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砂石销售方案范文 砂石料销售管理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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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国有砂石销售方案范文(推荐)一

古人讲:“立身以立学为先”。坚持潜心研读党章党规,凝神静修系列讲话,领悟真谛、参透本质,坚定信仰、保持本色。坚持以党章党规规范言行,以系列讲话引领实践,以学促知、以学促做,为党担当、为民奉献。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升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始终是关键,是见成效的重要环节,“做”就是要做合格共产党员。下面,我就如何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谈几点体会和认识,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首先,什么是信仰?

佛教——不吃肉

基督教——多捐款,做好事,才能上天堂

伊斯兰教——后世

说明信仰主宰人的行为方向,对人生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方向导向的重大影响。

信仰,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人生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方向导向的重大影响。不同性质的信仰产生不同性质的作用。正象列宁所讲:“马克思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伟大功绩,在于他用科学的分析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崩溃,必然过渡到

不再有人剥削人现象的共产主义。”

(二)共产党员的信仰是什么?

一个人不能没有信仰,没有信仰,就等于没有灵魂。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员的根本政治信仰是共产主义。

党章规定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入党就要遵守党章,所以没有共产主义信仰的人入不了党。

共产主义信仰:把在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终生奋斗的理想;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观察世界、观察社会、观察人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来处理个人与社会、集体与他人的关系,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

具体来说:

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远大理想

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

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

用上述思想和信念指导行动

(三)有了这样的信仰会怎么样?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从而增强克服困难和战胜挫折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激发做好实际工作的斗志和热情。有了这样的信仰,这伙人一起去努力,团结一致,凝聚力量,为追求共同的理想而努力拼搏!

习近平同志将共产党人的信仰,形象地比喻为“总开关”。

的确,信仰是内心深处的追求和坚持。思想上坚信不疑,所以意志上坚韧不拔;灵魂中坚实熔铸,所以行动上坚定不移。

1、革命年代,信仰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比如李大钊、江竹筠、刘胡兰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夏明翰高呼:“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方志敏则在监狱墙上写诗明志:“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可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真理,认识到真理,就会产生正义,改变人生。

朱老总、贺元帅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原来都是国民党那边的高级将领。可一旦他们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就是解放全世界的劳苦大众,就坚定了共产主义的信仰。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国民党的高官厚禄,义无反顾地冒着杀头的危险站到了人民的一边,跟着共产党吃草根、啃树皮、爬雪山、过草地,开始了推翻三座大山的艰难征程。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是真正的铜墙铁壁!

“死都不怕,还怕困难吗”?想想井冈山,想想长征路,长征中,红军平均每天行军37公里。在中央红军368天的行军途中,15个整天在打大决战,平均每天都有一次遭遇战。想想延安宝塔山,想想老一辈中国共产党人是在怎样的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的恶劣坏境中,经历了怎样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制度!让人民当家做主过上了美满幸福的好生活。说明了什么?说明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

2、和平时期,信仰则是“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

焦裕禄、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等等,更是用行动谱写了信仰的壮丽诗篇;到现在,全中国有8900多万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默默无闻地编织着中国梦,为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在我们基层,共产党员也坚定信仰,为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全体员工的幸福指数而不懈努力,奉献着勤劳和汗水。

正是坚定的信仰,让血肉之躯拥有了超越艰难险阻的力量;也正是忠诚的信仰,让境界因之提升、人格因之升华、事业因之兴旺。大浪淘沙,惟真信仰不会被黑暗吞没。这是历史的启示,也是世道人心的真理。

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坚守与解构、担当与逃避、奋进与堕落,交织碰撞在所难免。有人抱定“一切为人民”的信念,也有人不问马列问鬼神;有人以“愚公”自励,也有人脚踏两只船、哪边有利倒向哪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首要解决的就是信仰问题,“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共产党员前提是有无信仰,有何信仰。有信仰与无信仰,结果不同;假信仰同真信仰,落差更大。作出正确的选择,坚守高尚的信仰,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考题。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党员,将信仰转化成自身行动的准则并严格遵守——守住底线,看齐标杆,讲党性重品行做榜样树形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将古今中外好的制度学习过来,自然就实现了善治。这是一种片面的看法。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规章制度的数量不可谓不多、制度设计不可谓不严密,却成了不能落实的“制度装潢”。

古人讲“徒法不能自行”,因此,扎好外在的笼子只是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需要念好内心的“紧箍咒”。只有坚持道德教化与制度建设并重,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共产党人,首重的就是内心信仰坚守下的廉洁自律,“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前提是善于自律,敢于自律。如何最好自律工作,不妨借鉴古人之言。南宋时期,有个叫吕本中的人,曾在其所著的《官箴》一书中说道:“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一)清,即清白、清明、清廉。

为官为政须有清白的操守、清明的头脑和清廉的作风。

1、要自觉严格地遵守党纪法规

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就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永葆党员先进纯洁,最基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

锋模范作用,同心同向,共识共为,从而汇集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和强大合力。

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要自觉严格地遵守党纪法规。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是我们党的一个鲜明特征,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严于律己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也一问三不知。此现象势必造成思想工作“一锅煮”、“空对空”,无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此,企业各级党

2、要把自重作为立身的准则,坚定自己的信念,珍惜自己的名誉,让自己的言行一致,做一些与自己责任相符的事情。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3、要把自省作为修身养性的镜子。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有随时检查自己是否合格的自觉和勇气。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

检视自己,相当于是洗脸和打扫屋子,把自己的工作和行为时时放到太阳底下去洗一洗、晒一晒,修整一番,从而濯去自己内心不健康的东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023年国有砂石销售方案范文(推荐)二

第一条  协议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 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5天内一次付清。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使用证》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设计要点批文》

(5)回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所有成交款后5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由,(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所有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年国有砂石销售方案范文(推荐)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

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包含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

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内,一闪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_________平方米。受让人不得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受让人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应事先经规划主管部门和出让人同意,并按出让人重新核定的数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总投资额(包括出让金、厂房和配套水、电、路等辅助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置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出让金总额全部付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

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建设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

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

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

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一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

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

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_‰

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六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_________%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功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八条受让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建设,应向出让人补足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

人按照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义务,受让人不履行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四十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__项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签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2023年国有砂石销售方案范文(推荐)四

委托估价方:

受托估价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___位于___号宗地、___市___路___号___号宗地,___食品公司位于___路三里___号___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发改价格20___291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1.5%。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国有砂石销售方案范文(推荐)五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受托人:_________省_________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

受益人: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为委托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托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区街道村街北侧地块〈温土资挂_________-1号宗地〉)信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获取收益。

第二条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记

本信托在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记由委托人负责办理。

第四条信托资产的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委托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予以交付。

第五条信托期限

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人的义务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自信托期限开始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全权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筹集建设资金、房地产开发、对开发房产的维护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受托人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第八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第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十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条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届满而终止。

第十一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审批、登记等。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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