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储物柜购买申请书怎么写 幼儿园购买书柜的申请(2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21: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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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教室储物柜购买申请书怎么写一

检查中发现各班级都能够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总体卫生情况非常好,各年级、个班级室内外都能普遍做到整洁有序,干净清爽。受到检查人员的一致肯定。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遍值得表扬的是:

1、教室及责任区的地面卫生清洁彻底;尤其是楼道栏杆下面,各班擦得非常干净、彻底,特别是一号楼,本来此楼道是我校卫生清洁难度最大的,但是801、802、803班一直保持的非常好。

2、教室的墙壁干净无污迹,图书角、卫生角备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到了窗明几净,无尘无渍;

3、大部分学生书桌内备品摆放整齐有序;

4、学生的课桌椅普遍保持较好,没有学生乱涂乱画现象;

5、班级文化布置方面,内容丰富,各有特色,又不失凌乱;

6、多媒体台面干净整洁,用品摆放有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责任区地面香口胶贴渍大部分班级没有清理干净;

2、部分班级清洁用具等物品的放置还不够规范;

3、部分班级墙面粘贴遗留的印迹没有清理干净;

4、每个班级都有个别学生书桌备品摆放不整齐,凌乱,极少数学生课桌内有垃圾。部分班级学生的垃圾袋不能及时丢掉;

5、极个别班级的花坛有杂物等,还没有达到要求的标准;

6、有两个班级教室有尘网没清理;

7、相当多数的班级平台锁匙已坏,不能上锁。部分班级平台内部积累灰尘较多,亟待清理。

三、希望各班级认真对照标准,总结工作,找出差距,认真整改。

有关教室储物柜购买申请书怎么写二

一、总 则

学校的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公用教室由学校统一管理,专用教室由各有关院(系、所)管理,所有教室均依据本科及研究生教学计划调配使用。教室用途变更需由主管校长或教务长签字批准,并报房地产管理处备案。

管理、使用教室的有关方面责任如下(略):

二、公共教室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略)

三、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略)

四、教室使用守则

公用教室内原则上只安排、接纳教学活动。非教学活动需使用公用教室时必须按照本条例的第六条办理借用手续。所有使用教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尊重服务人员,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保持教室整洁。

2.自觉维护教室卫生及环境,不在教室、楼道及教学区内随地吐痰、乱丢各种废弃物,不随意张贴各种告示、字条等。

3.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不得损坏课桌椅、书写板、门窗、窗帘、照明设施、墙面等公物(包括随意涂抹、刻画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教室楼内禁止吸烟。

5.教室内的各种家具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同意不得移出本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

6.不得私拿日光灯起辉器,影响他人使用。

7.不得反锁教室门自习等。

8.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防碍他人正常使用。

9.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水、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灯。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教室楼,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移动和毁坏防火器材及防火标志。

五、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

为加强教室内电教设备的管理、方便教师使用、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适用本条例第一至第四条规定基础上,特规定如下:

1.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的使用批准权在学校教务处,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由电教中心负责,控制柜用户钥匙出借由各教学楼的教室管理员负责。

2.需 要使用教室内电教设备的教师,必须首先获得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颁发的《多媒体教室教师使用证》(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必需),或《多功能教室教师使用 证》(使用多功能教室设备必需),凭证向管理员借控制柜用户钥匙,无证者不能使用教室内电教设备,否则后果自负;凡将多媒体或多功能教室使用证转借他人 的,管理员有权没收此证,后果由将证件转借他人者自负。

3.使用者须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教室设备,有特殊需要时,请在课前填写《多媒体教学课程配置联系表》,或与电教中心技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

4.控制台上计算机的有关参数是按大部分教师的需要而设置的,教师若有特殊需要更改设置时,必须在本堂课结束时将计算机的设置参数复原,若未恢复其原参数,影响正常教学,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5.由于控制台上计算机的存储容量有限,教师需要装载电子教案时,只限装载在两周内上课需要的电子教案(要求在上课前两天装载好),装载新的教案时要及时删除旧的教案,全部课程结束时,要及时删除自己的教案,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6.学生不得利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复制教师的电子教案。

7.非正常教学安排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经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同意,方可借用。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周一�9�1周五(不包括周五晚上)一般不安排正常教学之外借用。

8.学生举办各种讲座等活动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由学生部或团委主管部长(或书记)在借用申请上签字,经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但须持本人学生证提前到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办理“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证明”,或由持“多媒体教室教师使用证”的教师到场操作设备。

9.多媒体或多功能教室使用完毕,应立即将教室设备及环境复原,归还控制柜钥匙,经教室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

10.本条例的其它有关条款均适用于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

六、借用教室的管理规定

凡本科及研究生课表之外的活动借用公用教室,在适用本条例第一至第五条规定基础上,按如下规定办理:

1.借用教室者必须填写《清华大学教室借用审批表》固定借用教室的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注明活动内容、负责人、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教室内电教设备,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到物业中心(借本周教室)或注册中心课表室(借前一周教室)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2.请校外人员来校内举办各种讲座或交流活动等需要借用公用教室,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两办、宣传部等)审查批准,各类培训、办班需借用教室应经教务处批准,否则不能借用教室。

3.如果使用教室内电教设备,必须符合本条例中第五条----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中的第8条。

4.公用教室内一般只允许在周末举办各类讲座(即周五晚、周六、周日)。

5.借用教室按照校内收费及标准核定小组批准的标准收取费用,并填写《教室借用收费审批申请表》,收费标准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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