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责任协议书如何写 监管协议书文字格式(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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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监管责任协议书如何写一

你们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20__年,我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特倡议如下:

一、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有幸福生活。

我们真诚邀请每一位群众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积极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建言献策;从自身做起,关注食品安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主动为“创建”献计献策,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强化企业内部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公信力,营造公众饮食安全的诚信环境。

三、上下联动携手并肩,凝心聚力共治共建。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食品安全为最大民生,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通力协作,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为抓手,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认真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共同开展社会监督,围绕中心,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如果您接到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电话,请配合接听并给予正面积极肯定的答复,这对创建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县广大群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增光,为建设“活力绽放、精彩纷呈”的浙西新明珠添彩!

有关监管责任协议书如何写二

1 、 . 推进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 。 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县卫健委对县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专题调研,形成反馈报告,督促医院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标十三项核心制度,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县医院管理章程》。二是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鼓励各医院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公示制度,对医院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患纠纷内部调解,2020 年调处医患纠纷21 例。三是推动社会监督。邀请讲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和执法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县营养协会开展“健康生活、法治郎溪、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健康权益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平台监督,2020 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 件,办理信访监督2 条,群众监督投诉11 条,网络监督58 条。

2. 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 一是优化 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通过迁移办事窗口、设立专员, 办事流程简化到“一网一门一次”, 申报材料精减达68% ,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成立郎溪县卫健系统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专家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风险排查,指导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三是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从业人员、药品采购等监管。 实行全县二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药。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受贿、医务人员“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3 . 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 。 一是 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改革 。 推进资源整合,将各乡镇卫计办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部署、推动、培训、业务指 导、稽查等,各乡镇卫计办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村计生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构建县、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院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项基金22.87 万,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履行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1 、印发《郎溪县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行业为我县“信用+ 综合监督”工作试点项目,

2 、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 完善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2020 年1-11 月份,申请设置的184 家公共场所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

3 、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一是 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郎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综合分值,量化管理分a 、b 、c 三个等级。推进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对住宿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安全风险分析,按风险度高低量化评定出a 级、b 级、c 级三个等次。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医疗机构c 级单位一律不得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二是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宣城网站进行公示。

4 、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一是 动态更新“红黑榜" 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受表彰的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时上报到“红榜中”。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 原则,2020 年帮助四家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1 、开展培训,强化 对乡镇、开发区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和指导 。一是举办郎溪县2020 年度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监督人员职业卫生监督能力。二是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同时邀请乡镇卫健办监管人员参加监督执法,以战代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卫健监督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展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巡查,督查指导乡镇和开发区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

2 、全面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一是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9 个乡镇和1 个县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建材类27 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均达到95% 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 、 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整合乡镇卫健办人力资源,将25 名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通过多轮、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实战能力,织好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二是 开展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巡查工作,深入全县49 家企业,全面了解我县职业危害企业分类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三是对建平等4 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三个行业12 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四是根据《郎溪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纳入专项治理的23 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0 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1 家职业危害严重的铸造企业立案查处,现案件办理过程中。五是对对粉尘危害严重的陶瓷生产、石材加工的8 家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六是对 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 卫生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

2 、 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 县域内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点多面广,监管对象众多,加之现有编制人员较少,导致卫生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卫生监督协管发挥作用不大,

1 、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执法水平。 综合医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由我委承担,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 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2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 。 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监督人员作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

3 、 突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现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4 、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机构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整改制度。

5 、 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规 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和主要内容。开展企业、职业病检测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 、 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体系 。 2021 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 信用+ 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力争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选择一个领域进行信用+ 综合监管试点。

有关监管责任协议书如何写三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20xx〕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有关监管责任协议书如何写四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0xx年,是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五大工程深化年”“一个基调,两个抓手,六个突围”的总体思路和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工作安排,为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上档进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广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为主线,以“治理整顿”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构筑社会共治,统筹推进“五大工程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思路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机制”,实现“十大任务”。

“一个中心”:就是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

“三个重点”: 一是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四个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管职能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完善对乡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机制。

“十大任务”:

(一)积极、科学、有序的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完成监管职能承接工作。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完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实施办法、行政审批流程、执法标准,理顺监管职责边界,做好监管制度设计与衔接工作,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接得了、管得住。 二是突出抓好乡镇派出机构的建设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基层监管执法,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做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车辆等配备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四品一械”审评审批制度,增加承接审批事权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经费,通过合理配置行政与技术部门事权,建立起资源优化配置、责权分配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评审批体系。

(二)巩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抓好9个学校食堂、1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示范建设,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新标杆。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突出源头治理理念,完善全程控制。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过程控制,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控制好“四品一械”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风险。要充分发挥好审批这个准入门槛的作用,提高审批效率,把不够条件的产品挡在市场之外。

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前堂后灶改造,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任务,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围绕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严格生产许可,全面开展食品生产隐患排查大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相关制度;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经营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自律诚信经营;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强化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电子监管码的上传,严格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以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5.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备案率达90%以上;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监测哨点建设任务。

6.以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目标,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充分估计可能突发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贯彻学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力度,要严防死控,尽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将风险控制于起始;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改善执法和现场检查等专用装备条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年内举行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打击农村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 四是开展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行动。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在保化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行动计划,推进万村千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程;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监管成效,提振社会和公众信心,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审批职能的承接,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间进一步缩短,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严格检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来源、存储、使用、票据管理、购销资质的审核、留存等情况,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高风险品种、疫苗等的监测,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7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13例的上报工作任务。

(八)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职责,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调动部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公安、农业、卫生、质监、检验检疫、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三是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曝光失信企业,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机关“六病”(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克服机关“四风”、“两无三不四先”现象;加强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通过抓制度完善、抓过程监督、抓效果考评、抓奖优罚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档进位。

(十)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任务。选派驻村干部到帮扶联系点开展包村帮扶工作,按期按量落实承诺帮扶事项;按照“三改四提升”(即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美丽河池·清洁乡村”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抓实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散乱、不漏项;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做到大事中事不出,小事稳慎处理,以真抓实干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遇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以改革创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大发展。

(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以工作目标为指引,把握好关键环节,按照“六定”(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绩)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个人、到季度、到月份,实现工作工程化、工程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推进落实。要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重点对落实食品药品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进行督查。要强化激励和问责力度。对勇于创新、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有关监管责任协议书如何写五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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