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会维权协议书(优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1:1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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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对于人们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们代表着文化传承和家庭团聚的价值观。总结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展。以下是专家为大家整理的职场技能提升指南,欢迎大家阅读。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一

近些年来,快速邮递业务(以下简称“快递”)作为物流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凭借其点到点、快速方便的独特优势,潮水般地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给百姓打开消费方便之门,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快递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快递服务质量名不副实。一是无故拖延。每到年底或节假日网上商家让利促销,快递业务量便骤然增加,出现订单堆积,商品不能及时发送。二是难以检测。随着快递服务范围的扩大,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快递范围。然而,面对这些高科技产品,仅通过外观一般无法判断和辨认其在快递过程中有没有被摔受损的情况经历以及是否还保持应有的正常功能。三是先签字后验货。快递公司一般通用的规则是先签字后验货,有的甚至直接把邮件交由物业或门卫签收,规避快递邮件的损坏风险,而消费者先签字再验货,即使发现物品有损毁,快递员也可以将责任推给寄件方,消费者面临的是举证难、索赔难等维权难题。

快递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多快递公司将一个区域划包给一个自然人,快递公司向其收取押金后,授权其在该区域使用公司商标从事快递业务,并自备交通工具、自主招工经营、自负盈亏。区域承包准入门槛低,快递公司发包时不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财产状况、信誉度等,授权后也不对承包人进行管理、监督,个别员工素质差。承包人聘用快递员后,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进行岗位培训、安全教育等,有的雇用临时摩的人员,工作随意性大,安全意识薄弱,增加了潜在的信用危机,甚至会出现快递公司内部员工“损货、偷货”事件。

快递纠纷处置差强人意。因受外部因素影响,快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难免发生延误、损毁甚至丢失。但个别快递公司在收寄时,没有向用户做必要提示,发生问题时采取搪塞、拖延等手段逃避责任。还有部分快递公司在保价快件丢失、损毁后,以用户无法提供发票为由拒绝承认。

快递契约存在霸王条款。快递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推卸责任制定了一系列的霸王条款,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索赔较难。如快递公司不履行保险、保价告知义务;货物遗失或损坏只按邮资赔偿。例如,某快递公司《快件运单契约条款》第9条规定:“寄件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本公司的运费,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拒付,亦不得擅自从所欠运费中直接扣除。”

二、几点建议。

针对快递业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强化企业内部规制。一是提高快递人员的从业门槛,严把入门关。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考试招聘等形式吸纳素质高能力强的职工,加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二是提高企业商业信誉,严把服务关。快递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运营机制使客户服务水平跟上消费者的需求,要加强对货运产品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跟踪服务,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重视客户的需求,不断提升企业形象。三是提高设备更新能力,严把过程关。现阶段由于我国快递服务的设备比较陈旧相对落后,这大大制约着快递服务的运营速度,由于网络加盟模式使得快递企业管理比较松散,快递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的缺乏也限制了客服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电子等科技产品的网购也对快递企业的检测能力给以考量,因此更新快递服务的设备迫在眉睫。四是提高纠纷处置能力,严把售后关。首先,快递服务公司应该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自查,在整个快递流程中,存货、搬运、发送时做到严格对照检查,避免送错和误送,避免货物损坏。当快递业务出现问题时,快递公司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完善服务纠纷的解决机制。其次,快递企业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内容,如限制赔偿、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条款加以修改,提高自纠能力。

强化外部行政监管。一是严把主体准入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和审查从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快递执业人员资格以及经营场地情况,对早期未取得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吊销。二是严把规范经营关。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快递经营主体监管,坚决取缔“黑快递”,督促快递经营者证照齐全并亮照经营;强化行政指导,针对快递服务市场的现状制定措施,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格式合同使用,认真审查目前快递服务市场中常见的格式合同,着力清理“霸王条款”、模糊条款,对快递业契约条款实行备案制,定期对快递业务合同条款进行点评,积极推广使用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消费维权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受理消费申投诉和举报,强力推行快递物品保价赔偿制度,不断提高快递企业提升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三是严把行业自律关。建议由邮政牵头,成立快递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交流业务经验,协调业务纠纷,共同维护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四是严把监督惩戒关。目前快递行业监管制度还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快递业存在服务标准混乱、收费混乱。作为快递业的主管部门-邮政主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大对《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监督其依法取得快递服务经营资格,并守法经营,对非法经营者加大惩处取缔力度,另一方面应着力规范行业标准,有效遏制标准乱收费乱的行为;建立从业人员备案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通过工资、保险、绩效奖金等激励手段,实现人员相对稳定,通过教育培训、人文关怀等企业文化,实现人员素质提升;建立快递业惩罚纠错机制,必要时以交纳从业保证金的形式为消费者承诺并实行先行赔付,尽量减少遗漏、失误或故意拆件等问题发生,保证服务安全性、快速性。

强化消费综合教育。在选择快递服务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接受服务前应认真核查公司经营是否合法,信誉是否良好,不能只考虑价格因素;在选择快递方式上,要根据货物质量、大小、价格等决定是否需要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在填写快递单据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详细情况,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应及时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对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过程中附带的快递服务,要向卖家了解清楚是哪一家快递公司负责货物投递,其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是什么,尤其要注意“先验货再签收”,避免“先签收后验货”发现货物缺少、破损难以维权。

强化快递纠纷赔偿执行力。《邮政法》第84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邮政法》第45条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而《合同法》是我国民事基本法之一,是民法通则的特别法,因此快递企业与消费者实际是一种承运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合同法》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厘清这种法律关系并予以明确,便于消费者遇到此类纠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工程,是“以人为本”科学理念的直接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有着深远的影响。消费维权的调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立足于“科学发展”的前提下,全面认识、有效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如何落实消费维权调解工作,笔者认为首先要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法定职能进行探讨。

一、从法定的职能确立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法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具体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这一法律规定,意味着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开展,必须置于国家法律的现有框架之下,这是消费维权工作者必须要有的第一点清晰认识。可以说,依法维权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工作准则,这个工作准则与党和国家推进“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相适应的。

有了上述这个认识的前提,再来看看我们日常工作中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性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导则》中规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要时可参照规范性文件或行业标准、民商惯例、使消费纠纷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处理”,“受理投诉是指消费者协会运用法定职能处理消费纠纷争议的工作”。

上述规定,是从法定职能确立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基准性的法理原则方面的理解,是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必须遵守的基准性的法理原则,也是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应用于构建和谐社会,在“依法治国”精神层面上具体的体现。

在清楚我们工作的准则性规定的同时,作为一名消费纠纷调解人员应该知道,调解工作是符合科学发展的前提下的工作开展,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投诉是一名分会干事的基础性工作,要科学地将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要求从事调解人员都能科学地掌握相应的调解技能。

二、掌控调解技能,科学开展消费维权调解工作。

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人员应根据受理投诉的性质、难易程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立场,选择调解的方式和方法,灵活、巧妙掌握调解技巧,尽可能缩小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促成一致调解。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处理态度、立场和技巧,对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起主导性作用。调解的操作:

(一)联系调解,力避早市。一般商家对开门迎客后的第一笔生意比较注重,若此时上门调解或电话调查投诉情况,往往会引起对方反感,成功率不高,所以应当尽量避免在早市的时段组织调解,这是对调解时机的科学把握。

(二)现场勘查,仔细取证。调解需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尽量注意搜集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相关证据,如照片,店堂告示或宣传,及有关资料等。同时要善于寻找线索解决关键和疑点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以便确定投诉事项双方当事人的叙述是否符合实际,合乎逻辑,注意除去其中的主观成分,抓住主要问题,询问当事人和知情者曾发生事件的过程,以便作出进一步的准确判断。

(三)抓切入点、迎刃而解。调解投诉应抓住产生纠纷的切入点,了解消费者的投诉目的,引导其提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找到争议双方的.“最大公约数”――双方皆容易接受的方案。

(四)热情接待,掌握火候。在接待上门咨询或投诉的消费者时,应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招待,一句好言抚慰,一番宣传释法,一声再见相送”。尤其对怨气大、语气激动的消费者或经营者,更要稳定其投诉和调解情绪。学会将接待咨询和处理争议的过程变为引导双方学法用法的过程。在调解过程中,若出现双方或某方语言偏激、情绪失控、立场悬殊的紧张状态,应采取“冷处理”措施,暂时将双方当事人隔离,分别进行单独谈话,对照法规让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责任,软化双方的立场,消除对立偏激情绪。待双方责任分配和赔付额度的意见逐步趋于接近时,再组织二次调解,促成矛盾尽快解决。

(五)把准角色,耐心聆听,处事公正。调解人员必须学会扮演聆听者的角色,聆听可让调解人掌握情况,也舒缓对立的气氛。同时,调解人与被调解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处于第三者的关系,其角色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可采取引导协商的态度,不要站在当事人一边,与另一边进行辩论。

(六)分别调解、换位思考。对于事实不明朗、责任不清或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投诉,应分别召集消费者、经营者单独进行调查和调解。在掌握投诉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找准调解纠纷的切入点,化解消费者的怨气,排除报复心态和过激行为,引导消费者提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引导双方要本着互信、互谅、包容的心态,放弃“寸土不让”、“斤斤计较”的心态,适度妥协,尽量消除双方的意见分歧。

(七)难得糊涂,以和为贵,学会“模糊”调解。消委会进行消费调解,好比是另一种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处理。消费调解意味着提供一种不同于司法程序下的选择予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调解工作者对整个消费争议的法理关系要“心中有数”――对是非曲直要清晰,但在具体调解中要微妙把握――毕竟调解人员是要为双方提供一种风险与成本稍别于司法程序的服务,让对方选择,通过谈判与妥协取得争议的解决,所以调解要在某些法律责任方面,有双方可接受的“灰色”、“模糊”,逐步淡化矛盾,最终取得实质性的调解结果。

三、科学规范调解,保障维权服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调解是在权衡合法、合情、合理的尺度进行的过程,除需注重调解技巧外,同时还必须从受理投诉的基本原则、规范导则、服务用语等方面着手,规范和完善消委会各分会受理投诉工作,端正受理投诉的态度和立场,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树立消委会维权服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并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消费者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只要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论消费标的额大小,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充分运用消委会的职能及时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耐心解释,明确指导,建议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消费者和经营者自愿为基础,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对已发生消费关系的事实,或客观存在的,要学会排除可能、怀疑及将会发生的情况。

(三)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受理、调解消费纠纷,对于难以认定损害责任或损害赔偿额的,本着从“合法、合情、合理”的道义角度,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灵活地予以受理、调解纠纷。并且还要学会利用现有的社会、政府公共资源,学会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合作与协作。如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对涉及直接对地区生产企业、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等投诉,调解难度较大,可考虑及时移给相关主管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四)坚持文明、礼貌、尊重和聆听。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或建议,工作人员要做到“热情诚恳、言语得体、条理清晰、言简意深”,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同时,在开展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处工作中,要注重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规范消协调解工作。此外,工作人员要清楚知道,调解工作绝不是一个工作人员的事,调解工作及其相配套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团队合作、紧密配合的过程。因为每一个投诉个案的处理,都关系着一个团队的荣誉,所以,调解工作人员必须时时以维护消费者协会的公信力,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依归,在严守法纪的前提下,合理、灵活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二

今年是工会改选后全面履行职责的第一年,酒店工会在上级工会以及企业行政、支部的关心和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昂的工作热情,为职工办实事的态度,努力探索工会的工作方法,认真积累、提升工会工作的经验,做到突出重点、动态切入、全面推进工会工作,在重点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开展和实施了工会组织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合理化建议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推进工作。本着“员工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通过为员工维权和服务,真诚地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协调和努力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工会已逐渐成为了企业与员工之间沟通的桥梁,成为员工利益的代言人,员工对工会的信任、支持及期望在不断提升,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为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和社会效益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一、源头参与,齐抓共管。

为扎实推进各项维权工作机制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开创酒店工会维权工作的新局面,酒店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各种政策,从“源头”参与审议和讨论。以分类指导、岗上示范、面上监督、整体推进的指导方针,不断完善了职工收入保障、奖励激励、教育培训、帮扶救助等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酒店工会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新一届工会成立后,酒店在各部门设有一名工会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维护本部门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贴心服务,有利于工会活动更加深入的开展到群众中去,切实体现企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安心工作、生活和学习,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民主管理,共谋发展。

坚持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就必须坚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为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酒店从法律体系上和制度体系上予以明确和保证,实现民主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好的决策。酒店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具体审议研究酒店技改、基本建设方案等问题,以及《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协议,积极谋划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策略,研究提交有关职工奖惩、生活及福利等方面的意见。

新工会的成立,使广大员工对工会的维权职能寄于了很高的期望,工会为了充分发挥作用,及时掌握员工真正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了员工热线电话、网上邮箱,全方位畅通员工的信息渠道。我们还创新工会工作评价办法,率先采取员工满意度调查的举措,以员工的满意程度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指标,策划制定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和抽样方案,在年初实施了对年度的工会满意度调查。评价分析调查的结果,为改进工会工作的薄弱环节,确定工会工作重点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上下联动,加强学习。

酒店工会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对劳动法规的学习、掌握,做到敢于并善于维护自身和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氛围。先后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八荣八耻”、“诚信”、“合同规章”等课题。

根据工作分工和培育对象,酒店工会开展示范岗位工作,相关职能部、室具体开展示范岗位建设,各部门工会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培育对象,办公室配合各部门做好示范岗位培育工作。把示范岗位建设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列入工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进行审核、考评,对达到相关标准得示范岗位培育对象予以奖励。并有计划、有组织、形式多样地开展培训工作,相继开展了岗前、在岗等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地输送技术人员外出培训,还聘请了酒店资深人士对全体员工课题培训。共计培训人次,培训费元。

四、安全生产,劳动保障。

安全生产是企业之本,工会关心员工的职业安全和生产安全,围绕“安康杯”竞赛活动,参与质检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党支部一同在台风期间作好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落实员工参加消防知识竞赛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安全教育宣传画展、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检查、食堂安全卫生检查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加强了员工的安全防患意识,在维护员工的自身利益的同时,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

为推动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全面落实,酒店继续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保险,重点完善农民工医疗救助制度,开展“1+1”互助保障,把助农民工的着力点放在办实事、做好事上,并采取行政、工会、职工各出一点的办法,建立基金,缓解农民工的医疗负担。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酒店工会更重视妇女的身心健康,三八期间工会全面开展身心愉悦的活动,组织全体女职工权益保障的检查,开展了对已婚育龄妇女的计生检查,生育补偿金在酒店内部作了调整与政府保持一致,已累计为30人支付生育费用5.5万元,享受每月生活费6万元。

五、关爱职工,团结互助。

关心疼爱员工,做好员工生活保障工作,使员工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提高企业效益。为生日员工举办免费中餐庆祝;夏日发放防暑降温品,改善食堂管理、为困难员工组织爱心捐款;改善宿舍条件,为宿舍漏水、有线电视线路进行修复,增配电扇,有效解决了员工业余生活和环境。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愉悦的文体活动,在传统节日中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开展各项活动,组织拔河等竞技比赛和各种内部联欢活动、外出采风活动,组织员工参加县局(公司)知识竞赛,并取得了第二名、第三名及优胜奖的好成绩。

取之社会,报以社会。酒店还非常热心公益事业,每年开展“献爱心”活动,积极援助受灾地区,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向县“爱心超市”捐衣物280件。为大力弘扬明礼诚信、勤奋自强、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酒店工会联合县财贸工会开展“xx杯”十佳品牌服务示范岗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窗口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内外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我们看到了员工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在增强,员工的奋力拼搏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得到激发,酒店“共识、共创、共和、共享”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得到传播,各部门之间通过活动和交流,文化更相融、更和谐。更重要的是我们将酒店团结、高效、拼搏的精神风貌,展示在社会面前,用实际行动为社会献礼。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三

昨天,西城区法院对外发布调研显示,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68件,其中涉及女职工维权案件近四成。该院调研发现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存在5种情形。

一是变相辞退怀孕女职工。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辞退怀孕女职工的目的,采取降低工资、变换工作岗位、不安排工作等方法,迫使女职工辞职。或者采取以口头方式通知女职工停止工作,然后以女职工旷工为由辞退女职工,以此规避法律责任。

二是降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依法休假女职工的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在“三期”内不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而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或者采取调岗、降薪等方式达到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标准。这种情形主要发生在中小私营企业,且大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是不为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部分用人单位拒绝为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导致女职工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这种情形主要集中在没有本市户口的女职工。

四是不批准女职工的产前假及哺乳假。部分用人单位不将女职工的产前假及哺乳假算作劳动时间,而是将其视为事假,扣发其工资。

五是不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的工间休息时间。部分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为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安排工间休息1小时的规定,甚至有的用人单位在不能提供休息场所时,即使女职工提出提前1小时下班的请求,也不予批准。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四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经验总结。

xx镇总工会面对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抓住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这一突破口,做好做实服务职工工作,有效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在推进工会参与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搭建工作平台,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实力。

一是搭建组织平台。坚持把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证。会同镇司法、社保、信访、综治等部门,通过健全法律维权组织、加强法律援助阵地建设,先后成立区法律援助中心xxx镇工作站和“三个中心”,即来沪人员综合服务中心、来沪人员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来沪人员维权中心,该中心集综合服务、调解、维权为一体,为广大职工和来沪人员提供全面、有效、快捷的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使“服务一站式、维权有阵地、纠纷有人管”的工作措施得到落实。二是搭建培训平台。通过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升“三个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深造、专题培训等活动,通过培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认识,懂得工会依法维权必须要从自身过硬内功和业务素质为支撑。对职工提出的`诉求和问题,用关爱的眼光对待,用创新的思路解决,用务实的作风取信,切实履行工会职能,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开通维权服务热线,及时为职工解决急、难、愁问题,为再就业和来沪人员提供招工信息、就业登记、咨询指导、参加面试、上岗培训、岗位技能考核、鉴定录用、办理参保等手续。为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指导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和做好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做到心系职工,认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职工“娘家”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为企业建立职工维权工作室,便于职工诉求有场所,通过有效维权,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源头维权机制。为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注重把职工吸纳为工会会员。加大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建会力度,促进其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今年,建立工会xx家,其中独立工会xx家,共吸纳会员xxx人。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权的有效抓手,为了搞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同镇社保所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今年,签订工资专项协议、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分别有xx份,覆盖企业xxx家,覆盖职工xxx人,均完成区总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厂务公开机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厂务公开中坚持职代会制度和规范化运作,对x家镇管企事业单位党政班子领导做好述职、述廉、测评等民主评议工作,在职代会上的评议结果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开,既使干部明确肩负职责,增强责任感,又使职工心里明亮,增强向心力。由于规范操作,此项工作已成为常规性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厂务公开除了镇级企业单位的在动态中保持100%外,还向非公企业拓展,内容主要是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集体合同签订履约、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召开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席会议,落实对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的预警、调解、处置等措施,注重为职工排忧解难,有效凸显“互动性”。坚持把各类矛盾纠纷纳入“大调解”工作中去解决,组成基层调解员队伍,()聘请16家大中型企业的部门骨干和熟悉劳动法律法规、有爱心、责任心的来沪人员作为调解员,发挥“老娘舅”作用,及时把各类矛盾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办理职工诉求中,坚持做到统一受理和个别受理相兼顾,委托调解和专属调解相结合,及时做好案件排查、分流、调处、反馈、台账登记等工作,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发生。

三、落实服务措施,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

一是法律援助载体向多位一体转变。坚持对职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会同镇司法所、社保所、工商等部门对企业和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共创双赢意识,既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还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帮助企业运用法律知识规避风险,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是法律援助方式向彰显特色转变。注重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推动解决就业人员和来沪人员的就业环境、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为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各基层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3至5人,有效做好预警工作,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

三是法律援助内容向社会管理转变。加大工会组织适应参与社会管理的力度,充分运用资源和手段,在为职工帮扶救助、推动民生改善、实现和谐发展上给力聚力。利用“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开展,与企业和职工“零距离”接触,倾听职工的诉求,为职工去法院办事、申请律师、代理诉讼,全力办理维权事宜。

当企业遇有难事,及时启动预案,加强部门协调,发挥整体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日资企业上海xx服装有限公司由于倒闭,涉及到xx名职工的切身利益,镇总工会会同镇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认真参与处理,及时做好职工工资补偿等有关工作,使企业职工无一上访。由于坚持做到法律援助工作向社会管理拓展,充分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今年,全镇创建松江区和谐示范企业5家、和谐企业9家,有效稳定职工队伍,确保一方平安。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五

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把加强基层工会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这一工作重点的基本内涵是:加强工会基层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在工会维权工作中,如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摆在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宣教干部面前的一个新任务,新课题,通过系统的调查研究,尤其是对基层工会大量实践经验的分析,笔者认为工会维权工作中,如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转变观念,增强维权意识,认清维权工作中的复杂性,针对性,层次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积极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工会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工会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找准工作角度,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利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深,不断提高其针对性,层次性。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在于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个人收入的增多,企业职工的思维、言论、活动范围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状态,加之由于不同的人在性格方面、理解能力方面、文化水平方面、社会阅历方面、以及适应外部环境挑战的能力和态度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差异,对于同种事物、同种现象,会有不同的认识,产生不同的思想,加之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社会政策的日益宽松,劳动者就业的范围更广,领域更宽,以跨区域、跨产业、跨所有制性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流动就业成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的就业选择。这样,工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认真梳理就业与工会维权的关系,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因人施教,因势利导,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正确对待维权工作中的现实困难,职工群众是维权的对象,工会组织是维权的主体,从维权的对象上看职工群众无论是作为劳资双方的劳动方,还是企业管理中的被管理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地位和能力大都处于弱势之中,对自身权益的认识也不一样,这就在维权主体上要求工会组织必须具备较高的分析能力,用良好的'维权能力保证正确的维权结果,从维权主体看,工会干部的业务水平不一样,也要求工会干部提高维权能力和技巧,才能推动改革发展,为广大职工服务。

二、以人为本,加强工会干部的自身学习,不断提升“维权能力”保证“切实维权”,以便服务。

加强工会干部的自身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工会诚信,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法律知识,以法律为武器,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面对市场经济的急剧变化,企业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要在维权能力上下功夫,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局势,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熟悉本企业情况,信息,正确分析职工思想动态,增强思想工作的预见性,如改制企业职工思想的波动情况,这时,企业工会要及时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改革的方针。“维权能力”来自于人,人的能力来自于对各种新事物,新观念,新知识的学习,提升工会组织和干部的学习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学习力,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队伍,维权是重要的,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这样才能增强工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做好维权维权服务中要坚持工会工作方针,树立服务观念,代表职工协调三方关系,满足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竭尽全力解难事,以人为本,把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

三、实事求是,正确引导,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维权实效,发挥好工会作用。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是示范引导,我们要实事求是做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我做起,把说服教育同依法建制结合起来,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前,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矛盾,既有主观方面的问题,也有客观上的困难,既有工会不到位的地方,也有来自社会方面的不利因素,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工会组织的发展,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有关各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积极推动在各类企业,以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真正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工会组建的重点工作对象,使他们对工会组织有一种向心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建会机制。工会要真正履行好基本指责,我们既要做好工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做好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三方的利益协调,突出重点维权,维护好职工的劳动权益,职工的经济权益,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

四、与时俱进,发展创新,扩大宣传,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会维权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工会宣传思想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部分,是工会全局中重要的综合性工作,有了这些认识,才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新修改《工会法》的颁布,工会维权职能得到强化,工会作用更加突出,而维权又是重点,工会工作关注的都是社会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如再就业、基本生活保障、欠薪等等,而工会组织又不是政府职能部门,经费不多,权利不大,这些情况对是否做好工会工作也有一定作用。推行各项职能的全面落实,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借助舆论气候,唤起全社会对职工诉求的共鸣,对工会更多的认识,但是许多工会干部思想封闭,缺乏宣传意识,缺乏信息意识,使工会工作机制缺乏活力,我们要扩大宣传,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创新意味着发展,面对新形势,企业工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重新定位,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正确的分析职工、企业管理者的心理状态,准确把握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结合企业中心工作,为企业、为职工解决新问题,去开创工作新格局,从而为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工会维权工作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维权。

工会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工会维权工作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并把着眼全局,服务全局作为新时期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性原则。这就要求我们站在社会变革中去认识职工思想活动变化的趋势,把握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位置,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中去发挥工会工作对广大职工群众思想的引导作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引导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群众经济创新活动中来,确保经济目标的实现,在职工生产活动中,出现的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积极依法维权,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落实和保障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企业各项工作就好开展了,所以,工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维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重要,将产生很大的辐射力,同时,也要求我们工会工作人员必须注重维权实效,进一步加强维权机制的建设,切实加强源头参与工作,积极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制定,使之懂法,用法,并督促和推动其得到落实。

一部分,是工会全局中重要的综合性工作,有了这些认识,才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新修改《工会法》的颁布,工会维权职能得到强化,工会作用更加突出,而维权又是重点,工会工作关注的都是社会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如再就业、基本生活保障、欠薪等等,而工会组织又不是政府职能部门,经费不多,权利不大,这些情况对是否做好工会工作也有一定作用。推行各项职能的全面落实,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借助舆论气候,唤起全社会对职工诉求的共鸣,对工会更多的认识,但是许多工会干部思想封闭,缺乏宣传意识,缺乏信息意识,使工会工作机制缺乏活力,我们要扩大宣传,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创新意味着发展,面对新形势,企业工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重新定位,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正确的分析职工、企业管理者的心理状态,准确把握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结合企业中心工作,为企业、为职工解决新问题,去开创工作新格局,从而为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工会维权工作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维权。

工会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工会维权工作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并把着眼全局,服务全局作为新时期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性原则。这就要求我们站在社会变革中去认识职工思想活动变化的趋势,把握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位置,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中去发挥工会工作对广大职工群众思想的引导作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引导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群众经济创新活动中来,确保经济目标的实现,在职工生产活动中,出现的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积极依法维权,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落实和保障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企业各项工作就好开展了,所以,工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维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重要,将产生很大的辐射力,同时,也要求我们工会工作人员必须注重维权实效,进一步加强维权机制的建设,切实加强源头参与工作,积极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制定,使之懂法,用法,并督促和推动其得到落实。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六

一、*宾馆概况。

*宾馆隶属于陕西省农垦农工商总公司,副处级单位,地处陕西省渭南市中心,东风街与前进路什字。现有在册职工189名,在岗职工73名。我馆主要以客房服务业为主,宾馆一、二楼门面房均以出租。

*宾馆于1990年建店,因建店初期为科级单位,所以当时设立一名工会干事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在宾馆党总支及原上级单位朝邑农场工会(现黄河企业公司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宾馆工会正式成立于,目前机构建全,其中有工会负责人1名,工会委员5名,下设工会办公室,设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一名,专职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宾馆工会目前的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在省总公司工会和宾馆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我们工会工作的宗旨是:以宾馆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关心群众生活,稳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职工为宾馆的经济发展而做出贡献。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一)、做的比较好的方面。

1.比较好的维护了职工平等就业的权利,维护了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

我们宾馆一直尽可能地安排安置本单位下岗职工就业,在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内,合理地安排劳动时间,安排职工正常的休息休假。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要求,给予全面的保护。不定期对职工进行业务知识、操作知识、理论文化知识、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知识保护等各方面的培训。并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2.本单位职工均都加入了工会组织。并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我们宾馆每年召开职代会不少于两次,企业的重大决策决定都有职工代表的参与,并发表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本单位职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都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也与企业签定了《集体合同》。并根据形势和具体事情的不断变化,每年对《集体合同》进行修订和续签。从根本上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4.我们宾馆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职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目前具体每周人均工作时间不到四十二小时。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于宾馆行业特殊的工作性质,节假日是工作最繁忙的时间,不能安排大家正常休假,我们就采取了轮休和换休的方式,保证职工的休息时间不受大的影响。

5.职工目前的工资都能够按月发放,没有克扣和拖欠,在效益比较的情况下,会发放一定的奖金。

6.在女职工特殊保护方面,宾馆保证了每年对女职工“三查”一次。不安排女职工参加《劳动法》中规定所不能从事的工作。正常安排女职工生育假,不少于90天。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尽可能的从各个方面给以照顾。

7.在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对职工都办理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目前能保证按时足额给社保部门上交各类保险金。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目前企业的资金周转仅能维持职工基本工资的正常发放。有一些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无法对现。目前,拖欠职工的有:独生子女费、降温费、烤火费等,已有三年未发放。

2.由于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宾馆节假日不能安排职工休假。按《劳动法》规定应该享受一定的加班工资,但因宾馆经济困难,没有给职工按规定发放或发放不到《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只是采取轮休或换休的方法解决。

3.职工的劳保没有发放,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只是对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了部分必须使用的劳保工具。

4.目前婚丧假等,一些《劳动法》中规定的比较长的假期无法安排。不能保证带薪休假。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该享受的待遇也无法达到。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七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经验材料。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进城务工人员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巩固工农联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新时期工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服务职工、农民工,余庆县总工会提出“替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帮职工解难、对职工负责”的服务理念,不断探索和创新机制,切实有效的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农民工的“家”。

一、人大议案、政府建制,形成维权长效机制。

2月召开的余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为县人大代表的县总工会主席从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保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维权管理机制的议案》。作为主席团成员的县委书记认为这件议案提得好,是当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主席团立案,大会主席团表决一致同意立案,并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办理。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全县农民工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于20年6月21日召开第28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建立农民工管理机制的议案》,印发了《余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立农民工管理机制的议案〉的.决议》,交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制定出台了《余庆县农民工维权服务实施意见》,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具体明确,对农民工登记备案、维权、培训等任务进行了分解,建立健全了农民工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维权保障机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和安全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救助保障机制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等五项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完善全程服务,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支持、政府实施、部门运作的维权工作格局。

二、部门配合,精诚协作,形成共同维权机制。

县总工会加强与县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作,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益。成立了余庆县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10个乡镇、68个村(社区)分别建立了维权联络服务站、联络点,聘请了130名维权联络员,与司法局组织了60余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建立和完善了维权网络。20年县人民政府抽派一名三级律师和一名主任科员充实县政府驻深圳宝安联络处力量,专门为余庆籍在深圳等沿海地区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服务,已为100多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县司法局推行了“一建三送四优六询”工作长效机制。一建:建立农民工档案(农民工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等基础内容及工作联系方式),让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在第一时间内能获得援助,真正做到农民工维权的“零距离”服务;三送:一是免费向农民工家庭赠送法律援助挂历;二是免费送给农民工法律知识维权手册;三是免费送给农民工一张法律援助绿卡;四优:即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六询:即开展工会询、构皮滩工区询、69村(居)询、信访询、劳动保障保险询、余庆县看守所询等“六询”活动,20年来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挽回农民工各项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为83万余元,工伤赔偿款为600余万元;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20年来已成功调处和执行案件6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赔偿金200余万元;劳动部门开展劳动调处和劳动仲裁53起,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430万余元。

三、跨域合作,工会联动,形成双向维权机制。

县总工会不断扩大与外县工会的协作,先后为吴成伦、王廷禄等20余名外务工致伤致残的农民工维权,伤残农民工获得工伤赔偿款达500余万元。20年大乌江镇农民工吴成伦在河北省三河市段甲岭建兴石料厂务工,因放炮被炸致一级伤残,县总工会派出工作组前往三河市,在当地工会帮助下,20年获得了17万元赔偿金;20年2月关兴镇农民工王廷禄在山西省大同市古店煤矿务工,被矿井顶板砸伤致三级伤残,县总工会致函山西省农民工维权联络站和山西省长信箱请求维权,并将其遭遇的情况材料发送新闻媒体寻求舆论监督。《中国青年报》记者辛明以《伤残矿工因煤矿政策性关闭索赔陷僵局》为题于4月26日在《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多家媒体,引起山西省高层重视,当年6月终于领到了25.42万元的赔偿金;2月,白泥镇农民工陆永燕在浙江萧山区一企业务工突发肠道细菌感染危急生命,总工会得知情况后立即发函萧山区总工会救助,萧山区总工会迅速救助0元,陆永燕得到及时救治脱离生命危险;5月县总工会接到农民工何国爱在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打工患矽肺病信息后组成调查组,亲临该公司调查,摸清了职业病患者的基本情况,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索赔行动,10月13日患矽肺病的何国爱等五名农民工患者获赔184万元;4月大乌江镇农民工廖正刚在福建省南安市被打死,引发冲突,市、县两级政法、工会亲赴南安协调谈判,为其家属索赔29.5万元。今年5月19日,我县总工会接到了在河北省卢龙县务工的余庆籍农民工刘道江、谭忠强等人在工地被人殴打致伤住院的信息后,立即向卢龙县总工会发出《关于帮助协调处理依法维护余庆籍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函,该县总工会收函后立即协调相关单位深入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复函至县总工会,谭诤县长在卢龙县总工会的复函上作出了长达200字的批示,肯定了县总工会加强对外协调发挥的作用,并希望继续发扬。

四、窗口前移,健全制度,建立维权服务阵地。

县总工会提前收回单位门面并投入70000余元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从二楼搬到一楼门面设立“法律援助、困难救助、职介职培、三关工程”四个服务台制定了“八心”文明服务准则(即:接待来访要热心、说明解释要诚心、听取反映要耐心、处理问题要公心、了解情况要细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启发疏导要贴心、为党为民献丹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办事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等20余项制度建成了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的办事大厅获省总工会授予“贵州省三星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荣誉称号。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在窗口定期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年以来共接待农民工来信来访461件次追讨工资及赔偿1000余万元。在全县10个乡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三关工程服务岗”和“困难职工帮扶岗”建立了县、乡两级工会服务职工的平台建立困难职工、农民工信息档案收集录入困难职工、农民工信息2503人。与全总帮扶管理软件系统成功对接实现了信息共享。一是开展“两节”送温暖和临时救助活动对因自然灾害、务工伤残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实施生活、医疗、维权等救助。敖溪镇官仓村农民工周德安在浙江务工致95%的大面积烧伤厂方赔偿80万元仍未治愈总工会向省、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申请多方筹资予以资助。同时将此类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农民工列入长期帮扶对象。以来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3156人发放慰问金192万元。二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救助。以来资助181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大学梦资助金额36.5万元。()三是加强农民工源头入会工作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广泛宣传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必要性和优越性让农民工志愿加入工会组织。四是通过制定农民工创业优惠措施和召开农民工座谈会、表彰返乡创业优秀农民工等形式引导、鼓励、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施“三关工程”以来全县农民工源头入会27860人相继有54名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解决了1000余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

五、开通网站,法制宣讲,增强自主维权意识。

20年向全国总工会申请利用全总网站空间和生成系统开通“余庆县总工会网站”,是贵州省第一家开通工会网站,职工、农民工可从网站上的“权益维护”、“政策法规”等栏目查阅维权常识和相应的政策法规,为职工、农民工搭建了更为快捷、方便的网上维权平台。组织召开农民工座谈会和开展技能培训,并利用机会讲解维权知识,印制《农民工维权手册》、《“三关”工程服务手册》2万册、“实施‘三关’工程,构建和谐家园”日历画1万份和《致农民工朋友的慰问信》1万份在集市、车站等农民工集中地方发放。在余庆开往省外的16辆省际大客车车门显眼位置张贴服务中心电话号码,便于外出民工咨询维权常识,从而增强农民工自主维权意识,从根本上改变工会的被动维权、事后维权为农民工主动维权、事前维权,“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深入广大农民工心中。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八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850元/月。

3、工资分配形式。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公司正职2566加班3500元/月;副职2200加班3000元/月;中层正职1833加班2500元/月;中层副职1467加班2000元/月;办事员1类1100加班1500元/月;办事员2类880加班1200元/月。)。

4、工资目标。

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5、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于每月日前以转帐的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

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

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

(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

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蒋建平、卢训,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徐鸿飞、徐应芬。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工会维权协议书篇九

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工程,是“以人为本”科学理念的直接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有着深远的影响。消费维权的调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立足于“科学发展”的前提下,全面认识、有效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如何落实消费维权调解工作,笔者认为首先要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法定职能进行探讨。

一、从法定的职能确立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法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具体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这一法律规定,意味着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开展,必须置于国家法律的现有框架之下,这是消费维权工作者必须要有的第一点清晰认识。可以说,依法维权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工作准则,这个工作准则与党和国家推进“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相适应的。

有了上述这个认识的前提,再来看看我们日常工作中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性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导则》中规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要时可参照规范性文件或行业标准、民商惯例、使消费纠纷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处理”,“受理投诉是指消费者协会运用法定职能处理消费纠纷争议的工作”。

上述规定,是从法定职能确立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基准性的法理原则方面的理解,是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必须遵守的基准性的法理原则,也是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应用于构建和谐社会,在“依法治国”精神层面上具体的体现。

在清楚我们工作的准则性规定的同时,作为一名消费纠纷调解人员应该知道,调解工作是符合科学发展的前提下的工作开展,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投诉是一名分会干事的基础性工作,要科学地将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要求从事调解人员都能科学地掌握相应的调解技能。

二、掌控调解技能,科学开展消费维权调解工作。

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人员应根据受理投诉的性质、难易程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立场,选择调解的方式和方法,灵活、巧妙掌握调解技巧,尽可能缩小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促成一致调解。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处理态度、立场和技巧,对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起主导性作用。调解的操作:

(一)联系调解,力避早市。一般商家对开门迎客后的第一笔生意比较注重,若此时上门调解或电话调查投诉情况,往往会引起对方反感,成功率不高,所以应当尽量避免在早市的时段组织调解,这是对调解时机的科学把握。

(二)现场勘查,仔细取证。调解需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尽量注意搜集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相关证据,如照片,店堂告示或宣传,及有关资料等。同时要善于寻找线索解决关键和疑点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以便确定投诉事项双方当事人的叙述是否符合实际,合乎逻辑,注意除去其中的主观成分,抓住主要问题,询问当事人和知情者曾发生事件的过程,以便作出进一步的准确判断。

(三)抓切入点、迎刃而解。调解投诉应抓住产生纠纷的切入点,了解消费者的投诉目的,引导其提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找到争议双方的“最大公约数”——双方皆容易接受的方案。

(四)热情接待,掌握火候。在接待上门咨询或投诉的消费者时,应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招待,一句好言抚慰,一番宣传释法,一声再见相送”。尤其对怨气大、语气激动的消费者或经营者,更要稳定其投诉和调解情绪。学会将接待咨询和处理争议的过程变为引导双方学法用法的过程。在调解过程中,若出现双方或某方语言偏激、情绪失控、立场悬殊的紧张状态,应采取“冷处理”措施,暂时将双方当事人隔离,分别进行单独谈话,对照法规让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责任,软化双方的立场,消除对立偏激情绪。待双方责任分配和赔付额度的意见逐步趋于接近时,再组织二次调解,促成矛盾尽快解决。

(五)把准角色,耐心聆听,处事公正。调解人员必须学会扮演聆听者的角色,聆听可让调解人掌握情况,也舒缓对立的气氛。同时,调解人与被调解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处于第三者的关系,其角色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可采取引导协商的态度,不要站在当事人一边,与另一边进行辩论。

(六)分别调解、换位思考。对于事实不明朗、责任不清或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投诉,应分别召集消费者、经营者单独进行调查和调解。在掌握投诉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找准调解纠纷的切入点,化解消费者的怨气,排除报复心态和过激行为,引导消费者提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引导双方要本着互信、互谅、包容的心态,放弃“寸土不让”、“斤斤计较”的心态,适度妥协,尽量消除双方的意见分歧。

(七)难得糊涂,以和为贵,学会“模糊”调解。消委会进行消费调解,好比是另一种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处理。消费调解意味着提供一种不同于司法程序下的选择予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调解工作者对整个消费争议的法理关系要“心中有数”——对是非曲直要清晰,但在具体调解中要微妙把握——毕竟调解人员是要为双方提供一种风险与成本稍别于司法程序的服务,让对方选择,通过谈判与妥协取得争议的解决,所以调解要在某些法律责任方面,有双方可接受的“灰色”、“模糊”,逐步淡化矛盾,最终取得实质性的调解结果。

三、科学规范调解,保障维权服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调解是在权衡合法、合情、合理的尺度进行的过程,除需注重调解技巧外,同时还必须从受理投诉的基本原则、规范导则、服务用语等方面着手,规范和完善消委会各分会受理投诉工作,端正受理投诉的态度和立场,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树立消委会维权服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并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消费者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只要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论消费标的额大小,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充分运用消委会的职能及时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耐心解释,明确指导,建议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消费者和经营者自愿为基础,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对已发生消费关系的事实,或客观存在的,要学会排除可能、怀疑及将会发生的情况。

(三)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受理、调解消费纠纷,对于难以认定损害责任或损害赔偿额的,本着从“合法、合情、合理”的道义角度,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灵活地予以受理、调解纠纷。并且还要学会利用现有的社会、政府公共资源,学会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合作与协作。如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对涉及直接对地区生产企业、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等投诉,调解难度较大,可考虑及时移给相关主管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四)坚持文明、礼貌、尊重和聆听。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或建议,工作人员要做到“热情诚恳、言语得体、条理清晰、言简意深”,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同时,在开展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处工作中,要注重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规范消协调解工作。此外,工作人员要清楚知道,调解工作绝不是一个工作人员的事,调解工作及其相配套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团队合作、紧密配合的过程。因为每一个投诉个案的处理,都关系着一个团队的荣誉,所以,调解工作人员必须时时以维护消费者协会的公信力,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依归,在严守法纪的前提下,合理、灵活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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