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协议书合同 激励协议书(3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1: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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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奖励协议书合同(推荐)一

奖励对象:是指向街道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线索,并协助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和将具有投资意向的非本市企业引荐到我市实现项目落户,履行介绍人职责的个人或组织。

引荐人资格的认定,需同时取得项目投资方和街道招商办的确认。同一项目只认定1个引荐人或引荐团队。受奖者为2个或2个以上的,需自行协商,书面委托其中一个人具体办理。

1、引入总部经济企业

凡是符合入驻市总部经济基地的企业,与街道成功签订协议入驻后,街道财政确认获得相应可用财力之后,按该企业第一年缴纳税款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的10%一次性奖励引荐人。

2、引入实体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奖励项目引资人签约奖1万元;引进上市公司、国企、行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引资人签约奖2万元,引进项目列为省、市重大项目的奖励项目引资人3万元。(仅对一期项目进行奖励,后期增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为了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民生事业,鼓励街道各社区积极发掘线索,参与招商,社区引进落地的总部基地项目,纳税在100万-500万元的奖励社区2万元,500万(不含500万)-1000万的奖励社区3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社区5万元,引入实体企业的,参照投产后第一年纳税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的50%一次性奖励给社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社区集体收入,社区可拿出奖励资金的20%用于发放招商引资奖励。

为支持落地企业更好发展,街道专门研究设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于总部基地企业年纳税稳定增长的,按其缴纳税款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新增部分的10%予以扶持(用于奖励企业以上一年缴纳税款为基数),同时为了鼓励实体企业发展,每年经济工作表彰会议,将对引进的实体经济企业予以表彰,奖金与纳税额挂钩。

本奖励办法与上级奖励政策原则上可同时享受,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办法从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街道办事处所有。

推荐奖励协议书合同(推荐)二

中支公司各部门、直属业务部、各支公司、各营销部:

截止到6月30日,在全辖齐心协力的努力下,我中心支公司共收取非农险保费*万元,超额完成上半年保费收缴任务(上半年计划为*元)。回顾5月26日启动《“非农险会战35天”活动方案》里,全辖上下齐心合力、克服困难,在会战35天内共收取非农险保费20xx.32万元。在这35天里,全辖员工以爱岗守责、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迎难而上、勇于突破、扎实工作、取得了这样优异的成绩,可喜可贺!公司的荣辱与我们的前途与命运紧密相连,也请各单位继续发扬勇于拼搏、顽强奋斗的战斗精神,希望全辖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请大家不要松懈,继续奋斗,为我们早日完成全年任务指标、并体现奖勤罚懒精神,促进展业较好的单位更快、更好的发展,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实施以下奖励方案。

一、奖励原则与金额

突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不让那些业务增长较快,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白干、也不树立“鞭打快牛”的工作习惯,突出体现“多劳多得”的主导思想,对在上半年非农险承保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以下单位进行奖励:

1、对已完成全年任务的支公司奖励20万元。

2、对超额完成上半年保费任务的直属业务部、支公司、营销部、支公司各奖励15万元。

3、对上半年保费收入超千万的支公司、支公司各奖励为8万元。

二、员工考核与奖惩

公司总经理室决定对完成上半年保费收缴计划的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并兑现已经扣掉的10%工资。针对个别未完成上半年非农险计划的员工进行重新考核评估,如果到年末,该员工还未完成阶段性考核计划,将扣发工资10%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奖金将尽快发放到基层部门,奖金由基层部门经理负责支配发放(分支机构经理奖励比例不得低于奖金总额的35%,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不得低于20%,剩余部分尽量按照员工保费贡献度酌情发放),希望各部门积极展业,已经完成保费计划的单位请继续增收保费,为公司业务全面发展做贡献,未完成全年保费计划的单位,抢前抓早,尽快完成全年非农险保费收缴计划。

中心支公司

x年7月1日

推荐奖励协议书合同(推荐)三

各学院:

根据宝钢基金会《x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1号)的要求,现将评选x年度“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名额为5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人。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提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推荐候选人1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人。

二、参评对象:x大学大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x学年度期间,各门课程成绩85分以上(或各门课程绩点大于3.5);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6、x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不列入此次参评范围。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选程序遵循择优原则,按照班级提名、学院筛选推荐、学校审查拟定的办法来确定候选人,最后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审定。

1、班级提名

各专业班级推荐1名人选提交学院,学院在班级推选的基础上产生上报学校的推荐人选。

2、学院推荐

(1)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精神与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时注重考核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对参评条件中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各学院推荐1名本科生,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前必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学校审查拟定

学校在学院上报的推荐人选中,审核拟定5名获奖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少于三天),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备案;同时,学校在5名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候选人1名,报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学生需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并提交2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评审表》须为打印稿,要求排版整洁美观,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申报者应实事求是地按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实事求是地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学院在“院(系)综合评价意见”一栏中,应简明扼要、如实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五种能力”以及其自我养成意识等做出评价。

3、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申报者的获奖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全校通报。

4、其他填写注意事项参见《评审表》中“填表说明”。

5、请提交候选人—x学年度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一份及评审表中体现的各类成绩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6、各学院要对推荐人选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对学生个人主要事迹综述进行审阅,做到行文流畅,内容具体,事迹突出,逻辑清楚,层次分明。

7、请于x年9月28日下午16:30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x大学x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助学贷款与资助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x大学学生工作处

x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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