易造成村级组织对应调减的耕地面积造成界定不清的情况出现。建议由国土等权威部门介入耕地面积的核定,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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