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 票据纠纷追加被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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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一

一、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电算化业务知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把好收支关。

三、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公款私借和坐支,严格各种支票和结算凭证的管理、保存。

四、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六、单位一切费用支出,经所领导核准,经办人签名,所长签字方可报销。

七、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如不合法、不真实、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经办人未签字,拒绝支付。

八、每月按时向所长提供财务收支报表。帐表处理坚持真实、及时、准确,做到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上报下达。

九、银行账户要完全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财务预留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及时核对银行账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规定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账、物核对,如有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财务人员相互协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购买、招待等经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为基层站、队单位搞好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票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票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正确使用票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证是有价证据,有利于保护合法经营,强化管理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搞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票证管理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发放,专人核销,建立票证明细登记,定期检查的原则。并实行缴旧领新制度,做到台帐登记清楚,票款、帐票相符无差错,发放有计划,库存不积压,保证及时供应。

三、严格票据发放范围,必须整本用完后再使用新的票本,严禁票据一分为二使用。各基层站票管员必须妥善保管票据。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严禁票据乱扔乱放,以防丢失。

四、开据票据必须按项目填写清楚,严格执行政策,注明时间、开票人员的姓名、单位,以便备查。同时开票人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五、处罚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做到开票、缴款两分离,严禁工作人员随意坐支、挪用。

六、票据作废必须所长签字同意,财务股、县所票管员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

七、营运证工本费收取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发放人情证。

八、财务股和县所票管员每月对各基层站、队、股所领票据缴销使用情况严格核查,每月将票款使用情况上报所长。年终对所有票据核缴收回入库,发现问题要如实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员发生变动,在互相交接时,必须签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对不遵守、不执行票证管理制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开票不规范、票据管理混乱但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2)对开人情票、发人情证等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损失额小于100元)的,给予相应损失额度2倍以上的罚款。(3)对票据丢失、损毁的,站(队)负责人要负领导责任,并给予处罚相应损失额(按票据最高价值计算)20%的经济处罚;给予票据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相应损失额80%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在全所大会上说明情况、作出检讨。损失额超过5000元的;撤消站(队)负责人及票管人员职务,并给予党、政纪处分;(4)对中饱私襄、有意贪污、合伙贪污的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解聘及贪污金额2倍以上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处理。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二

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x财非税20xxxxx号)要求,对我局20xx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负责对20xx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度共领有x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x本,字号为x财专字(20xx)01xxx1-018xx00,共计xx份,x填开xx。20xx年度共领有xx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xx本,字号为xx财通字(20xx)018xx6-01xx450共填开xx份,作废x份;字号为xx财通字(20xx)25xx76-25xx00共填开xx份,作废x份;收入xx等共计xx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xx县国土资源局

20xx年x月x日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三

贷款人(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 张;

开户行: 银行 支行;

出票人全称: ;

出票人账号: ;

支票号码: ;

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

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 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

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甲方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购买乙方的票据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为乙方依据本合同附件《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项下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票据资产”),相关票据均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标的票据”)。

1.2《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内容包括转让标的对应的各票据的票面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转让价款等事项。

1.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由甲乙双方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形式共同确认。

1.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所对应票据的票面总金额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1.5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受让的系票据资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第三条转让标的之移转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转让价款当日将《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标的票据所对应的所有原始权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票据本身)移交给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

3.2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于甲乙双方约定日前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由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将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约定发出划款指令,确保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支付转让价款;

4.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4.3有权行使与标的票据资产或标的票据有关的所有权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保证给甲方或资产管理计划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5.2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在甲方发出有关指令和要求时,协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6.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6.1.2甲方保证以合法管理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6.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6.2.1票据真实、有效,记载事项完整;

6.2.2乙方真实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

6.2.3票据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应当对其受让的合法性负责;

6.2.4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6.2.5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票据权利;

6.2.6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据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将票据资产依据本协议转让与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背书或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协议项下之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再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含法律处分和实物处分),也不得设置任何权利限制;

6.2.9乙方须确保《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上的要素与票据实物相符;

6.2.10乙方应对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担审核责任,如发生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

6.2.11如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承兑人拒绝付款时,甲方向乙方主张追索权利,乙方应当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起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项下的票据资产被拒付的,则乙方应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价款+该被拒票据资产票面金额×0.5%/360×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自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收到乙方退还的转让价款之日止。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五

担保函(中文)

已收对价,我们特此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担保代替(债务人名称)支付有关款项(大定金额)为此,下述(票据份数)本票/汇票已经开立。

金额到期日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本保函是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伦敦,1985年1月30日

迳启者: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ruritania

感谢你1985年1月25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ruritaniaengineering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2,068,000联邦德国马克。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1988年4月30日。

交割时间:

货物——1985年4月单据——不迟于1985年4月25日担保:developmentbankofruritania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ruritania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1985年2月1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ruritania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ruritania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请以签退本函所附付本的方式表明你们对这 些条款的接受。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六

已收对价,我们特此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担保代替(债务人名称)支付有关

-------

款项(大定金额)为此,下述(票据份数)本票/汇票已经开立。

------------

 金额到期日

 ______

…………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

-------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

-------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

-------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

-------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

-------

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

本保函是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

----

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伦敦,1985年1月30日迳启者: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ruritania

感谢你1985年1月25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ruritaniaengineering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2,068,000联邦德国马克。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1988年4月30日。

交割时间:货物--1985年4月

单据--不迟于1985年4月25日

担保:developmentbankofruritania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ruritania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1985年2月1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ruritania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ruritania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请以签退本函所附付本的方式表明你们对这些条款的接受。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七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处室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中心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运转、强监管、促规范”总体思路,认真履行财政票据监管职能,提高服务意识,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监管,维护社会正常财经秩序

一是开展票据检查,成立五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41个区县所属的机关、乡镇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违规向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发放财政票据、收取服务性收费等问题提出了批评,并要求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

二是打击财政票据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财经秩序。出台了《关于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打击财政票据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对江北、大渡口、大足、巫溪等4个区县慈善会进行了查处,向公安机关移送社会人员涉嫌伪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路桥通行费案件1起,涉案金额近1万元。

三是加大日常核查力度,规范单位正确使用财政票据。对1000多个市级单位进行了查验,共计查验各类财政票据近8万本(套)。改变服务方式,对用票量大的单位,采取上门审验、核销。同时对市文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农业信息中心4家单位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四是接受财政部委托,完成了对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边防总队、重庆铁路运输法院4家中央在渝单位20xx年财政票据使用的检查工作。共计查验手工票据1448本、微机票据564套。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单位非税收入管理。

二、清理票据,防止“乱收费”行为的产生

一是对取消的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所涉及的部门所使用的财政票据及时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销毁空白手工票据9800本、微机票据620xx套。

二是根据国家燃油税费改革的精神,对涉及费改税的市稽征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等3家单位使用的相关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共计清理、销毁相关空白手工票据2218本、微机票据281万套。有效地预防了“乱收费”行为的产生。

三、特事特办,确保重大改革财政票据保障供给

根据市政府开征车用cng附加费、“内环外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等多项重大改革的部署,认真做好票据保障供给应急预案,及时启用新票据。值得一提的是,我市cng附加费从文件出台到开征,不足三天时间,为保证票据供应,中心加班加点进行票据样式设计、认真测算印制数量和分配方案,短短三天顺利完成了专用收据、定额收据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共计发放票据21万本,涉及出租车15167辆,加气站80余个,确保了cng附加费11月21日凌晨在全市顺利开征。四、保障运转,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全年下达各类财政票据印制计划101批,共计印制和发放手工类财政票据144万本、微机类财政票据16352万套,比20xx年增长75%。切实保证了市级单位和各区县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正常运转,满足了相关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对财政票据的需要。

精选票据追索案追加被告申请书(精)八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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