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书文案范文(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1:3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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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总结是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的重要方法,能够提高教育质量。写总结时,要注重思路的清晰、逻辑的严谨,尽量避免夹杂主观情感。这些范文是经过精心挑选和编辑的,希望能为您的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启发。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一

业证书补发申请表失。

-1-执遗。

1.个人填写《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医疗机构及注册机构予以审批意见。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医疗机构、卫生局盖章)。

3.未遗失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医疗机构、卫生局盖章)。

4.刊登报纸原件,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以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

-2-。

-3-。

-4-。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二

2017年医师笔试成绩单将全部采用自行打印,并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已开通打印入口,请广大考生尽快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特别提醒:成绩单是考试考试合格的成绩证明,请按时打印。)。

二、合格材料领取。

1、医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由各个考点集中发放,通知考生领取,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个地区的时间不尽相同,详情请关注新阳光教育医考培训微信公众号。

2、其它材料。

三、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一)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允注册情形如下。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三)《医师资格证书》;(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五)申请人身份证明;(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说明:体检表二甲医院及以上均可)。

4、逾期注册说明。

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5、注册单位单位和区域。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注册医师执业证书,为全国通用注册。

四、注册所需材料。

(2)《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需到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一般为合同复印件。(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要带去审核,复印件请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要带去审核,复印件请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7)医疗机构执业证,由医疗机构提供复印件。

(8)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一、封面填写。

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1、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2、类别: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二、第一页填写。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xxxx医院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三、第二页填写。

14、个人工作经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15、身体和健康状况:按《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的结果填写,如:良好。

16、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和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不填。

17、其他要说明的问题:请填写执业范围。如内科专业或外科专业。

18、申请人签字填写年月日:并签字。

四、第三页填写。

五、附录:执业范围(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2、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小儿外科专业)。

3、儿科专业。

4、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5、皮肤病和性病专业。

6、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7、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8、急救医学专业。

9、康复医学专业。

10、预防保健专业。

11、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12、妇产科专业。

13、麻醉专业。

1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如医疗美容)(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说明:中医类别医师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

1、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医专业:中医专业执业范围须填写二级学科,如中医内科专业。

1、口腔专业。

2、口腔麻醉专业。

3、口腔病理专业。

4、口腔影像专业。

5、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六、其他。

一、《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填写。

1、受聘时间:填表时间的前3个月的日期。

2、拟聘期限:一年。

3、聘用单位意见栏:

仅填写年月日:即与受聘时间相同;其余不填。

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填写。

1、指定体检医院名称:xxxx医院。

2、主检结果栏的填写日期:并自行到我院保健科盖章。

3、注册机关意见栏:不填。请自行完成体检。

三、《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填写。

1、培训专业:按医师注册执业范围填写。

2、注意: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未进行执业注册的,须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其余不填。

《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单独到医院继续教育科领取。

四、日后变更注册常识。

(1)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3)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4)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及证书查询入口【官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为了广大医师考试查询自己的执业医师注册信息开通的入口。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三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二、换证。

(一)证书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二)递交文件材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应当向注册地海关递交下列资料:

5.《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6.《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海关审核与处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关单位由注册地海关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三、注册登记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报告。海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

(一)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四

护士资格证与护士执业证并不一样,经国家统一护士考试合格后发两证:执业证和资格证。先发资格证,一般由学校发资格证,发证时间一般是5月到7月。下面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对象和条件。

拟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执业注册后,方可在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二)护士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填报时间一律填写为2008年11月)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3、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必须正反面打印)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9、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10、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007年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办理注册,可免于提交临床实习证明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一)换发人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2、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

(二)换发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填报时间一律填写为2008年11月)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3、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必须正反面打印)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5、《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1、迁出山东。未换领新证书的护士按原有办法办理: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双方同意并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盖章后,向省卫生厅申请护士执业地点变更,不换发护士执业证书,由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迁入山东。除提交上述全部材料外,还需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要求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并盖章。

3、省内变更。换发新证书期间,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由拟执业机构为其申请办理换发新证书。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五

:

填报单位(章):鹤岗市卫生局2011年3月11日。

旧证换新证注册,上交材料统一装入拉杆袋(一人一份),将毕业证书原件(护理毕业证书,外省毕业需提交派遣证)、资格证书原件、旧护士证原件放在材料袋最上方,《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加盖公章)与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1份,加盖医院公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印在一页纸上),旧护士证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用订书器按照顺序装订,另再交一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证件照(1张)后统一装入拉杆袋内。

护士首次注册,上交材料统一装入拉杆袋(一人一份),将毕业证书原件(护理毕业证书,外省毕业需提交派遣证)、资格证书原件(2012年考生如未办理可不上交)、成绩单原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临床实习手册原件放在材料袋最上方,《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加盖公章)与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1份,加盖医院公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印在一页纸上),成绩单复印件(1份),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用订书器按照顺序装订,另再交一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证件照(1张),后统一装入拉杆袋内。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六

办理条件:连续两年内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人员。

根据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卫生局要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是受聘于我区正式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对目前不在我区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者,本次不办理注册。对本次未能办理注册的,可待正式受聘医疗机构时,再办理注册。护士成绩永远有效,但三年内未办理注册者,需另提供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三个月的合格证明。

本次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照片盖章,正反面打印,需贴化验单)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办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地点:公共事业局卫生科。

办理要求:人民医院负责本医院及所属央子分院、社区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材料的集中报送。注:办理证书不收费。

办理注册需自备纸质档案袋,所有材料均要求a4纸打印或复印,不装订。填报日期均要求写2009年12月16日。

4、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内);(贴照片,正反面打印,需贴化验单)。

5、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旧证焕发新护士证书需提交材料。

办理条件:原有护士执业证书人员换证。

根据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卫生局要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换证必须是受聘于我区正式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对不在我区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者,本次不办理换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办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地点:公共事业局卫生科。

注:换证不收费。办理注册需自备纸质档案袋,所有材料均要求a4纸打印或复印,不装订。填报日期均要求写2009年12月16日。

因市局审核材料非常严格,请严格按要求提报材料,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概不受理。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七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2张;

注:以上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复印,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八

从区外变更到区内(区内变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由拟执业医疗机构的经办人员向我局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五、县卫计局受理并审核后制证;

六、制证后通知交办的医疗单位领取。

从区内变更到区外的: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由本人或委托人向我局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五、县卫计局审核盖章后,将材料交本人或委托人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

报告,并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六、于每月15日和30日分别办理一次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护士执业证书文案篇九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医学全在线搜索整理: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十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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