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网上协议书合法(实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06: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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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理解其中的意义。适当引用相关的理论和研究,增加可信度和权威性。某学术机构总结了一项重要研究项目的成果,供同行们参考学习。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一
网上办税协议书要如何写,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推荐网上办税协议书范本阅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时,可以选择ca证书(推荐使用)或者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果乙方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必须先到ca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ca证书。如果乙方使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应注意网络数据的安全性。甲方声明不对该方式下的`网络数据安全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帐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帐户的存款余额足够交纳当期各项税费。如因帐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交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二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 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 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帐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 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帐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帐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帐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 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 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 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帐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第十八条 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 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 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 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 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三十二条 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 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 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三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
2、产权及限制状况:
(1)共有状况:_____________。
(2)抵押状况:___________。
(3)租赁状况:_________。
(4)其他限制状况:________。
第二条预订条件。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
4、户口迁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营业场所(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2、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
(2)本协议签署后《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帐户进行网上交易。
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帐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帐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帐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帐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五
甲方(开户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ere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为了将甲方研制开发的d保健品、化妆品专用d营养酶应用于d保健品、化妆品的开发与生产中,使其得到广泛应用,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d保健品、化妆品专用d营养酶的生产商,负责供给乙方d保健品及化妆品开发与生产所需的d保健品、化妆品专用d营养酶,并按产品的相关标准保质保量。
二、乙方为d保健品、化妆品的开发生产商,并承担d相关保健品、化妆品的开发及生产。
三、甲方允许乙方在相关的d保健品、化妆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d”专用商标,不再另行收取商标使用费。
四、d保健品、化妆品专用d营养酶的质量以活性_________为标准,每克100____________0177;20个酶活单位(g),销售单价为___元克(不含税)。
五、乙方接收甲方d保健品、化妆品专用d营养酶的`同时支付甲方的全额货款(现金或转账)。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涉及到其它法律法规问题,由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仲裁。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七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尊重、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的网站上刊发广告的服务合作业务,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二、广告以简明醒目为宜,突出宣传效果,由甲方提供广告的原稿,由乙方代做具体美工设计,完成制稿,不另收费。
三、根据《广告法》的要求,规范广告行为以防虚假广告,请甲方在签定协议时出具客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广告上刊有“获奖、优质、商标、鉴定、专利、生产许可证”等字样的,应提交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四、为保证广告能按时刊登,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在广告刊登前前_________天,将所需资料寄到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刊登期限作出调整。
五、甲方向乙方索取“广告协议”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二份,盖章后一并寄回或传真至乙方,待乙方盖章后,即向甲方返回协议一份。
六、凡在本网站刊登广告的客户,本网站将免费为客户向用户宣传、咨询客户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七、关于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将广告费用支付给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八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帐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帐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帐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帐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帐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九
内容提要:信息经济叩响世纪大门,随着这一伟大历史潮流势不可挡地冲进了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宾馆旅游业走出传统的营销方式,步入信息高速公路实现“网上订房”已成为越来越多富有创新意识的知名饭店的迫切愿望。本文重点阐述了旅游饭店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网上订房”这种新的营销方式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所具有的优越性,以及制约“网上订房”发展的一些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基本解决的方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世界范围内旅游正在成为现代人类社会重要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众化的群体旅游脱颖而出,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并迅速成为规模产业,成为继汽车、房地产之后世界经济的支柱。近十年来,在中国旅游业已转变为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经济产业。旅游饭店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之一,是发展旅游业的物质基础条件,是中国旅游业的门面,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旅游接待能力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在论证生产力的问题时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邓小平文选》)。那么我们怎样利用科学技术来提高生产力水平,怎样利用科学技术来发展我们的旅游业呢?在我国信息产业部提出的“政府上网工程方案”中明确指出“国家各部委应推出自己的网上应用,如国家旅游局应推出网上订房、订立网上旅游路线等应用。”网上订房属于电子商务的一个方面,人们把“互联网经济”统称为“新经济”,网上订房也可以说是饭店新营销方式。它无疑将利用因特网本身的优势对传统的营销方式提出挑战。
1、使客人能够更好、更快的了解饭店的信息。
internet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已成为近几年来世界范围的技术热点话题。事实上,今天internet已经不单独属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地区、财团或个人,internet正朝着全球信息基础设施方向前进,它拥有巨大的世界性的丰富的信息资源,它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一个雏形,是一件未完成的杰作,它既存在着无数的机会,也面对着无数的挑战。随着internet的迅速全球化、商业化、家庭化进程,它很有可能改变我们的社会,改变我们的生活,使人们的思维、意识发生重要的变化,从而对世界产生巨大的影响。
internet出现之前,饭店传统的订房方式通常为电话预订。世界各地的客人选择了旅游目的地之后很难了解当地旅游饭店的状况,如当地饭店的数量、规模、星级、服务水平、预订情况等,这就给预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即使是规模较大的旅行社获得上述信息的途径也非常有限,书籍、广告成为其主要的信息载体。然而书籍、广告作为信息载体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首先,信息的表现形式过于单一。一些陈旧的图片和枯燥的文字又能使我们对一家饭店有多少了解呢?其次,信息的更新速度跟不上。任何一家饭店都是在不断发展的,其硬件设施及服务水平都在不断的推陈出新,以确保饭店能更好的为客人服务。例如,一家四星级饭店由于其自身的发展已被旅游部门通过星级评定定位五星级饭店,或是一家以接待散客为主的饭店由于一些原因改变为以接待商务团体客人为主的饭店,它们的服务水平及其重点服务对象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果不把这些信息及时通知给客人,让客人更好的了解本饭店的变化,客人又怎能去选择自己心目中的饭店呢?我们当然不能忽视饭店管理集团的作用,但其服务是针对本集团中的连锁饭店的。例如,一位美国客人想到北京旅游,喜来登集团当然推荐其入住国际俱乐部饭店或是长城饭店。
internet的出现使世界以及人们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小,人们更多的想去利用因特网实现网上订房,更精确的'说是通过万维网(www)。www是一个信息检索服务程序,是第一个真正的全球性超媒体网络。在www上的超媒体信息形式多种多样,不仅有文本,还有图形、声音、动画等。这就为旅游饭店的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例如,饭店可以把大量的信息放到自己的网站上,如历史信息、服务信息、饭店的获奖情况等做成超链接供客人查阅。还可以用数码照相机或数码摄像机把饭店的硬件设施和服务人员的服务过程“记录”下来,给客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internet与传统媒体之间最大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它不是静止的,信息更新的实现是其最大的特点。例如,旅游旺季本饭店有什么样的特殊服务,淡季房价的打折情况,又增加了哪些特色菜肴。世界各地的客人只要有一台联入internet的电脑就可在第一时间获得以上的信息,不仅为饭店争取到了客人,也为客人的预订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资料。
2、实现了饭店与客人的双向沟通。
没有人怀疑internet信息流通的双向性和交互性是其最让人“激动”的一个特性。internet利用这一特性作为有力武器向传统媒体发起了“进攻”,无论电视、广播、书籍、报刊、还是杂志都纷纷败下阵来,在其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人们通过书籍、广告或是简介来了解饭店是及其被动的,即使客人已经选择了要预订的饭店,还是要通过电话查询预订状况后再进行预订。如果饭店不能及时给客人以答复,以后联系起来也十分不方便。有些客人想给饭店提出一些建议,由于其看到的信息不是最新的,所以也变得不太可能。有了因特网,使以上的一切“行为”都变成了“一体化”,客人可以查询了预订状况后,直接在网上填写预订表单和信用卡号,直接进行网上订房,这样做既方便又能为客人节省国际电话的开支。如果饭店近期没有空余房间,以后可以给客人发一封e-mail(电子邮件),和客人联系起来也非常方便,无论客人在什么地方,只要联一下网就可以轻松的得到饭店的回音。客人想跟饭店“说”点儿什么也只需在饭店网站的bbs(电子布告栏)上写上几句,或是给饭店发一封e-mail,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1、无论从中国或是世界范围来讲,上网的人太少。
internet毕竟是一个新生的事物,而且正处在发展之中。就整个世界而言,使用因特网的人数与使用电话的人数相比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西方国家的上网人数相对来说要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在美国才有将近一半的人经常使用因特网,发展中国家就更不用说了,以中国为例上网人数也就将将突破1000万,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在这1000万人当中有20%左右是学生,有15%左右是计算机工作人员,他们几乎很难成为。
旅游的主体,就更不用说去网上订房间了。
2、人们的观念一时不能转变。
85%的人希望在条件成熟时进行网上购物;52%的人愿意在网上买一些小件商品,而对大件商品只希望在网上查阅信息,到商店里去买;29%的人对任何商品都只在网上查阅产品信息,而到商店购物。网上订房是电子商务的一个方面,客人在网上订房其实也是在进行购物。从这些调查中可以了解到现阶段人们还认为网上购物(网上订房)只是一种趋势,原有的消费习惯一时不会改变。
由于客人订房要预先支付一些订金,所以支付手段显得尤为重要。visa卡作为主要的支付手段在中国并不是特别的好使。虽然中国的银行跟许多世界其它银行都实现了联线,但中国的visa卡却不能世界通用,其原因在于中国的货币问题。中国客人手里要是有美元帐户的visa卡,或是花旗、运通签发的中国地区的金卡、银卡,也许能够直接在国外饭店的网站上实现网上刷卡,但对于中国的一般旅游者来说却很难有这个条件。而ems代收、银行汇款、邮局汇款等方式结算过程又太慢。另外,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和法律规范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很多法律只适合传统的纸上贸易,电子交易方面的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在,饭店的网址宣传工作大部分还是要通过传统媒体来进行,网络宣传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专门为饭店提供服务的搜索引擎和门户站点还很少,而且没有形成系统化。
三、解决方法和一些建议。
1、实行“门户站点”与各饭店分站点并存的网上订房系统。
这里所说的门户站点指的是专门为世界上各知名饭店或饭店管理集团的连锁饭店在因特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的站点。而各饭店的分站点是指饭店在因特网上自己的站点。二者在为客人提供网上预订服务时各有利弊。门户站点的设立可以以地区为单位,可以把中国各个知名饭店的信息放到中国的门户站点上,制作同样的预订表单,并采用多种排序方法对这些饭店进行排序,例如按字母顺序、地区顺序或是星级顺序,以便客人可以进行精确搜索。一位想到北京旅游的客人可以在搜索项的地区栏中填入北京,在星级栏中填入想要入住饭店的星级,如五星级,这时就会出现北京饭店、港澳中心等饭店的信息,客人再去查询这些饭店的具体信息,最后选择自己想要预订的饭店。饭店集团搜索也应该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服务,如果您是某个饭店集团的忠实“客户”,这项服务对您来说就会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您在选择了“地区”后可以再选择喜来登或西尔顿等饭店集团,再在这些饭店集团中选择您心目中的饭店。在门户站点中还可以设立一些关于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的介绍,这可以给不了解中国的客人以极大的帮助。长城、兵马俑都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客人可以先去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景点,或是选择几个景点,制定好旅游线路,再去通过旅游景点选择此景点所在地区的饭店。特色服务搜索可以使饭店吸引更多的客人,这里所说的特色服务指的是其它饭店没有的服务项目。例如,如果哪位客人对“潭家菜”产生了兴趣,那么他只有选择北京饭店了。客人选择了饭店后可以直接填写预订表单和自己的e-mail地址,门户站点把表单以e-mail的形式传递给饭店,饭店再把确认预订或拒绝预订的信息通过客人的e-mail传递给客人。
由于众多饭店在门户站点中使用相同的网址和预订表单,因此给客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它也有自己的弱点。首先,门户站点所能存放的饭店信息量有限。由于门户站点的目的主要是为客人提供饭店检索服务,这其中可能包含几百家甚至上千家饭店,再加上门户站点毕竟只是一个网站,其容量极其有限,各个饭店的信息存放量就更少了。其次,客人和饭店沟通起来比较麻烦。再次,饭店定期还要付给门户站点一些费用。各饭店设立自己的站点可以弥补以上“弱点”。饭店使用自己的网站,其目的就是要为自己的饭店做宣传,大量的信息可以让客人充分的了解饭店,以达到其预订的目的。饭店应在其预订部建立电脑终端,进行专门管理。实行各饭店分站点进行预订的弱点在于如果客人不知道饭店的网址或是根本就不知道这家饭店,就无法进行预订了。
2、做好网址的网络宣传工作。
门户站点和各饭店分站点都应做好自己的网址宣传工作。虽然利用传统媒体进行网址的宣传是现在的主流宣传方式,但我们不难想象绝大部分进行网上订房的客人是经常使用因特网的人。他们接触因特网的机会和时间不逊于传统媒体。根据确切统计,每六个月世界的上网人数就会增加一倍,面对日益增加的因特网使用者网址的网络宣传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应做好同各大知名网站或是访问率较高网站的链接工作,以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例如,可以把网站的网址放到yahoo(雅虎)的网址数据库中,由于yahoo是知名度极高的网站,又是世界上最好的网络搜索引擎之一,所以几乎每个上网的人都会用到它,想要旅游的客人通过yahoo的搜索就可以轻而易举的链接到目标网站。网站也可以采取和其它网站交换“链接”的方法达到共同宣传的目的。如各旅行社、航空公司或是旅游景点的网站,以吸引更多的客人访问。
3、各饭店要积极发布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与传统的媒体广告不同的是:传统的媒体广告:“以打扰为基础”,它不管受众的感受如何,也不管受众愿不愿意看,硬塞给受众。如在你看电视看得正津津有味时,突然插进一大段广告。受众对此种广告的接受率较低。因特网最大的特点就是信息流通的双向性和交互性,在进行广告宣传的同时还能够进行反馈信息的收集。据调查,网民看网上广告有45%是因为广告有意思、好看;20%是因为广告有奖;20%是因为广告登在自己喜欢或信任的网站上;8%是因为广告发到了个人的电子信箱。因此,饭店在网络广告的发布上,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把能够吸引客人的广告词以特殊的方式显示。例如可以把关于打折的信息以红色、特殊的字体放到广告词的最前面,以吸引客人。在制作上要使广告精美、有趣,让受众愿意看。其次要在热门网站或访问率高的网站上登载,必要时可以在广告上设计游戏和有奖竞赛,提高广告的暴光率和受众的接受程度。
总之,“网上订房”还处于发展阶段,在其发展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我们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使旅游饭店的预订工作真正实现网络化。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十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在乙方_________网站的_________位置上进行广告投放,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__像素,大小在_________k以下。广告的格式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_________,广告投放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广告制作费用:_________元;广告投放费用:_________元;网站广告总费用为_________元,甲方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二、违约责任:如果由于乙方网站故障造成甲方的广告投放受到影响,其受影响的时间应由乙方加倍偿还。
三、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所有规定的条款执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一旦执行,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取得对方同意,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3.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拥有对本合同内容文字及含义的最终解释权。
3.其他经双方认可并签字或盖章后的其他文件可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被认为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作过程中协商解决或对合同进行补充。
5.本合同未涵盖的其他事项以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执行。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十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则、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单。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则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行情及咨询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经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委托,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市地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六盘水地区(水____县、____区、____区、盘县特区)的____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自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____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现金订(大写:)元的货。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8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20%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4、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第八条产品价格调整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____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
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网上协议书合法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本合同共4台,单价280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
3、规格要求。
保鲜展示柜无底座1米高,前面没玻璃,安装加湿管(加湿器甲方提供),两端玻璃四公分孔左右,每层倾斜度12度,全铜管。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____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____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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