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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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可以从总结中找到自己的进步和成就。在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将所总结的内容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组织和表达。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的专家观点和研究成果。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一

为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促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规范、甲方要求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一、安全施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应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经甲方允许方准进入。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技术方案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

三、安全文明措施的检查

1、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总结。

(2)每周组织监理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

(3)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整改通知单,跟踪落实。

3、甲方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结果由三方现场签字确认,项目部可据此对不达标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项目部应对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事故处理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项目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项目部同时报工程管理部,并按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甲方项目部无需立即上报的事故处理方式:

项目部协助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审核事故处理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适用范围:  

工程施工现场,用于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类修缮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

职责:  

2 各单位要明确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  

3 建立施工单位、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4 工程建设指挥部对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  

管理规定:

1开工准备阶段  

1.11 不具备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2 施工阶段  

2.5 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2.6 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2.13 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

2.14 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18 对机械驾驶与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2.21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2.22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2.23 高空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3.7 各主、辅机设备、各种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应消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油等不漏现象。

3.8 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之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3.13 环境保机构健全,环保设备完好,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二

而规范和推动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

第二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施工,其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和实际

效果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相当的社会效益,是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示范工地。

第三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备案制和参选制两种。在浙江省

内所有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开展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并向当地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单位报送备案表(见附件一)进行备案;要求参加创建省市政标化管理示范工地的施工企业应在当地备案的基础上填报省市政标化示范工地参选表(见附件二)和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专项方案。

第四条  全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受浙江省建设厅委托(浙建建〔2015〕41号文),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建立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专家库,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选委员会成员(须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委员会成员由省市政行业协会会长(或授权人)在每次评选会议之前,从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选专家库人员由各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市政行业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人员应不少于评选委员会人数的3倍。

第七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例环保、治安、卫生、交通等)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八条  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与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和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市政工程的参评工程应首先获得“省市政标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九条  评选范围:在浙江省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

(一)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二)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三)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市政民防、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特殊工程。

(四)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十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指上年度10月1日后至本年度9月30日前)未发生有责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承建建安工作量最多的一家,其建安工作量应达到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当参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的建安工作量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施工工作量依次为大的参建单位,最多为4家。

二、申报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有创省市政标化工地计划,且在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备案和已挂牌;

(三)工程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六)施工人员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建立民工学校,学校制度健全,活动正常;

(八)工地标化工作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确认;

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

(一)发生有责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和工程建设严重安全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本工地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五)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六)在省级和设区市相关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

(七)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等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备案与检查

第十一条  省内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都要开展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活动。备案制按下列程序备案:施工企业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备案表,经设区市市政协会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在项目工程开工一个月内,送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备案。申报参选创建省级市政标化示范工地的应报送《申报表》并向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领取“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牌,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汇总表由各市市政协会在当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分两次填报(见附表三),“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  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实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采用项目部和企业自查;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不定期检查(一般在基础、主体结构、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项目组织两次检查(一次明查,一次暗查)。明查由省协会秘书处会同施工、质监监理专业委员会组成若干检查组进行。检查依据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省建设厅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在听取各市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到工程工地查看安全台账和基础资料。按现场安全管理(15分)、文明施工(15分)、施工用电(15分)、土方工程施工(15分)、桥涵施工(10分)、隧道施工(10分)、脚手架与模板工程(5分)、安全防护(8分)、施工机具(7分)等九个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三,括号内为总分值中各项的加权分值)。检查评分实行100分制,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见附件四)。检查情况应填入《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件四),作为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重要依据,同时体现施工全过程跟踪评价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时,可实施警示或摘牌处理,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受临时性摘牌处理的,可待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受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则取消其申报参选资格。暗查工作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实施。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地,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明显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文明施工规定的;

(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已经批准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专

项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不听从劝告的;

(三)发生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况之一的;

(四)受临时性摘牌处理两次(含)以上的。

第十四条  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各地开展创标化工地的情况,每年调研一次,及时总结、宣传、表彰创标活动中的先进事迹,促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

第四章  申报材料与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  对经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推荐的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实行全数评选。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供专家评选的11项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送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需提供的11项资料分别为:

(一)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专项方案;

(五)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校核件);

(六)工地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十)项目部民工学校活动总结;

《浙江省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办法》中所指的九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资料(包括悬挂参选牌的实照)各一份(15~18张)。

第十六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的产生应坚持以下评选程序:

(二)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评选专家组审查意见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申报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市政公用工程)所必须的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在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中按条件择优选报。

(四)评审结果报会长会议研究审核,并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五)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实行公示制,对评出的获奖工地在《浙江市政》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正式确定名单,发文公布。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本实施办法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工程》(jgj33-200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50194-9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等标准规范的补充和配套使用,凡本实施办法中未提及的均见现行各有关标准、规范条文。

由建设单位(业主)已领取施工许可证,其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未达到现行各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及施工现场各有关管理制度未落实者,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各施工工地,任何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开工(凡开挖动工就是开工),无施工许可证而开工即为违法施工工程。凡先开工,后补领的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市级文明工地。

1.3  本实施办法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按现行的规定执行。

1.4  本实施办法由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1.5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安全管理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  企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装订成册,其中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1.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1.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并挂在墙的醒目处,便于班前班后重温学习。

2.1.4  施工现场凡施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配备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监督管理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1.5  建立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并有书面记录。企业各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2  目标管理

2.2.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预控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2.2.2  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逐级分解。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人,每月严格考核并记录在册。

2.2.3  项目经理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的内容。

2.2.4  向上级部门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2.3  施工组织设计

2.3.1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出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事故予控措施针对性强,落实有效等内容)。

2.3.2  工程专业较强的项目,例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高处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项均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2.3.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2.3.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2.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4.1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后再上岗。

2.4.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明扼要。

2.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5  安全检查

2.5.1  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应在上班前、下班后自检,全面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2.5.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天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2.5.3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及时上报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

2.6  安全教育

2.6.1  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的责任、教育人员和教育的内容。

2.6.2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20学时)、项目经理部(20学时)、班组(25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6.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针对性要强。

2.6.4  企业的待岗、转岗、换岗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5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2.6.5  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特级、一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二、三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2.6.6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7  班前安全活动

2.7.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7.2  生产班组每天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安全交底、上岗安全检查、上岗安全教育)和班后下岗安全检查,每月末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2.7.3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安全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2.7.4  班组间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并定期开展总结评比。

2.8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2.8.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2.8.3  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级、一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二、三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西安市建设委员会或西安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市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

2.8.4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9  工伤事故处理

2.9.1  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上报市安全监督站。

2.9.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2.9.3  企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筑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10  安全标志

2.10.1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布置平面图。

2.10.2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图挂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须挂设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

2.10.3  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2.11  安全保证体系

3 文明施工

3.1  现场围档

3.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用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挡材料(不得兼做挡土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3.1.2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3.2  封闭管理

3.2.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3.2.2  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易损、易破材料。

3.2.3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贴有照片的)工作卡,对入场人员建立劳务登记卡,做到人数清,情况明。

3.2.4  施工单位牌子要清晰规范,制作精细美观。

3.3  施工场地

3.3.1  施工现场应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120厚c20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3.3.2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无泥浆。

3.3.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3.3.4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3.3.5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室,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3.3.6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3.3.7  全市二环路以内的施工现场,其施工用砼必须是予拌砼(商品砼),不允许现场搅拌砼。

3.3.8  运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从施工现场运出的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用篷布遮盖严实,不得超高、超载和超速行驶;坚决杜绝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任意抛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不良行为;运垃圾车辆行驶出施工工地以前,必须对车帮、轮胎等易附着垃圾的部位进行清扫,经施工现场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3.4  材料堆放

3.4.1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3.4.2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分类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楼面堆料不超标。

3.4.3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储藏安全。

3.4.4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场清、料净,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搬运出场。

3.5  现场办公、住宿

3.5.1  施工现场根据施工作业需要设置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3.5.2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如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5.3  办公、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3.5.4  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彩条帘、多层胶合板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并符合临建标准。

3.5.5  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单人床铺(一人一床,面积不小于人/1.6m2,不得设通铺)和个人物品储放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禁止存放生产作业工具。

3.5.6  办公、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气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空调、风扇、暖气等设施。

3.5.7  办公场所和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安全,采光、通风、照明应符合标准要求。

3.5.8  生活用电的安全问题,电褥、电炉、电扇等。

3.6  现场防火

3.6.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3.6.2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6.3  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备,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6.4  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3.6.5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足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3.7  治安综合治理

3.7.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3.7.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3.8  施工现场标牌

3.8.1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六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3.8.2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8.3  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健康安全生产气氛。娱乐室内有电视、报纸、杂志、书籍等功能齐全。经常开展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3.9  生活食堂设施

3.9.1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并应符合建筑标准。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清洁卫生措施,保持卫生整洁,食堂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品间生熟案板应分开。夏季应有保鲜措施。炊事机具要安全,有防止食物中毒措施。食堂应配备冷藏柜或冰箱。积极使用天燃气、液化气灶具,不宜用煤灶、柴灶。食堂管理制度健全。

3.9.2  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选址合理,并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并符合建筑标准。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米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抹水泥砂浆或铺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厕所内有照明,蹲坑设隔离,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卫生达标。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尽量做到文明适用。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9.3  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3.9.4  浴室设施齐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洗浴位置达5个/100人标准,浴室管理制度齐全,能正常开放。

3.10  保健急救

3.10.1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医务室、保健急救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配置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茶水等均可)。

3.10.2  施工现场配备的医务室工作人员持有上岗证、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10.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3.11  社区服务

3.11.1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环境污染和危害。同有关单位签订治安、防火、环保等协议并认真执行。

3.11.2  一般情况下,每天晚上11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有关许可手续,并制定落实治安措施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11.3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11.4  开展做文明职工活动(文明职工公约),对职工进行文明教育和规范职工文明行为(现场不得赤脚、赤上身、穿拖鞋等)。

4 职  责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对于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所有的包工队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工队长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2  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光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3  建筑企业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中发生事故则比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三

为保证单位内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现对公司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图纸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施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须报消防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临时消防竖管。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3、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负荷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8、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9、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2、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14、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1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四

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应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经甲方允许方准进入。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技术方案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

三、安全文明措施的检查

1、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总结。

(2)每周组织监理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

(3)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整改通知单,跟踪落实。

3、甲方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结果由三方现场签字确认,项目部可据此对不达标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项目部应对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事故处理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项目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项目部同时报工程管理部,并按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甲方项目部无需立即上报的事故处理方式:

项目部协助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审核事故处理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总包方: 

分包方: 

一、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五

为保证公司装饰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队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无关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3、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6、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工程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工程部和副总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9、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2、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5、工地每天的清洁卫生要做到下班后专人打扫,材料堆放整齐。

16、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张贴《工地规章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为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促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规范、甲方要求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一、安全施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应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经甲方允许方准进入。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技术方案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

三、安全文明措施的检查

1、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总结。

(2)每周组织监理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

(3)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整改通知单,跟踪落实。

3、甲方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结果由三方现场签字确认,项目部可据此对不达标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项目部应对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事故处理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项目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项目部同时报工程管理部,并按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甲方项目部无需立即上报的事故处理方式:

项目部协助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审核事故处理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六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监理及项目公司审批,合格后报工程管理部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施工单位可以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合并到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须跟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编制,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现场平面布置、材料、机具堆放标准审核。

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高2.00m的砖围墙或彩钢围挡,如果为砖围墙内外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涂白色涂料和标语。

2)、入口处设置成品钢质大门,大门两侧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及施工标语,并在围墙外设置企业经营管理标语,设置拟建建筑效果图、平面图等8版2图。

3)、场区内基础回填完成后,及时进行道路硬化,场区内确保排水畅通、平整,清洁干净。施工现场内塔机、脚手架、材料存放处的排水必须顺畅、实用,确保在雨季施工时能够及时排除现场内的积水。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合理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图,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要求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材料存放必须按规格、大小、长短、品种集中存放,设置标牌,写明名称、品种和规格,施工过程中必须长期保持。机械设备挂设操作规程牌,其中砂浆和砼搅拌机四周挂密目网密封,减少扬尘。

5)、脚手架搭设应按规范和安全文明标准进行施工,立杆必须垂直,横杆必须水平,扣件牢固,做到横竖成线,表面平整,连墙杆固定合理、牢固,标示齐全。密目网绑扎在一个平面内,接缝严密,不漏扎。防护栏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踢脚板距地面间距相等,固定可靠、牢固。脚手架搭设每层完成必须经各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验收。

3、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程序的审核。

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可以针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重大事故的预防预案。事故预案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预防措施及预案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批,合格后报工程管理部、主管副总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

1、每月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检查。

工程管理部每月巡查时,根据施工单位开工前所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其未落实的写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整改。

安全事故预案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各种演练,演练要有记录。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拿出针对性措施。工程管理部在巡查及日常的工作中,将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验收。

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制度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对提高其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要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执行,使此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工程管理部对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的见证性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资料内容的符合程度和有效性。

4、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

在每月的巡查中,工程管理部将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写出具体限期整改通知。项目公司要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对所提出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工程管理部也将在复查中对上次所提问题进行复查。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价。

工程管理部根据上述检查情况,对每一单位工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评价。评价每月进行,包括巡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对其单位工程有阶段性评价。单位工程完工后,根据月、季度评价对单位工程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档案资料,作为以后选择合格供方的重要依据。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七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确保安全重大事故为零,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管理

1、安排专职的且经验丰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我方安全员需经常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工作制度

1、在每天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第二天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五、劳务用工管理

1、对使用的外施队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召集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3、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六、 安全防护管理

1、基槽边2.0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2、基槽内挖土及土钉墙施工等工序交叉作业,要安排各自流水作业面,施工人员不可进入挖土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保证人身安全。

3、运输坡道要保证宽度和坡度 ,以保证汽车上、下坡道安全。

4、压浆、搅浆、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5、边坡喷锚支护做完第一步后,基坑四周要及时安装安全护栏。

七、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北京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现场采用由提供双路供电系统,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 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9、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少于10米。

八、 施工机械管理

1、施工机械应设定专人负责,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机械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消防管理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4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目标。

二、组织管理

1、建立防火责任制:使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在每天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当天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第二天的消防工作。

2、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消防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四、管理规定

1、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4、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支搭,现场及工程内不允许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6、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7、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8、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9、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0、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文明施工管理

一、工作目标

在组织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基本标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争创“文明安全工地”。

二、工作制度

1、在每天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第二天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 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颌带

进入施工现场内的人员,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

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擅自拆改或做它用

非本工种职工严禁乱摸、乱动各种机械、电器设备

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作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操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内容

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

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道路要畅通,不得尘土飞扬。

各种材料及构配件按要求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保管,方便使用。

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垃圾和洒漏的混凝土要及时清理。

现场成品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建筑物内外,禁止随地大小便,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清理施工垃圾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通道或用容器吊运。

存放水泥要严密遮盖,现场砂石料堆放整齐。

使用锅炉茶炉应有消烟除尘装置。

强噪声作业,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现场使用空压机等应设置于设备工棚内隔声间或用吸音材料封闭。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无积水,车辆不带泥砂出现场,不随地乱扔、乱倒废弃物。

办公室、更-衣室室内整洁、保持卫生;生活区周围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及时清理。

职工炊水卫生,施工现场应保证开水供应。

3、材料管理制度内容

施工现场内各种料具应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和其它散料应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各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材料,依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砂、石和其它散料应随用随清,不留料底。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用、水泥袋认真打包、回收。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和容器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

运输道路和作业面落地灰要及时清用。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应用容器或铺垫板。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工人操作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垃圾,应及时分捡,有使用价值的应回收、利用,废料应及时清运出场。

4、行政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内临时办公区域,建造临时办公楼,并配齐水电、卫生设施,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做到办公区域无污物和污水。

生活垃圾实行装袋搜集,并与工业垃圾分开,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出场。

一、各施工班组进场后,必须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二、施工现场堆放的成品、材料要整齐,要做到干一层清一层,做到工完场地清。

三、库存物品应分类堆放,保证库内外清洁干净。

四、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组,定期召开现场人员安全会议,搞好现场文明生产宣传,增强工人安全意识。

五、施工现场从事焊接时,应做好防焊渣措施或挂“防火斗”。

六、针对工程配合交叉作业面广、时间长,现场做好防物体打击及防高空坠落措施。

七、由于工期紧,施工机具使用量大,现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及机械操作安全。

八、落实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制度。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八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本实施办法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工程》(jgj33-200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50194-9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等标准规范的补充和配套使用,凡本实施办法中未提及的均见现行各有关标准、规范条文。

由建设单位(业主)已领取施工许可证,其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未达到现行各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及施工现场各有关管理制度未落实者,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各施工工地,任何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开工(凡开挖动工就是开工),无施工许可证而开工即为违法施工工程。凡先开工,后补领的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市级文明工地。

1.3  本实施办法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按现行的规定执行。

1.4  本实施办法由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1.5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安全管理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  企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装订成册,其中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1.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1.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并挂在墙的醒目处,便于班前班后重温学习。

2.1.4  施工现场凡施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配备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监督管理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1.5  建立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并有书面记录。企业各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2  目标管理

2.2.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预控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2.2.2  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逐级分解。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人,每月严格考核并记录在册。

2.2.3  项目经理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的内容。

2.2.4  向上级部门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2.3  施工组织设计

2.3.1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出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事故予控措施针对性强,落实有效等内容)。

2.3.2  工程专业较强的项目,例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高处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项均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2.3.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2.3.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2.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4.1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后再上岗。

2.4.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明扼要。

2.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5  安全检查

2.5.1  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应在上班前、下班后自检,全面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2.5.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天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2.5.3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及时上报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

2.6  安全教育

2.6.1  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的责任、教育人员和教育的内容。

2.6.2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20学时)、项目经理部(20学时)、班组(25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6.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针对性要强。

2.6.4  企业的待岗、转岗、换岗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5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2.6.5  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特级、一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二、三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2.6.6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7  班前安全活动

2.7.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7.2  生产班组每天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安全交底、上岗安全检查、上岗安全教育)和班后下岗安全检查,每月末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2.7.3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安全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2.7.4  班组间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并定期开展总结评比。

2.8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2.8.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2.8.3  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级、一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二、三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西安市建设委员会或西安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市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

2.8.4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9  工伤事故处理

2.9.1  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上报市安全监督站。

2.9.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2.9.3  企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筑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10  安全标志

2.10.1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布置平面图。

2.10.2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图挂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须挂设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

2.10.3  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2.11  安全保证体系

3 文明施工

3.1  现场围档

3.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用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挡材料(不得兼做挡土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3.1.2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3.2  封闭管理

3.2.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3.2.2  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易损、易破材料。

3.2.3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贴有照片的)工作卡,对入场人员建立劳务登记卡,做到人数清,情况明。

3.2.4  施工单位牌子要清晰规范,制作精细美观。

3.3  施工场地

3.3.1  施工现场应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120厚c20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3.3.2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无泥浆。

3.3.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3.3.4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3.3.5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室,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3.3.6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3.3.7  全市二环路以内的施工现场,其施工用砼必须是予拌砼(商品砼),不允许现场搅拌砼。

3.3.8  运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从施工现场运出的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用篷布遮盖严实,不得超高、超载和超速行驶;坚决杜绝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任意抛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不良行为;运垃圾车辆行驶出施工工地以前,必须对车帮、轮胎等易附着垃圾的部位进行清扫,经施工现场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3.4  材料堆放

3.4.1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3.4.2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分类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楼面堆料不超标。

3.4.3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储藏安全。

3.4.4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场清、料净,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搬运出场。

3.5  现场办公、住宿

3.5.1  施工现场根据施工作业需要设置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3.5.2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如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5.3  办公、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3.5.4  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彩条帘、多层胶合板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并符合临建标准。

3.5.5  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单人床铺(一人一床,面积不小于人/1.6m2,不得设通铺)和个人物品储放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禁止存放生产作业工具。

3.5.6  办公、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气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空调、风扇、暖气等设施。

3.5.7  办公场所和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安全,采光、通风、照明应符合标准要求。

3.5.8  生活用电的安全问题,电褥、电炉、电扇等。

3.6  现场防火

3.6.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3.6.2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6.3  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备,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6.4  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3.6.5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足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3.7  治安综合治理

3.7.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3.7.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3.8  施工现场标牌

3.8.1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六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3.8.2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8.3  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健康安全生产气氛。娱乐室内有电视、报纸、杂志、书籍等功能齐全。经常开展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3.9  生活食堂设施

3.9.1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并应符合建筑标准。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清洁卫生措施,保持卫生整洁,食堂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品间生熟案板应分开。夏季应有保鲜措施。炊事机具要安全,有防止食物中毒措施。食堂应配备冷藏柜或冰箱。积极使用天燃气、液化气灶具,不宜用煤灶、柴灶。食堂管理制度健全。

3.9.2  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选址合理,并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并符合建筑标准。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米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抹水泥砂浆或铺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厕所内有照明,蹲坑设隔离,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卫生达标。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尽量做到文明适用。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9.3  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3.9.4  浴室设施齐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洗浴位置达5个/100人标准,浴室管理制度齐全,能正常开放。

3.10  保健急救

3.10.1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医务室、保健急救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配置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茶水等均可)。

3.10.2  施工现场配备的医务室工作人员持有上岗证、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10.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3.11  社区服务

3.11.1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环境污染和危害。同有关单位签订治安、防火、环保等协议并认真执行。

3.11.2  一般情况下,每天晚上11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有关许可手续,并制定落实治安措施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11.3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11.4  开展做文明职工活动(文明职工公约),对职工进行文明教育和规范职工文明行为(现场不得赤脚、赤上身、穿拖鞋等)。

4 职  责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对于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所有的包工队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工队长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2  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光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3  建筑企业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中发生事故则比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文明施工制度范文简短篇九

为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促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规范、甲方要求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一、安全施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应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经甲方允许方准进入。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技术方案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

三、安全文明措施的检查

1、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总结。

(2)每周组织监理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

(3)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整改通知单,跟踪落实。

3、甲方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结果由三方现场签字确认,项目部可据此对不达标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项目部应对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事故处理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项目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项目部同时报工程管理部,并按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甲方项目部无需立即上报的事故处理方式:

项目部协助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审核事故处理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适用范围: 

工程施工现场,用于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类修缮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

职责: 

2 各单位要明确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 

3 建立施工单位、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4 工程建设指挥部对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 

管理规定:

1开工准备阶段 

1.1建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1.11 不具备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2 施工阶段 

2.5 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2.6 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2.13 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

2.14 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18 对机械驾驶与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2.21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2.22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2.23 高空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3.7 各主、辅机设备、各种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应消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油等不漏现象。

3.8 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之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3.13 环境保机构健全,环保设备完好,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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