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 耕地保护简报(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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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一

乙方 :夏邑县格林兰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耕地 亩,甲方同意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太平西小北门以北,广场至刘花园南北路以东,太平东老北门南北路以西。

三、承包期限:20_年(从20_年6月1日——20_年6月1日)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麦时价结算。

四、承包金给付办法:耕地丈量后,按照实有面积承包金,从20_年公历6月1日开始,一次性预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生产)。

五、耕地丈量后,甲方耕地内的树木,应自动清除,路边和沟边的树木,有村委会合理做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树木转让金。

六、自然规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没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权扣除甲方每座坟头所占的耕地面积。

七、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

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坏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产用工同等条件下甲方工人优先。给付报酬合理,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理取闹。

九、此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付违约金40万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证明人:

乙方:夏邑县格林兰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20_年6月1日

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从公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贰拾年。

三、租用土地用途:兴办引线厂

四、租金:

1、山林按每亩元/年

2、土地按每亩元/年

3、耕地按每亩元/年

五、双方承诺:

经甲方村民共同商议,考虑引线厂的原材料怕影响水质变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产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线厂家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甲方代表经调查引线厂对水质没有影响。为安全起见,乙方需承担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

1、乙方承诺:

(1)、投产前取样水井和水井到浏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化验,该化验结果为投产前水质标准,其后每二年进行一次水质取样,如果发现办厂后的水质不合格,不能作为各项饮用水,且其原因又是引线厂及其原材料所造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花园组每户无条件安装自来水,并每年每户承担120吨水费,按时价折合人民币给甲方。

(2)、甲方要求把租赁范围内的山水及引线厂工作用水,排到指背塘以外,不经过指背塘,而指背塘的水源采用电排解决,乙方承担电排电费,并建一小间电排房,以保护电机被盗及便于管理。电机及其他附属设备(电缆、配件等)由甲方负责,电机安装及电排管理由甲方负责,如干旱年电排下的水渠无水源供应,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无责任解决电排下无水源问题。如果发现甲方灌溉良田或其他用水而导致水源下水渠,而无故浪费水源下水渠,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电排一切费用,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的和药棚必须在与民房安全距离范围外(安全距离以安监局设计图纸为准,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而影响民房建筑结构,其费用及赔偿概由乙方承担,赔偿的费用经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以有关部门鉴定的价格为准。

(4)、乙方聘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

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甲方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享有独立生产的自主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甲方进行干扰,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损失、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并有权拒绝。

(4)、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转让或出租厂房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使用权,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

3、双方约定: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未按法定程序保证乙方的优先租赁权,应当支付违约金(甲方与第三方租赁的租金总额)。

(2)如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应如期满十日内,向甲方办理交换接手手续,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乙方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清理。甲方负责把租赁村民的田、土、山重新分配到各户,乙方协助分配工作。

(3)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方与政府协商,但甲方必退还未满合同期的租金。

(4)如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所建厂房及设施拆迁,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一切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再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的具体的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盖章为准。

九、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复印件每户一份。

甲方(盖章):

社员签: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三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安排和部署我县的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刚才, 朱好生同志宣读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谭雄登同志宣读了全县规划区内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借此机会,就全县今年耕地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执法监察及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清理整治等几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也是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5万多亩。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几年来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辛勤努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耕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耕地保护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乡镇没有把耕地保护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思想重视不够,态度消极被动,耕地保护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上,使耕地保护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丢掉”的尴尬境地。二是耕地保护目标履行责任不到位,耕地保护共同责任问责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国土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三是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工作不到位。划定的基本农田未集中连片,整体质量不高;基本农田具体丘块土地质量不清,保护责任人的信息不明;基本农田调整随意性大,补划不到位;基本农田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动态掌握基本农田变化状况的手段不足,很难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四是农村个人违法违规建房屡禁不止,甚至有开天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严重。  

一是要深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土地资源方面: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低于全国1.39亩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到2010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402620.55亩,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了6528.5亩。耕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降低,耕地和人口的逆向发展,加上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现状,将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是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土地资源是我县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资产。今年是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之年,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之中,用地指标和占补指标的保障将直接影响我县项目建设步伐,再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土地都会无法落地生根。因此,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土地卫片执法已成为常态化,违法用地超过当年新增用地的15%必将问责。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地方调控土地资源的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任务必然更加繁重,用地保障的担子非常重、责任非常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服务要到位、秩序不能乱。

2011年,是全面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行为集中整治等各项任务极为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这里,我着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地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摸清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化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及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非常重要,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一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调整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全县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二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透明程度,这就需要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农田界桩和标志牌建设;三要全面查清基本农田每一丘块的土地质量和村、组、农户保护责任人的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提高基本农田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管理程度;四要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目前我县虽然已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但时间仍然很紧,只有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才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方案里对这块工作有具体地安排部署,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近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而目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率,浪费土地资源,为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底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后将调查摸底情况于明年3月底前上报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由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非本村户口人员占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用地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土、规划部门对农村宅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非宅基地须拆除的分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乡镇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强拆一批、限期自行纠正一批和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人员。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严重失职的各级干部和带头非法占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依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整治期间仍违法购置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房的党政干部,由监察局介入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土地集中执法是打击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指标,成立了土地集中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有关单位要提一步提高对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地集中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护耕地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集中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扎不扣的落实到位。

今年年初,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的土地集中执法活动,现在到年底也只有40多天了,没有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的乡镇,要选好典型,绘好图纸,量好面积,拍好照片,拟定拆除非法建筑的请示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一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乡镇在筛选执法对象时,要选情节严重,群众意见大,影响较坏的违法户,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县政府批准拆除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中心所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各乡镇要加强对集中执法活动的宣传,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广电局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活动结束后,要将执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和报送有关资料的,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三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及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各乡镇做大量的工作,动员村组负责人到实地去调查摸底,下一线去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村组民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村组负责人支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动员民众参与举报,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部署的三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当前乃至长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共识。要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服从大局,积极支持、主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经费保障、违法用地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我县在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乡镇项目建设用地、搬迁安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组织集中执法的基础上,对境内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完善乡镇建设项目、公路拆迁安置、因灾搬迁等用地手续,严禁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安置等各种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买卖土地等。要提高认识,以坚强的领导,负责的态度,做耕地保护及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发生土地违反法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确保耕地红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全县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做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四

甲方:太平西村后一组、后二组

乙方 :夏邑县格林兰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耕地 亩,甲方同意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太平西小北门以北,广场至刘花园南北路以东,太平东老北门南北路以西。

三、承包期限:20xx年(从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日)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麦时价结算。

四、承包金给付办法:耕地丈量后,按照实有面积承包金,从20xx年公历6月1日开始,一次性预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生产)。

五、耕地丈量后,甲方耕地内的树木,应自动清除,路边和沟边的树木,有村委会合理做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树木转让金。

六、自然规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没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权扣除甲方每座坟头所占的耕地面积。

七、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

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坏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产用工同等条件下甲方工人优先。给付报酬合理,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理取闹。

九、此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付违约金40万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证明人:

乙方:夏邑县格林兰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20xx年6月1日

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耕地,乙方愿意承包。经甲与乙方研究协商,特定出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把村南片的南坡地租给乙方,总面积为亩,租期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底止)。每亩每年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一次性交清)。

二、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耕地不准开采、种树及种植香附经济作物,只限于种植农作物,如番薯、水稻、甘蔗、花生等。

三、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耕地期满后要保持耕地的原状交付给甲方。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因地权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五、乙方因承包期满后农作物不及时收获,甲方应酌情延长租期一个月以内,不收租地金。

六、乙方所在租地的一切设施在租期满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七、乙方租期满后,甲方若要把耕地承包给他方,同等条件,应优先给乙方承包。

八、在租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如提前终止承包,按使用年限赔偿给乙方经济损失。

九、在租期内,此块耕地若被政府征用,甲方要给乙方退回剩余时间相应的租金。

十、甲乙双方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十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研究再做决定。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合同 篇10甲 方:乙 方: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落实林业生产,发展林果业,开发高效益农田,稳定农户的种植结构,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程序。经甲方群众代表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村北乙方李____,按规定分得的一期本户承包田自种的梨树10亩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土地四至清楚,无边界纠纷。

一、承包果园的四至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果园四至分别是:东至本村第二组李____可耕地边,西至水沟,南至水沟,北至本组生产路。

二、承包果园的期限总承包期为________年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为: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组土地分配承包资格。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该果园所占土地面积,保留乙方原承包资格不变;在组里以后的土地小调整时,依法按照本户土地分配人口扣除果园面积后,再给予土地面积分配的增补或扣除。

2、甲方保证乙方的果园交通便利,排水畅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乙方的果园四周不能影响四邻的种植作物受损。果园四周土地空余3米宽不植树,保障四邻作物生长正常。

2、此协议签订后,乙方拥有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产品处分权,并有自由植树种类权。

六、其它

1、此协议到期后,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在同等条件下,该果园占地面积优先分配给乙方使用管理。

2、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新的协议条款与原协议效力同等。

3、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及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终止该协议的履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协议条款各项规定,若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指印)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杨楼乡曹沟村民委员会留证明一份,方____县杨楼乡中心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位于 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冰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除国家或生产队集体征用土地之时,合同解除)。

二、承包土地用途:

枣树种植经营。

三、地租价格:

1、按每年 元每亩的价格执行,租金交付时间: 20_年 月 日开始,乙方以现金方式每年的年初(3月份)交予甲方;

2、 年逐年付清 余棵枣树 年树龄 元的拔枣树保证金费用( 年树龄,按每棵 元拔树款,320余棵枣树共计元拔树款;20_年后,如果树龄每增加1年,拔树款每棵则增加 元,以此类推,并交清当年应补交的拔树款),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四、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总计元拔树款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耕地,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2、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3、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缴方式收缴租金。

5、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要求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是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缴纳租金。

6、珍惜土地,保护地力,保持水土,不得荒芜。

六、土地承包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需甲方签字,甲方保存一份原件。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于15000元重罚。

3、由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和乙方协商对合同做适当调整。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九、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执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 (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字: (签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关于耕地变化情况简报范文(精)七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东起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南至_____。

(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年。

每年租金为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

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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