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 变更负责人申请书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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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一

鉴于双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店铺装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铺装修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

1.3 承包范围 : 以双方确认的单个店铺施工图纸及预算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 期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

1.6 工程质量 : 优良

1.7 工程面积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

1.8 合同价款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并根据单店施工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决算金额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 , 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 ,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 , 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 指派 先生为甲方驻工地代表 ,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工程竣工的质量评定等手续(所需资料可由甲方提供)。

3.2 指派 先生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 ,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环卫、城建等工作,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6 在正式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表以做为甲方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且该进度表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3.7 甲方验收乙方全部工程后,乙方所剩余的装修材料,甲方将按照乙方报价如数退还给乙方,该部分款项将与验收后尾款共同结算。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但需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增加的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一周内累计计算 ),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9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出现任何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 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的确定采用如下方式:

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6.2 工程款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组织人员审查。

6.4 在工程验收后的一年内为免费维修期限,在此时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修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应有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则必须返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乙方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和受培训人员签字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由于乙方施工人员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伤亡由乙方自己负责赔偿等事宜,同甲方无关。

8.5 施工队伍在施工前都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8.6 施工队伍应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试电笔、绝缘鞋、手套、安全帽、保险带等),并做好发放和领取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窝工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9.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6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过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围并在受影响方加以合理的注意之下仍未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爆炸、风暴、洪水、雷击或战争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天(10)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财产损失,由各方自理。当上述事件出现后,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暂时中断执行或取消本合同。

第十条 未尽事宜、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甲方与乙方所签的店铺装修施工合同不具有排他性,甲方有权选择与乙方或乙方以外的其他装修公司签订店铺装修施工合同,并将工程发包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施工,乙方无权干涉。

甲方已授权乙方施工的工程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无权收回乙方正在施工工程的装修权利。

甲方已授权给乙方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分包。甲方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有否决权。

11.2禁止乙方将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以挂靠的方式承包工程),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视当时情况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1.3工程优质不优价。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在甲方授权乙方施工的任何一项工程时甲乙双方未及时就授权施工的工程签订装修合同的,该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条款。

12.3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有效期为1年。

12.4 《店铺施工安全协议书》以及单店的《店铺施工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5禁止与本合同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采用贿赂或类似的不正当行为谋取与本合同相关的不正当利益。若出现违反条款行为,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二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应按项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略)

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三

一、    酒店各部门承包经营提案

二、    承包经营原则

三、    2012年度酒店各部门承包经营指标

四、  2012年度各部门承包经营指标月度分解

          酒店各部门承包经营提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丽水边城度假村老木棉酒店(以下简称酒店)各部门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充分实现酒店与个人互利互赢之目的,特制订本方案。

二、定义:独立核算管理经营模式。

三、范围:餐饮、客房、酒吧、养生馆、洗衣房

四、权责:

4.1 部门:采取独立核算的经营管理方式,自负盈亏;

4.2 采取独立经营管理方式,享受部门赢利分红福利,并承担因管理缺失而造成部门亏损之责任。

4.3 酒店:负责监督各部门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对各部门在经营管理中的一切状态予以适宜的管理与控制。由酒店财务部负责对各部门运营业绩进行核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整体运营进行考核。

五、指标:

5.1餐饮:2012年度经营收入指标为277万元,成本指标为54.05%,管理费用为122.12万元;

5.2客房:2012年度经营收入指标为1120.9414万元,成本指标为19.1%,管理费用为153.28万元;

5.3酒吧:2012年度经营收入指标为46.4万元,成本指标为32.7%,管理费用为14.68万元;

5.4养生馆:2012年度经营收入指标为25.1万元,成本指标为18.14%;管理费用为25.73万元;

5.5洗衣房2012年度成本指标为65.47%。

以上各部门详细经营预算见附表。

六、利润分配:

6.1正式营业起,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计入成本,管理费用采取包干制,超出部分自理。完成经营指标、未超出成本指标的,则利润超出部分按比例分配;完成经营指标但超出成本指标的,利润结算时按比例予以核算扣减;如未完成经营指标,除底薪外无利润分配。

6.2 酒店:享受利润超出指标部分的70%利润;

6.3 各部门:享受利润超出指标部分的30%利润,并结合部门实际运作状况,在公司的监督之下合理分配红利,并制订红利分配方案。(部门负责人享受赢利部分的5%,其余部分按每个人的工作量平均分配)。

七、奖罚办法

7.1 收入指标:各部门完成收入指标的100%以上发放100%效益工资,完成80%以上按实际完成比率发放效益工资,低于80%停发效益工资;

7.2 成本指标:各部门超出成本指标的,以超出比率扣罚效益工资,超出成本指标10%以上,停发效益工资;经控制成本指标降低的,以降低量的30%做为奖励体现在效益工资内。

7.2 职能部门工资挂钩方式:按营业部门完成指标的平均值下浮15%的标准核算效益工资;

7.3 营销部工资挂钩方式:营销部2012年度销售收入指标为1507万元,各月指标、提成与扣罚方案由酒店上报总公司核批执行。

八、独立核算模式操作方法:

7.1 实施与终止: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酒店将对各部门开始采取独立经营管理模式,试行期暂定为3个月,至2012年2月28止。试行期后依据养生馆实际营运状况,由双方共同停止或延续独立核算管理模式,并由酒店办公会确定是否在全酒店推行独立核算管理模式。

7.2 独立核算模式操作方法:

7.2.1 费用:各部门承担必须的水电费分摊、物业管理费、伙食费分摊、房租、机器设备折旧费用、办公用品费用及人员工资等。

7.2.2 原辅料、办公用品等所有物资:由各部门负责提出申请,交酒店审核后由采购部安排统一采购,费用挂相关部门。

7.2.3 资金:由酒店垫付经营中的一切费用,以确保各部门管理运作正常运行。

7.2.4 结算:由财务部依据相关单据(必须双方签字确认),统计各部门的收入及费用。

7.2.5 工资:以各部门收入总和与费用总和实际结算基本工资及考核工资,由财务部统一发放工资,但必须以各部门的最终考勤记录为依据。

九、管理原则:

8.1 各部门必须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每天必须提供当天/当周的相关报表交总经办,以便酒店随时掌控各部门经营运作与服务质量状况。

8.2 奖罚分配时间:每月与工资一同核发。

大新德天丽水边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07日

养生馆承包经营原则

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酒店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将对餐饮、客房、酒吧、养生馆、洗衣房采取独立经营管理模式、量化经营指标,试行期暂定为3个月,至2012年2月28日止。试行期后依据上述各部门实际营运状况,由酒店上报总公司考虑停止或延续独立核算管理模式,并由总公司确定是否继续推行独立核算管理模式。通过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形成公司不同特色的经营体系,员工的责权也更加明确,主观能动性才会得到充分发挥。此种经营方式使各部门独立经营的空间进一步扩大。才能使各部门致力于拓展各项业务,狠抓部门工作,以确保部门经营目标的实现。需注意以下重要几点:

一、 严格内部管理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合理充分的启用人才,各部门依据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来制定设计本部门员工的每月工资。其工作内容的多少及工作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各员工的薪酬福利。员工心态要做好调整,全员都要齐心协力,顺利完成部门经营目标。

二、增强部门独立经营意识

提倡全员经营,培养每位员工的经营意识,使部门人员综合实力和应变能力增强,也就是说能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多注意对方的沟通,了解对方意图与需求。这样初步完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经营体系,在运作中不断提高、完善。

三、节省开支、艰苦奋斗、增强实力

为了节省经费开支,各部门应要求各员工在工作中不浪费一张纸一滴墨。同时,在经营工作中克服困难,采取多沟通、多交流,以情动人。并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以控制成本。

新的经营方式要求各部门内部人员团结互助,因为每个人的工作态度不仅关系到部门经营目标的完成,也关系到自身利益,只有共同努力,部门才可以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

大新德天丽水边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07日

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由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 甲方发包的鱼塘坐落及面积:该塘坐落于______,面积约为____亩。

二、 承包限制:本合同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20--年10月1日起至20--年9月31日止。

三、 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___元,签合同后10日内交清当年承包金,次10月前缴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 承包期间,椬由喜磕茉灾质髂尽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棥⒐〉墓芾砗臀修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塘棥⒐〉顾,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扰。

七、 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若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八、 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

九、承包期间,若遇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十、 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则

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20--乙 年方: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五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

项目使用人:

根据《_____》、《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_____机构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

第十条?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_________奖励比率(%)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的联系人: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应按项目的%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的联系人:

第四十条?代建人在责_____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

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六

甲方(发包方) 现住址: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__________

甲方将冯庙居委会窑厂鱼塘(五口鱼塘)发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将五口鱼塘进行整理,保证鱼塘底面平整,堤坝稳固,发包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四周堤坝使用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包期限为10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条 包金额和缴款方法:承包金为平均每年8万元整(合计80万元),乙方第一年交甲方6万元,以后每年递增5千元直至最后一年全部缴清,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年底前一次性缴清。

第四条 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方安装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缴给甲方,电价为甲方使用电费电价同价。甲方保证乙方生产经营道路畅通。

第五条 方将鱼塘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但不得破坏鱼塘。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权。

第六条 方对鱼塘基础设施的投入,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承包期内,乙方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甲方给予支持。在承包期内乙方若经营困难可另行发包,甲方不得干预。

第八条 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有关青苗、鱼苗、基础设施的补偿偿归乙方,其他补偿归甲方。

第九条 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方对鱼塘四周堤坝除甲方植树外有管理使用的权利。

第十一条 承包期内,如遭遇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将事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有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镇司法所鉴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鉴定机关一份存档。

第十四条 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如因生产需要从塘底取土,必须在乙方休鱼期内进行,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鉴定机关:__________

鉴定地点:__________

精选承包方代表姓名变更申请书(精)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协议书附图为准)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和设施设备配套提供:(水、电、路)

为用于乙方养殖业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下列资源和设备: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协议书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协议书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协议书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并履行相关表决和报批手续保证承包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协议书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8、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七、协议书的转包

1、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鱼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协议书,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协议书的内容。

3、本协议书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协议书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协议书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协议书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在协议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3、本协议书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书难以履行时,本协议书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协议书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协议书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协议书,未定协议书的相应顺延。

九、违约责任

1、在协议书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2、本协议书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协议书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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